关于进一步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2020-09-28 16:11:00 作者:admin 来源:衡阳市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快油茶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木本油料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4〕68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油茶产业发展的意见》(湘政办发〔2015〕14号)文件精神,以油茶产业发展加快推进精准脱贫,现就进一步加快油茶产业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资源培育为基础,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科技创新为手段,以产业扶贫为重点,全面推进油茶产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延伸产业链条,做大做强产地品牌,形成开发水平高、综合效益好、可持续发展的优势产业,实现精准扶贫和农民增收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坚持产业发展、林农增收,推进精准扶贫和精准脱贫;坚持政府引导、市场主导、社会参与,促进产业规模化;坚持创新、绿色发展理念,促进油茶整合资源;坚持科技驱动,升级油茶产业链,增加产品附加值;坚持市场监管,树立品牌意识,确保油茶产品安全。
(三)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市油茶总面积达到380万亩,油茶丰产林基地达到200万亩,茶油总产量达到8万吨,产值突破200亿元;科学规划产业加工布局,培植1—2家产值10亿元以上的茶油加工现代化企业;全市油茶产业扶贫受益人口达到10万人以上,人均收入超过3500元/年;创建一批油茶庄园和油茶特色小镇;制定油茶标准化体系,打造衡阳油茶地理标志品牌,构建全国最大的产品集散地和交易中心,实现衡阳油茶“引领中国、走向世界”。
二、政策支撑
(一)助推精准扶贫。将油茶产业发展与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脱贫衔接起来,把油茶发展与扶贫攻坚一并规划、一并部署、一并检查、一并考核。采取政策帮扶、技术帮扶、资金帮扶、对点帮扶等方式,将政策和实用技术送进千家万户,实现油茶产业与扶贫攻坚的深度融合。开辟油茶+旅游、油茶+文化等开发模式,全面打造油茶特色小镇,确保产业发展,农民增收。各县(市)每年引导10家以上油茶产业发展公司,注资适宜发展油茶产业的贫困地区发展油茶产业,推广“公司+园区+农户”、“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农户”、“行业协会+农户”等合作方式;充分利用国家对贫困户“两项制度”扶助资金和产业帮扶资金,按照人均投入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因地制宜支持贫困户发展油茶产业。
(二)设立专项资金。市、县两级设立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发展资金,各县(市)财政每年配套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市、县两级油茶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贷款贴息补贴、标准制定、科技创新、产业推广
示范以及资源培育的奖补等,其中县级财政配套的油茶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对油茶新造、低改进行补贴,油茶新造每亩补贴不少于600元,油茶低改每亩补贴不少于300元。
(三)整合项目资金。切实加大项目申报和争取力度,积极引入社会资本,拓宽资金渠道。统筹退耕还林及后续工程、食用油战略储备库、长防林工程、石漠化治理、农业综合开发、财政扶贫、农业产业化、以工代赈、土地整理、水土保持、科技研发等投资项目,按照“统筹规划、相对集中、用途不变、渠道不乱、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整合用于油茶种苗基地、造林基地和加工项目建设。
(四)优惠税收政策。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茶籽和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油茶产品免征增值税;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农业生产者用于农业生产免征增值税;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由茶籽进行初加工制成茶籽油及茶籽粕等副产品按11%计算销项税额,同时对其从农业生产者和小规模纳税人手中收购的茶籽可依11%或17%的比例扣除率按规定计提进项税额。根据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对从事油茶新品种的选育、油茶林的培育和种植、油茶籽的采集和初加工、农技推广服务等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五)优惠创业政策。鼓励农民工、大学生和退役士兵等人员参办、合办、创办油茶专业农村合作社,符合条件的可享受10万元 创业贷款扶持;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微企业,可按规定给予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由财政给予全额贴息;对入选全市创新 创业带动就业成效显著的优质初创企业,给予4万元/个奖补扶持;对各县市区重点扶持的贫困地区、规模较大、带动就业成效明显的油茶种植基地,择优推荐申报省级优质初创企业;带动就业明显的油茶种植特色乡镇(村)可申报市级创新创业带动就业示范乡镇(村)评选,入选者分别给予10万元/个、5万元/个的一次性奖补。
(六)保障生产设施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油茶生产所需的收储仓库、晒籽场及生产生活用房等附属设施 和配套设施用地可作为临时用地,在不改变土地性质的情况下,实行“备案制”,不需办理转用审批手续,只报县市区国土(不动产)和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规模化种植的附属设施用地,原则上控制在种植面积的2%以内,但最多不超过10亩;配套设施用地规模,原则上控制在种植面积的1%以内,但最多不超过3亩,超过500亩种植规模的配套设施用地最多不超过10亩。
(七)享受优惠补贴。政府贴息贷款期限由原来的3年延长至5年,延长期的贴息由县级财政予以补贴;油茶种植、加工企业购置农业机械设备可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油茶产品产地粗加工设施补贴,可先建后补,按不超过单个设施平均建设造价30%的标准实行全国统一定额补助;鼓励油茶造林大户、林业专业合作社或公司参与油茶林保险,油茶林保险可参照幼龄期、生长结果期和盛果期三种类型定保,县级财政保费补贴不得低于50%;油茶简单加工用电按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油茶加工企业可根据用电设备、工序流程情况向发改委申报用电价格比例,按照不同电价类别计量付费。
(八)创新投融资机制。整合油茶产业专项资金、财政配套资金,推动金融支持油茶产业大发展。一是建立油茶产业发展风险补偿基金,通过贷款贴息、信贷损失补偿等方式,推动银行机构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合作,加大全市油茶产业信贷投放力度。二是大力支持油茶企业上市融资,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油茶企业在主板上市,培育支持更多的企业进入新三板挂牌后备资源库,支持企业上市 后再融资工作等。三是搭建油茶产业投融资平台,设立油茶产业引导基金,鼓励和引导保险公司、风险投资基金、创投基金等投资油茶产业。
三、科技创新
(一)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推广油茶优良品种,加快适宜我市条件的高产、稳产、多抗优良新品种的选育,加强生产栽培技术的集成创新,实现良种良方相配套;整合科技资源,加强油茶科研开发推广平台建设;加快开发油茶系列产品和剩余物的利用,延伸油茶产业链条,提高综合利用率和附加值。
(二)强化标准体系建设。制定油茶行业标准体系,围绕种苗、栽培、抚育、采摘、加工等各环节,制定配套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形成完善的加工、质量、价格标准体系和油茶产品价格发布体系,推动标准化生产、加工和经营,打造中国油茶产业行业标准。
(三)做大做强产地品牌。规范油茶加工企业及其产品准入机制,加大“衡阳茶油”产地品牌培育力度,积极申请注册“衡阳茶油”地理标志商标,推进茶油QS、ISO、HACCP、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等准入认证工作,打造国际化品牌。
(四)加强技术培训。鼓励油茶企业开展油茶专业技能培训,培养观念新、懂技术、会管理的实用技术人才;围绕油茶主导产业 开展技能和经营能力培训,可在油茶产业扶持专项资金中给予补贴。
(五)拓宽营销渠道。建设茶油资源收储储备中心和油茶综合批发贸易市场,打造面向全国的油茶物流与集散中心,促进油茶产品的销售流通;支持油茶企业建设实体店、体验中心,打造互联网、电商、微商商务平台,实现线上线下同步营销,提高市场占有率。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两级政府建立油茶产业发展联动机制,协调指导产业发展;各级政府要把油茶产业列入年度经济发展计划,加强督促检查,及时解决产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推动油茶产业健康发展;市、县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二)创新宣传形式。搭建宣传平台,建设衡阳油茶产品展示中心,组织举办节会论坛、博览交易会,扩大衡阳油茶影响;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媒体优势,宣传、推介衡阳油茶及其产品,挖掘油茶产业文化内涵。
(三)严格考核奖惩。市、县两级要将油茶产业发展纳入精准扶贫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油茶产业发展考核评价体系;严格兑现奖惩制度,对油茶产业发展成绩突出的县市区、龙头企业以及科技研发创新成效突出、科技转化贡献效果明显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对未完成油茶产业发展考核指标的县市区,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