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是我市未来农业发展的趋势

2020-09-03 10:54:48 作者:admin 来源:益阳日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是我市未来农业发展的趋势
 
柯炳生
 
 
以中国农业大学原校长柯炳生为主的全国政协农业和农村委员会调研小组,就“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前不久来我市进行专题调研。作为农村经济专家,柯炳生在我市赫山、资阳、高新区等地近10家农业实体进行调研后,对我市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之路给予高度评价,同时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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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山现代农业示范区的生态菜园。
 
我市地处洞庭湖生态经济区核心区域,是国家重要的农产品商品生产基地。益阳还是全国、全省现代农业发展“排头兵”和农业改革“试验田”,2015年初获批创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20156月被湖南省政府确定为全省唯一的现代农业改革试验市。
 
从我市多年的探索实践来看,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打造精细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着力点。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载体,大力推进农业生产“基地化、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将有效助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现状
 
大户农场合作社 共绘农业新景象
 
201412月,在高新区谢林港镇玉皇庙村,返乡创业的大学生曾芳发起成立了市牧原地养殖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由最初的一头母牛开始,到现在拥有会员105人,2017年实现销售收入1086万元,盈利近百万元。柯炳生一行在听完曾芳的情况汇报后,就合作社产前、产中、产后,即他所关心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出了他的看法和建议,并对曾芳赞赏有加,认为他的产业发展模式有眼光、有思想。
 
近年来,我市在稳定发展粮食、畜禽等主导产业的同时,以市场为导向,做优基地,做大规模,做强品质,其中,安化黑茶、桃江笋竹、沅江芦笋、南县龙虾、大通湖水产等一批特色产业加快发展,中国黑茶之乡、中国南竹之乡、中国淡水鱼都等“金字招牌”更具影响力。各区县()围绕特色产业发展,采取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新增补贴向规模经营倾斜、优先安排农机具购置补贴、专项资金支持等政策措施,大力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初见雏形,全市各类专业大户发展到4.6万户。
 
在深入开展的“万户”工程中,2016年和2017年,全市分别有296户、308户家庭农场获得省级财政扶持资金581万元和620万元,各区县()出台优惠政策措施,落实奖补资金1752万元,促进了家庭农场健康有序发展。目前,全市家庭农场发展到4272家。同时,农民合作社发展迅速,我市现有农民合作社5081个,入社成员27万人,带动农户49万户,占农户总数的50%以上。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6个、省级示范社63个、市级示范社31个、县级示范社230家。
 
据初步统计,全市共有市级以上龙头企业358家,其中国家级4家,省级45家,市级309家。2017年实现农产品加工销售收入815亿元,增长9%,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50%以上,涌现出了克明面业、华莱生物、顺祥水产等一批知名企业。
 
方向
 
创新经营模式 创立地方品牌
 
在调研中,赫山区农田谋士水稻专业合作社的“九化”发展模式,给调研组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种服务模式能够更好地解决农业发展深层次矛盾,为创新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提供了更好的思路。对此,专家们肯定地说,这是益阳对全国现代农业发展的一种创新贡献,值得在全国推广。
 
实践证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发展精细农业、建设现代农业的“主力军”,不仅推动了农业由经验型、粗放型向标准型、精细化管理的现代经营方式转变,而且在育种、播种、施肥、用药、管理、收获、入仓等环节上按照技术规程和标准进行,促进了农业节本增效和可持续发展。
 
为创新产业经营方式,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由小规模、分散化向规模型、联合型发展,专业大户注册家庭农场,家庭农场加入农民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创办和引领合作社发展,多个合作社组建联合社已成为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方向。各类经营主体间关联度越来越高,运作机制越来越规范,在市场竞争中生存和发展,都会加大资金投入,节约使用资源,实行集约化经营,农业机械化、科技化水平较高,农机、统防统治等“订单式”“套餐式”服务模式全面推广。目前,全市发展新型专业化服务组织90家,服务农户5.8万户、面积374.1万亩;农村电子商务蓬勃发展,经营主体达2962家,销售额超20亿元,同比增长33%
 
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自身获得可观经济效益同时,为土地流出农户支付土地租赁费、雇佣当地农民到基地务工,已形成新的产业链条,结成新的利益联结形式,实现了经营主体与农户收入“双增”。据统计,全市有5.6万户贫困户通过土地流转、扶贫资金入股或基地就业加入农民合作社,获取租金、分红、工资等收入,户均增收2000元以上。目前,全市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创建国家级经济作物标准园(特色产业园)19个、面积15万亩,优质茶园面积44万亩;创建国家级畜禽标准化养殖场()11个、省级41个,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40个,示范辐射面积50万亩。
 
我市积极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打“绿色牌”“有机牌”“安全牌”,加快实施“三品一标”认证和品牌保护,积极创建农业特色品牌。目前,全市有效使用农业部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标志的农产品309个,现有中国驰名商标17个,湖南省著名商标90个,湖南名牌产品33个,中华老字号1个,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11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个。
 
专家建议
 
加强规范管理 加大创新步伐
 
我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成为现代农业的主力军,但也存在发展质量不高、引领带动作用不强等问题。我市现有农村合作社规模普遍不大,农民组织化程度低,带动力强的龙头企业太少,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不足,精深加工少,产加销衔接不紧密,产业链条延伸不长。如我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已发展到3300多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仅4家,年销售收入过5亿元的龙头企业仅9家,辐射带动能力不强。
 
同时,部分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内部制度不健全,运作管理随意性大,专业人才普遍缺乏,创新能力不强,经营管理水平不高,存在“有组织无合作”“空壳化”现象,部分农业龙头企业还没与农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此外,经营主体融资难,农业保险存在财政补贴少,保险覆盖面窄,保障水平低等问题,都制约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
 
为此,农业问题专家建议,要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必须进一步规范管理,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健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注册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确保其拥有合法的市场主体地位和明晰的产权关系,着力把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成为产权清晰、机制灵活、运行规范、管理民主的市场主体。
 
同时,按照“边发展,边规范、边提高”的要求,引导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积极完善内部运行机制,特别是要引导农业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鼓励创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充分发挥不同主体在农业生产中的优势。鼓励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成为紧密的利益联结体,通过资金、技术、劳动力等要素的投入和合作,实现农业生产资源、信息资源的共享。引导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与农户间构建较稳定的利益分配机制,通过利润返还和收益共享,让农户真正得到实惠。
 
来源:益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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