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粮食生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2020-08-07 17:41:11 作者:tangchunsheng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粮食生产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以湖南省永州市为例
古人说“食为政先、农为邦本”,粮食是人类第一生活必需品,也是国家最重要的战略物资。我国是人口大国,经过几十年的奋斗,基本上达到了粮食自给。但是,近几年来广大农民的种粮意愿并不强烈,出现了改种经济作物或者撂荒等现象,再加之当前一场规模空前的粮食危机席卷全球许多国家,我国粮食生产面临着严峻的形势,已引起了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因此,认真分析当前粮食生产现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稳定粮食生产面积,提升粮食生产能力,增加产量,为国家粮食安全作出贡献十分必要。
一、当前粮食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永州市各级党委、政府采取过硬措施发展粮食生产、制止耕地抛荒,全市粮食生产面积和产量总体上处于逐年增长态势,充分发挥了一个农业大市在粮食生产中的应有作用。然而,当前影响粮食生产进一步发展的因素仍然较为突出,主要存在以下主要问题:
1、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增长过快,种粮经济效益低。近年来,国家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实施了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收购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种粮农民的收益,但增长幅度十分有限。而同期各类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增长幅度远远高于农产品价格增长幅度,粮价增长的正效应被生产资料价格上涨的负效应所抵消。以今年为例,今年我市的原粮收购均价197.98元/百公斤,仅比去年增加19.36元/百公斤,按亩产平均400公斤计算,每亩可增加收入77.44元。而农资价格涨幅惊人,其中化肥价格比去年同期普遍上涨30%至40%,农药、水稻种子价格上涨10-11%左右。按这样的价格,今年种植水稻所需农资就要净增支出近60元,再加上投工投劳等,种粮比较效益十分低,影响农民种粮积极性,一些农民因此选择撂荒,或者种植其他经济作物。
2、农业基础设施薄弱,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不强。我市的农业水利等基础设施大多修建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当时投入主要靠“人海战术”,以农民投工投劳为主,修筑了山塘水库,开挖了灌溉渠道。由于先天投入不足,设施建设标准过低,修建的农业基础设施基本上全是“土质”工程。随着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户分散经营,农村集体经济几乎为零,难以筹资筹劳对农业基础设施进行有效维护和修葺,在使用过程中,这些设施水毁、老化、失修、废弃现象普遍,即使仍在使用的,也都是带病运行,“渗、透、漏”现象十分严重,防灾救灾能力差,使用效率低下。再加之我市属自然灾害多发的地区,洪涝、干旱等自然灾害常有发生,造成农田因旱、因涝抛荒面积逐年增大,严重影响了粮食生产安全。
3、农业科技支撑能力弱,粮食生产整体水平不高。我市是一个农业大市,经济发展缓慢,受财政投入不足的影响,农业科学技术研究和技术推广弱化,粮食生产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农业结构调整等推广速度较慢,粮食生产能力提高不快。同时,由于工作经费不足和生活待遇得不到保障,一些地方农技推广部门被迫“不务正业”,靠开展农资经营等工作来维持日常开支,再加之农技人员知识老化、结构失衡、信息不灵、人才流失,严重影响了粮食生产新技术推广、基层农技培训等服务工作,制约了粮食生产科技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4、耕地质量下降,严重影响粮食的基础生产能力。近年来,农村通过开展土地整理、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等,使农田生产条件有了较大改善,但由于在实施大面积的土地平整过程中,土壤耕作层遭到破坏,熟地变生地,土地肥力下降。再加上农户种植方式不科学,为了追求生产效益,存在只用地不养地的掠夺式经营行为,绿肥等有机肥料投入大幅减少,大量使用化肥、农药,加快土地无机化程度,破坏了农田生态环境,耕地生产能力下降。与此同时,由于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化建设,占用了较多的优质粮田,大量优质耕地被地力条件不佳、灌排设施不完善的土地置换,耕地地力水平也出现下降趋势。
5、粮食生产补贴政策不完善,没有发挥应有效应。2004年,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实施了涉农补贴政策,深受农村广大农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但政策规定和操作措施方面,还存在着一些矛盾和问题。一是补贴标准偏低。如2007年,按照补贴政策规定,我市种植一亩水稻享受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粮食综合直补共计55.3元。而当年受农资涨价、病虫害多发等因素的影响,每亩水稻的农业资料生产成本就比上年提高了34.89元,再加上农民投工投劳支出,农民实际得到的实惠微乎其微。二是补贴品种单一。粮食生产补贴只对农民种植水稻进行补贴,种植其它粮食作物得不到补贴,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粮食作物内部的结构调整,制约农民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的积极性,影响了农民增收,进而削弱了农民投入农业再生产和扩大生产的经济能力。三是补贴方式呆板。按政策规定,补贴资金按上年度水稻种植面积补贴到农户。但实际上,农户种植水稻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农户可以随意通过抛荒、转包、双改单等形式改变自己对耕地的耕种状态。尤其是抛荒或转包耕地后,不种粮仍能享受补贴资金,这不但损害了补贴政策的公正性,同时影响了承包耕地种粮户的生产积极性,进而影响了适度规模经营的发展。
6、农村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农村劳动力出现短缺。随着改革改革的深入,城乡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也越来越大。由于农民种粮获得的收入增长十分缓慢,为了增加家庭收入,维持农业生产、家庭人员日常开支、子女教育等支出需要,绝大多数青壮年农民不得不选择外出打工,有很大一部分外出人员甚至数年不归,留守在家的基本上是老、妇、幼、病、弱,整体劳动能力和素质都偏低,导致种粮劳力不足、农业生产技术推广困难、生产管理粗放,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的提高。相当一部分地方,尤其是人少地多、种植条件较差的地方,农民弃耕和“双改单”的现象普遍。据统计,2007我市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达72.14万人,占全部农业人口的17.2%,占农村劳动力总数的50%左右;种植一季稻的面积达59.5万亩,占全年水稻种植面积的9.6%;抛荒面积达5.9万亩,占0.96%。
7、农民种植规模较少,粮食生产商品化程度不高。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农村耕地平均分配到农民身上。耕地分配到户后,在保证了农民平均分得了一份土地的同时,也影响了土地的规模经营效益。由于农户实行分散经营,受资金、生产规模、知识水平等因素的制约,种粮仍停留在传统的耕作方式上,粮食生产技术和机械化水平较低,生产成本也就相对较高。同时,农民种粮的目的主要是解决自己的口粮,商品化的程度不高,制约了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影响了农民受益。
二、促进粮食生产的财政对策建议
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三农”工作。过去5年,国家从强化农业基础入手加强宏观调控,把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作为首要任务,在制度、政策和投入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重大举措。财政部门作为经济综合部门,应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促进粮食安全生产。
1、加强耕地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加强对基本农田保护,保证粮食种植面积稳定。进一步规范完善转移支付办法,提高中央和省财政对粮食主产区地方财政的转移支付比例,增加转移支付规模,减少或取消农业建设项目地方财政级配套经费,尽量安排更多的上级财政资金向“三农”倾斜,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中低产田改造、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设的投入,改善农业规模化、机械化耕种条件。积极创新县级财政投入方式,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社会各界资金投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解决农业基础设施投入不足、水利工程老化失修等问题,提升农业抗旱抗涝能力。支持农业生态环境建设,推广秸秆还田、种植绿肥、增施有机肥培肥地力,改善农业生态环境,保证耕地的可持续高效利用。
2、促进粮食产品价格合理上涨,不断增加农民种粮收益。继续实行粮食最低收购最低保护价政策,积极建立粮食保护收购价格合理增长机制,确保种粮农民得到实实在在的收益。建立农民售粮财政补贴政策,即粮食收购企业按保护价收购农民粮食后,财政部门根据农民的实际售粮数量再进行财政补贴,一方面提高农民的售粮收益,另一方面达到鼓励农民多种粮、多售粮的目的。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支持建立统一准入条件的市场制度,积极培育多元化的市场主体,完善粮食市场流通体系,在抓好国有粮食储备库建设的基础上,加快地方粮食储备库建设,增加仓库容量,改善存储条件,最大限度地收购农民余粮。大力构建粮食产销合作新机制,多渠道加强粮食产销合作,推动粮食合理有序流通。引导社会资本大力发展粮食加工企业,提升粮食产品附加值,不断提高粮食生产商品率,增加农民种粮收益。
3、控制生产资料价格过快增长,努力降低农民种粮成本。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肥料和农药等主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随着原材料的涨价而有所提高也是情理之中的事,但一定要限制在合理的限度内。建议我国政府对主要农业生产资料实行严格的价格管制,建立农资价格最高限价政策,控制农资价格过快上涨。对农资生产企业因原材料涨价而增加的生产成本,由国家进行补贴,确保生产企业的效益。对农资销售实行专营制度,一方面减少中间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从而保证国家限价的农资销售到种粮农民手中;另一方面确保农资质量,防止假冒伪劣产品坑农害农,也有利于国家对农资销售流通环节给予政策性补贴,确保销售部门的经济效益。与此同时,大力支持相关部门加强对农资市场的监管,坚决查处乱涨价、投机钻营、倒买倒卖、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秩序,切实保障种粮农民的合法权益。
4、支持粮食生产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财政为支撑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重点支持健全农业技术推广网络,大力推广粮食新品种、先进种植技术、新农药、新肥料,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和产品质量,增强粮食市场竞争力。支持粮食生产信息传播系统、农资检测系统、病虫害预测预报系统建设,完善农业科技应用服务体系建设,增强粮食生产科技含量。加大农机购置补贴力度,特别是提高大中型农业机械的补贴率,进一步健全以县级农机技术推广站为中心、乡镇农机技术推广站为骨干、农机专业户为基础的三级农机技术推广网络,努力提高农业机械化生产水平,提高粮食生产效率,降低劳动强度。支持加快发展粮食生产专业协会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延长产前农资采购、产中生产耕作和产后流通加工服务链条,不断提高粮食生产的组织化程度。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支持全面开展农业保险,建立完善覆盖农业生产的保险体系,增强粮食生产抵御自然灾害风险的能力。
5、进一步完善种粮财政补贴政策,充分发挥补贴资金作用。
整合现有粮食补贴政策,将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粮食综合直补三项补贴合并为粮食直补一项,一方面有利于财政部门加强对补贴资金的监管,另一方面有利于政策的延续性,便于农民领取补贴。建立补贴标准合理增长机制,确保粮食直补标准增长速度不低于生产资料价格上涨速度。改变涉农补贴发放方式,将粮食补贴按面积补贴改成按粮食产量和粮食销售量补贴,生产和销售越多,获得补贴多得,这一方面免去了每年要逐村逐户核实粮食种植面积的繁琐程序,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行政成本;另一方面能充分调动农户多种粮、多售粮的积极性;同时,能有效杜绝农户抛荒或转包耕地,不种粮也能获补贴的现象,确保补贴资金分配公正合理。
6、促进农村土地合理有序流转,推进农业生产集约化经营。
坚持“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原则,采取转包、转让、代耕、租赁、入股、拍卖等多种形式,大力引导农民按照市场机制进行土地使用权流转,加快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经营企业化、产业特色化。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积极引导各类组织和种养大户参与土地流转,促进土体流转主体多元化,推进土地分散种植向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转变,积极培育种粮大户;同时加大资金、技术、物资和市场营销方面的扶持力度,引导土地经营者进行粮食品种结构调整,提高机械化耕种水平,生产优质高效的粮食,形成规模和品牌,从而提高产量和收入,推进农村经济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