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建言内参
2020-08-02 11:03:16 作者:tangchunsheng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建言内参
湖南民建研究院主办 2020 年第 1 期(总第 16 期) 2020.4.2
高层视点摘要
赖明勇: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全面脱贫的主要矛盾分析及政策建议
谢 炜:灾年更应重视粮食安全问题
责任编辑:蒋文明、刘良琴
高层视点摘要
——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题
习近平
1、要更加重视发展实体经济,把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绿色低碳、生物医药、数字经济、新材料、海洋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作为重中之重,构筑产业体系新支柱。
2、要贯彻新发展理念,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下更大功夫,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上下更大功夫,积极主动融入国家战略,推动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中部地区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奋力开创中部地区崛起新局面。
3、要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契机,以信息化、智能化为杠杆培育新动能,优先培育和大力发展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要推进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制造业产业模式和企业形态根本性转变,促进我国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
4、要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深入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积极培育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构建现代产业发展新体系。
李克强
促进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深化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研发应用,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新材料等新兴产业集群,壮大数字经济。
杜家毫
1、要紧密结合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好三大攻坚战,结合实施制造强省五年行动计划、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既抓好传统领域融合发展,又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
2、要立足我省制造业的基础和优势,坚持创新开放,一手抓传统优势产业数字化升级、智能化改造,一手抓新兴产业特别是 20 个工业新兴优势产业链的培育发展,努力实现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3、只有加大产业投资,通过培植新兴产业调整经济结构,才能带动整个经济转型升级、行稳致远。抢抓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再上新台阶带来的机遇,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上下更大功夫,把区位、平台、科教等优势转化为加快产业建设的优势。
许达哲
我省 2019 年新旧动能加快转换,战略性新兴产业增长 10%左右,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加速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增速超过 30%,移动互联网主营业务收入超过 1300 亿元。同时也指出,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稳增长压力较大。传统产业仍在转型,新兴产业尚在培育。
国家发改委
2019 年 12 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产业集群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公布了第一批 66 个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名单,其中湖南 4 个,分别是长沙市智能制造产业集群,湘潭市智能制造产业集群,娄底市先进结构产业集群,岳阳市新型功能材料产业集群。
主要目标:强化产业链、优化价值链、提升创新链;加快构建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形成产业链竞争的整体优势;加快培育新动能,有序推动东中西部产业转移和错位发展,将产业集群打造成我国应对国际经济环境变化和经济下行压力的“变压器”,促进稳就业、稳增长的“稳定器”,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助推器。
政策支持:一是国家发改委将加大分类指导和支持;二是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链协同创新平台、检验检测和智能园区等产业基础建设,建设培育一批产业集群领军企业;三是对产业集群重大项目给予较大额度和较长期优质信贷支持,推动在条件成熟地区设立专项金融服务机构;引导国家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等设立子基金;四是国务院对成效显著的地市进行表彰,并在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申报中给予特定申报名额和投资倾斜;五是在知识产权服务、重点技术研发、专项债券融资、人才奖项计划实施等方面给予支持。
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全面脱贫的
主要矛盾分析及政策建议
2020 年脱贫攻坚战主要是解决两个问题“剩下的人口怎么脱贫”以及“已经脱贫的人能不能稳定”。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给今年的决战带来了较大的影响,还带来了“因疫致贫”、“因疫返贫”等新问题。结合最新疫情数据,湖北外大部分地区处于疫情控制的中后期,经济恢复的初期阶段,需要尽快抓住疫情影响全面脱贫的主要矛盾,做好相应的应对工作,努力实现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任务。
一、“因疫致贫”
、
“因疫返贫”的主要对象疫情控制期间,为切断病毒的传播途径,各级政府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办法,如减少人员聚集活动等,但同时也给就业及生产效率,人员集聚的消费活动,交通运输物流等产生直接影响。随着疫情防控强度深化、区域范围扩大、时间范围拉长,进一步会影响大部分的社会分工,通过延长劳动时间、高薪招聘、库存管理等手段仍无法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进而疫情控制下的“非自愿失业”可能会演变为“真失业”。相比科技类行业、大型企业、国有企业、高中技能劳动者等在疫情中有更多的应对选项,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对象是直接受冲击行业及其上下游行业,如餐饮业等本地居民服务业、养殖业、旅游业等,抗风险能力较差的企业,如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替代性较强的弹性就业者(如农民工、临时工等)。而大部分贫困人口及处于贫困边缘的人口往往在这些受疫情直接影响的相关行业,中小微企业就业,从事的是替代性较强的职业,或正在扶贫工作帮助下进行种养、旅游等创业。因此,“因疫致贫”、“因疫返贫”的主要工作对象,既要覆盖患病的贫困家庭或所在区域(以湖南省为例:2 月 17 日湖南省贫困人口、外出务工农民、居家农民分别有 19 人、185人、105 人确诊),更要覆盖在受疫情冲击较大的特定行业、中小微企业就业或创业中“没有脱贫”和“已经脱贫”的人群,帮扶其尽快恢复弹性就业或有保障的创业。
二、疫情影响全面脱贫工作的关键环节
疫情主要通过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影响既有的脱贫工作成效(如产业发展、转移就业、易地搬迁的扶贫方式)并带来了全面脱贫工作的额外压力。
(1)物流因素。受疫情影响,农业生产面临了“进不来”和“出不去”的困境,且物流成本明显上升(益阳运输成本同比上涨 15%左右)。农业基本生产物资(如仔猪、化肥等)供应明显不足、价格上涨,农业产出(如鸡鸭,大棚蔬菜等)难以销售,价格下降显著。据调查,南县肥料只能满足全县用肥的40%左右,花垣县羽丰鸽业有限公司只能每天扑杀1500羽放入冻库,益阳大棚辣椒由去年的 6 元/斤降至 2 元/斤,降幅 65%。
(2)人口流动因素。受到疫情避免人员集聚以及防护物资缺乏等影响,很多农业经营主体等难以组织群众复工生产,农业生产技术人员难以进现场指导服务,田间管理效率明显下降。南县反映主产蔬菜的合作社平均减少 50%的员工,且工价上涨20-30%。劳务输出是贫困家庭脱贫增收的一项重要收入。往年打工是农历初五左右,先前往目的地再进行找寻工作,而疫情期间打工需先联系好企业,再隔离 14 日,极大延后了外出打工的时间,增加了找工作的难度。截至 2 月 18 日,花垣县仍有 80%人员未能外出务工。
(3)资金流因素。物流和人流限制对贫困人口的经营性收入以及主要雇佣贫困人口的企业带来实质性冲击,打工收入也明显下降,贫困家庭收入下滑明显。特别是一些负债经营的创业型贫困家庭本身就存在个人能力、市场风险、农业产销资金流错配等压力。据调研,花垣县已有 6000 多户贫困户享受小额贷款,2000 多户按期还款,疫情将带来更大的还款压力。
(4)信息流因素。疫情在一定程度上打乱了扶贫工作的推进,贫困人群感受到更多是疫情严重,传染性强、特色养殖不允许、外出打工难等各类消息,进而会影响今年的生产生活决策,影响了脱贫的决心和信心。信息畅通,对接精准,预期引导,有时候比拨款更重要!例如,因疫情而管制特种养殖业发展信心受到很大的影响,亟需政策细则。
三、疫情影响下全面脱贫工作的主要约束
目前各地政府已着手开展相关应对工作,但仍面临两大难题。
一是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压力加大。即使是没有出现疫情,在脱贫攻坚工作扫尾阶段所需要的单位扶贫投入强度较大,而疫情带来的“因疫返贫”、“因疫致贫”则需要额外的扶贫支出投入。
二是地方政府的治理压力加大。一方面,疫情影响扶贫项目开复工和驻村入户帮扶等工作效率,增加了额外的工作量,特别是不确定性带来贫困人口心态变化,不利于形成激励式扶贫;另一方面,上级要求的“既要抓疫情防控工作,又要抓复工复产”极大考验基层政府的治理智慧,特别是在缺乏必要防护物资、信息不完全等条件下进行科学合理的政策执行,亟需顶层设计上予以明确指导。
四、疫情应急管理对全面脱贫工作的有利条件
一是疫情应急管理出现的新经济变化,譬如“宅经济”、中药宣传、在线教育等,会给贫困人口提供新的工作机会和教育扶贫途径。
二是贫困人口的前期信息搜集工作基础扎实,使得全面脱贫工作拥有精细化分类管理的基础,特别是在数字经济转型期间,存在了可以利用现代技术降低扶贫工作帮扶成本,提升扶贫工作效率的可能。
三是疫情期间形成的社会动员力量,强化了地区与地区、上下游产业、不同人群之间能够形成更紧密的非市场化协作,易于转化为“全面扶贫”的社会注意力,适当引导有助于释放偏远落后区域的市场活力,引入更多社会力量减缓基层工作人员压力。
五、政策建议
(1)进一步完善全面脱贫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
疫情对全面脱贫工作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体系建设方面,要发挥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优势。既要以价格手段发挥资源配置效应,让经济更有活动,恢复更为快速,营造全面脱贫的宏观经济环境;又要发挥“有为政府”的优势,针对“因疫致贫”、“因疫返贫”的主要对象,及时提供疫情的公共产品,出台更加完备的指导性文件,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实施精准帮扶,使其有能力、有渠道、有信心、有行动进入脱贫发展轨道。能力建设方面,可利用好开发的脱贫攻坚“三个落实”动态管理监测平台进行疫情期间的动态追踪和精准帮扶,高效压实各项工作。
(2)做好疫情期间“两业”的摸排和帮扶工作
根据行业类型(本地居民服务业、旅游业、养殖业等)、企业类型(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职业类型(弹性工作岗位群体)摸排掌握贫困人口所在产业以及就业(两业)情况。要对困难企业度过难关上,特殊企业转型(特种养殖)提供支持;要对企业对贫困户稳岗进行专项支持,包括对外出复工复产的支持,也包括对暂时不能外出的提供临时性就业的企业给予支持。
(3)以物流、人流、资金流、信息流为主要抓手,出台“精细化”的指导方案
应尽快出台关于疫情期间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两不误的实施方案,并提供专项财政支持。顶层设计方面,对低疫情风险、人口净流出区域(特别是农村偏远贫困地区)降低公共卫生事件的响应等级,明确指导其全面恢复本地生产。物流方面,需尽快恢复春耕备耕等重要生产物资调入和农产品调出的物流通道,优先保障贫困地区的农业活动。人流方面,做好大规模人员外出打工的公共服务,包括提供防护物资,做好防护教育、远程协助就业供需匹配、协助做好流入地的区块化管理。资金流方面,适当延长还贷期限,有条件提供临时性补助支持的小额信贷,完善相关信息将其纳入到可动态追踪的帮扶工作;信息流方面,做好舆论宣传教育工作,提升扶贫对象对疫情的认识,消除恐慌心理,及时传递有效的生产信息(含特种养殖)、就业信息以及相关帮扶政策,激发扶贫对象的脱贫信心及行动。
(4)抓住疫情危中之机,助力全面脱贫攻坚
一方面,要结合疫情中出现的新经济变化,引导贫困人口“两业”新发展,如中药种植、“宅经济”的新增岗位需求及农产品直供需求、战略性应急物资储备对粮食、猪肉等长期需求,利用好在线教育资源进行教育扶贫;另一方面,要利用好疫情期间所形成的社会动员力量,逐步推动舆论形成对“全面扶贫”的社会注意力,并鼓励发达地区、具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业、更多的个人参与到全面扶贫工作,并予以类似疫情期间全社会救灾的政策优惠,譬如“拼多多”助力蔬菜销售模式,发挥好社会公益组织的扶贫作用等。
课题组:
组长:赖明勇 省政协副主席、民建省委主委
成员:肖 皓 湖大经贸学院副院长,省首届智库青年拔尖人才,教授、博导
谢 炜 民建衡阳市委副主委、衡南县政协副主席、农业局副局长
方智毅 民建省委参政议政处处长
王 铂 民建省委办公室副主任
彭科达 湖大经贸学院
灾年更应重视粮食安全问题
衡南县政协副主席、民建衡阳市委副主委、衡南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高级农艺师谢炜反映:本人根据多年调研,结合新冠疫情的影响,对当前粮食产业存在的问题和原因进行了初步分析,并提出相关建议,供领导在决策中参考。
一、当前粮食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一是粮食面积显著减少,粮食产能保障不力。主要表现在:耕地保护不力,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突出;双季稻面积显著减少,能够种双季稻的地方也只种一季稻;一些大户面积虽大,但管理粗放,单产低,浪费土地资源,得不偿失。二是粮食进口比例过大,粮食安全令人堪忧。近年来,我国粮食进口增速加快、品种增多,目前我国稻米、玉米、小麦等主粮自给率不足 80%,面对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和非洲、西亚的蝗灾引起的全球粮食危机,我国主粮市场放开,粮食安全堪忧!三是粮食贮备严重不足,粮食安全根基不牢。新冠疫情发生后,湖北日报宣传湖北粮食库存可供全省一年以上,然而半月不到,中储粮表示湖北粮食仅能供全省 6 千万人半年,湖北作为全国重要的粮食主产区,通过这次疫情,粮食问题暴露无遗。
二、影响粮食安全的主要因素:一是种粮成本显著提高。首先是农村劳动力成本高。当前农村劳动力极缺,农村劳动力成本人平每天达到 150 元以上,较 3 年前翻了一翻。其次是农资价格连年上涨。2020 年农资产品由于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价格普遍上涨 7~12%。第三是农业生物灾害和水灾旱灾频发,种粮损失大,风险大幅提高。二是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太低。物价连年上涨,种粮成本显著提高,而粮价却没有增加,种粮收益连年下降,造成种粮越多,亏损越严重;现行的粮食收购最低保护价太低,政策不接地气,对种粮大户没有吸引力,种粮大户通过双改单,逐步减少种粮面积,慢慢退出种粮行业;加上政府鼓励农民外出务工,一些散户干脆出去打工,一天可得100~300 元,比在家种粮划算多了。三是粮食生产投入相对偏少。近 40 年来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基层农技推广、农业生物灾害防控等投入少、欠账多,种粮技术含量低、病虫害损失较重、靠天吃饭,旱涝保收难以保障。四是粮食全产业链没有形成,结构调整优化不到位,缺乏品牌价值,不能满足人们高品质生活的需要,一方面农民卖粮难问题突出,另一方面又从国外大量进口粮食。
三、建议。民以食为天,解决粮食安全的根本问题,就是要通过建立健全粮食安全保障的体制机制,要从解决认识问题入手,从源头上切实解决种粮成本高、收购价格低、比较效益低的关键问题,让种粮农民不吃亏而安心种粮。
(一)建立和完善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机制。
一是国家要立法保障粮食安全。要通过立法,让人们提高粮食安全意识,充分认识粮食安全是保障国家一切安全的基础,粮食问题是实现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核心问题、关键问题。要强化行政推动,全面落实粮食生产省长责任制和五级书记责任,尤其是要落实县乡村三级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像抓脱贫攻坚一样抓粮食生产,要把粮食生产作为乡村振兴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要夯实工作举措,充分利用今年新冠疫情的影响,出台政策引导一部分有知识、有思想、有抱负的年轻农民回家种地,通过培训让他们成为新型职业农民,要大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适度规模经营,要抓住粮食生产的重要环节和关键时节,主抓双季稻,稳定粮食种植面积和产量,切实保障主粮品种优质率达到 60%、自给率达到 95%以上。二是要完善粮食收购保护机制。国家要较大幅度提高粮食最底收购价格,稻谷最底收购价要达到每百斤 200 元以上,实行优质优价政策,保障及时收购,应收尽收,杜绝压质压价,彻底解决农民种粮效益低和卖粮难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种粮权益。三是要建立和完善国家粮食贮备制度。要吸取新冠疫情防控物资严重缺乏的深刻教训,建立和完善粮食贮备制度,要深化粮食贮备管理体制改革,完善粮情预警监测体系,加强安全监管,保障粮食贮备数量和质量,确保粮食安全。四是要建立严格的粮食进出口管理制度。要通过科技创新,降低成本,提高质量,保障自给,提高我国在国际粮食市场的话语权和定价权;要严格粮食进出口风险管控,严禁主粮转基因化,在国际贸易上不能把粮食作为讲判筹码。
(二)建立健全粮食产业发展保障机制。
一是要建立完善粮食产业发展投入机制。要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优质种业、农业科技创新推广、新型职业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政策性农业保险等方面统筹兼顾,加大投入,提高粮食产业优质化、科技化、机械化、信息化水平,彻底解决粮食产业发展一系列瓶颈问题,实现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要完善粮食产业发展奖补支持制度。中央、省级财政要加大对粮食主产区和重点县的支持力度;政府要给予种粮农民和农业经营主体贴息信贷支持,对参与扶贫的农业经营主体因疫情造成的损失,要给予适当补贴。三是要建立粮食全产业链发展机制。加强粮食生产、贮存、加工、运输、销售全产业链开发和粮油综合批发市场建设,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四是要建立农资市场稳定机制。要加强农资生产、调运和市场监管,保障农资有效供给和价格稳定。五是要建立农业有害生物防控机制。农业生物灾害是农业生产第一灾,面对农业有害生物频发、大发态势,地方政府要全面落实好属地防控责任,中央、省级财政要重点投入。
(三)建立粮食生产监管约束机制。要加强对耕地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法,坚决杜绝基本农田非粮化和抛荒现象出现,对一些地方以发展特色农业为名,在基本农田上大面积种果树、挖鱼塘的情况,要坚决纠正,整改到位;要禁止和杜绝各项建设任意占用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的现象出现,要修改和完善耕地占补平衡政策,应禁止在旱地、林地、河滩地开垦耕地,加强对现有耕地和生态环境的保护,防止生态破坏和资源浪费;要注重对耕地的保护利用,对水利条件好、耕地质量好的稻田要确保种植双季稻,对种植两季水源不足的稻田,提倡一季稻+油菜或蔬菜种植模式,对水利条件不好的稻田可因地制宜改种旱粮。
报:赖明勇、段安娜、刘长庚、朱皖、李沐、罗亚军
发:刘敏、李琳、李海海、曾之明、蒋言斌、谢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