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就加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提出要求
2020-07-24 18:10:08 作者:tangchunsheng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江苏省政府办公厅
就加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提出要求
就加快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提出要求
2020-01-09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土十条”要求,到2020年我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为此,省政府印发了相关文件,加快推进此项工作,就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一、文件强调要充分认识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重要性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各地要充分认识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切实把耕地土壤污染治理摆在工作重要位置,对标“土十条”目标任务,强化责任担当,狠抓措施落地,确保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
二、文件明确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目标与任务
按照“预防为主、治用结合,分类施策、农用优先”的工作思路,采取“边生产、边治理”的方式,形成符合本区域的成本低、效果好、易推广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模式。到2020年,完成全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确保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一是加快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总体方案,二是全面实现安全利用区农产品达标生产,三是推进严格管控区耕地种植结构调整,四是做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核算与自评估。
三、文件提出确保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的主要措施
国家“土十条”和《土壤污染防治法》明确提出建立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将农用地划分为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实行分类管理、动态调整。一是强化污染源管控,切断重金属污染物进入农田途径;二是强化技术支撑,加强与科研院所合作;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四是强化舆情控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