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集中育秧为抓手,全面推进湖南省早稻生产
2020-03-25 20:13:30 作者:admin 来源: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以集中育秧为抓手,全面推进湖南省早稻生产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20-03-16 16:02
3月12日下午,农业农村部召开早稻生产推进落实视频会议,会议分析当前早稻生产形势,对恢复早稻生产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在会上强调,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树牢大局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今年早稻生产的重要意义,抓紧抓实抓细早稻生产各项措施,勇于担当,攻坚克难,努力夺取小康之年粮食和农业丰收。会上,湖南、江西、广东、广西等4个省作为代表发言。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厅长袁延文,副厅长唐道明,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计划财务处、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种植业管理处、种业管理处、农业机械化管理处,湖南省土壤肥料工作站、省植保植检站等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湖南省级分会场,同时在长沙市、衡阳市等12个市州,长沙县等66个早稻生产重点县同步设立市、县分会场。
视频会议结束后,紧接着,湖南省召开全省早稻生产推进落实视频会议。袁延文指出: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要坚决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抓好今年早稻生产的特殊重要性,确保小康之年早稻面积增加,确保完成全年的粮食生产目标任务。湖南省今年粮食生产的目标是:播种面积达到7150万亩,产量达到605亿斤。全省农业农村系统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迅速行动起来,采取有力措施,坚决完成增加早稻生产面积的目标任务。
一是抢抓时间落实任务。当前正值早稻育秧的关键时期,各地要突出一个“抢”字,抢抓季节、抢抓进度,按照双季稻平衡高产要求落实早稻生产安排,迅速将1830万亩早稻面积落实到乡镇、村组,农户和田块。
二是突出抓好集中育秧。各地要以专业化育秧为引领,以专业化服务组织、种粮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地方育秧能手等经营主体为主导,发展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面积300万亩。湖南省将按照每亩大田60元的标准对专业化集中育秧给予补助,重点补助早稻规模化经营主体。66个早稻生产大县在3月18日前,向省里派驻的调研指导组提交集中育秧的明细台账。各个调研组在做好技术服务的同时,更好督促落实早稻生产面积。
三是全面遏制耕地抛荒。各地切实担负起遏制耕地抛荒的属地责任,充分发挥好乡村两级组织的动员作用,采取集中流转、代耕代种、联耕联种等方式推动抛荒耕地复种。要抓紧对长株潭地区的休耕耕地进行复耕,省财政对休耕复耕耕地田间基础设施修复给予每亩100元补助。各地要切实落实“种地得补贴,不种地不得补贴”的要求,认真核查种植面积,按政策规定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四是重点推广机插秧、机抛秧。各地要将机插秧、机抛秧作为稳定扩大早稻生产面积的重要技术措施,加快补齐水稻机械化播栽环节短板。省厅将在长沙、衡阳、株洲、湘潭、岳阳、常德、益阳等市的10个县开展机抛秧作业试点;对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的机插(抛)秧服务,按每亩大田40元的标准给予作业补贴。
五是强化农资监管保供。各地要切实保障春耕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供应,加强统一调度,做好货源对接,确保稳价供应。要加强种子数量与价格适时监测,畅通信息渠道,及时组织余缺调剂。要落实农资运输绿色通道,保障正常流通,全面做好农资进村入户工作。要加大农资市场监管力度,深入开展“湘剑”护农行动,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囤积居奇和哄抬农资价格行为,确保农户用上放心农资。
六是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国家公布2020年早稻最低收购价,每50公斤增加1元,释放了重视早稻生产的重要信号。省政府要求各地要切实担负起粮食收购责任,认真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符合启动条件的地方及时启动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支持早稻生产,适当调增早籼稻储备收储计划。主动做好产销对接,积极引导市场化收购,扩大省外销售,加快腾仓并库,杜绝出现“卖粮难”。
七是加强金融信贷支持。加大对粮食生产新型经营主体信贷支持力度,简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手续,加快办理贴息资金拨付进度。省财政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银行获取农业生产经营贷款的,按照贷款规模及银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30%-50%给予贴息, 贷款利率低于银行市场报价利率的,按实际利率计算;适当放宽贴息条件,省财政按贷款资金有效使用凭证核实补助贴息资金。降低担保费用,2020年12月底前,省农业信贷融资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增贷款提供政策性担保,担保费统一从1%下调至0.5%;对到期担保贷款展期续贷的,按新增贷款享受担保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