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
2019-12-21 23:45:20 作者:admin 来源: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湖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
的实施意见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时间: 2019-12-20 09:16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8〕42号)精神,为加快推进我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农业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坚持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着力解决当前农业机械化发展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中的突出问题,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农民对农业机械化生产的需求,为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全省水稻、油菜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77%、62%,果菜茶等大宗经济作物全程机械化生产体系基本建立,畜牧水产养殖、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取得突破,农机作业条件明显改善,农机社会化服务能力大幅提高。农机装备产业科技研发创新能力得到提升。到2025年,全省主要农作物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60%,其中水稻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82%,油菜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72%;畜牧水产养殖、设施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明显提升;农机装备创新体系日益完善、质量更加可靠、智能化程度提高,农机装备产业链年生产总值达500亿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三)大力推进水稻油菜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推广先进适用农机装备与技术,加速攻克水稻育苗、栽植、施肥和秸秆综合利用等机械化生产薄弱环节。重点支持水稻生产大县工厂化育秧和场地旱育秧,探索开展水稻机插秧、有序机抛秧、秸秆机械化综合利用和土地深翻耕作业补贴。加快推进杂交作物机械化制种,实现杂交水稻制种全程全面机械化。大力推广油菜机械化高密度直播技术,推进油菜收获、烘干、灭茬整地、秸秆综合利用及加工压榨全程机械化。加大试验示范和服务支持力度,对粮油生产大县实行全程机械化生产整县推进。(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农科院负责,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四)着力推动丘陵山区农业生产机械化发展。围绕茶叶、油料、水产、水果、蔬菜、楠竹、中药材等特色千亿产业和“一县一特”主导特色产业,研究机械化作业的配套技术,制定机械化生产技术路线,研发推广轻巧简易、智能控制等生产及加工环节机具。通过实施农机购置补贴和项目奖补的办法,重点突破主要农作物机械化采收水平,支持油茶抚育采收剥壳烘干、水产养殖高效增氧、水果储运保鲜、楠竹山地运输、农作物节水灌溉与水肥一体化等智能化装备推广应用。切实提升省级优质农副产品供应示范基地、现代农业示范园、农业科技园区、特色产业园机械化水平。实施丘陵山区机械化提升工程,每个产业每年选择1至3个县分批示范推进。(省农业农村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林业局负责)
(五)补齐农机作业基础设施短板。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把机耕道建设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全省每年新修整修机耕道2800公里左右,配套建设农机下田(地)坡道和桥涵等附属设施,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按照“宜机化”要求,加快果园、菜园、茶园和养殖场标准化建设。支持水渠和山坪塘机械化清淤与维修。落实设施农用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用地优惠政策,在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乡镇、村庄规划中统筹合理布局考虑农机具存放和维修、农产品初加工等农机作业服务配套设施用地,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中优先安排农机服务组织生产配套设施用地。落实农业生产用电优惠政策,完善偏远山区农业用电设施。(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负责)
(六)提高农机社会化服务水平。省级财政持续支持现代农机合作社和示范社建设,全面提升现代农机合作社服务能力。推动农机服务业态创新,建设一批“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为周边农户提供全程机械作业、农资统购、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产品销售对接等“一站式”综合服务。鼓励家庭农(林)场及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开展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机作业服务。将先进农机装备推广应用到农田、林地重金属污染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采取机械化手段有效控制农业面源污染。促进物联网、移动互联网、智能控制等信息技术和卫星导航、高分辨率对地观测等航空航天技术在农机装备及农机社会化服务上的应用,加快推进“互联网+农机作业+农机维修+农机监测”。落实农机融资租赁服务、农机耕作服务增值税优惠政策。免收跨区作业的联合收割机、运输联合收割机(包括插秧机)车辆的车辆通行费。(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税务局、省委军民融合办负责)
(七)推进农机装备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农机装备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建立产品研发设计、生产制造、销售服务全环节和上下游企业共同参与、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社会化协作、专业化生产全链条综合集成商式现代农机装备产业体系。培育一批农机装备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大型企业由单机制造为主向成套装备集成为主转变,支持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方向发展。实施智能化改造,发展农机装备远程运维服务和定制化服务。扶持农机龙头企业发展壮大,支持湖南农机产业园和双峰县等农机产业集群发展。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作用,持续开展农机新产品、自主选择品目和扩大机具资质采信范围等购置补贴试点。鼓励各级财政对先进适用、绿色发展和畜禽水产养殖等机具进行累加补贴。政府采购农机装备鼓励选用省内产品。省重大科研专项、制造强省专项、高技术设备引进专项、涉农科研专项、工业园区建设资金、贸易促进和展览展销专项补助等向农机企业倾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负责)
(八)推动湘产农机“走出去”。支持省内农机企业开拓东盟、非洲等海外市场,联手建立生产基地,健全售后服务网络,创新经营模式。鼓励规模农机企业积极参与对外援助和国际合作,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利用国外农业农机专业展会,支持省内农机企业积极参展竞技、寻求合作商机、开拓国际视野。借助中非经贸博览会、中国中部(湖南)农业博览会等渠道,推动产销对接和技术交流。打造农机“走出去”综合服务平台,架起政策沟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桥梁,帮助企业解决国外抵押融资和售后服务等困难,提升湘产农机“走出去”服务保障能力。落实好湘产农机装备出口退税等政策。(省商务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贸促会负责)
(九)促进农机农艺深度融合。支持高等院校加强农机相关学科和专业建设,引导相关高校面向农业机械化、农机装备产业开展新工科研究与实践。加强新一代智能农机装备研发,支持农机龙头企业联合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同建设省级农机装备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支持农机农艺创新型人才培养、引进与使用,致力绿色发展和丘陵山区特色农业生产机械研究。鼓励农机人才参与国际交流合作。加快选育、推广适于机械化作业、轻简化栽培的品种,解决晚稻机械插秧、水果机械采摘、农机作业方式与种植模式不相适应等农机农艺融合方面的问题,探索一条机械生产与作物生长相互适应、相互支持和良种良法、良地良机配套之路。(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科院负责)
(十)强化农机生产安全与产品质量监管。深入开展平安农机建设,全面落实免费监理,保障安全技术检验、应急救援、驾驶考试等必要设备设施。加强拖拉机等农机装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严厉打击拖拉机人货混装、非法载人等行为。开展变型拖拉机等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淘汰老旧农业机械。加强农机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提升事故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农机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增强农机鉴定能力,加强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查,严把农机产品质量关口。支持农机职业技能培训和区域性农机维修服务中心建设,切实解决农机维修难、维修慢、维修贵的问题。(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省市场监管局、湖南银保监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十一)建立推进机制。建立由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的省级农业机械化发展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工作,认真梳理和解决突出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分工负责,细化出台支持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发展的政策。重大问题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市州、县市区也要建立相应的协调推进机制。(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十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性、紧迫性,将其作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内容,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议事日程,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具体措施,加强经费保障,形成工作合力。(省农业农村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负责)。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