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经营管理

2019-04-24 10:51:13 作者:tangchunsheng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家庭农场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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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及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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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政府近日出台《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在全省培育5万个家庭农场,将对家庭农场销售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湖南省已从今年开始按照每亩每年补贴100元的标准先行对1万个家庭农场进行扶持。从2016年开始,每年还将创建10个家庭农场示范县和1千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并对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经营管理者进行轮训。同时,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农民工和市场经纪人兴办家庭农场。以下是湖南省家庭农场发展情况及扶持政策:
 
湖南省家庭农场
一、湖南省家庭农场基本情况
近年来,伴随着工业化、城镇化的深入推进,湖南省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家庭农场得到快速发展,呈现出经营规模不断扩大、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强的良好态势。家庭农场发展主要呈现三个明显特点:一是发展速度较快。截至2014年年底,全省已有家庭农场2.9万户(工商登记注册的不到3000户),经营土地面积317.3万亩,场平109亩。今年上半年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7077户,种粮的有3049户,经营面积达到86.55万亩,流转种植面积56.35万亩。二是农场主体多元。家庭农场创办主体呈现多样化,不少村官、农村能人、返乡人士、大学生加盟农场主阵营。三是生产类型多样。大多以种养业为主,全省有种养业家庭农场6468个,养殖业农场3253个,种养结合型1241个,其他类型44个。
二、湖南省家庭农场扶持政策
201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家庭农场发展工作,做了系列安排部署,出台了相关扶持政策措施。省政府《关于实施两个“百千万”工程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利用3年时间培育扶持10000个家庭农场,省财政2013年安排3000万元,对2907个家庭农场给予了扶持,2014年将继续奖励扶持4020个。为加强对家庭农场的指导和服务,原湖南省农办、湖南省工商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做好家庭农场登记管理工作的意见》,湖南省农业厅出台了《关于发展家庭农场的指导意见》。2014年,省委深改组将家庭农场发展列入2015年深化改革重点,并明确要求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意见》,1019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1023省委深改组将召开会议审定。
三、湖南省家庭农场存在的问题及困难
湖南省家庭农场仍处于起步阶段,发展水平低,制约因素很多,主要表现在:一是土地流转难。一方面,由于大部分农民对土地依赖性很强,把土地当作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很多人宁可选择广种薄收,粗放经营,甚至撂荒,也不愿把土地流转出去。另一方面,湖南省大部分地方属山丘区,农户承包地块比较分散,即使家庭农场转入一定数量的土地,也很难集中连片,为机械化作业带来较大障碍。二是融资贷款困难。由于家庭农场自身资金积累不足,往往需要一定的资金借贷,而金融机构大多从资金安全角度考虑,设置贷款门槛高、手续复杂,加上农村抵押质押资源过少、农村风险补偿机制不健全、农村抵押担保体系建设滞后等原因,造成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三是基础设施薄弱。家庭农场通过购买小型农机设备,在耕作、播种、收割等部分生产环节实现了机械化,其他环节大多还是靠人工劳动力。大多数家庭农场缺乏烘干和仓储设施,影响粮食保管。四是服务体系滞后。从总体上看,湖南省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服务能力弱、服务领域有欠缺、服务对接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现有公益性服务组织人员老化,服务水平不高,服务的覆盖面也比较小,经营性社会化服务组织数量较少,提供的服务有限,难以满足家庭农场发展需要。
 
湖南省家庭农场
四、湖南省家庭农场发展方向
在农业部的指导下,湖南省将进一步加大家庭农场指导、管理和扶持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开展家庭农场认定
有效界定家庭农场,是对其进行登记、管理、培育和扶持的基础。对于农户提出的家庭农场认定申请,县市区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应及时受理,并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向其发放《家庭农场认定证书》。目前,正在研究制定全省统一的家庭农场认定办法。
(二)搞好示范创建工作
建立示范型家庭农场名录,培育和扶持一批经营规模适度、综合效益好、带动作用明显的示范性家庭农场。通过示范创建,引导家庭农场在经营管理能力、生产发展规模、设施装备水平、生产经营效益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家庭农场快速健康发展,力争到2020年发展家庭农场5万个左右。从2015年起,每年创建1000个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并选择条件比较好的县市区,作为整体推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试点示范县,创建10个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县。
(三)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结合新型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创业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力度。计划用5年时间,对省级示范型家庭农场经营管理者轮训一遍。支持家庭农场与农技部门、大中专院校、科技机构的专家结对联系,进行长期人才培训,联合开展新品种和新技术的研发、试验和推广等合作。对从事家庭农场指导工作的同志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其服务能力和水平。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健全县级服务平台,为家庭农场提供政策咨询、市场信息、价格评估等服务。
(四)做好监测统计工作
2013年开始,农业部启动家庭农场监测工作,在全国选择约3000个家庭农场作为监测目标,其中湖南省汉寿、衡阳、溆浦3个县市区的300个家庭农场被列入监测。下一步,湖南省将参照农业部做法,在全省范围内选择部分家庭农场,采取定期统计和典型调查结合的方式,对家庭农场经营情况进行监测统计,及时掌握家庭农场发展动态,为制定相关扶持政策提供参考。同时,围绕家庭农场发展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全面了解情况,研究政策措施;加大政策宣传,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营造良好范围;加强监督考核,查处违规行为,维护合法权益。
湖南省值得推荐的家庭农场有:
鹏发家庭农场、三飞家庭农场、宁乡多美家庭农场、长沙县江背镇珍强家庭农场、浏阳市兴顺家庭农场 、唐小鸭家庭农场等值得游客去观赏。

 
家庭农场 - 农业经营形式
 
家庭农场,一个起源于欧美的舶来名词;在中国,它类似于种养大户的升级版。通常定义为: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2008年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报告第一次将家庭农场作为农业规模经营主体之一提出。随后,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提到家庭农场,称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基本信息
中文名称
家庭农场
 
外文名称
The family farm
 
分类
经营方式
 
 
开始时间
2013
 
命令颁布
中央一号文件
 
目录
1优势特点
2家庭农场模式
3典型农场举例
4历史
5实施建议
6推广难题
7需求
8意义
9试点状况
 
优势特点
 
1、在中国,家庭农场的出现促进了农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农业商品化的进程。有效的缩小城乡贫富差距。
 
2、家庭农场以追求效益最大化为目标,使农业由保障功能向盈利功能转变,克服了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弊端,商品化程度高,能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丰富的农产品。
 
3、家庭农场比一般的农户更注重农产品质量安全,更易于政府监管。
 
家庭农场模式
 
美国:大中型家庭农场
 
美国的农业以家庭农场为主,由于许多合伙农场和公司农场也以家庭农场为依托,因此美国的农场几乎都是家庭农场。可以说美国的农业是在农户家庭经营基础上进行的,具有如下特点。
 
1.经营规模化和组织方式多样化 从经营规模来看,其发展与趋势表现为农场数目的减少和经营规模的扩大。20世纪以来,美国家庭农场在数量上上升至89%,拥有81%的耕地面积、83%的谷物收获量、77%的农场销售额。
 
2.生产经营专业化 美国把全国分为10"农业生产区域",每个区域主要生产一两种农产品。北部平原是小麦带,中部平原是玉米带,南部平原和西北部山区主要饲养牛、羊,大湖地区主要生产乳制品,太平洋沿岸地区盛产水果和蔬菜。就是在这种区域化布局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了生产经营的专业化。
 
3.土地所有权私有化 美国经过几十年的探索,于1820年建立了将共有土地以低价出售给农户、建立家庭农场的农业经济制度,正是这种制度的建立,促进了美国开发西部的热潮。
 
法国:中型家庭农场
 
法国作为欧盟第一农业生产国,世界第二大农业和食品出口国,世界食品加工产品第一大出口国,其家庭农场的发展功不可没。
 
法国有各类家庭农场66万个,平均经营耕地42公顷,其中60%的农场经营蔬菜、11%的农场经营花卉、8%的农场经营蔬菜、5%的农场经营养殖业和水果,其余为多种经营。75%以上的家庭农场劳力由经营者家庭自行承担,仅11%的农场需雇佣劳动力进行生产。由于农产品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加上用工成本的不断提高,法国的家庭农场出现了以兼并的形式不断扩大规模和发展农工商综合经营的产业化趋势。
 
法国农场专业化程度很高,按照经营内容大体可以分为畜牧农场、谷物农场、葡萄农场、水果农场、蔬菜农场等,专业农场大部分经营一种产品,以突出各自产品的特点为主。
 
日本:小型家庭农场
 
1946~1950年,日本政府采取强硬措施购买地主的土地转卖给无地、少地的农户,自耕农在总农户中的比重占到了88%,耕地占到了90%,并且把农户土地规模限制在3公顷以内。于1952年制定了《土地法》,把以上规定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从此形成了以小规模家庭经营为特征的农业经营方式。20世纪70年代开始,日本政府连续出台了几个有关农地改革与调整的法律法规,鼓励农田以租赁和作业委托等形式协作生产,以避开土地集中的困难和分散的土地占有给农业发展带来的障碍因素。以土地租佃为中心,促进土地经营权流动,促进农地的集中连片经营和共同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农协为主,帮助核心农户和生产合作组织妥善经营农户出租或委托作业的耕地。这种以租赁为主要方式的规模经营战略获得了成功。
 
中国情况
 
截至2012年底,全国30个省、区、市(不含西藏,下同)共有符合本次统计调查条件的家庭农场87.7万个,经营耕地面积达到1.76亿亩,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3.4%,平均经营规模达到200.2亩,全国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为1620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为18.47万元。 平均每个家庭农场有劳动力6.01人,其中家庭成员4.33人,长期雇工1.68人。
 
家庭农场以种养业为主
 
在全部家庭农场中,从事种植业的有40.95万个,占46.7%;从事养殖业的有39.93万个,占45.5%;从事种养结合的有5.26万个,占6%;从事其他行业的有1.56万个,占1.8%
 
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规模较大
 
产业洞察网《中国农场、牧场行业市场深度评估》显示家庭农场平均经营规模达到200.2亩,是全国承包农户平均经营耕地面积7.5亩的近27倍。其中,经营规模50亩以下的有48.42万个,占家庭农场总数的55.2%;50-100亩的有18.98万个,占21.6%;100-500亩的有17.07万个,占19.5%;500-1000亩的有1.58万个,占1.8%;1000亩以上的有1.65万个,占1.9%2012年全国家庭农场经营总收入为1620亿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为18.47万元。
 
典型农场举例
 
美国:斯诺农场
 
斯诺农场位于美国康涅狄格州中部的费尔菲德县。如果不是红白两色的畜棚和散于各处的农业机械,人们很难想象在这个花园成荫、庭院成片,寸土寸金的地方有一座94年历史的家庭农场。
 
农场主人菲尔·斯诺从祖辈手中继承下这座占地60英亩的农场,并和家人一起经营。按照全美家庭农场联盟的定义,这是一家典型的家庭农场:家庭拥有农场的产权,家庭成员是农场的主要劳动力,并在运营管理方面负主要责任。家庭农场的规模不等,从占地数千英亩到几英亩。斯诺农场属中等规模。
 
中国:周末农场
 
以周末农场的家庭农场为例,其规模大多在20-200亩之间,其生产的农产品有以其名字命名的生产者自有品牌,并且建立了完整地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更有保障。
 
21世纪初以来,上海松江、湖北武汉、吉林柳河、吉林延边、浙江宁波、安徽郎溪等地积极培育家庭农场,在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据统计,农业部确定的33个农村土地流转规范化管理和服务试点地区,已有家庭农场6670多个。
 
历史
 
早期家庭农场是独立的个体生产,在农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国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有的农户向集体承包较多土地,实行规模经营,也被称之为家庭农场。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和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农村土地流转速度加快。农业经营规模和组织化程度也相应提高,由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龙头企业等组成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逐渐显现。但是,从中国国情以及国内外实践来看,在生产领域,适合土地经营的主体还是以农户为主。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要发展"家庭农场"
 
实施建议
 
推广家庭农场,应明确家庭农场的定义,加大扶持力度,制定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为家庭农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1、探索建立注册登记制度,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逐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
 
定义明确后,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家庭农场等注册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逐步成为具有法人资格的市场主体。各地在制定家庭农场认定标准时,不可一刀切地在全国使用同一标准,应根据当地农业生产环境,把经营规模控制在"适度"范围内。
 
2、对符合以上条件的规模经营主体,给予政策扶持,同时接受行政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各地应落实中央关于各类补贴向种养大户倾斜的要求,将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有机统一,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优惠政策,明确家庭农场可以优先承担涉农建设项目。同时,可通过项目倾斜、以奖代补等手段引导流转方的生产经营活动,如对种粮的家庭农场可给予更多的扶持措施,支持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
 
3、加紧落实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建立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
 
201212月,农业部已在50个县试点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这项工作对明晰农用地产权、捍卫农民土地财产权利,理清家底等具有巨大的推动作用,同时也是规范化土地流转的先决条件。建议应将这一工作纳入对地方党委政府的考核。
 
4、应通过规范土地流转合同、引入事前准入审核、事中监督管理诸机制,规范土地流转过程,保护流转双方的权益。
 
(1)国家主管部门下发土地流转规范合同书,引导签订规范的书面合同,防止口头契约。
 
(2)对流入方大规模流转土地的主体,进行必要的资格审查,防止非农户经营主体假借家庭农场之名大规模租赁农地,注册登记后套取项目资金。
 
(3)做好土地流转的法律与政策宣传工作,使农户能正确看待土地流转,尊重契约精神。对自愿流转出的土地,在流转期内,不得将土地收回。从而稳定流转规模,使家庭农场主能够放心投入、生产与经营。
 
推广难题
 
家庭农场是2012年前后才兴起的新型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一直以地方实践为主,中央层面尚未对其做明确定义。尽管具备较强的技术能力和生产实践经验,但由于缺少资金,对基础设施和生产资料长期性投入能力不足,加上土地流转不规范引发的隐忧,使家庭农场主扩大生产的积极性受到影响。
 
1、中国对家庭农场缺乏清晰的定义。
 
尽管中央时常提及"家庭农场",但如何定义还没有统一的认识。这就导致有的种植大户已在尝试这一经营模式,却不知自己就是家庭农场的雏形;有的农场不以家庭成员为组成,或不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却自称家庭农场;有的人将家庭农场主与地主相提并论,担心引发土地兼并;有的人错误地将家庭农场与"休闲农业"混为一谈。对家庭农场的含糊定义,影响到如何界定、如何扶持、如何引入登记制度等一系列问题。
 
2、难以得到相应的扶持政策,缺乏更新设备和改善农田基础设施的资金投入。
 
一些农民流转了大量土地做农场经营,但是受没有进行土地整理的限制,地被分成若干小块,遇上机耕道,必须自己扛着小型农机到另一块田里去。昂贵的租金占用了大量的流动资金,搞土地整理自己又无财力完成。
 
3、融资难也是制约家庭农场发展的一大障碍。
 
一些试验阶段的家庭农场想扩大规模,却遭遇了融资难题。农民很少有可以抵押的资产,靠少量贷款根本解决不了问题。
 
4、土地流转不规范,难以获得相对稳定的租地规模。
 
面对农户承包地极其细碎的现状,要实现土地规模经营,最大的困难就是租到成方成片的耕地,并确保租期较长、相对稳定。但由于中国农村土地产权模糊和农民的惜地意识,许多农户不愿长期出租土地,致使家庭农场难以稳定地保持足够的土地经营规模。
 
需求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是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
 
透过中央一号文件对"家庭农场"的鼓励和支持态度,可以看到一条农业农村改革的新路径,一条充满着阳光和希望的新路径。
 
当前,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数以亿计的农民工进城打工,有很多农民工还长期在城市驻扎下来。而与之相对应,在不少村庄则出现了"青壮年荒",或者说是"劳力荒",村里留守的大多是老人和儿童,青壮年已经不愿意或者因工作原因不能不便回家种地,大量的耕地主要靠老人打理。尽管有日益发展的农业机械化帮忙,但年龄越来越大的老年人们还是越来越感到力不从心了。
 
另外,在土地上不管是老年人当家还是青壮年担纲,各家各户传统的生产模式已经没有多少活力,土地的生产效率较低,农民的信息采集能力、决策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博弈市场的能力、盈利能力都非常有限,以至于不少农民只能盲从和赌博,在农业的"大小年"现象中随波逐流。应该承认,当前的农业格局已经制约了农业的再发展,应该承认,我们又站在了农业改革的十字路口。发展"家庭农场"是一个正确的改革方向。实际上除农业部确定的6000多个"家庭农场"外,还有很多农业能人通过承包更多土地、开展规模种植、特色种植等方式当上了名副其实的"家庭农场主",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也为"家庭农场"模式的发展摸索出了宝贵的经验。同时,更多的人在跃跃欲试。无疑,"家庭农场"模式符合农民的需要,符合农业农村发展的需要,符合国情。
 
"家庭农场"模式可以进一步促进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可以进一步激发农民的积极性、释放农业的潜力。"家庭农场"的经营特性明显,"家庭农场主"必须按照企业管理模式来核算成本、加强管理、追逐利润,必须要适应市场、开拓市场,由于"家庭农场"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因而具备较强的市场竞争能力。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国家惠农政策的鼓励扶持下,"家庭农场"必将成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的排头兵和骨干力量。
 
"家庭农场"模式往往要涉及土地流转和集中,而在土地流转和集中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双方自愿和平等互惠的原则,即其他农民或村集体自愿把土地承包给"家庭农场主",由"家庭农场主"支付合理的承包费,双方签订合同,约定承包的期限。
 
在这种模式中,土地归村民集体所有的性质是不变的,向外承包土地的一方在合同到期后可以收回土地。因而,"家庭农场"模式并不会伤害农业的根基,并不会伤害其他农民和村集体的利益,并不会伤害农业公平,即便在发展"家庭农场"的过程中遇到一些问题,我们也可以通过不断修正来进行完善--我们完全可以放下忧虑,迈开大步走下去。
 
意义
 
发展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由于刚刚起步,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还有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农业部将按照中央要求,着手研究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基本原则和实现途径,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工作,指导地方稳步培育家庭农场。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明确家庭农场认定标准、登记办法,制定专门的财政、税收、用地、金融、保险等扶持政策。
 
 
试点状况
 
广东
 
广东家庭农场已经进入第二代发展模式,从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群体开始利用科技农业向大棚化绿色化无公害化的水培种植城市家庭农场发展模式,形成现代式家庭农场,解决了城市人口集中而极少种植地的问题,解决了城市主要靠从北方大量进口蔬菜的问题,使得城市人也可以吃上新鲜绿色无公害蔬菜。
 
福建
 
一、办家庭农庄思路:在市镇郊区养殖山珍野味,利用粪便种植新型水果、蔬菜(零成本),再修木屋、竹楼、蒙古包(投入少),发展野味馆、茶庄等。农庄独特的野猪宴、野鸡宴、野兔宴、野鹅宴及不施农药、化肥的新型水果、蔬菜,不但可使游客吃到鲜美、滋补的绿色野味,还可让游客参与狩猎、烧烤、加工珍禽标本,观看斗野猪、斗野鸡,野猪、野兔赛跑等惊心动魄、极富刺激性的节目,可吸引大量的游客。201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第一次把大力扶持发展家庭农庄作为中央的头号文,家庭农庄已成为符合国家政策又符合市场大趋势的项目。而如今生意难做、商店难开、办厂工人难招,成本上升,效益低下,竞争十分激烈。但据国家权威部门统计,农业已连续多年成为利润最高的行业。一些有眼光的投资者和企业,已从其他竞争激烈的行业中走出,转身在及家庭农庄中寻找商机,但又苦于无经验、无思路,对项目内容不清楚。
 
上海
 
上海市松江区自2007年推出家庭农场到20126月止,已发展到1173户,经营面积占全区粮田面积的77.3%,户均经营面积114.1亩,户均年收入10.1万元。
 
松江区所指家庭农场,是以同一行政村或同一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家庭为生产单位,从事粮食、蔬菜种植或生猪养殖等生产活动的农业生产经营形式。发展家庭农场须坚持五大原则:农民自愿有偿原则、经营者自耕原则、适度规模经营原则、土地流转费合理适度原则、经营者择优原则。松江区的家庭农场试点被称为松江模式。
 
湖北
 
武汉市从2011年确定了"支持发展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模式",培育家庭农场99家,并下发《2011年家庭农场项目指南》,扶持资金354.7万元,平均每个家庭农场获得财政补贴3.58万元。2012年该市发展家庭农场68个,安排扶持资金210万元。
 
安徽
 
郎溪县农委从2009年起连续三年安排"全国农技推广体系示范县建设"项目资金共计90万元,在全县优选10个家庭农场,每年为每个农场投入项目资金3万元,开展示范家庭农场建设,以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河南
 
河南家庭农场发展已进入高潮,呈现出红红火火,欣欣向荣的景象!为培育和扶持农业集约化、规模化、商品化生产经营群体,西平县将种粮大户、家庭农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进行整合,制定专门的财政、用地、金融、税收、保险等优惠政策,通过项目倾斜、以奖代补等手段,对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给予优先扶持,积极解决投入大、融资难的障碍。
 
该县还进一步规范土地流转合同、规范土地流转过程,建立一套规范的土地流转机制,切实保护流转双方的权益。截止2013年,该县土地流转规模已达25万亩,占全县耕地的20%
 
山西
 
山西省农业厅日前出台关于认定家庭农场的暂行意见,困扰该省家庭农场发展的基础性问题有望得到解决。山西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有效界定家庭农场,是对其进行登记、管理、培育和扶持的基础。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认定主体和认定标准,各地家庭农场多处于自发状态,发展乏力。
 
山西省农业厅日前出台的暂行意见明确提出,由各级农经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家庭农场的认定工作。家庭农场经营者应当是依法享有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以家庭承包和流转土地为主要经营载体,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员数量,农业净收入占家庭农场总收益的比例要达到80%以上。同时应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其经营活动有比较完整的财务收支记录,并对其他农户开展农业生产有示范带动作用。
 
这份意见还要求,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要达到一定标准并相对稳定。比如从事粮食生产的,小麦种植面积要在50亩以上,玉米、杂粮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从事养殖业的,生猪年出栏要在500头以上,蛋禽年存栏1万只以上等等。
 
据介绍,山西各级农经部门将对家庭农场实行动态管理。省级农经部门每年底发布全省家庭农场名录,进入名录者可享受国家各项扶持政策。家庭农场还需要每三年进行一次资格审核,不符合标准的将予以注销。
 
陕西
 
从陕西省农业厅获悉,上半年我省认定省级示范家庭农场517个,至此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总数达到1017家。截至2015年底,全省农业部门认定的家庭农场共有7203家,经营土地90.6万亩,场均经营土地147.5亩。家庭农场已成为我陕西省现代农业发展的有生力量。
 
邵阳
 
日前,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市政办发〔201618)提出,围绕粮食、生猪主导产业和茶叶、蔬菜、水产、苗木花卉、笋竹、药材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到2020年,力争全市培育发展家庭农场8000户左右,其中以粮食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4000户,以林木、林果、药材生产为主的家庭农场2000户,养殖型、种养结合型及其他形式的家庭农场2000户。培育各类示范家庭农场2000家。2016年全市新发展各类家庭农场500家以上。
 
词条标签: 农业 土地 农场
 
面积承包土地个人种植国家有什么补贴
 
大面积承包土地个人种植国家有什么补贴我家农村的,现在好多农民都不愿意在家种地了,我以800元每亩承包他人土地,想咨询一下土地承包多了的话,国家有没有补助、补贴、农机具赠送?如果有?需要达到什么条件,什么规模?土地就是种植玉米,小麦。 在线等!!... 大面积承包土地个人种植国家有什么补贴我家农村的,现在好多农民都不愿意在家种地了,我以800元每亩承包他人土地,想咨询一下土地承包多了的话,国家有没有补助、补贴、农机具赠送?如果有?需要达到什么条件,什么规模?土地就是种植玉米,小麦。
 
你应该说的是家庭农场或者建立农村合作社...
 
家庭农场这个概念在我国来讲还是一个全新的概念,但是在国外这种农业发展模式已经很成熟了,而随着我国中央一号文件的下发,提出发展家庭农场后,未来国内的农业发展趋势也会慢慢的专项家庭农场。
 
家庭农场这种全新农业发展模式,有效的集中起了我国闲置的农业资源,可以大大的提高农业效益,同时也会推广了农业高新科技,节约了生产成本。因此我国对家庭农场的发展非常重视,同时也出台了很多扶持政策。
 
在中央一号文件中首先提出家庭农场就很好的表明了我国今后对这种模式的重视以及扶持会不断的加强。国家会不断的强化对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推行新增补贴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倾斜政策。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家庭农场登记制度,明确认定标准、登记办法、扶持政策。探索开展家庭农场统计和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工作。推动相关部门采取奖励补助等多种办法,扶持家庭农场健康发展。
 
我国各个地区对家庭农场的补贴也都不相同。
  
 在上海松江,具体的补贴政策是:
  
 一、现金补贴:1、农资综合直补76/亩;2、水稻种植补贴150/亩;3、土地流转费补贴100/亩,面积以80-200亩为标准;4、家庭农场生产管理考核补贴100/亩,全年分两次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补贴标准;5、绿肥种植补贴200/亩。
  
 二、物化补贴:1、药剂补贴22.5/亩;2、水稻良种补贴常规稻16/亩、杂交稻25/亩;3、二麦种子补贴小麦35/亩,大麦35/亩;4、绿肥种子补贴(以实物形式发放)。
  
吉林延边的补贴政策是:
   
1、对家庭农场贷款贴息;2、注册登记的家庭农场可享受到各项国家农业财政补贴政策;3、对水田、蔬菜和经济作物种植面积50公顷以上、旱田100公顷以上的家庭农场,扩大到一次性享受5台农机购置补贴;4、对家庭农场农作物保险给予补贴;5、加大资金支持力度;6、实施税收优惠政策;7、家庭农场经营者可以使用集体土地建设生产经营用临时建筑物。
  
湖北武汉的补贴政策是:
   
通过验收,对经市农业局、市财政局批准立项且达标的种植业、水产业专业型家庭农场,种养综合、循环农业型家庭农场新建的基础设施部分予以补贴。补贴拟采取“先建后补”的方式,年底检查验收后,拨付补贴资金。已享受财政补贴的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不纳入家庭农场补贴范围。
 
当前我国已经把家庭农场归为了农业发展的主要去向,随着国家的不断重视,将会持续的发展出一条全新的农业模式,这将会使我国的农业发展进入到一个全新的,更高的水平上,当然了最终受益的将会是当代的农民。
 
2017年江西农业补贴政策是什么
 
2017年是农业“三项补贴”改革的第一年,江西省政府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江西省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内容。以下是学习啦小编为你整理的2017年江西农业补贴政策是什么相关资料,希望大家喜欢!
 
2017年江西农业补贴政策是什么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按照《江西省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案》实行,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补贴标准全省统一测算为112/亩。
 
补贴依据为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对暂未颁证到户的,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或已确权登记但未颁证的面积。对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
 
补贴程序为“村组登记、两榜公示、乡镇初核、县级确认”,对农户补贴耕地面积进行核实后,由县级财政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到补贴对象。
 
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按照《2016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方案》实行,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扣除用于支持建立健全农业信贷系统资金外,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补贴对象为从事水稻生产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四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基本条件是:种粮大户、家庭农场水稻种植规模必须在50亩以上,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为省级以上示范社,耕种且用于种植水稻的水田面积在500亩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依法登记的农机、植保等社会化服务的大户和专业合作社。对水稻种植规模50-300亩耕地面积的种粮大户,水田连续流转期限达到三年以上,推广应用了水稻主推技术及主推品种,纳入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投保了当年水稻种植保险的予以优先支持。
 
补贴内容包括工厂化育秧设备补贴、稻谷烘干设备购置补贴、植保机械购置补贴、有机大米品牌补贴等,补贴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由省统一公布。
 
申报及立项的程序是新型经营主体根据生产发展需要和补贴申报条件,每年630日前自主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农场)申报补贴项目和补贴资金规模,经乡镇政府(农场)初审后统一汇总报县农业局,县农业局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规模结合区域发展重点,择优立项确认。补贴资金采取“先购后补、先建后补、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项目完成后经县级验收后按规定通过“一卡通”或法人账户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
 
江西农机购置补贴今年争取中央资金超7亿元
 
近日,从江西省农机局获悉,今年,江西省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和“先购机后申请,先申请先补贴,后申请后补贴,不申请不补贴,资金补完为止”方式,进一步敞开补贴对象、简化手续、方便群众购机。
 
同时,启动实施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和新余市农机“一站式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农业部、财政部把江西纳入201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省,在全省范围内对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实行报废补贴,与购机补贴同步实施“双补贴”。
 
并开展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推广与示范,重点推广7寸插秧机应用和新技术培训,适度提高机插栽植密度,促进农机农艺紧密融合,促进粮食增产增收。进一步提高农机化公共服务能力,逐步解决农机“三难”,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健全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探索“银企合作”、“银社合作”新模式,为农民购买大型农机具提供机具抵押贷款,开展农机互助保险,提高农机手财产安全保障。
 
此外,将进一步提高农机注册登记、挂牌发证和年检年审“三率”水平,进一步提高省级农机鉴定工作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机教育与技能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机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机化生产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农机系统队伍建设水平。
 
我国作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对农业的补贴受世贸组织规则约束。原来的农业“三项补贴”,侧重于生产与价格环节,在世贸组织规则使用中受到一定限制。政策调整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用于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可以减少对农业补贴国际规则的一些限制的影响,有利于进一步加大对农业的支持和保护力度。今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以往的农业“三项补贴”,对农户来说,都是收入上的直接补贴,但在贸易规则中是两种不同类别的补贴。
 
补贴根据各县(市、区)核准上报的补贴耕地面积和适度规模经营面积等因素,分配资金,直接拨付到各地财政帐户,实行专户管理。
 
江西省财政厅和省农业厅负责补贴政策方案的制定,设区市农业和财政部门负责做好监管工作。各县(市、区)按照统一补贴标准和耕地地力补贴面积,及时将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发放到户;根据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户数、面积和补贴资金总额,以及适度规模经营主体申报补贴项目等情况,择优立项,及时批复、验收,并做好监管工作。
 
江西省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标准
 
为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高耕地地力,调动农民增强农业生态资源保护意识,促进“稳粮增收、提质增效”,推进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加快粮食生产方式转变,提升粮食生产质量和效益,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即将对农业“三项”补贴政策进行改革,实行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
 
江西省2016年农业三项补贴标准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按照《江西省2016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方案》实行,将80%的农资综合补贴存量资金、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作物良种补贴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农民,补贴标准全省统一测算为112/亩。补贴依据为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耕地面积,对暂未颁证到户的,可以是二轮承包耕地面积或已确权登记但未颁证的面积。对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长年抛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予补贴。补贴程序为“村组登记、两榜公示、乡镇初核、县级确认”,对农户补贴耕地面积进行核实后,由县级财政将补贴资金通过“一卡通”拨付到补贴对象。
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按照《2016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方案》实行,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扣除用于支持建立健全农业信贷系统资金外,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我省补贴对象为从事水稻生产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四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基本条件是:种粮大户、家庭农场水稻种植规模必须在50亩以上,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为省级以上示范社,耕种且用于种植水稻的水田面积在500亩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依法登记的农机、植保等社会化服务的大户和专业合作社。对水稻种植规模50-300亩耕地面积的种粮大户,水田连续流转期限达到三年以上,推广应用了水稻主推技术及主推品种,纳入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投保了当年水稻种植保险的予以优先支持。补贴内容包括工厂化育秧设备补贴、稻谷烘干设备购置补贴、植保机械购置补贴、有机大米品牌补贴等,补贴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由省统一公布。申报及立项的程序是新型经营主体根据生产发展需要和补贴申报条件,每年630日前自主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农场)申报补贴项目和补贴资金规模,经乡镇政府(农场)初审后统一汇总报县农业局,县农业局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规模结合区域发展重点,择优立项确认。补贴资金采取“先购后补、先建后补、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项目完成后经县级验收后按规定通过“一卡通”或法人账户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
 
【三农快讯】农业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种粮大户),江西如此补贴
三农微视 2016-06-12
 
据小编了解,今年,江西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按照《2016年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方案》实行,将20%的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种粮大户补贴试点资金和农业“三项补贴”增量资金,扣除用于支持建立健全农业信贷系统资金外,用于支持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补贴对象是:从事水稻生产的适度规模生产经营者,包括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以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四类农业新型经营主体。
 
基本条件是:种粮大户、家庭农场水稻种植规模必须在50亩以上,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为省级以上示范社,耕种且用于种植水稻的水田面积在500亩以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包括依法登记的农机、植保等社会化服务的大户和专业合作社。对水稻种植规模50-300亩耕地面积的种粮大户,水田连续流转期限达到三年以上,推广应用了水稻主推技术及主推品种,纳入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信息管理系统的新型经营主体,种植大户、家庭农场、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投保了当年水稻种植保险的予以优先支持。
 
补贴内容是:包括工厂化育秧设备补贴、稻谷烘干设备购置补贴、植保机械购置补贴、有机大米品牌补贴等,补贴的具体内容和标准由省统一公布。
 
申报及立项的程序是:新型经营主体根据生产发展需要和补贴申报条件,每年630日前自主向生产经营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农场)申报补贴项目和补贴资金规模,经乡镇政府(农场)初审后统一汇总报县农业局,县农业局根据上级下达的资金规模结合区域发展重点,择优立项确认。补贴资金采取“先购后补、先建后补、先实施后补助”的方式,项目完成后经县级验收后按规定通过“一卡通”或法人账户直接拨付到补贴对象。
 
家庭农场是农业经营方式的主流方向
 
——发展家庭农场的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6-04-22    信息来源: 中国经济时报    作者:张云华   
  
我国应坚持把家庭农场而非公司制农场作为未来农业经营方式的主流方向,制定家庭农场发展战略,加强管理与服务,赋予法律地位,给予重点支持;农村城镇化有助于土地流转与家庭农场扩展,应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稳定发展家庭农场。
 
国研视点
 
家庭农场是全球最为主要的农业经营方式,在现代农业发展中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各国普遍对家庭农场发展特别重视。在当前农业市场化与全球化背景下,我国农业陷入“小农困境”,延缓了农业现代化步伐。而家庭农场是助推我国农业走出“小农困境”的关键。与公司制农场和集体农场相比,家庭农场具有经营经济性,这是家庭农场长盛不衰的要诀。
 
家庭农场在世界农业中的地位至关重要
 
家庭农场与公司制农场是国际上两种主要的农业经营方式。国际上对于家庭农场并没有统一的概念。联合国粮农组织定义家庭农场为主要由家庭劳动力管理经营农业、林业、渔业、畜牧业生产的农业经营方式。家庭和农场结合为家庭农场,融入了经济、环境、社会和文化功能。美国20世纪70年代初提出家庭农场的三条标准:一是由家庭成员经营管理,二是家庭承担风险,三是家庭必须提供本农场一半以上劳动力。认定为家庭农场才能享受政府优惠政策。美国农业部经济研究局定义家庭农场为主要经营者有血缘或婚姻关系、拥有一半以上农场经营业务的农场。
 
家庭农场是全球最为主要的农业经营方式,在全球食物生产中扮演了关键角色。基于105个国家和地区的国际农业普查数据分析显示,家庭农场占全球所有农场数量的98%,483亿样本农场中有475亿为家庭农场,至少占有53%的农地,以及生产至少53%的食物。联合国粮农组织《粮农状况》利用 30个国家的农业普查数据估计,全球57亿农场中有5亿是家庭农场,拥有75%的农地。
 
截至2012年,美国有217万农场,平均规模421英亩(约合2555亩)。家庭农场一直在美国农作物农业(即狭义的农业)中占据主导地位。 2011年,96%的美国农作物农场是家庭农场,其农作物生产价值占比为87%。笔者调查的美国北卡罗来纳州有5万个农场,平均规模为170英亩(约合 1032亩),大约95%到98%为家庭农场。
 
许多国家都重视并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美国农业部下设农场服务署,通过全国性公共服务体系,负责实施农业政策,管理农场信贷项目、生态保护、农产品产供销储服务、灾害援助、价格支持等。美国联邦政府通常提供农场主收入补贴和农作物自然灾害保险补贴。2014年以来,支持政策有所调整。新农业法(20142018)取消了直接支付补贴项目,同时加强政府对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对农场主在遭受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损失时给予补偿。美国州政府也通过一些项目支持家庭农场。例如,北卡罗来纳州实施农业发展和农地保护项目,通过保护农地来促进家庭农场的发展及可持续性。美国农场主们通常都会成立农场协会,为农场提供生产、经营、信贷等方面的服务,并向政府游说争取利益。农场协会经常为农场主们举办各种培训活动,笔者曾为北卡罗来纳州农场协会介绍中国农业情况,农场主们格外关注美国出口中国农产品事宜。
 
家庭农场是助推我国农业走出“小农困境”的关键
 
(一)我国的小农农业
 
谈论到我国的家庭农场,就不得不提出小农概念。小农意指经营规模小的农户或农民,其经营土地规模小于其经营能力可以耕作的土地。小农农业指小农经营的小规模农业。据《中国土地制度史》介绍,秦汉到南北朝期间,农户经营规模为5060亩,由于受农业技术条件所限,农户无力耕种再多的土地,农户经营规模与经营能力匹配。隋唐以后,我国人口增长超过耕地面积增加的速度,且随着农具、施肥等农业技术的改进,人地关系开始紧张。唐朝实行均田制,一户65 亩为上限,农户实际经营规模往往达不到这个上限。北宋初期,户均耕地40亩。南宋时期,绝大多数农户耕种面积都在25亩以下。明清时期,户均耕地更是逐渐减少。到1936年,户均耕地只有184亩,农民人均耕地36亩。可以说,自隋唐以后,我国的农户才称之为小农,小农农业开始形成。
 
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人口增长和农业技术进步,人地关系显得更加紧张,小农经营规模更加变小。目前,我国农户户均耕地规模不足10亩,且地块零碎。可见,唐宋元明清以降上千年来,农户经营规模逐渐减少至经济上越来越不合理的低水平,农户有能力耕种远大于他实际耕种的规模,农业剩余劳动力逐渐增多,农户已经成为典型的小农,农业成为典型的小农农业。
 
(二)小农农业陷入低水平发展困境
 
我国依靠精耕细作的小农农业一直养活着世界上最多的人口。但也不可否认的是,我国人多地少、人地矛盾突出,农业经营规模太小以致经济不合理。单位面积上的耕种、施肥、打药、收获等农业生产成本高,先进农业机械设备使用不便,制约了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缩小了农业收益空间。以种粮农户为例,2014年,稻谷、小麦、玉米三种粮食平均每亩净利润仅125元,户均收益仅千元左右。我国小农农业陷入“小农低水平发展困境”(简称“小农困境”),小农农业属“薄利农业”,生产效率低,单位面积收益与总收益低,限制农业投入能力、降低投入热情,导致农业技术应用缓慢,土地经营粗放甚至撂荒,小农农业低水平循环,难以迈向现代化。
 
随着农业市场化与全球化,小农农业不可避免要受到国内和国际农产品市场的影响。尤其近几年,国际市场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持续低于国内市场,进口连年增长,国内库存积压,农业增收困难,小农农业承受着巨大的压力,“小农困境”愈发明显。
 
(三)小农进化为家庭农场是摆脱“小农困境”的有效途径
 
农业部2014年发布关于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指导意见,定义家庭农场为一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三点主要特征:一是家庭农场经营者和劳动者主要是家庭成员,二是家庭农场专门从事农业,三是家庭农场经营规模适度,收入水平能与当地城镇居民相当。这与联合国粮农组织和美国农业部对家庭农场的定义相似。简而言之,家庭农场就是主要由家庭劳动力经营的具有适度规模的农场。具有适度经营规模的农户,如种养殖大(农)户,实际上就是家庭农场。
农户经营规模一旦达到与其劳动力和经营能力相匹配的合理水平,小农就迈向家庭农场,农业经营状况会好转,农业收入就增加并与非农就业收入相当。以粮食生产为例,农业部调查测算数据显示,按目前生产条件,播种面积100120亩是区分小农与家庭农场的规模标准。而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研究显示,经济作物不低于170亩、粮食作物不低于300亩的农业经营规模才具有国际竞争力。未来一段时期,家庭农场和小农都将是我国农业经营的主体,但适度规模的、由职业农民经营的家庭农场才是我国农业走出“小农困境”的载体,是小农农业脱胎换骨的方向。
 
家庭农场发展的国际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一)我国应坚持把家庭农场而非公司制农场作为未来农业经营方式的主流方向
 
家庭农场为什么是全球最普遍的农业经营方式,而非像其他行业中公司经营方式占主流一样?相比较公司制农场和集体或合作农场,家庭农场具有经营经济性,主要体现在更加有效的决策和更少的监督成本,这一内在的经济优势使得家庭农场长盛不衰。农业是天人合一的产业。农民可以根据天气变化和动植物生长发育及时作出决策。家庭农场中成员间几乎不需要监督成本。相反,在公司制农场或集体农场中,监督雇工难,监督成本高。因此,20世纪50年代中期至70年代末期,我国曾实行的集体化农业缺乏效率导致食物短缺。美国公司制农场同样面临类似的问题而不得不混合使用家庭农业。
 
例如,都乐食品(Dole Foods)公司曾经在加利福尼亚州和亚利桑那州直接经营大片的农场。但如今在这些州,公司从购买该公司土地的土地所有者手上租赁了14万英亩土地。其中多数土地由与都乐食品公司有契约协作的独立的家庭农场耕种。这意味着家庭农场是最为持久稳固的农业经营方式。北卡罗来纳州农业和消费者服务局农业项目专家法雷尔女士(Beth PFarrell)告诉笔者,家庭农场的优势之一就是其有权自主进行种养殖决策来获取收益。例如,家庭农场主愿意半夜起床挤牛奶,公司制农场的雇工或许不愿意这样。法雷尔女士认为,农业公司用不着自己拥有土地,公司和家庭农场签订合同就行。只有少数农业公司为了进行农业技术研究及示范推广才拥有自己的土地。在我国,关于公司制农场还是家庭农场将来应成为主流的农业经营方式存在争议。
 
本报告认为,家庭农场将是未来最主流的农业经营方式。家庭农场将在农作物种植等农业产业中占据主导地位。尽管公司制农场将增加、扩张并在一定程度上引领畜牧业等资本、技术密集型农业,但不会成为农业经营方式的主流方向。
 
国际经验与国内现实都表明,家庭农场是发展现代农业最重要的经营主体,应给予其重点支持。
 
首先,我国应提出明确的家庭农场发展战略,加强管理与服务。从战略高度上重视家庭农场对农业的重要性,制定未来5年、10年甚至更长远的家庭农场发展规划。增强对家庭农场的管理与服务职能,可以参照国际经验在农业部门中成立专门服务于家庭农场、公司制农场以及普通农户的服务机构。积极发展融合培训、保险等服务经营内容的家庭农场协会,提高家庭农场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
 
其次,赋予家庭农场法律地位。普通农户发展为家庭农场是自然而然的过程,目前农业和工商部门引导,但并未要求家庭农场必须登记注册。法律上,家庭农场不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实践中家庭农场登记的形式不同,而且存在矛盾,有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但实际从事的是农业,有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的,但登记后还需要定期报税缴税。为适应家庭农场正规化发展和市场经营需要,并有别于普通农村承包经营户,有必要在法律地位上赋予家庭农场独立的市场地位,命名为 “个体农业户”或其他名称,并规定其财产法律责任。
 
再者,政策上重点扶持家庭农场发展。近年来,一些地方已经实施了促进家庭农场和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的支持政策。2015年以来,中央也开始调整财政补贴政策以支持家庭农场及其他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未来,财政补贴、土地改良与保护、农业技术推广、农业保险、农业信贷等政策措施都可以重点支持家庭农场发展,为实现我国农业现代化创造基本条件,以提高农业经济效率、打破“小农困境”。
 
(二)农村城镇化有助于土地流转与家庭农场扩展,应建立健全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稳定发展家庭农场
 
随着农村城镇化以及农民老龄化,更多农民流转出土地,更少的人经营农业,并且可以买到或租到更多的土地,从而扩大农场规模。据美国农业部 2012年农业普查,非经营土地所有者的平均年龄为665岁,而农场经营者的平均年龄为589岁。在北卡罗来纳州,有74817户农场土地所有者和 50218户农场经营者。这意味着大约13农场土地所有者出租土地给经营者。此外,高风险和低利润给家庭农场带来压力并促使家庭农场扩大规模。新世纪以来,初级农产品价格变动剧烈,2008年以来持续下降。重压之下,许多规模较小的家庭农场经营困难。即便在具有农业国际竞争力的美国,在拖拉机、种子、化肥、租金等支出压力之下,一些家庭农场只能获得很少利润,以致部分撤出农业。在北卡罗来纳州,从2007年至2012年,农场数量从52913户减少到 50218户,5年间减少5%。同时,农场平均规模从164英亩增加到170英亩,增长了5%。
 
在我国,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将促使更多的小农转变为家庭农场。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农村劳动力从事农业的比重日趋下降。2015年底,我国农民工数量为277亿,其中外出农民工169亿。大约15亿的新生代农民工基本上不会务农,将来也不会以农为生。从长远看,他们具备了脱离农业、脱离土地的可能。在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和部分大中城市的近郊区,以及农村劳动力大量外出打工的中西部一些地区,已经具备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2015年底,我国承包耕地流转面积已达到443亿亩,比2010年增长了24亿亩,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333%。2014年底,有5800万农户将承包地流转给其他经营者。家庭农场与适度规模经营起步发展。家庭经营面积超过50亩耕地的农户达到340万户,比2010年增加24万户,增长75%。共有家庭农场877万个,占比不到农户总数的1%,经营耕地面积达到176亿亩,平均经营规模200亩,占全国承包耕地面积的134%。
 
不过,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并不稳定。最为重要的原因是家庭农场缺乏稳定的土地产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及体系还不成熟。土地经营权不稳定导致家庭农场规模与经营的不确定性。因此,应逐步建立健全稳定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完善各级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体系,做好土地经营权流转法律服务和纠纷仲裁工作,以稳定土地流转关系,稳定家庭农场发展,保障流转双方利益。需要注意的是,小农(普通农户)迈向家庭农场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不能单纯为了追求农业经营规模而强迫或诱导农民流转土地,不能简单归大堆、垒大户式地拼凑家庭农场。
 
(三)农业机械化与家庭农场互相促进,应大力支持农机产业升级和农机社会服务业发展
 
农业机械化会促进家庭农场发展,家庭农场发展也有利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农业规模化经营需要家庭农场花费资金购买农业机械。笔者访谈到的北卡罗来纳州波弗特(Beaufort)县阿奇·格里芬(ArchieGriffin)的农场,耕种收都已经达到自动化作业,设定好程序后,农业机械就可以依照定位系统准确地耕种与收获。阿奇购买1台大型拖拉机及配置自动化设备需要将近100万元人民币,他经营1450英亩的土地,现有上千万元人民币的各类农业机械。一般情况下,普通家庭农场没有足够的资金并缺乏信贷渠道,多数需要金融支持或购置补贴。我国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已达到60%。今后,农业机械化与家庭农场发展将相伴随行,互相促进。政府应进一步引导支持农业机械产业升级,将信息化与农业机械化融合,应用互联网、物联网技术,建立农机管理与作业信息服务体系,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促进农机装备智能化,引领智慧农业发展。提供更多的农机补贴给家庭农场或农机合作社,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社,为家庭农场提供便捷、经济、高效的农机社会化服务。
 
(作者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经济研究部副部长)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 市政办发〔201618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2016邵阳市关于加快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在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强化家庭经营基础地位的前提下,通过规范管理服务、开展示范创建、加强政策扶持,积极培育发展家庭农场,逐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水平,推动现代农业不断发展。
 
二、明确认定标准
 
家庭农场是指以农户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集约化、商品化及适度规模化生产经营,达到一定经营规模并相对稳定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家庭农场经营的产业须符合当地区域经济发展整体规划,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高于当地平均水平1/4以上,农业净收入占家庭总收益的80%以上,家庭成员收入水平接近当地城镇居民水平,常年雇工数量不超过家庭务农人数。现阶段,以种植业为主的,土地经营面积宜在150亩左右;以养殖业为主的,年存栏宜在牲猪300头左右,年生产成品牛50头、成品羊300头、水面养殖水域300亩面积;从事其他养殖或种养结合的,均应从实际出发,坚持适度规模。土地流转期较长,新流转的土地合同期限不少于10年;由大户改造为家庭农场的,剩余流转期限不少于5年;集中连片的面积原则上不低于经营面积的50%。生产经营管理规范,实行标准化生产。有与经营规模相匹配的农业机械,或与农机合作社签订农机服务合同,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
 
三、坚持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划引领。根据农林牧渔产业规划,在优势产业或特色产业布局区域内发展适宜的家庭农场,生产有市场需求的农产品,重点发展以粮食生产为主业的家庭农场,鼓励发展种养结合、社农结合的复合型家庭农场。
 
(二)坚持分类指导。依据自然经济社会条件、作物品种差异,因地制宜,对山、丘、滩涂水面制定不同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分类指导,稳妥推进,不搞行政强制推动,不搞下指标、一刀切。
 
(三)坚持适度规模。注重把握好土地经营权流转和规模经营力度,做到与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家庭农场经营能力相适应,防止片面追求数量和规模,最大限度提高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和资源利用率。
 
(四)坚持农地农用。加强家庭农场土地用途管理,最大限度保护耕地资源,严格区分用地性质,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严禁以家庭农场名义擅自破坏耕作层或变相将农用地进行非农化建设。
 
四、明确发展目标
 
围绕粮食、生猪主导产业和茶叶、蔬菜、水产、苗木花卉、笋竹、药材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家庭农场,到2020年,力争全市培育发展家庭农场8000户左右,其中以粮食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4000户,以林木、林果、药材生产为主的家庭农场2000户,养殖型、种养结合型及其他形式的家庭农场2000户。培育各类示范家庭农场2000家。2016年全市新发展各类家庭农场500家以上。
 
五、加强管理服务
 
(一)实行认定登记管理。家庭农场认定由农户自主向所属区县市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市农经主管部门备案。需要取得市场主体资格的家庭农场,向当地工商部门申请办理注册登记,登记类型由申请人根据生产规模和经营需要自主选择,可以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有限公司四种类型之一。工商部门要按规定免收注册登记等相关费用。各县市区可以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家庭农场实施细则。
 
(二)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各级农业部门根据工作职责要认真组织开展示范型家庭农场创建活动,2016年新创建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300家。完善充实市、县两级家庭农场数据库,开展动态监测,对家庭农场运行情况进行跟踪管理,通过示范创建,引导家庭农场在经营管理能力、生产发展规模、设施装备水平、生产经营效益等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配合省里抓好条件比较好的县市区作为整体推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的试点示范。
 
(三)提高经营管理水平。要结合新型职业技能培训、农业创业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等,有计划地加大对家庭农场经营管理者的培训力度。市县两级每年应举办1-2次大型家庭农场经营管理者培训班,每次培训人数300人左右。鼓励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返乡青年农民工、市场经纪人兴办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创建品牌,指导家庭农场开展“三品一标”认证,推行标准化生产,建立质量全程监控、市场准入、可追溯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同时要强化家庭农场财务管理规范指导。
 
(四)鼓励发展合作。家庭农场要与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种养大户共同发展、融合发展。引导同类农产品生产的家庭农场通过组建协会等方式,加强相互交流与合作。鼓励家庭农场与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农产品交易市场、零售商场等通过订单生产、直供直销、农超对接、利润返还等方式,建立长期稳定、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农产品产销衔接机制和合作履约机制。鼓励家庭农场牵头或参与组建合作社,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带动广大农户共同发展。
 
(五)优化农场服务。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平台,为家庭农场提供政策咨询、市场信息、价格评估等服务。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建立农技人员联系家庭农场制度,主动为家庭农场提供农技应用、良种引进、疫病防控、检验检测、技能培训等服务。引导和鼓励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面向家庭农场的代耕代种代收、病虫害统防统治等经营性社会化服务。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家庭农场与消费者的直达通道,改善家庭农场农产品流通机制,提高农产品收购、存储、运输、加工和销售的市场配套服务水平,帮助培育家庭农场优质名牌。全面准确掌握家庭农场基本信息,逐级建立家庭农场数据库系统和电子商务网络。
 
六、加大政策支持
 
(一)财政支持。要统筹安排涉农项目,支持家庭农场发展。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农村道路建设、农电改造升级等项目要优先安排在家庭农场相对集中、符合相关条件的地域实施。支持具备条件的家庭农场承担和实施粮油高产创建、农田基础设施等现代农业发展项目。鼓励涉农资金向家庭农场倾斜,符合申报条件的农业项目要优先安排,新增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要重点扶持以粮食种植为主的家庭农场。支持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建设试验示范基地,担任农业科技示范户,参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市县区财政每年安排适当额度资金,加大对家庭农场发展的支持,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资金,加大家庭农场扶持力度,促进家庭农场发展。
 
(二)金融支持。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机制,灵活采取贷款贴息、风险补偿、创投基金等方式,帮助家庭农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引导银行机构为家庭农场进行融资增信授信,创新家庭农场信用贷款产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民住房财产权等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拓宽涉农贷款抵押担保范围。推广pos机、网上银行、电话银行等新型支付业务,多渠道为家庭农场提供便捷的支付结算服务。推动建立健全农业信贷风险的补偿分担机制,对家庭农场给予贷款贴息、贷款及其担保损失补偿等优惠。鼓励各地由政府出资设立农业融资担保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提供担保服务。开展家庭农场综合性保险试点。完善政府补助和商业保险相结合的家庭农场保险体系,鼓励保险公司开发满足家庭农场风险需求的保险产品。
 
(三)用地支持。家庭农场设施农业用地按农用地管理。家庭农场所需的农产品加工场地等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和农业相关规划的前提下,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扭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推进农业适应规模经营的意见》(市政办发〔201512号)的要求,积极引导并依法合理进行农业设施建设用地选址,鼓励集中兴建公用设施,规范设施农用地使用。家庭农场因林业生产需要,在所经营的林地范围内修筑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的工程设施用地,按照《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用地手续。
 
(四)税费支持。符合相关条件的家庭农场同农民专业合作社一样享有税费优惠政策。家庭农场销售自产农产品,按照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的政策规定,免征增值税。家庭农场按规定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政策。税务机关要为家庭农场办理税务登记、免税申报、发票领用等事项提供便利和指导。各类经营主体为家庭农场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符合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可申请享受税收优惠。家庭农场生产的鲜活农产品运输按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七、加强组织指导
 
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深化对家庭农场的认识,真正把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基本组织形式、作为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要举措来抓,切实加强组织指导,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具体措施。县乡两级农经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家庭农场发展规划和促进本地方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农村经营管理部门要认真做好家庭农场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履行监管职责,及时纠正并依法查处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侵害家庭农场合法权益的行为。发改、财政、国土资源、工商、质监、税务、金融等部门单位要结合本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加强支持,优化服务,促进我市家庭农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829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
 
2016-07-23 10:37
 
 来源: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巴府办发〔201631
 
各县()人民政府,市级相关部门,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川办发〔201589)精神,切实加快家庭农场的培育和发展,经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清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重大意义
 
家庭农场是在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位,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是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是转变传统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的重要抓手,对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增强农村发展活力、发展现代农业、助推脱贫奔康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认清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重大意义,切实将此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加大扶持力度,强化推进措施,确保实现重大突破、取得显著成效。
 
二、严格把握家庭农场发展的原则
 
(一)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家庭农场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改变农民承包地的农业用途。
 
(二)坚持家庭经营。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出资为主体,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坚持适度规模。鼓励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种养规模与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符合当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标准。
 
(四)坚持示范引导。围绕主导优势产业和区域性特色产业,加大扶持力度,开展示范创建,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推进家庭农场规范有序发展。
 
三、科学制定家庭农场标准
 
(一)基本标准
 
1.家庭经营。以家庭为生产经营单位,出资主体为家庭成员,劳动力以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或农业职业教育的家庭成员为主,原则上常年聘用技术人员、劳务人员不超过家庭成员数。
 
2.具有一定示范性。具有必要的生产管理场地、生产设施装备,生产经营管理能按照相关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记录和财务收支记录完整,农产品质量可追溯。
 
3.经营效益良好。农业经营收入为家庭收入主要来源,占总收入的比例高于80%,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收入。
 
(二)分类标准
 
粮食类:作物生产达到100亩以上。经济作物类:从事水果、蔬菜、中药材、茶叶等经济作物或油料作物的,租期或承包期在5年以上的土地经营面积达到50亩以上;从事食用菌种植的,年种植规模达到5万袋以上。牲畜类: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肉鸡年出栏10000只以上,蛋鸡年存栏2000只以上,肉()兔年出栏10000只以上。水产类:池塘养殖20亩以上或流水及网箱养殖500平方米以上。林业类:竹、木等用材林100亩以上,花椒、核桃等干果类40亩以上,黄柏、杜仲等中药材20亩以上,林业资源综合开发(含林下种养)年产值10万元以上。休闲农业、特色产业类:面积50亩以上。植保类:作业面积50亩以上且人均收入5万元以上。农机服务类:作业面积100亩以上,农业机械3()以上且农业机械原值3万元以上。其他类:年产值10万元以上。
 
四、全面落实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将家庭农场作为现代农业发展的新型经营主体给予项目、资金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农田改造、高产创建、设施农业、“五新”推广等各类涉农项目,凡适合家庭农场承担的,优先安排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实施,提升家庭农场的生产经营水平。
 
(二)加大财政资金投入。采取以奖代补、项目扶持、基金扶持、担保贷款、信贷贴息等多种形式,统筹政策性支农资金向家庭农场倾斜。市级财政支农资金每年要安排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市级、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的培训。各县()每年要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对发展好的县级示范家庭农场给予奖励扶持。
 
(三)落实用地用电政策。家庭农场因生产所需的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符合条件的,按设施农用地管理,免于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由县级农业主管部门会同县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县级人民政府审批。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市场农产品大批包装的用电用水,按照农业生产用电用水价格执行。
 
(四)强化金融信贷支持。开展家庭农场信用评级,对实力强、资信好的家庭农场,金融机构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鼓励家庭农场联合成立融资担保基金,享受优惠金融服务。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允许家庭农场使用各类符合法律规定的农副产品订单、大中型农机具、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进行抵押(质押)贷款,开展农业设施(如大棚、畜舍等)抵押(质押)贷款试点。大力拓展农村中小金融机构农户联保贷款业务。鼓励家庭农场参加农业保险,享受有关财政保费补贴政策。
 
(五)优化行业服务扶持。一是加强登记服务。工商、税务、质监、金融等部门和机构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简化手续、减免税费等措施,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二是加强培育指导。鼓励基础较好的种养大户积极向家庭农场经营模式转变;鼓励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或领办人、农村能人、有志于农业的大学毕业生和专业人才创办或领办家庭农场;引导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与家庭农场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采取订单、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实现多方互利共赢。三是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充分发挥土地流转服务平台职能作用,规范流转行为,鼓励农村土地向家庭农场流转,坚持农户自愿原则,引导采用股份合作等方式向家庭农场流转。四是加强农业科技服务。全面落实农技推广责任制度,鼓励涉农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科技人员面向家庭农场进行生产研发、推广技术,建立长期协作服务关系,促进农业科技供需对接和成果转化。五是加强农产品营销服务。组织家庭农场参加农产品食品专业展会,开展农产品生产单位(基地)和经销、加工、消费单位对接活动,引导家庭农场运用农村电商,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加强县、乡、村服务网点等农业信息化建设,强化农产品市场信息收集、分析、预测和发布,促进产销衔接。鼓励家庭农场创建“三品一标”以及特色产品品牌。六是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突出培养重点,优化培养方式,加强对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者职业技能培训、实用技术普及性培训和创业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生产经营能力。
 
五、强化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家庭农场的培育发展工作,纳入“三农”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工作指导,破解发展相关制约因素,积极培育各级示范农场,认真总结和大力宣传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和促进家庭农场培育发展取得新突破。
 
(二)明确落实职责。各县()、乡()政府是培育家庭农场的责任主体。市、县农业、林业等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对家庭农场的培训、指导、协调和服务职能,制订培育规划,抓好扶持政策落实的督促检查;要加强对家庭农场财务管理和经营指导,做好家庭农场统计调查工作。财政部门要落实对示范性家庭农场的支持政策。工商部门要做好家庭农场登记注册、管理等服务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家庭农场设施用地审批等工作。金融机构要开发新型信贷业务,加大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支持力度,做好农业保险等服务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能为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做好服务工作。
 
(三)强化督查考核。各地要将家庭农场培育纳入党委、政府的年度目标考核,完善考核机制,加大督查力度,每年度评选表彰一批发展好的家庭农场,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推动家庭农场加快发展。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722
 
漳州市关于加快发展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漳政办〔201647)
www.tuliu.com 400-6666-737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农户家庭农场的实施意见 漳政办〔20164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漳州台商投资区、漳州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农户家庭农场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591号),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推动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我市加快发展农户家庭农场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农户家庭农场(以下简称家庭农场)是以农民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坚持家庭经营在农业中的基础性地位,围绕建设特色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通过政策引导、示范引领、完善服务,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使之成为引领适度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的有生力量。至2020年,全市力争培育发展家庭农场5000家以上,其中市级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300家以上。家庭农场成员人均纯收入达到当地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以上或与当地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相当。
二、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按照《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漳政综〔201474号)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土地流转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土地流转服务机构和信息服务平台的作用,为流转双方提供信息收集和发布、法律政策咨询、价格评估、对接洽谈、合同签订指导和纠纷调解等服务。按照农地农用和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引导相对集中连片的农村土地或池塘水域经营权向家庭农场流转。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给予重点扶持。各级财政要统筹安排一定的土地规模经营扶持资金,重点对土地流向适度规模经营的家庭农场,且流转期限较长的流出农户,给予土地流转租金补贴。引导和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土地经营权入股保底分红等利益分配方式,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形成适度的土地经营规模。
三、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活动,分级建立和发布家庭农场示范场名录,并实行动态管理。市、县两级农业部门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制定家庭农场示范场的认定标准,对经营者资格、劳动力结构、收入构成、经营规模、管理水平等提出相应要求。家庭农场种养规模要与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符合当地确定的规模经营标准。市级每年重点培育发展50家市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各县(市、区)也要根据当地实际每年培育发展5-10家县级家庭农场示范场,发挥家庭农场示范场的典型示范作用,引导家庭农场实行科学化管理、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把家庭农场办成运用新技术、新品种、新化肥、新农药、新机具的示范推广基地,绿色、安全、优质农产品的生产基地,生态休闲观光的农业庄园、森林人家和水乡渔村。市财政每年统筹安排一定的资金,重点支持家庭农场示范场农业基础设施和栽培设施建设、仓储冷链设备购置、土地流转租金补贴、市场营销以及开展商标注册、标准化管理、品牌创建等,提升示范场的经营管理水平,增强辐射带动能力。各县(市、区)财政也要统筹安排一定的资金扶持家庭农场发展。各种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优惠政策重点向家庭农场示范场倾斜。
四、落实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要将家庭农场作为农业示范项目的实施主体,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优先承担涉农项目。家庭农场生产设施和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用地直接用于或者服务于农业生产的,依照有关规定按设施农用地管理,不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与乡镇政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商一致并经公告后,三方签订用地协议,报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备案。对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配套辅助设施项目用地,在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安排上予以倾斜。除专门供体育和休闲钓鱼等商业经营活动相关的畜禽饲养及水产品的加工用电外,家庭农场从事种植业、食用菌生产、畜禽和水产养殖业的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家庭农场的农业生产经营活动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农业减免税政策。农民专业合作社享有的税费优惠政策,家庭农场符合相关条件的给予同等享受。家庭农场生产的鲜活农产品运输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绿色通道”政策。
五、优化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把家庭农场列为涉农贷款重要目标客户,对家庭农场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对实力强、资信好、符合贷款条件的家庭农场根据经营情况及资金需求给予一定的授信额度,贷款优先办理,利率给予优惠。鼓励农村金融服务创新,根据家庭农场特点,开展涉农贷款流程再造,合理设定业务流程、贷款期限和还款时间。发挥农户联保贷款、农户小额贷款在支持家庭农场发展中的作用,适度扩大贷款额度。积极开展大型农用生产设施设备抵押、林权和流转后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动产质押、仓单和应收账款质押等新型信贷业务。支持各类农业担保公司为家庭农场提供贷款担保服务,符合申报条件的享受省农户生产性贷款担保机构风险补偿政策。各级财政安排的涉农贴息贷款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示范场优先予以支持。支持家庭农场参加政策性农业保险,享受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政策。保险机构要在政策性农业保险基础上,开发商业性农业保险品种,提供各种保险服务,为家庭农场降低经营风险提供保险支持。
六、支持品牌创建。引导、鼓励和支持家庭农场申请注册商标,努力实现字号与商标同步注册,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生产基地和地理标志产品等相关认证。积极支持家庭农场参加漳州知名商标、福建省著名商标、省级名牌农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农产品名录等评选,提高产品的知名度,增强家庭农场的市场竞争力。鼓励支持家庭农场产品直接进入超市,或在城市建立连锁店、直销点,鼓励支持家庭农场利用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上直销和推介,优先安排家庭农场参加有关农产品展示展销活动,拓宽家庭农场产品的销售渠道。
七、推进联合与合作。支持家庭农场牵头创办或加入农民合作社或联社。引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采取订单、股份合作、利润返还等多种形式,与家庭农场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帮助解决单个家庭农场干不了、干不好或干了不合算的事情,提高家庭农场的组织化程度。
八、加强教育培训。各级要建立家庭农场经营者培训制度,把家庭农场人才培养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的重要内容,国家实用人才培养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民创业培训等要向家庭农场倾斜。依托海峡两岸新型农民交流培训基地,每年组织一批家庭农场经营者参加培训教育,提高其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同时,根据省里的培训分配指标,每年选送一批家庭农场经营者到农业大中专院校接受免费学历教育。对农业高等院校毕业生回乡创办家庭农场的,纳入“高校毕业生创业引领计划”给予扶持。
九、强化指导服务。县级农业部门要建立家庭农场档案,开展监测工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为家庭农场注册登记提供便捷服务,并将家庭农场注册登记信息在福建省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示,供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查询。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家庭农场相关信息共享机制,为农业部门做好家庭农场的监测和指导服务工作提供便利。各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和供销合作社要把家庭农场作为重要服务对象,有效提供农业技术推广、优良品种引进、动植物疫病防控、质量检测检验、农资供应和市场营销等服务;指导家庭农场推行规模化、专业化、标准化生产,实行生产记录、品牌标识、财务核算等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建设试验示范基地,担任农业科技示范户,参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引导和鼓励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面向家庭农场的代耕代种代收、病虫害统防统治、肥料统配统施、集中育苗育秧、粪污集中处理、灌溉排水、贮藏保鲜等经营性社会化服务。
十、加强协调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投资区)管委会要加强对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出台具体可行的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严禁向家庭农场乱摊派、乱收费。各级农业、林业、渔业、财政、国土、工商、水利、商务、税务、质监、金融、保险、电力等相关部门要加强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加强对家庭农场的培育、扶持、指导和服务,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认真研究解决家庭农场发展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快速发展。各地要及时总结家庭农场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运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311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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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办发〔201589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提出如下意见。
 
  一、基本条件
 
  结合我省实际,家庭农场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组织形式。以家庭为基本生产经营单位,利用家庭承包土地或流转土地专门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
 
  (二)劳力构成。劳动力以家庭成员为主,与对外聘用技术人员、劳务人员相结合,原则上常年聘用技术人员、劳务人员不超过家庭成员数。
 
  (三)文化程度。生产经营者接受过农业技能培训或农业职业教育,原则上应具备中等职业教育及以上学历或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农民技术职称。
 
  (四)生产规模。家庭农场经营规模达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标准。粮油类、经济作物类:具体标准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牲畜类:生猪年出栏500头以上,肉牛年出栏10头以上,肉羊年出栏100只以上,肉鸡年出栏10000只以上,蛋鸡年存栏2000只以上,肉(獭)兔年出栏10000只以上;水产类:池塘养殖20亩以上或流水及网箱养殖500平方米以上;林业类:竹、木等用材林100亩以上,花椒、核桃等干果类40亩以上,黄柏、杜仲等中药材20亩以上,林业资源综合开发(含林下种养)年产值10万元以上;农机服务类:作业面积100亩以上,农业机械3台(套)以上且农业机械原值3万元以上;植保类:作业面积50亩以上且人均收入5万元以上;休闲农业、特色产业类:面积50亩以上;其他类:年产值10万元以上。
 
  (五)收入构成。家庭收入主要来自农业经营收入,占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80%,与当地城镇居民收入水平相当。
 
  (六)经营管理。具有较高设施装备水平、生产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
 
  (七)制度建设。按照生产技术规程和产品质量标准进行生产,财务收支记录和农事作业记录完整,农产品质量可追溯。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发展家庭农场不改变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性质,不改变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改变农民承包地的农业用途。
 
  (二)坚持家庭经营。家庭农场以家庭成员出资为主体,主要依靠家庭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经营活动,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三)坚持适度规模。鼓励家庭农场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种养规模与家庭成员的劳动生产能力和经营管理能力相适应,符合当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标准。
 
  (四)坚持示范引导。围绕主导优势产业和区域性特色产业,加大扶持力度,开展示范创建,发挥典型带动作用,推进家庭农场规范有序发展。
 
  三、扶持措施
 
  (一)完善登记服务。依照自愿原则,家庭农场可以按相应法律法规办理工商注册登记。工商、税务、质监、金融等部门和机构要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采取简化手续、减免税费等措施,为家庭农场发展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二)开展示范创建。各地要按照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和家庭农场建设特点,积极开展示范性家庭农场创建活动,规范生产行为,完善经营制度,提升管理水平,着力培育一批家庭农场示范典型,引领带动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科学制定创建标准,建立示范性家庭农场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
 
  (三)引导土地流转。依托县(市、区)、乡(镇)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开展土地流转供求信息、合同签订、价格指导、纠纷调解等服务,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偿、平稳地向家庭农场流转其承包地。引导和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实物计租货币结算、租金动态调整、土地经营权入股保底分红等利益分配方式,稳定土地流转关系,形成适度的土地经营规模。
 
  (四)加强财政扶持。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加大扶持力度,支持家庭农场发展。一是以奖代补。注重示范性家庭农场能力建设,通过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综合示范区建设、农业机械装备配套建设、市场营销体系建设、农产品初加工能力建设、自身能力建设等,培育稳定安全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二是项目支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示范性家庭农场作为项目申报和实施主体参与农业、林业、水利项目建设;在符合项目建设有关规定和程序的前提下,对家庭农场予以重点倾斜。
 
  (五)强化金融支持。一是加大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支持。把示范性家庭农场作为信贷支农重点,建立金融服务主办行制度,提供“一对一服务”,给予全方位、系统性金融支持。创新组织、机制、产品和服务模式,简化贷款流程,合理确定利率、期限、额度,有效满足家庭农场的合理信贷需求。将对家庭农场的培育与创建支农再贷款省级示范基地建设相结合,发挥支农再贷款等货币政策工具对金融支持家庭农场的引导作用。二是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积极开展农机具抵押、存货抵押、订单抵押、土地流转收益保证、涉农直补资金担保、林权抵押、蔬菜大棚抵押、应收账款质押、畜禽产品抵押、小型水利工程使用权抵押等创新业务,向资信情况良好的家庭农场积极发放信用贷款。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要把示范性家庭农场作为支持重点,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给予费率优惠、担保额度放大等优惠。各级财政在安排对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的补助资金时,对政策性农业担保机构用于家庭农场的贷款担保发生额,按照有关规定安排补助资金。三是推进家庭农场信用体系建设。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将家庭农场纳入信用评定范围,建立信用档案,做实信息基础,规范开展对家庭农场的信用评定工作,将信用评定结果与家庭农场的贷款授信结合起来,对信用等级较高的同等条件下实行贷款优先、利率优惠的正向激励机制。四是认真落实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鼓励家庭农场积极投保农业保险,稳步提高农业风险防控水平。推广“贷款+保险”的融资模式,开展“银保财互动”试点。
 
  (六)保障用地用电用水。一是保障相关用地。家庭农场直接用于工厂化作物栽培的连栋温室、规模化养殖的畜禽圈舍、畜禽有机物处置场所、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生产看护房等生产设施用地;设施农业生产必须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畜禽养殖粪便及污水处置场所,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农产品临时存储及分拣包装场所等附属设施用地;规模化粮食生产必需配套的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场所等配套设施用地,其性质均属于农用地,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涉及占用林地的,按照林地占用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办理林地占用手续。二是落实用电用水政策。电力、水利部门(单位)要保障家庭农场正常生产用电用水,家庭农场种植、养殖、农产品初加工、初级市场农产品大批包装的用电用水,按照农业生产用电用水价格执行。
 
  (七)强化社会化服务。县(市、区)、乡(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把家庭农场作为重要服务对象,有效提供农业技术推广、优良品种引进、动植物疫病防控、质量检测检验、农资供应和市场营销等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家庭农场建设试验示范基地,担任农业科技示范户,参与实施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引导和鼓励各类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家庭农场提供高效便捷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
 
  (八)加强人才培养。大力实施“人才素质提升”工程,加大家庭农场人才培养力度,将家庭农场人才培养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农村实用人才等培育计划,着力培养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家庭农场经营者。鼓励家庭农场经营者通过多种形式参加中高等职业教育,提高学历层次。
 
  四、工作保障
 
  (一)建立工作机制。各地要高度重视家庭农场培育和发展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政策机制,加大帮扶力度,推动加快发展。农业、财政、林业及省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家庭农场培育和发展。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家庭农场的指导服务和组织协调,制定家庭农场发展规划、发展政策和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办法;财政部门要落实对示范性家庭农场的财政支持政策;林业部门要做好以林业产业为主家庭农场的产业规划、技术指导和经营服务等工作;工商部门要做好家庭农场登记注册、管理等服务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要做好家庭农场设施用地审批服务等工作;金融机构要开发新型信贷业务,加大对家庭农场的信贷支持力度,做好农业保险等服务工作;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工作职能为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做好服务工作。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途径,大力宣传扶持发展家庭农场相关政策和发展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为家庭农场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和环境。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1023
 
 
新型“农场主”如何经营“家庭农场”
news.66wz.com 20130313 14:19
 
温州网讯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提发展“家庭农场”,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所谓家庭农场,绝对不是仅仅限于几亩田,五十亩田以上甚至数千亩田的拥有者才能称为家庭农场主。我们是否可以像国外一样在我们的农村购买一些土地,拥有自己的庄园?经采访了解,现实中家庭农场并不等于理想中的“开心农场”,如何实现当“农场主”的美梦,还有待实践。
 
开蔬菜直销店的
也有“家庭农场”梦想
 
每天上午7时,新城农贸市场“农家菜园”蔬菜直销店一开张,很快就顾客盈门。
 
货架上摆满了香菇菜、花菜、包心菜、木耳菜等各种时令蔬菜,看上去鲜嫩欲滴,和农贸市场相比,基本上每斤能便宜5角到1元。
 
当天的菜基本都当天‘清空’。”之所以生意不错,店主章女士说得益于自产自销的经营模式,所产的蔬菜不仅价廉,也吃得放心。
 
早在几年前,章女士和丈夫在市区上田村承包了8亩菜地建立“家庭农场”,丈夫和儿子一起种菜,妻子和女儿负责销售,一家人经营得有声有色。
 
之所以经营农家菜园,章女士分析,农家菜园的蔬菜采用直销店来采购,减少了中间流通环节,他们卖得快,田头上2元一斤的花菜,物流拉到了市区蔬菜批发市场,算上管理费、油费等,身价涨至每斤3元左右。紧接着,经营户来到市场批发蔬菜,算上物流费、折损费以及“赚头”,身价迅速被抬到45元。部分菜进了超市,经过选择和粗包装,身价又涨了13元。连番的涨价,而这样的农家菜园除了比一般的菜贩要便宜1元左右,而且他们的菜园不施农药,全是人工除虫,市民吃得放心,这是农家菜园的优势所在。
 
“包土地、修大棚、买种苗、前前后后投入了近五万元。”章女士说,几乎每天她都要跑到蔬菜市场,查看当天蔬菜价格。由于蔬菜直接销售到二级农贸批发市场,省去菜贩的流通环节,她家每斤蔬菜,可比普通菜农多赚12元钱。
 
尝到家庭菜园的甜头后,今年一家人商量决定,增加鸡鸭养殖和种植大棚草莓,为今后扩大农场规模做前期摸索。经营“家庭农场”其实即是他们未来的理想。
 
“家庭农场”应是
 
南方50亩、北方100亩以上
 
早在几年前,我市城郊也出现了现实版的“开心农场”,市民可以去认领一块土地,自己种菜养花,体验种菜、采摘的乐趣。市农业局相关人员告诉记者,这也不能叫做家庭农场,只能说是城里人的一种新兴生活方式。
 
现实版的“开心农场”只是农户把土地租给市民,市民种出来果蔬基本不进入市场流通环节,更不属于家庭农场概念范畴。与此同时,市农业局经管科工作人员称,目前我市的农业生产经营主要有农民合作社和企业经营两种。前者是农民自愿组织的合作组织,后者属于农业企业“基地+农户”模式,这两种经营主体,与“家庭农场”严格来说也都不是一个概念。
市农业局经管科人员介绍,种植面积多少才算一个家庭农场,相关部门这还没有严格界定。但农业专家更倾向认为北方地区不少于100亩,南方地区不少于50亩,而且主要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雇工不超过家庭成员数,而且农场是家庭的主要收入来源。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负责人日前解释说,早在中央一号文件推出“家庭农场”概念之前,就有不少温商返乡包地种地,经营“家庭农场”,也有一些年龄稍大的市民退休后到农村种地消闲。但是温州一个农村家庭所拥有的土地不到10亩,这显然达不到要求。受土地规模限制,温州很多所谓的农
 
场或菜园和果园,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家庭农场”。
 
据介绍,温州目前有多少小型“家庭农场”尚还无法统计。肯定的是,早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前,温州很多种植大户和专业户就具有“家庭农场”的雏形了。市农业局经管科工作人员透露,目前,全市农业专业合作社达7274家,庞大的农业合作社背后有着众多名副其实的“家庭农场”,其中不乏100亩以上的种养殖大户。
 
鼓励资本下乡
 
城里人做“农场主”
 
中央一号文件出台,不少市民看好家庭农场发展“钱景”,但很多人不清楚什么是家庭农场,尤其是城里人到农村办“家庭农场”靠谱吗?
 
记者从市农业局了解到,城里人下乡搞农业生产,跟户口没有关系,但他们面对的主要问题是土地流转。
 
“可以通过温州农网查阅各地的土地流转信息,也可以向当地农业部门咨询,缴纳土地租赁费,并签订租赁合同就可下乡经营。”市农业局经管科工作人员说道,以前城镇居民当“农场主”最大的壁垒是没有地,随着土地流转制度的深入,眼下城市居民当农场主不再是梦想。
经过土地流转,我市不少居民开始在郊区承包土地,这几年,鹿城区藤桥以及龙湾和瓯海等地涌现出不少专业种养殖户,很多也是以家庭经营为主,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他们经营的就是“家庭农场”,只不过以前不提这个词汇而已。
 
据了解,目前我市农村的土地流转信息及费用已经建立完善的网络信息,市民只要轻点鼠标就可一目了然,随着这几年国家对农业生产的扶持力度加大,土地流转费一直水涨船高,决定流转费用既要看土地本身的质量,还要看流转之后从事什么项目,另外还要根据当地的种植规模,如果当地农业生产已形成一定规模,再流转的话,费用就高一些。
 
记者在温州农网看到,搞纯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每亩的土地流转费用在100-300元之间,如果搞蔬菜、果品大棚建设,每亩土地的租金最低是300-600元,高的甚至达到千元左右。政府相关人员说,从前几年的国家一直在加强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推进产销衔接,降低流通成本;鼓励大型连
 
锁超市与农业生产基地直接对接等利好政策,今后势必不断催生出各种特色“家庭农场”,而如何扶持“家庭农场”,鼓励资本下乡,农业部门也在研究这个课题。
 
市民村民
 
可合办家庭农场
 
中央一号文件出台后,“家庭农场”是否很快就会迎来投资热潮?不少业内人士表示仍有不少壁垒,实现当“农场主”的美梦,还有待实践。
 
“家庭农场不是想办就能办的,要想当农场主,还有三个问题需要解决。”文成恒业农业合作社负责人王璐告诉记者,“一个是土地流转要签订规范合同,一个是农业技术支撑,还有一个就是政府的政策支持。”她说,办家庭农场首先就要解决土地流转问题。现在一些外出务工人员把土地交给别人耕种,都是口头约定,一旦打工回来又要收回土地,他们就遇到过这样的难题,一直不敢扩大种植规模。
 
据介绍,目前,在我市也有一些城里人跑到乡下当起了农场主,尽管有资金和经营的优势,但是在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下,很多失败案例或农产品滞销的案例屡见报端。“很多人种植很盲目,认为种草莓赚钱,就一哄而上,有些地方土质根本就不适应种这些东西。”王璐介绍,要涉足家庭农场,还必须具备农业技术或者专家的指导。此外,还需要政府推出优惠政策,同时拓展农产品流通渠道,引导农场主合理布局农业生产。
 
王璐说,搞农业投入大,资金回收周期长,这是制约农业发展最大的一个问题,果园里的灌溉设备,果园通下山的水泥路,这些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不是普通农户所能承受的,没有规模和效益,争取不到贷款,如果要搞,只能自己贴钱。
 
对此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国家推出“家庭农场”概念,必然会出台相应的支持政策,会有更多城里人想到农村来圆农场主的梦想。为规避风险,可以由城里人出资金,村里人出技术和管理,共同来投资“家庭农场”,这不失为一条稳健之路。
阅读链接
 
全国“家庭农场”
 
五种经营模式
 
浙江宁波:以市场导向,培育出一批生产蔬菜、瓜果、畜禽养殖等规模大户,并进行工商登记注册,成立公司,进一步拓展市场。
 
上海松江:农户委找村委会流转方式,将农民手中的耕地流转到村集体后,由区政府出面,将耕地整治成高标准基本农田,再将耕地发包给承租者。
 
湖北武汉:鼓励农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通过承包投资入股的形式,集中当地分散的土地进行连片开发。
 
吉林延边:从2008年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探索家庭农场模式,农民种田大户、城乡法人或自然人、通过承租农民自愿流转的承包田创办土地集中经营的经济组织。
 
安徽郎溪:从2009年起,连续三年安排资金,在全县优选农场,每年为农场投入一定资金,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建设,实行家庭承包后,农民通过租赁、承包、或者经营自有土地实现规划经营。
 
 
种什么?怎么种?——五位家庭农场主的供给侧改革之路__中国青年网
news.youth.cn 2017-05-15 06:25
 
岚县河口村延胜家庭农场占地123亩,年出栏优质肉牛100多头,是典型的种养结合型农场。
 
泽州县桂核光政家庭农场,各种水果满山坡,引得游人纷至沓来。
『编者按』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从2013年起,中央“一号文件”连续5年提出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经济组织流转。4年来,我省通过引导土地有序流转、政策扶持和技术指导等,把能人培养成专业大户,把专业大户培养成农场主,家庭农场的发展渐入佳境,并逐渐成为现代农业规模经营的新兴力量。据有关资料显示,目前我省共认定家庭农场9612家。
作为新型经营主体,农场主最知农产品市场的阴晴冷暖,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践中,他们在想什么?又是如何干的呢?初夏时节,记者深入忻州、阳泉、晋中、临汾、吕梁等地,探析家庭农场发展的新方法、新路径,感受农场主的新思路、新期待。
【忻州】高士云:“粮改饲”改出种养新天地
高士云今年29岁,2013年,放弃在陕西咸阳中心医院优越的工作,回到家乡神池县龙泉镇戎家梁村办起了家庭农场,经过4年的奋斗,他的丰润家庭农场已成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高士云的家庭农场处于戎家梁村村口,红顶白墙的办公楼干净整洁,蓝顶白墙的标准圈舍不时传来“哞哞”的牛叫声,整个养殖场呈现出一片生机。
戎家梁村地势较高,土地保墒性能差,加之当地气候条件并不优越,一直是当地农作物的低产区,村民们以种植普通玉米、土豆为主。近年来,多数人已迁走,常住人口仅有16人。
高士云的家庭农场共有土地228亩,从农场成立之日起,就伴随家人和村里人的质疑声,在这样一个条件恶劣的地方搞规模养殖能行吗?如何依靠这228亩地搞好肉牛养殖成了他日思夜想的问题,大量实地走访和调研后,高士云决定放弃种植以前的普通玉米,改种青贮玉米。
高士云一步步把自己的想法付诸行动,用200亩土地种植了青贮玉米,其余少量土地种植其他作为辅料。玉米秸秆回收后一半用作青贮,一半加工成干草,根据季节的变化可随时调整饲草结构。高士云说:“青贮玉米又叫饲料玉米,用来养牛再好不过,青贮玉米养牛,牛的粪便再还田用以种植饲料玉米,这样就形成了一个循环链条,自然养牛的效益就高了。”
经过近4年的艰苦创业,高士云的养殖规模逐步扩大,现有优种肉牛56头,其中基础母牛40头,品种全为市场认可度极高的西门塔尔肉牛,3年内可繁育到200头。
记者点评: 一些地方“一粮独大”,种植结构单一,种养不衔接,产业融合度低,影响了种植的效益和农民的收入,实施“粮改饲”,推进农牧结合,延长产业链,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农业的互通互联,才能促进农业的增值和农民的增收。
【阳泉】李文华:插上科技的翅膀
“五一”期间,记者来到阳泉平定县张庄镇宁艾村,寻访世纪家庭农场的主人李文华,没承想,他在外地洽谈项目,没能见到其人,农场的“管家”梁海亮接待了记者。谈笑间,钻进一个温室大棚,与一般温室不同,里面没有种植蔬菜,而是一片绿油油的植株,老梁说:“这是农场引进的葡萄新品种‘早黑宝’,现已挂果,收入不错,计划扩大种植面积。”
今年29岁的农场主李文华,2011年大学毕业后开始承包农田创业。他没有像其他农户那样种植普通蔬菜,而是瞄上了农业科研新产品的栽种。他上太原、赴寿光,先后引进蔬菜新品种20余个,在自己的农场推广穴盘育苗、间作套种、轮作换茬等种植技术,地里作物长势良好。
为了保证农产品的优质高效,李文华和技术人员一起攻克了苗期肥水管理、整形修剪、病虫害防治、温湿度和气体调控等5项技术难关,解决了早黑宝葡萄、红玛瑙大樱桃坐果率低的难题。他承包的100亩土地,50多亩种上了最新品种的早黑宝葡萄,10多亩种了市场抢手的红玛瑙大樱桃,仅这两个品种,进入丰产期后,年销售就有100多万元。
记者点评: 减少普通农产品或劣质农产品供给量是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是现代农业发展重要的驱动力,政府应通过各种手段,让农民了解和掌握农业科技,并通过农业科技的使用生产出优质的农产品。
【晋中】张九元:向机械化要效益
立夏刚过,地里的玉米种子已经发芽,钻出地面有一巴掌的高度,整齐地排列在地垄上,一派生机勃勃的景象。榆次区弓村兆丰农场的主人张九元正在地头查看玉米的苗情,他说:“今年的苗情不错,有了这个基础,秋天我就不发愁了。”
张九元家里排行老九,弟兄九个全都务农,张九元尤其出众。2012年,张九元先从村民手中流转240多亩土地,后来,他又替人托管土地1000多亩,为农户提供播种、管护、销售一条龙服务,成了晋中有名的土地“保姆”。去年,张九元靠种地收入有20多万元。
都说种地不挣钱,可张九元不这样想。他打理的1000多亩地,种的全是常见的玉米,不是什么新奇的作物,按最近几年的市场行情,别说盈利,能保本就不错了。他高产高效的秘密是什么呢?
张九元从厂家批量购进优良的玉米品种,从作物播种、肥料施用、药物喷洒到庄稼收割都是规模化作业,把机械化、精细化、标准化管理落实到生产每一个环节,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张九元对记者说:“同样的作物,同样的土地,由我种植,每亩地比别人节约成本200元左右,靠的就是生产机械化。”
走进张九元家的院子,只见偌大的院子里停满了各式农机具,播种机、秸秆还田机、旋耕深松机、玉米收割机、农药喷洒机……林林总总的农机具着实让人开了眼,在张九元眼里这些机械就是自家的宝贝,因为他靠这些铁家伙发了家致了富。
记者点评: 当前,我国农业生产已经全面进入机械化作业为主的新阶段,玉米、小麦、水稻生产机械化的链条已经被打通,要扩大除“三大主粮”之外农作物的种植面积,实现耕种、收获和加工的全程机械化是必须跨越的一道门槛。
【临汾】范斌:特色种植铺就小康路
眼下,正是小麦灌浆的时节,曲沃县范斌家庭农场绿油油的麦子,随风摇曳,像一匹望不到边的起伏的绿色绸缎,再过一个来月,将迎来一个大丰收。范斌说:“我的麦子看着和别人家的麦子没什么两样,价格每公斤可要高出4角钱,因为我种的是小麦种子。”
范斌家庭农场位于曲沃县史村镇郇村,土地流转800余亩,年销售农产品总值100多万元,农场年纯收入近30万元。
范斌今年32岁,头脑灵活,眼光独到。他一开始就避开大家都种的普通麦子,把目标瞄向了小麦育种。以前,别人家的小麦亩产只有450公斤,土地流转后,成片的土地统一播种、施肥、收割,不但节约了成本,而且小麦产量也提高到了550公斤。范斌说:“我的农场与种子公司签订良种繁育合同,所产的小麦销售无忧。”
在当地,收完小麦都是种夏玉米,这是祖祖辈辈留下的传统。范斌刚开始也种夏玉米,效益平平。2014年,范斌发现周边村的两个养牛场,每天需要从外地调运大量的养牛饲料,这让他茅塞顿开。他开始探索种植饲料玉米,变种粮为种饲料,这一招又给农场增加了一笔可观的收入。
记者点评: 现阶段,农业的主要矛盾表现为阶段性供过于求和供给不足并存,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给侧。思路决定出路,解决玉米种植过剩的问题,可以把一般籽粒玉米改种大豆、杂粮等作物,也从玉米本身入手调整结构,比如种植用于养殖的青储玉米,这样的行为,其实无意中也契合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方向。
【吕梁】韩志平:构筑绿色“发展梦”
嫩绿的杨柳,清澈的泉水,挺拔的松柏,起伏的山峦,这就是韩志平的贺家会乡寨子沟家庭农场,一块纯天然的黄土地。4月的寨子沟被野鸡的啼鸣叫醒,田地间不时能看到辛勤劳作的农民雇工。
寨子沟原是一条狭长的黄土沟,是典型的黄土丘陵区,生态脆弱,水土流失严重。
为了把这块土地经营好,韩志平先从规划上入手。他跑省城、去北京,寻求各界的帮助,虚心请教各方面的专家,甚至将外国专家请到了山沟里。植树造林改善生态环境,发展生态观光农业的思路在他心中逐渐成形。
2012年,韩志平进驻山沟,开始插柳播绿。他拿出自己的积蓄,购买油松、杨树、槐树、杏树等树苗,5年间,韩志平栽植各类乔木2000多亩。去年和今年,他又种植了1000亩连翘,这些树木不但防风固沙,涵养水源,还成了沟里一道美丽的风景线。每年的春夏秋三季,市里的、县里的、乡里的游人纷至沓来,呼吸着清新的空气,欣赏着怡人的风光。
登上寨子沟的最高处,极目四望,层层的山峦被染绿,成片的山桃花、连翘花点缀其中,俨然一个世外桃源。韩志平说:“眼前这些郁郁葱葱的林木,就像一个绿色的银行,将来不但能有经济收入,还能收获一个山清水秀的生态观光农业园。”
记者点评: 退耕还林既是生态工程,又是民生工程。中央的6个“一号文件“都要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继续实施退耕还林。按照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以营造经济林和景观林为主,将退耕还林工程与特色效益农林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紧密结合,方能达到生态保护、经济增长、农民增收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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