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2019-02-18 19:59:31 作者:admin 来源:湖南省农业农村厅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意义和目标是什么?
 
 
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中央在农村制度建设方面做出的重大决策。党中央、国务院对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高度重视,对深化农村改革、推进农业现代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维护国家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中央决策和要求上来,把情感和工作凝聚到维护农民利益和愿望上来,坚定信心,扎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要准确把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颁证工作的总体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着重解决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强化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是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加强对农民承包土地财产权的重要基础,是国家明确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归属,保持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等基本手段,是维护农民土地承包合法权益的根本要求,是解决农村土地承包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必须坚持“确权到户、以图管地”的思想,坚持“保持稳定、依法依规、因地制宜、民主协商、注重实效、档案齐全、地方负责、农民认可”的原则,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让农民从影像图片中直观地看到和知道自己承包土地的方位、地块、面积和空间位置,实现“权属清晰明确、图标地块到户、空间位置明理、承包关系稳定、财产收益长久、信息网络健全、管理行为规范、流转公开顺畅”的目标。
 
农业部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哪些具体部署?
 
 
为贯彻落实中央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工作的要求,从2008年开始,农业部组织开展了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并逐年扩大试点范围。2011年,农业部会同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中农办、国务院法制办、国家档案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试点工作的意见》(农经发〔20112号),对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做出安排部署。一是开展土地承包档案清理,着重解决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账种类不齐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二是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以已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发放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成果为依据,因地制宜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权属调查勘测工作,进一步查清承包地块面积、四至和空间位置。三是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簿,将登记信息录入到计算机,实行信息化管理。四是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注销登记。五是对其他承包方式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六是做好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资料归档。为落实中央要求,2013年,农业部组织出台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查规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要素编码规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数据库规范》等3个行业标准,供各地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使用。2014年,农业部组织制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和确权登记颁证成果验收标准等工作规范。
 
 
 
中央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有什么要求? 
 
土地问题是我党“三农”工作的核心,是农民最核心的利益问题。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是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维护农民土地承包权益、推进市场经济发展的基础。为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早在200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的若干意见》就提出“加强农村土地承包规范管理,加快建立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做出决定:“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随后,中央一号文件中多次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出要求。要求表现在:一是时间要求。2013年明确:“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二是目标要求。2013年提出“妥善解决农户承包地块面积不准、四至不清等问题。”三是工作要求。2014年提出:“切实加强领导,抓紧抓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充分依靠农民群众自主协商解决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可以确权确地,也可以确权确股不确地。”四是工作经费要求。2014年明确:“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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