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晚舟的“自辩书”石破天惊
2019-02-02 15:58:23 作者:孟晚舟 来源:法律讲谈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孟晚舟的“自辩书”石破天惊
尊敬的法官:
我是中国公民孟晚舟,供职于中国民营企业华为集团财务部,任财务总监,集团公司副董事长。目前依据加拿大法律被依法保释居住于温哥华寓所。
美国司法部长韦德加、商务部长罗斯、国土安全部长尼尔森、纽约布鲁克林区检察官等四人,于2019年1月28日召开了联合新闻发布会,公布了华为公司、我本人以及在美国注册的Huawei Device USA Inc和香港注册的Skycom Tech公司的23项罪名,其中13项将在纽约布鲁克林法院起诉,另外10项将在西雅图法院起诉。美国利用这23项罪名,企图把我本人引渡到美国受审,显然是非法的、不当的、错误的、荒谬的!
一、 引渡行为就是政治行为
1、 本人被加拿大拘留保释以来,美国总统特朗普、美国司法部长韦德加、商务部长罗斯、国土安全部长尼尔、加拿大总理特鲁多、加拿大驻华大使麦家廉以及中国外交部都发表了意见,这些意见归纳起来就是一个词:“政治”。特别是美国美国司法部、商务部、国土安全部和纽约布鲁克林区检察官于1月28日召开联合新闻发布会,更证明关于我本人的引渡案件就是一个政治案件。
2、 加拿大和美国的司法是独立的,中国的法院也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XIAN-FA》独立审理案件的。每个国家都有每个国家的法律,每个国家依法注册的民营企业都要遵守其所在国家的法律。如果美国法律要通过美加法律关系审理中国企业的法律纠纷,必然涉及到国际法。国际法就是各国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关系的平衡制约关系,归根到底是政治关系。
3、 美国找各种借口来打压华为企业,与美中贸易战密不可分。美中贸易战并不是美国司法部发起,而是美国政府。其逻辑上美中贸易战本身也是政治战。我本人的被引渡案显然是美中贸易战的一个重要环节。我本人被引渡显而易见是政治战贸易战中的牺牲品。
二、 关于对我本人的引渡
1、 美国在1月28日公布了我本人和华为公司的23项罪名。我相信美国继续挖空心思罗织罪名还能找到更多。但是,贵方在拘留我本人的那一刻,美国到底提供了什么证据?在拘留我的那一刻,美国提供的证据是贵方拘留我之正当性和合法性的关键。这事关程序正义!如果贵方和美方不能提供拘留我时所具备的法律事实和法律证据,那么贵方从开始拘留我就是非法的、违法的。
2、 我是中国公民,无关美加两国间的引渡条约。加拿大可以根据你们两国之间的引渡条约引渡贵国在美国的犯罪公民,无权引渡中国公民到美国受审。
3、 我在加拿大和美国都没有犯罪事实和犯罪的法律证据,所以美国当然无法律事实和法律依据引渡我到美国受审。贵方也同样没有法律事实和法律依据在贵国审判我或引渡我到美国审判我。
三、 有限责任公司的事不能无限追责于我本人
1、 华为公司、Huawei Device USA Inc和Skycom Tech公司,是依次依法注册于中国大陆、美国纽约、中国香港的有限责任公司。这些公司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都应当由这些公司和这些公司的法人代表负责。
2、 我不是上述三个公司的法人代表,也不是美国公司的股东或董事,也没有违反上述三个公司所在国家和地区的法律规定。
3、 我的职责是依据华为集团公司的相关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财务权责。至于合同的合法性,不在我的职责范围内。
4、 有限责任公司的事,无论合法或违法,无限地追究我本人的责任并企图引渡到美国审判,都是非法的、错误的、荒谬的!
四、 请您不要做美国的走狗
1、 加拿大是对中国最友好的国家。早在中国抗日战争时期,加拿大的白求恩就到中国帮助我的祖国。上世纪60年代,加拿大又低价赊欠给中国大量小麦救灾,还是最先跟新中国建交的欧美国家。加拿大的华裔也是加拿大人口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拿大国家建设做出了大量贡献。中加两国和两国人民的友谊源远流长。
2、 加拿大受够了美国的霸权主义。我所认识的很多加拿大人包括土著居民,都非常反感美国的霸权主义。加拿大无论是政治还是经济贸易,都受够了美国的霸道和霸权。
3、 您如果把我引渡到美国审判,势必破坏加拿大法律的独立传统,势必破坏中加关系,势必被许多加拿大人和世界各国人民骂为“美国的走狗”!
五、 立即释放我是您唯一的正确选择
1、 我对自己没有触犯加拿大和美国法律深信不疑。
2、 我对加拿大司法独立深信不疑。
3、 加拿大是案例法。加拿大从来都没有把途经加拿大的中国公民引渡到美国审判。
4、 我深信您依法立即释放我,是您唯一正确的抉择。
尊敬的法官:美国引渡我的真正原因是因为我是华创造人任正非的女儿,全世界各国人民都在聚焦您的裁决。请您相信我:我不会为了面包犯罪,我不会为了金钱犯罪,我不会为了政治犯罪,我也不会为了供职的企业犯罪。我没有任何犯罪的理由、动机和事实。我们大家都在同一条船上,如果我感到不安全,那么途经加拿大的所有千千万万的人就不安全。我深信您作出的裁决,将是人类历史上、法制史上和国际关系史上伟大的裁决。伟大的裁决一定是对人类公平正义自由安全的裁决,而不是对一个中国女人的栽赃陷害和非法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