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十条意见

2018-03-30 16:39:59 作者:tangchunsheng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共衡阳市委、市人民政府

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十条意见

 

(初  稿)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2018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指出,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2018年省委1号文件对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主要目标、基本原则、重点任务和工作保障进行了深刻阐述和周密部署,为我省开创新时代“三农”工作新局面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2018年中央1号和省委1号文件精神,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我市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特制定以下十条意见。

 

一、大兴学习和调查研究之风,凝聚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思想共识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首要在于吃透精神,摸清实情,达成共识。

 

1、全面开展学习培训。紧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现实路径等重点内容,市、县、乡三级分别组织开展专题辅导班,每期培训不得少于3天。市级层面培训对象为市级领导、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龙头企业负责人。县区层面培训对象为县级领导、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县直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负责人、龙头企业负责人,乡镇层面培训对象为村“两委”负责人、农村党员、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学习培训,将全市上下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形成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

 

2、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围绕乡村振兴的重点内容,结合“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大调研活动,深入分析我市“三农”工作的现状和问题,通过深入的调研和思考,形成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好举措、好办法。经常深入田间地头、乡镇企业,特别是要深入困难多、问题多、矛盾多的地方,认真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倾听民意、问计于民,充分调动基层一线的智慧和力量。支持鼓励智库专家在“三农”理论与政策、城乡融合与产业发展、生态建设、乡村治理等方面建言献策。(责任单位:市委政策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

 

3、大力开展宣传发动。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微信等多种载体,对国省市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措施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报道。围绕乡村振兴总体要求积极开展办点示范,加强工作经验总结与典型推介,将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实践创新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好传播好,强化典型带动。及时向外推介我市乡村振兴的经验典型,努力讲好乡村振兴衡阳故事,为推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贡献衡阳方案。(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体广新局)

 

二、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快推动城乡融合

 

“三农”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问题。必须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实现乡村振兴、推动城乡融合发展落实在行动上。

 

4、优先保证农业农村投入。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完善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增加财政农业农村支出。落实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得土地增值收益和耕地获得的占补平衡指标收益用于农业农村。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各级各部门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切实优化财政支农支出结构,集中力量重点支持提升农业综合产能、农业产业化、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等方面。转换投入方式,创新涉农资金运行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切实加强涉农资金监管,建立规范透明的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见到实效。(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5、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农村。发挥好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引导社会工商资本进入现代农业领域、发展农村新业态等,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在农村兴办各类事业。强化农村金融服务方式创新,总结推广农村宅基地等农村“五权”抵押担保贷款模式,满足“三农”多样化金融需求。建立全市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的考核制度。积极开发符合我市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农业设施、油茶、茶叶、烟叶等特色保险品种,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6、为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完善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每年培训新型职业农民XX人次以上。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动产学研结合,支持高校、职业院校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灵活设置专业(方向),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扶持培育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等。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支持每个县市区招募农业科技专家服务团队。落实高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鼓励引导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建立激励机制,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支持城市各类人才下乡服务乡村振兴事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农委、市科技局)

 

7、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巩固提升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改善薄弱学校和寄宿制学校的办学条件。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保障和改善农村教师工资待遇和工作条件。完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农村基层卫生人才培养,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提高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医疗装备水平。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提高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供养标准。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计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

 

三、大力促进产业兴旺,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乡村振兴,产业兴旺是重点。必须坚持走“规模化、特色化、生态化、品牌化、优质化”的农业发展道路,加快推动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转变。

 

8、提高农业生产能力。严守耕地红线,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制度。着力改善耕地基础条件,大规模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XX万亩。抓好重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重大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深化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改革,支持校地、校企共建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研发平台建设,加强农业绿色生态、提质增效等方面的技术研发应用,到2020年农业科技贡献率达XX%。发挥好农机补贴作用,研发、引进更多更适宜衡阳农业生产条件的农机具,到2020年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XX%。积极发展智慧农业,促进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领域的深度应用,加快推进“信息进村入户整省示范工程”建设。(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机局、市科技局)

 

9、打造优势特色产业。制定并实施好农业发展“8135”战略推进“一县一特一品牌”行动,重点打造“三黄两茶”(油茶、茶叶、黄花菜、湘黄鸡、黄贡椒)等特色产业。实施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支持各地发展“一乡一业”“一村一品”,建设好一批优质农副产品供应示范基地。奋力打造中国油茶第一强市,支持大三湘、中联、神龙等企业强化精深加工,将油茶打造成500亿元产业。整合发展茶叶产业,做强南岳(衡山)云雾茶,将茶叶打造成50亿元产业。扎实推进农业园区建设,每个县市建设XX个以上现代农业特色产业集聚区(现代农业产业园),在全市范围内重点打造XX个以上农产品加工园区和物流园区。(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林业局、市畜牧水产局)

 

10、推进品牌强农战略。支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市县财政对认证费用予以补贴,到2020年全市“三品一标”认定达XX个。制定农产品品牌创建奖励政策,大力支持衡阳油茶、南岳(衡山)云雾茶、祁东黄花菜争创全国百强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支持各县市区在粮食、畜禽、油料、茶叶、竹木、蔬菜等6大支柱产业中,各培育1-2个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每年至少培育1个湖南省十大农业区域公用品牌。加快培育湖南省“十大农业企业品牌”,在粮食加工、油茶、黄花菜、茶叶等产业中重点培育XX个产值过10亿元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责任单位:市农委、市财政局)

 

11、促进三产融合发展。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鼓励企业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到2020年农产品加工值达XX亿元以上,农产品加工产值与农业总产值比达XXXX。加大农业项目招商引资力度,重点引进粮食、油茶加工等企业进驻衡阳。积极引进全国知名的互联网大平台,培育衡阳本地的农产品电商平台,推动农产品线上营销与线下流通融合发展。支持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积极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创意农业等新产业新业态,积极创建一批国省级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示范点,力争每年至少新增国家五星级休闲农庄X个,省五星级乡村旅游区(点)X家,加快茶山坳运动休闲特色小镇、渣江玉麟文化古镇、新市古镇等建设。重点推进衡山、祁东、常宁等全国、全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旅游外侨民宗局、市商粮局)

 

12、积极推进农业走出去。发挥祁东县国家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作用,扩大特色优势和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积极对接好湘南地区供粤港澳蔬菜、生猪重点县建设工程,支持企业利用“湘欧快线”“湘港直通快车”等渠道开拓市场。制定农产品品牌营销奖励政策,加大营销推介力度,与中央、省级主要新闻媒体开展农产品品牌宣传战略合作,支持品牌企业在高铁站、机场等重要地段和长沙、北上广深等大城市建立品牌专卖店。组织品牌企业参加国、省各类展览展会,积极推进我市农产品交易中心建设,举办好市农博会。(责任单位:市农委、市商粮局)

 

四、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提升农民收入水平

 

乡村振兴,生活富裕是根本。坚持以落实省里促进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行动方案为抓手,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13、提高农民经营性收入。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小农生产,通过加大培训力度、强化政策扶持、改善创业服务等多种方式,让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收益更多地留在主产区、留给农民,增加小农户收入。大力推进农业信息化,完善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和物流体系,加快建设农村双创电商园区,大规模开展农民手机培训,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众筹农业、网上农场、网上农家乐等,催生一大批网商企业家。(责任单位:市农委、市人社局、市商粮局)

 

14、提高农民财产性收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鼓励农民将承包地经营权、四荒地使用权、集体建设用地、政府补贴等通过折股量化参与产业化经营。重点抓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三权分置”多种实现形式,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实现“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责任单位:市委深改办、市农委)

 

15、提高农民工资性收入。完善农民工最低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健全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培育一批具有一技之长的操作型技工,提高农民就业能力和水平。完善农民创业创新保障机制,积极创造条件,扩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健全转移就业服务体系,鼓励农民以多种方式进城务工。(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委)

 

五、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建设美丽宜居家园

 

乡村振兴,生态宜居是关键。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推动乡村绿色发展。

 

16、发展绿色生态农业。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要求,推广优质稻和水稻绿色高产模式,到2020年优质稻种植面积达XX万亩。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扩大绿肥种植。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行节水灌溉设施、水肥一体化技术等措施。提高农作物秸秆、废弃农膜、农药废弃包装等综合利用水平。加大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大力推广稻田综合种养、“沼+(菜果茶)”等生态循环种养模式。加强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创建,重点提高基层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畜牧水产局)

 

17、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计划。推行环境治理PPP模式,探索区域环境综合治理托管服务,到2020年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率达XX%。加强农村房屋建管,大力整治“空心房”。推动农村“厕所革命”,加快实现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全覆盖。加强集镇“五乱”治理,按照“一乡(镇)一策”全面推进乡镇污水厂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XX%以上。实施美丽乡村建设“两县两廊四片”工程,重点抓好茶山坳、雨母山、横江、萱洲四大片和蒸湘南路、船山西路两条示范廊道建设,开展美丽乡村县乡全域推进试点。推动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实施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巩固工程,到2020年,基本解决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完成二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行动计划,加快实现全市乡村主干道、村级活动中心等村民主要活动场所路灯亮化全覆盖。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到2020年建成XX公里。改善农村通讯设施,努力实现自然村有限电视、光纤宽带和4G网络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农委、市水利局、市住建局、市公路局、国网衡阳供电公司)

 

18、统筹生态系统治理。加快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和森林城市建设,启动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积极开展“裸露山地”造林绿化、矿区复绿等工作,到202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提升到XX%。深入实施“水十条”,扎实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二个“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启动实施“一江四水”净水行动计划,开展河湖水系连通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开展土地轮作休耕试点。加强水土流失、坡耕地综合治理和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控制水土流失。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继续开展退耕还湿。加大依法治水管水力度。(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

 

六、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和乡村治理,促进乡村和谐稳定

 

乡村振兴,治理有效是基础。必须坚持把夯实基层基础作为固本之策,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

 

19、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深化党的十九大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建设,挖掘农村传统道德教育资源,深入实施农村优秀传统文化弘扬工程和公民道德建设工程。推进诚信建设,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规则意识、集体意识、主人翁意识、奉献意识。实施农村移风易俗工程,树立积极健康新风尚。(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

 

20、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村民自治机制。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全面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阳光工程。积极发挥新乡贤作用。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乡村治理中的权威地位。增强基层干部法治意识,将政府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力量下沉。建立健全乡村调解、县市仲裁、司法保障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处机制。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坚持德治为先,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广泛开展“三好系列”评选表彰活动,开展“寻找最美系列”等活动。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

 

21、加强平安乡村建设。突出抓好侵害农村留守老人、妇女和儿童等农村社会治安的问题,推进农村“雪亮工程”建设,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盗拐骗等违法犯罪,还农村社会风气“碧水蓝天”。加强防汛抗灾、森林防火、河湖治理、安全饮水、地质灾害防治等保安工程建设,做好重大安全事故预防处置工作,及时排查、整改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安监局)

 

七、坚持精准扶贫基本方略,坚决打好脱贫攻坚战

 

乡村振兴,摆脱贫困是前提。必须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用心用情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

 

22、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强化产业和就业扶持,着力做好产销衔接、劳务对接,实现稳定脱贫。有序推进易地扶贫搬迁,让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特殊贫困人口,综合实施保障性扶贫政策,确保病有所医、残有所助、生活有兜底。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动态化精细化管理,把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全面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统筹推进面上脱贫攻坚,加大对非贫困县的贫困村和非贫困村的贫困户的帮扶力度。(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23、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坚持把扶贫同扶志、扶智结合起来,把救急纾困和内生脱贫结合起来,提升贫困群众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实现可持续稳固脱贫。引导贫困群众克服等靠要思想,逐步消除精神贫困。大力宣传依靠自身努力脱贫致富的先进典型,树立脱贫光荣的鲜明导向。打破贫困均衡,促进形成自强自立、争先脱贫的精神风貌,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改进帮扶方式方法,更多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以工代赈等帮扶举措,推动贫困群众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24、强化脱贫攻坚责任和监督。强化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制,着力压实县委书记作为“一线总指挥”和乡镇党委书记具体实施责任,着力压实各行业扶贫部门、各帮扶单位的主管和主帮责任,确保各项扶贫任务全面完成。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从严查处挪用和贪污扶贫资金行为,坚决查处基层“微腐败”。对弄虚作假、搞数字脱贫的严肃查处。完善扶贫督查巡查、考核评估办法。关心爱护战斗在扶贫第一线的基层干部,制定激励政策,为他们工作生活排忧解难,保护和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做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与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的有机衔接。(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八、纵深推进农村改革,增强农村发展内生动力

 

实现乡村振兴,深化改革是关键一招。加快农村改革扩面、提速、集成,清除农业农村发展障碍。

 

25、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以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与其他单位、个人共同经营农业产业。加快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探索农户以宅基地使用权及农房财产权入股发展农宅合作社。推进村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对利用收储农村闲置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给予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奖励。进一步完善设施农用地政策。(责任单位:市委深改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农委)

 

26、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科学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积极推进集体资源型资产股份合作。健全资产运营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机制。全面建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村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防治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产侵占集体资产。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全面完成农村土地确权颁证登记工作。抓好常宁全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整县推进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委深改办、市农委)

 

27、深化农村放管服改革。继续压减农业农村领域审批发证,清理规范涉农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为各类涉农主体发展减负。加强农村市场规范整顿,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行为。统筹推进农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将村级服务场所打造成集党务、政务、村务、商务和社会服务于一体的“一门式办理”、“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大力培育服务型、公益性、互动性农村社会组织,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益。(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农委)

 

28、统筹推进其他改革。深化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推行农田水利工程设施不动产登记。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改善国有林区道路基础设施,积极发展家庭林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入推进粮食收储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农垦改革与发展。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农村改革试验区等工作。(责任单位:市委深改办、市农委)

 

九、强化督促考核检查,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强化考核评价的目标导向,不断完善乡村振兴战略综合考评机制,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措施落地生效。

 

29、完善考核体系。把乡村振兴战略列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年度计划,认真抓好落实。建立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制度和奖惩办法,把抓党建促乡村振兴作为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财政支农投入增幅、粮食产能、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耕地保护、生态环境等体现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指标列入政府绩效考核。把考核指标精准量化,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考核体系有效对接。(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30、严格督促检查。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每年要向市委、市政府报告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展情况。制定乡村振兴战略挂图作战清单,建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督查机制。成立专项督查组,扎实开展专项督查、重点督查,加强对学习培训、责任落实、工作作风的督查问责力度,推动乡村振兴战略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农委)

31、强化结果运用。各级各部门建立督查通报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加强信息反馈,市县两级要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表扬先进,激励落后。将市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绩考核结果进行排名,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构建有效的责任追究体系,采取通报批评、约谈、责任追究三种方式逐步问责,作为各县市区和各部门年度考核的主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委)

 

十、加强和改善党对“三农”工作的领导

 

乡村振兴,关键在党。各级各部门要真正把“三农”工作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把党管农村工作的要求落到实处。

 

32、完善体制机制。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市委成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加强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部门建设,按照《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有关规定,做好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工作落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责任制,党政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四级书记抓乡村振兴。县一级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当好乡村振兴“一线总指挥”。乡镇党委、政府要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核心任务和主要职责来抓。充分发挥村“两委”在乡村振兴中的战斗堡垒作用。(责任单位:市委办、市委组织部、市编办)

 

33、夯实基层基础。加强村“两委”班子建设,注重选拔优秀党员充实到“两委”班子中,建立健全村“两委”干部管理制度,强化对“两委”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岗位素质培训。全面优化升级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抓好党员日常教育管理。规范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把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作为基本要求,加强“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和使用。制定并实施培训计划,全面提升“三农”干部队伍能力和水平。拓宽县级“三农”工作部门和乡镇干部来源渠道,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制定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34、强化规划引领。制定衡阳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各县市区和各部门要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统筹考虑产业发展、人口布局、公共服务、文化保护、土地利用、生态保护等,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建立规划信息公开制度,认真抓好规划实施工作,加强规划落实的督导检查,对执行规划不力和违反规划的行为要严肃问责。(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城乡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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