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委、政府关于深革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市的若干意见
2017-07-11 17:47:25 作者:tangchunsheng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共衡阳市委、衡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加快建设现代农业强市的若干意见》
经过多年不懈努力,我市农业农村发展基础越来越扎实,发展空间越来越广阔,发展动能越来越强劲,农业农村基本盘的支撑作用稳固向好。新时期新常态下,农业的主要矛盾已经由过去的总量不足转变为当前的结构性矛盾,突出表现为有效供给不足、低端供给过剩,导致农业生产增效能力、市场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增收支撑能力下降。2017年农业农村工作,必须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农”思想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中央、省委一号文件以及市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顺应新形势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打造精细农业为特色的优质农产品主产区为重点,推动衡阳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迈出更大步伐。
一、调优产业结构,提升农业供给质量和效益
1. 打造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认真落实《衡阳市“十三五”现代农业发展规划》,按照“稳粮、提养、优经、扩饲”的思路,进一步优化区域布局和产业结构。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负责制,调优水稻品种,完成100万亩高档优质稻、200万亩绿色高产创建、50万亩集中育秧,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率提高到75%,确保粮食总产稳定在330万吨以上。巩固生猪调出大市优势,积极推进畜禽标准化规模化养殖,大力发展地方特色家禽和牛羊养殖业,打造湘黄鸡部级畜禽地理标志品种和省级水产良种场。加快发展蔬果、油料、茶叶、烟叶等高效经济作物,研究出台符合衡阳实际的油茶产业扶持政策和茶叶产业发展意见。抓好茶叶品牌整合和省茶叶产业技术体系试验站建设,因地制宜做强油茶、祁东酥脆枣、金槐等特色经济林产业,大力发展林果、林药、林菌、林禽等林下经济。深入实施绿色精细经济作物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和园艺作物“三品”提升行动,重点加强茶叶、葡萄、鲜食枣、特色柑桔、中药材、花卉等示范基地建设。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精神,新扩城镇专业蔬菜基地1万亩,新建蔬菜设施育苗大棚2万平方米。开展粮改饲,建立现代饲草料产业体系,加快草食牧业发展。(市农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商粮局、市林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农机局、市烟草专卖局等单位参与)
2. 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切实抓好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现代农(林)业示范区、现代农(林)业园、牧渔业特色产业园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农业园区的载体作用,合理布局生产、加工、物流、研发、示范等功能板块。进一步整合涉农投资及项目,集中支持园区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体系建设。创建15个省级特色产业园,30个市级特色产业园。加强农(林)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每个县市力求创建一个有规划、有机构、有规模、有政策、有特色、有条件的“六有”农产品加工园区。(市财政局、市农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畜牧水产局等单位参与)
3. 实施农产品品牌提升工程。大力实施品牌强农战略,研究出台促进农业品牌发展的政策措施。加快产业集聚和品牌整合,在粮食、畜禽、油料、竹木、蔬菜、茶叶六大支柱产业中各扶持1个龙头品牌,每个县市区扶持1个优势品牌。积极探索财政以奖代补的形式,引导农产品加工企业、农民合作社创建中国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知名商标和名牌产品。加快健全农业标准体系,抓好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园艺作物标准园、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水产健康养殖场建设,发挥标准化的基础引领和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财政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并作为安排农业项目的前提条件,努力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大宗主要农产品和特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工、销售和服务全覆盖。力争年内新增“三品一标”认证农产品65个,创建省级绿色食品生产示范基地3个,新增畜禽规模养殖场示范场17个,新增部级水产健康示范场2个。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国际农产品交易会、中国中部(湖南)农产品博览会,举办好中国衡阳农产品博览会,对获奖的企业由市政府予以奖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农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畜牧水产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林业局等单位参与)
4. 强化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强化属地责任,建立严格的农产品和食品市场准入机制,严格农业投入品使用管理,建立全程可追溯、互联共享的信息平台和检验检测体系,重点推进县级农产品检测机构能力“双认证”工作和乡镇监管站规范化建设,着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和源头治理。严厉打击违规违禁超限使用农兽药、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农资和食品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案(事)件,严格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粮食、果蔬、肉类等主要农产品和林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抓好常宁市、祁东县、衡南县、衡阳县、衡东县安全示范县建设和农产品合格证管理试点工作,不断提升质量安全示范水平,确保主要农产品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6%以上。(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牵头,市农委、市商粮局、市林业局、市工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市畜牧水产局、衡阳海关等单位参与)
二、促进三产融合,拓展农业产业链价值链
5. 突出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全面落实《衡阳市“十三五”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和《衡阳市农产品加工业振兴规划(2013—2020年)》,着力构建十大产业体系,稳定发展粮食产业,转型发展畜禽产业,整合发展油料产业,集约发展林木加工业,提质发展蔬菜产业,壮大发展茶叶产业,错位发展中药材、特色水果、特种水产和农业休闲等特色产业。实施农业产业化“五五”工程,即各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农业局长5个人每人抓一个主导或特色产业、一个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一个新增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农业重点项目、一个农业特色产业园区、一个农产品品牌创建。认真落实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补助政策,农林牧渔业产品初加工项目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大力发展特色明显的精细农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循环利用、全值利用、梯次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农产品加工转化率,力争全市农产品加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加强油茶加工技术攻关,提高茶油产品质量,争取茶油产品行业标准制定权。(市农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商粮局、市经信委、市科技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等单位参与)
6. 加快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继续实施“农校”“农超”“农企”“农社”等多种产销对接和直供直销。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工流通企业与电商企业全面对接融合,推动农产品线上线下互动发展。推进适应电子商务的农产品分等分级、包装运输标准制定和应用。认真落实《衡阳市关于加快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工作的实施方案》,加快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宽带普及,支持农产品和农村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县级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建设。鼓励供销合作社创建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打造“互联网+农特产品”和“电商扶贫特产专区”产业链,符合条件的农村网商,可按规定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年内新增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1-2家。加快完善县级物流中心、乡镇农村配送站、农村货运网点三级农村物流服务体系,推动交通、邮政、商贸、供销等农村物流互联互通。支持兴建农产品交易批发市场,加强农产品产地集配和冷链等设施建设。以祁东县创建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为试点,加大衡阳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力度,推动衡阳农产品出湘出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国门,境外建立生产基地和投资设厂。(市商粮局牵头,市经信委、市供销合作总社、市交通运输局、市农委、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人社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贸促会、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衡阳分公司、中国联通衡阳分公司等单位参与)
7. 大力发展农业新业态新模式。重点推进祁东县、衡山县、常宁市等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每个县市区要选择1-2个重点产业或龙头企业进行产业融合试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允许村庄整治、宅基地整理等节约的建设用地和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确定一定比例用于支持农村新产业新业态发展。大力发展休闲度假、旅游观光、创意农业、农耕体验、乡村手工艺等新业态,加强农村传统文化保护,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旅游村镇和乡村旅游示范点、示范园。全面贯彻落实《衡阳市关于加快休闲农业发展的意见》,在用地用水用电税费等方面加大对休闲农业的支持力度,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合理安排以及支持有条件的乡村建设以农民合作社为主要载体的田园综合体。加大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星级示范创建力度,年内争创1个以上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或示范点,创建3个以上湖南省五星级休闲农业庄园或乡村旅游区(点)。鼓励发展农业生产租赁业务,积极探索农产品个性化定制服务、会展农业、农业众筹等新型业态。支持萱洲国家森林公园建设全省森林康养试点示范基地,鼓励社会资本兴办农村经营性养老服务和中介服务机构,面向社会资本开放商业化农村服务业,建设一批具有衡阳特色的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市发改委、市农委牵头,市旅游外侨民宗局、市住建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林业局、市文体广新局、市供销合作总社等单位参与)
三、坚持绿色发展,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
8. 加强农村生态建设。以湘江保护和治理“一号重点工程”为抓手,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建设。实施林业重点生态工程,开展绿化增量提质攻坚行动,完成通道绿化3880公里、村庄绿化457个和人工造林50万亩。实施“生态优美新衡阳”战略,努力建设生态功能优化示范市和争创“国家森林城市”。积极开展生态红线划定,加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开展生态补偿试点,扩大湿地生态效益补偿实施范围。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三条红线”管控,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确保各项指标在控制范围内。全面推行河长制,扎实做好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涉河执法监管等工作,保护河流完整通畅、水质优良、生物多样、岸线优美。加大水土保持工作力度,增强植被涵养水土能力,减少水土流失。加大依法治水管水力度,依法打击非法取水、非法采砂、非法占用河道行洪断面、破坏河流岸线、破坏水利设施、破坏自然植被、非法排污等违法行为。(市林业局、市水利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市发改委等单位参与)
9. 推进农业清洁生产。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面积850万亩、专业化统防统治200万亩以上,恢复绿肥种植面积60万亩以上。因地制宜发展多种形式的畜禽生态养殖,进一步促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水平。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开展稻田综合种养技术示范,推广稻鱼共生、鱼菜共生等新模式,每个县市区打造1个以上“猪沼果、猪沼菜、猪沼茶”等模式的生态循环示范典型。大力普及农村沼气、光伏发电等可再生清洁能源,继续推进大型沼气工程建设。合理利用森林资源,适度开发林下种养立体开发等绿色产业。大力发展高效节水农业,加强灌区节水建设,推广农业节水技术和产品,扩大农业旱涝保收面积。(市农委牵头,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畜牧水产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等单位参与)
10. 集中治理农业面源污染。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农业环境突出问题治理规划(2016-2020年)》,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和监测制度。加快推进湘江流域退耕还林还湿工作,在湘江干流、一级支流水域与农田之间,选择沿岸长度1000米以上、宽度100-200米范围实施退耕还林还湿,建设植物“绿带”。围绕“一控两减三基本”的目标,深入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农药、生物农药和沼渣沼液还田。科学合理划定禁养区,依法关停或搬迁禁养区内畜禽养殖场。推进耒水、蒸水城区段两岸500米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关停搬迁工作。对小Ⅱ型以上水库水域禁止化肥养鱼,保护水库水质,杜绝水源污染。积极实施重金属污染区耕地修复治理和种植结构调整项目,在衡东县实施1000亩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治理示范。加快推进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体系建设,全面完成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任务,力争年出栏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全部达到无害化处理标准。(市农委牵头,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畜牧水产局等单位参与)
四、强化创新驱动,引领现代农业发展
11. 强化农业科技创新推广。创新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方式,建立农科教产学研一体化农业技术推广联盟,支持农业科研院所、高校和农技人员与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开展技术合作。完善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完善种业科研成果转移机制,加快完成市农科所种业科研改革试点(省级)工作。组建油茶、黄花菜、席草、茶叶、柑桔、葡萄、牲猪、水产等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团队,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国家级、省级区域试验站。抓好衡阳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工作,完成核心区建管、技术研发、科技成果展示、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四个中心建设,确保顺利通过国家科技部的终期验收。加强农业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市农委、市科技局牵头,市林业局、市畜牧水产局、市农科所等单位参与)
12. 大力培育“三新”主体。建设“十百千万”现代农业发展工程,完善并落实财税、信贷保险、用地用电、项目支持等政策,特别是鼓励金融机构创新适合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加快形成培育新型农业主体的政策体系。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年内新发展农民合作社300个,新发展家庭农场500个以上;加强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积极发展生产合作、供销合作、信用合作“三位一体”的综合社,创建示范合作社50个、示范家庭农场200个;做大做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争取在六大支柱产业、四大特色产业中各培育1-2家引领行业发展的领军企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涉农企业上市挂牌、发行债券等方式融资。加快培育新型农业服务组织,积极发展农机作业、农田灌排、统防统治、烘干仓储等社会化服务,支持农民合作社、专业化服务组织、涉农企业、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为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服务。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采取经营权流转、股份合作、代耕代种、土地托管等多种方式,提高农业规模化经营水平。继续实施新型职业农民、现代青年农场主计划等项目,年内培育新型职业农民6000人。(市农委牵头,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政府金融办、市畜牧水产局、市供销合作总社、国网衡阳供电公司、市农机局、市林业局等单位参与)
13. 积极推进农业信息化。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将信息化要素融入农业产业的各个环节和“三农”工作的各个领域,初步建成市、县、乡、村四级农村信息综合管理服务体系。突出抓好衡南县、祁东县信息进村入户示范,重点完善农村网络基础设施、建立村级信息服务站、创建便民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农民手机应用技能培训,拓展衡阳智慧农业综合信息服务平台服务功能,推进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建设。(市经信委、市农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商粮局、市电子政务办、中国电信衡阳分公司、中国移动衡阳分公司、中国联通衡阳分公司等单位参与)
14. 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大力提升水稻、油菜、经作林果业等生产全程机械化水平,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提高到50%以上。年内扶持50家现代农机合作社,不断增强合作社的经济实力、发展活力和带动能力。支持农机装备产业发展,加快研发更多先进适用、生态环保的农机产品,提升农机制造水平。淘汰一批重复、性能单一的农业机械,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引导农民购买大中型高效率多功能复式作业农业机械。大力推广无人植保飞机和化肥同步深施机,减少农药施用量,大力推广生物质制肥机,减少畜禽粪便污染量。探索开展秸秆生物制肥机购置补贴试点。(市农机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农委等单位参与)
五、补齐发展短板,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步伐
15. 全力推进脱贫攻坚。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时期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确保2017年8.5万贫困人口脱贫、祁东县省级贫困县摘帽、贫困村出列,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5000元以上。全面落实十大扶贫举措,重点抓好安居扶贫,完成19838贫困人口易地搬迁和年度农村危房改造任务;落实政策性兜底脱贫,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的有效衔接;抓好产业扶贫与金融扶贫,大力推动和完善金融扶贫服务站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年内完成扶贫小额信贷4.6亿元;出台教育扶贫和健康扶贫政策文件,阻断贫困代际传递,防止因病致贫和返贫。坚持领导办点、部门联系贫困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制度,确保“一户一策”全覆盖。由组织、编办、人社部门研究,配强扶贫工作力量。有扶贫任务的乡镇(街道),明确专职人员负责。建立脱贫攻坚巡查直报机制,严格考核督查。(市农委、市扶贫办牵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参与)
16. 加强农田基本建设。严守耕地红线,做好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实施耕地质量保护和提升工程,大力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开展水旱轮作、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试点和土地深松试点。加快农村机耕道和机库棚建设。抓好小型农田水利项目县建设,积极推进中小型灌区配套改造,继续实施财政奖补资金支持骨干塘进行除险加固项目,大力推进“五小水利”工程建设,打通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市国土资源局、市水利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委、市农机局等单位参与)
17. 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实施美丽乡村建设提质升级行动,用3至5年时间,着力打造雨母、横江、茶山坳、萱洲四个美丽乡村核心片区。大力推动新农村建设,实现电改到村、光纤入户、公路到组、亮化到路、建制村直接通邮、环境整治到每个角落。加大对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民居的保护利用力度,打造一批省级特色小镇和传统村落。规范农村新建、扩建、改建房屋,鼓励引导村民到农村集中居住点建房,大力推进农村“空心房”拆除工作。完成省政府交办的1个美丽乡村整县推进试点县区、5个整乡推进试点乡镇、37个美丽乡村和340个农村人居环境重点整治村任务。持续推进农村环境和卫生综合整治,探索农村环卫市场化运作机制,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选择适宜模式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大力度支持农村环境集中连片综合治理和改厕。在4个市级新农村核心示范片实施以太阳能路灯为主的“明靓雁城”工程。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开展文明村镇创建,年内实现30%的乡镇达到市级文明标准。(市农委牵头,市文明创建办、市住建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国网衡阳供电公司、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邮政管理局等单位参与)
18. 加强乡镇服务能力建设。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乡镇工作,强化服务能力建设。按照权力下放、权责一致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县级以上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行使的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措施,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外,对直接面向人民群众、量大面广、由乡镇服务管理更方便有效的各类事项依法下放乡镇政府,重点扩大乡镇政府在农业发展、农村经营管理、安全生产、规划建设管理、环境保护、公共安全、防灾减灾、扶贫济困等方面的服务管理权限。强化乡镇政府对涉及本区域内人民群众利益的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参与权和建议权。县级职能部门不得随意将工作任务转嫁给乡镇政府。加大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力度。启动特大镇功能设置试点,以下放事权、扩大财权、改革人事权及强化用地指标保障等为重点,赋予符合条件的特大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加快产镇融合步伐,推动集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市编办、市委组织部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农委等单位参与)
六、深化农村改革,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
19. 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2017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县市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检查验收、数据的检测汇交、信息应用平台上线试运行。启动全市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按照“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思路,每个县市区开展一个农村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权能改革试点。加快建设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平台。加快推进农村宅基地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允许农村集体组织与其它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盘活利用空闲农房及宅基地,允许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按规定用于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宅基地的补偿。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全面完成村(居)“两委”换届选举前的财务合并清查和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构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市农委牵头,市委改革办、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人社局等单位参与)
20. 积极创新农村投融资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的优先保障领域,加快完善支农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调整优化财政支农投入结构,发挥财政资金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导向作用。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深入推进并扩大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和“财银保”贷款保证保险等试点,支持市县尽快建立担保机构并实现实质性运营,支持有条件的县市设立农业投资公司,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风险补偿等措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完善农业补贴制度,探索建立以生态环保和农业保险为导向的农业支持机制。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进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创建工作,推动村镇银行县域全覆盖,促进普惠金融发展,强化激励约束机制,确保“三农”贷款投放持续增长。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农民合作社试点工作。加快推广耒阳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经验。继续推进林权抵押贷款,开展大型农机具、农业生产设施抵押贷款试点。启动农民合作社内部资金互助试点。大力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积极发展油茶林等地方特色农业保险。(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牵头,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委、市农委、人民银行衡阳中心支行等单位参与)
21. 统筹推进农村其它各项改革。深化水利综合改革,完善金融支持和社会资本参与水利建设鼓励政策,激发水利发展内生动力。积极推进水利工程管护机制改革,大力加强农民用水户协会建设,探索和完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护新机制。全面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大力实施惠农服务体系建设工程。着力创新为农服务手段,建立健全配送中心和连锁经营网点等流通网络体系,大力发展村级综合服务社(中心)。开展以村民小组和自然村为基本单元的村民自治试点,探索合乡并村后村民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按照中央、省农垦改革实施意见,扎实推进白渔潭园艺场和松林茶场的改制工作。(市农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委改革办、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编办、市民政局、市供销合作总社等单位参与)
22. 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不动摇,切实把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农业农村工作的重心转移到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上来,落实到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等各个方面。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农村基层,实行党组织书记履行党建工作责任述职制度,强化乡镇党建工作考核。切实抓好村支“两委”换届,健全领导干部联点帮扶“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制度,优化党组织设置,严格党组织生活,加强后备力量培养。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功能。加快推进农村综合公共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农村基层公共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继续抓好“雁过拨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农民负担监管,严格落实各项强农富农惠农政策,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注重舆情研判与舆论引导。扎实做好第三次农业普查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契合、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相适应的优良家风、文明乡风和新乡贤文化。加大“三农”工作宣传力度,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氛围。(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统计局、市信访局、市农委、市政府法制办等单位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