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这些房产总价再低最好也不要买!
2017-07-04 14:46:37 作者:admin 来源:信报微房产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小心!这些房产总价再低最好也不要买!
2017年07月04日 07:44
北京很多刚需都希望能尽快买房,但限于房价高昂,首付有限,选择范围并不多。但病急不可乱投医,以下四类房屋价廉但物不一定物,购买一定要慎重,免得将来利益受损。
第一类: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是建造在农村集体所有制土地上的房屋。根据相关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建设集体所有制土地。普通居民购买小产权房,将无法在国土、房管部门开展备案过户等手续。
一般来说,下列房屋属于小产权房:
(一)占用集体用地或耕地违法建设,将农民集体用地使用权流转,用于商品住宅开发的违法建筑。
(二)在政府划拨或出让的土地上,不按规划功能开发或使用,并将限制销售的房屋直接在市场上销售,具有产权纠纷隐患的不完全产权房。
(三)在军队享有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商品房的开发,之后卖给军人以外的地方居民,俗称军产房。
由于小产权房未办理国家征收手续,不是国有土地,被禁止进入房地产交易市场。非该集体户口人员购买,相当于花钱长租该房屋。如果国家对该土地进行拆迁,购买人也会因为前期手续的不合法,很难得到法律保护,无法享受相关的拆迁补偿等。
第二类:经济适用房
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为保障当地低收入人群的居住,免收土地出让金,对各种经批准的收费实行减半征收,并按照政府指导价销售的房屋。
各地政府对经济适用房的交易都有一定限制。购房和出让都有较为严格的条例,出让的话,购买不满5年的的经济适用房,无法办理过户,只能先办理公证。但会面临房价上涨卖方收回房子的可能。
满5年上市交易的经适房需缴纳一定收益金,比普通二手房税费高出不少。购买方应在签订购房合同前,弄清楚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在合同中明确收益金缴纳责任方和数额,以防止政策突然变化,带来的巨额税费增多问题。
第三类:法院拍卖房
法院拍卖房,是指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扣去债务人所欠债务的房产。
这类房屋大多需一次付款,不能办理按揭。且拍卖房可能涉及多种扣押贷款情况,事后可能会面临被债权人打扰到正常生活。
另外,法院拍卖房的状态中,有是否交吉的说明。房屋是否交吉表现为债权人是否拥有房屋使用权。如果没有,购买人拍卖获取后只取得产权,而房屋仍被他人使用,需要购买人通过自行协商、司法诉讼等方式获取房屋,结果可能很麻烦。
第四类:军产房
军产房的产权登记部门与商品房不同,是解放军总后勤部。军产房向地方转让,必须取得总后勤部审批;否则外部非军人购买军产房,无法办理正常手续。购房人不能办理银行按揭,后续户口迁移、孩子入学等问题都无法像商品房一样解决。
目前关于军产房买卖缺乏明确的法律法规,因而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时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购房人缺乏法律保护,未来如发生拆迁等事宜,购房人也很难获得赔偿。
上述四类房产,在出售时价格普遍都会远低于市场相当地理位置的房屋。但价低也伴随着高风险。
购买小产权房有哪些风险?
(一)政策风险。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可能就会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那么结果只能是购房人找开发商索要购房款,购房人就可能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二)拆迁风险。购房后如果遇到国家征地拆迁,购房人并非合法的产权人,所以其无法得到拆迁补偿和安置。
(三)毁约风险。如果房价上涨,出卖人毁约,从目前已有的案例来看,法院会支持其合同无效请求,返还房屋,退还购房款,很难支持购房人求赔偿损失的请求。
(四)其它风险。购买小产权房后,无法迁移户籍,无法抵押贷款,无法合法的变现,涉及到相邻权侵害,也很难获得法律保障救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