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蚕豆赤斑病的防治工作
2017-03-26 16:24:03 作者:唐春生 来源:中科植保专家委员会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加强蚕豆赤斑病的防治工作
蚕豆赤斑病是蚕豆生产上的一个常发性的重要病害。据江苏南通地区3月中下旬调查,近期露地蚕豆赤斑病病情上升明显加快,部分地区发病重于往年。随着气温上升,蚕豆群体量增加,阴雨天气的出现,田间病情将会快速上升。综合分析蚕豆生育进程、气象因素及历史资料等,预计蚕豆赤斑病发生程度为偏重发生,重茬、低洼潮湿的田块发病程度还将加重,病情激增期将出现在4月上中旬。3月下旬至4月上旬将是防治的关键时期,蚕豆主产区要加强监测,及时指导农户科学开展防治。
一、蚕豆赤斑病发生情况
系统调查:3月21日,通州平均病叶率76.67%,平均病指16.84;启东平均病枝率78%,平均病叶率14.13%,平均病指0.86。
大田普查:如东3月17日普查20块蚕豆田,病田率70%,平均病枝率7.6%(0-20%),平均病叶率0.46%(0-1.44%)。3月21日,如皋调查蚕豆田9块,平均病叶率9.71%(3-15%),平均病指2.0;海门平均病枝率38%(0-70%),平均病叶率11.8%(0-24%),平均病指1.9(0-3.6);通州平均病枝率90.67%(73.33-100%),平均病叶率48.61%(41.56-61.11%);启东普查10块蚕豆田,平均病枝率77%,平均病叶率14.98%,平均病指0.89。
二、防治意见
近年来蚕豆赤斑病持续偏重发生,对蚕豆产量和品质构成较大威胁。近期将进入防治关键时期,蚕豆种植地区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宣传发动和技术指导,确保农户抓住适期科学防治。
1、农业防治。蚕豆田要开好排水沟,减少田间积水,降低田间湿度,创造不利于病害发生的环境条件;及时剪除无效枝和重病枝带出田外,减少田间病源。
2、化学防治。根据田间病情发生情况,于蚕豆初花期喷第一次药。目前防治蚕豆赤斑病尚无登记农药,可选用妙多(80%多菌灵可湿性粉剂)800倍液,或历托(70%甲基托布津可湿性粉剂)1000倍液,每亩药液量50千克均匀喷雾,用药间隔期7-10天,连续用药2~3次。对蚕豆蚜虫发生重的田块,另加突刺(20%啶虫脒可溶液剂)10-15毫升/亩,或卡雁/圣约翰(50%吡蚜酮水分散粒剂)15克/亩一起防治。
对以鲜食籽粒上市的田块,要注意农药使用的安全间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