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湖南省财政支农专项介绍
2017-01-23 18:00:31 作者:龙志刚 来源:省农委财务处处长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中央、湖南省财政支农专项介绍
一 中央财政专项情况
1.农业支持保护补贴专项
(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要求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全省计税面积内种植一季农作物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05元、计税面积内种植双季稻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每年175元;(2)粮食适度规模经营补贴。分为六种支持方式:一是支持建立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二是进行“财银保”试点;三是培育流转耕地在1500亩以上的大规模种粮大户,重点支持大规模种粮大户机耕道、水利设施等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四是培育扶持10000户从事粮食生产的家庭农场;五是贷款贴息;六是现金直补。
2.长株潭耕地重金属污染修复及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试点专项
(1)充分发挥相关农民合作社环保企业等社会化服务组织的作用,通过购买服务的形式保障修复治理技术落实到位;
(2)试点效果评价。土壤和农产品超标情况监测采样;水稻镉低吸收品种选育及配套技术研究;
(3)相关区县试点技术培训,镉低积累品种筛选推广与示范,使用石灰、商品有机肥、种植绿肥,优化水分管理技术;
(4)试点区(含扩面区)技术指导与督促,达标生产与管控区水稻镉低积累品种种子补贴;
(5)重金属污染治理基础条件建设。临田快检设备购置、土壤及农产品等样品保存库建设、省级耕地环境综合信息平台建设、野外长期定位观测试验站建设;
(6)不可预计费。VIP实验补损、效益风险补损、镉低积累水稻示范推广补损;
(7)替代作物品种研究。组织开展玉米、棉花、油菜、辣椒和西瓜等5类主要农作物品种试验。
3.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研究开发、试验示范和培训服务等。
4.农业高产创建补助专项
主要用于水稻、玉米、油菜、马铃薯、大豆、杂粮、花生和棉花等农作物高产创建示范片建设。
5.集中育秧专项
主要用于育秧设施物资及秧田租赁、管理用工补助。
6.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补助专项
主要用于健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质量;强化政策扶持力度;提升全省农民的综合素质和从业技能。
7.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补助专项
中央财政按每亩10元标准予以定额补助,省财政按10元/亩予以定额配套,用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经费。
8.测土配方施肥补助专项
主要用于县市区土肥技术部门取土化验、田间试验、科学制定配方、应用县域测土配方施肥专家咨询系统、示范展示、施肥信息上墙、施肥技术指导服务与配方肥推广应用。
9.耕地保护与质量提升补助专项
主要用于稻田秸秆还田腐熟,使用秸秆腐熟剂提高稻田秸秆还田率等。
10.重大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专项
主要用于专业化统防统治及绿色防控。
11.农业生产救灾专项
用于补助农民种子、种苗、化肥、柴油等物资及因灾损失的农业设施。
12.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专项
主要用于推进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强化体系建设;加强服务,促进产业发展;创新机制,提高服务效能;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服务能力。
13.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设施补助专项
主要用于支持农户、专业合作社建设果蔬贮藏保鲜设施建设。
14.良种良法配套技术推广与服务专项
弥补农业“三项补贴”改革良种补贴资金取消后的良种良法配套技术推广与服务。
15.现代农业示范区以奖代补专项
主要用于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基础设施建设、农业产业化发展。
16.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试点专项
以农业为基本依托,以农牧结合、农林结合、循环发展为导向,通过产业联动、产业集聚、技术渗透、体制创新等方式,将资本、技术以及资源要素进行跨界集约化配置,使农业生产、农产品加工和销售、餐饮、休闲以及其他服务业有机地融合在一起,最终实现农业产业链延伸,达到农业增效、农民收入和农村繁荣。
17.园艺作物标准化创建项目专项
在全省蔬菜产业重点县和全国水果、茶叶优势(重点)区域发展规划基地县,开展园艺作物标准化生产,每个露地蔬菜基地规模1000亩以上,每个设施蔬菜基地规模200亩以上。
18.长株潭作物替代区经济作物产业链建设专项
主要是在重金属污染区的替代种植区,巩固替代作物种植成果设立的一个专项。支持蚕种、桑树、麻类、低镉西(甜)瓜、低镉湘莲、低镉特色水果、低镉茶树等非食用经济作物和镉低积累经济作物等良种(种苗)繁育基地建设;支持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经营主体改善种植结构调整示范片的田间设施设备条件,包括基地排灌设施、棉花全程机械化作业、设施大棚等专业设施和装备配套建设;支持产业化龙头企业产后处理加工、仓储设备设施建设,如茧丝绸加工、酿酒加工、其它经济作物加工等设备设施建设。
二 省级预算农业专项
1.做优做强湘米产业(湘米工程)
重点支持高档优质稻产业化开发,高档优质稻新品种选育,高档优质稻提纯复壮,高档优质稻新品种区域试验,高档优质稻栽培技术研究。
2.一化四体系
主要支持优质水稻、品牌茶叶、时鲜水果、特色蔬菜、玉米等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建设;支持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加工能力建设,主要包括排灌渠系、机耕道路及加工设备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提质改造,促进转型升级;支持农业科研体系、农技推广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农作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3.农垦富民专项
主要扶持农垦系统开展业务培训,改善农业基础设施,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新品种改良和新技术推广。
4.蔬菜产业发展专项
主要支持蔬菜基地建设,蔬菜集约化育苗场建设,蔬菜新技术示范,完善蔬菜生产信息监测预警系统。
5.休闲农业扶持专项
主要支持休闲农庄进行产业基地建设、生态环境改造、地域特色文化挖掘等。
6.农产品加工引导专项
主要支持粮食、畜禽、果蔬、油料、茶叶、水产品、棉麻、竹木、中药材九个重点产业加工企业的的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基地建设、原材料收购、销售网络体系建设、贷款贴息等。
7.农业综合执法专项
主要支持全省农口系统改善执法条件,培训执法人员,完善执法。
8.外来物种管理专项
重点对外来物种的监测、预防、调查工作进行补助,对外来入侵物种防治所需的药剂、药械费、人工费进行补助,开展外来入侵物种防治的各种培训。
9.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专项
重点用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宣传培训、监管执法、检验检测、监管能力建设 、应急处置。
10.农作物种子安全管理专项
主要用于农作物种子市场监管,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监管,农作物新品种展示示范。
11.农药安全监管专项
主要支持市州、县市区开展农药综合监管、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试点、低毒低残留与生物农药补贴示范、农药风险监测与应急处置。
12.植保防疫病虫害专业防治专项
重点支持水稻病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茶叶、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农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重大病虫害防控技术科研攻关。
13.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专项
重点开展农业面源污染定点监测,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建设,农业野生植物保护。
14.乡村清洁工程
重点支持建设清洁生产、清洁生活、清洁庭院设施,开展农作物秸杆、人畜粪便、生活垃圾和污水等生产生活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15.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专项
重点支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综合监管示范县,农业标准化示范基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信用体系建设等试点示范工作。
16.农业信息体系建设专项
重点支持农业信息化示范,完善农业信息网络平台设备,建立县乡农业信息工作体系,开展农业信息服务示范及业务培训。
17.重大项目前期
重点开展农业发展政策及相关重点问题研究,开展农业重大项目前期工作。
18.农业经济运行监测预警与营销促销专项
重点用于开展农产品市场专题调研和农业市场热点报送,按照有关要求采集报送信息。
19.农业对外招商引资专项
重点用于对外招商引资活动,农产品出口基地建设,农产品贸易促进补助。
20.农业对外投资专项
重点用于农业对外投资服务平台建设,农业对外投资企业补助,对外投资培训。
21.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专项
主要对水稻、生猪、蔬菜、柑橘、茶叶、棉花创新专家团队及区域试验站进行补助。
22.粮油新技术示范推广专项
主要用于水稻集中育秧、合理密植和安全齐穗等关键增产技术的推广普及,在油料作物生产区进行油料作物新品种示范,组织相关科研单位开展粮食增产模式科技攻关。
23.经济作物技术示范推广专项
主要用于经济作物新品种引进、筛选、选育和苗圃扩繁补助,经济作物新品种试验示范补助、经济作物新技术示范推广。
24.农技体系建设及农业综合技术推广专项
主要用于粳稻新品种的引种、试验、示范,高效高产栽培技术体系集成及示范,再生稻高效高产栽培集成、示范推广,水稻+稻田高效种养模式集成、示范及推广。
25.土肥技术推广专项
重点用于土肥新技术、新产品和新设备试验与示范,土肥水信息采集、审核、汇总和发布,开展大田监测采样分析。
26.特色农产品技术推广专项
主要支持特色蔬菜、特色高效经济作物、特色旱作物新品种引进、选育、推广及示范基地建设。
27.农业科技教育专项:
主要用于新技术、新品种示范推广与服务,科教兴农示范村建设。
28.超级稻研发与示范推广专项:
重点支持超级稻新品种选育研究,超级稻示范推广(包括超级稻新品种适应性筛选试点、超级稻百亩重点示范片创建)。
29.耕地保护与地力提升专项:
重点支持土壤改良示范,地力培肥示范,耕地质量监测与预警预报,国家级土肥水重大项目的配套。
30.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专项
全省重点支持200万亩左右早稻专业化集中育秧,对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育秧设施设备及管理用工进行适当补助。(项目资金30%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用于技术培训和指导、项目监管,70%用于支持专业化集中育秧主体)
31.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重点用于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和专业技能型与社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按人均3000元补助,专业技能型与社会服务型新型职业农民按人均1000元补助。
文章来源于种田大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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