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阳市农机合作组织发展现状及对策
2015-10-24 17:18:37 作者:tangchunsheng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湖南衡阳市农机合作组织发展现状及对策
作者:衡阳市农机局 陈健 本站发布时间:2013年05月24日 收藏
一、农机合作组织发展的基本情况
衡阳市位于湖南省中南部,湘江中游。全市辖五县二市五区,总人口780万,其中农业人口430万。辖区总面积1.53万平方公里,其中耕地560多万亩,是全国农业大市,常年粮食生产面积880万亩,播种面积和产量位居全省前列。自2007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衡阳市各县市区以全市第一家合作社——衡南县泉湖镇农机农技合作社的农机+农技+农户,试行代耕、代种、租种等方式为模式,在政策上扶持发展农机服务组织,逐年涌现了一大批实力较强的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在引导农民走向市场和发展农村经济方面,较好地解决了政府“统”不了、村组“包”不了、农民“干”不了农业生产难题。该市以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新型农机专业服务组织得到了长足发展,解决了农业生产劳动力不足问题,抑制了土地抛荒现象,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为集约化规模化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奠定了基础。截至2012年末,该市拥有注册农机合作组织166个,合作社社员13041人,从业人员4072人,农机大户1000余户,辐射带动服务农户71680户,拥有农业机械12967台(套),资产总值1.7亿元,作业服务总面积331万亩,服务总收入1.3亿元。2013年初,该市衡阳县安邦农机合作社、衡南县东冠农机合作社、衡南县三塘镇大广农机农技专业合作社、衡南县泉湖农技农机专业合作社、衡东县霞流农友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祁东县德穗农艺农机综合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衡阳县利民农业机械服务专业合作社等7家合作社被农业部授予“全国农机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二、农机合作组织建设的主要作法
1、建设方式
1.1、政府引导。全市各级大力宣传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意义,将农机大户有效组织起来开展农机社会化服务、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鼓励以农民、机手为主体,以基层站所为纽带,以农机农技部门技术优势为依托,积极引导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1.2、政策扶持。该市各级党委政府部门一贯重视合作组织的发展。衡阳市委提出粮食生产的根本出路在于合作化机械化。衡南县委县政府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我县粮食生产合作化机械化的意见》,要求各乡镇至少要建立5家以上的粮食生产合作组织,在政策、资金、服务等方面给予大力扶持。衡阳县政府出台《关于扶持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实施意见》,把农机发展列入乡镇目标管理考核范围。
1.3、财政支持。近年来,衡阳市各级政府和农机、财政部门积极扶持发展农机合作组织,全市各级财政累计扶持资金总额近4000万元。衡东县财政去年投入120万元扶持20个农机合作社,祁东县去年投入200多万元对农机大户和农机合作社进行整合,成立10家大的农机合作社,衡阳县对每个合作社给予5万元奖励,衡南县每年投入200多万元用于合作社购机累加补贴和机库棚建设。
1.4、部门配合。农机部门主要负责合作社的建设标准、机械配置、技术培训、机械维修等方面工作;农业部门主要负责水稻栽培技术、病虫害防治、作物布局、测土配方等技术指导;国土、开发、水利等部门对合作社基础设施建设给予项目支持,改善生产条件,使大中型作业机具发挥更大的效率;财政部门加大对合作社的支持力度;经营管理部门抓好合作社的规模发展。2012年,衡东县政府组织纠风、财政、农机对全县21家合作进行了验收。
1.5、市场运作。坚持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为准绳,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的原则规范合作社的发展,坚持“推动不强迫,扶持不干预,参与不包办”的办社原则,无论单位、个人,都可组建合作社。合作社是经营主体,社内成员从中分红。
2、组织类型
2.1、公司农户型。即企业自主投资开办的“公司+基地+农户”模式,特点是企业资金雄厚,经营管理人才济济,服务网络星罗棋布。如衡阳县安邦合作社就是由湖南安邦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依托这一方式方式,形成了从土地流转经营、代耕代种、生产资料供应,从机耕、机械化育插秧、机械化植保、机械化收割、谷物烘干、粮食加工,实行全程机械化作业以及农机销售维修于一体的农业产业化服务链。该合作社投资1000多万元购置各类农机具630台套,经营耕地6.86万亩,其中流转经营土地5.52万亩,订单式作业10万多亩,年收入1000多万元。
2.2、部门依托型。即农机站与农技站所牵头发起创建的“站所+农机大户”合作模式。特点是农机站农技站利用农机与农艺相结合,在技术、场地、设备优势和管理经验上,充分利用农机大户等优势合作经营。该市第一家农机合作社衡南县泉湖农技农机专业合作社,以及该县东冠农机合作社就是由农技站、农机站、林业站等基层站所合作领办的,合作社整合基层站所优势资源,以部门技术、人力资源为依托,以资金入股为纽带,以服务三农为目标,吸纳农机大户、种田大户加入合作社,社内成员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东冠农机合作社入会农户达1793户,拥有作业机械148台(套),开展土地流转和代耕代种,作业服务区域涉及30个村及周边乡镇众多农户。
2.3、村委领办型。即村支两委组织牵头,带领全村群众组建合作社,突出了基层组织努力为群众办实事的政治责任和带领群众合作致富的工作能力。如衡南县大广村农机农技专业合作社,就是以村委会牵头创办,动员全村社员加入农机合作社。该村5名村干部每人入股1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农民带机入社,产权不变,法定代表人为村支书周南。合作社入社社员30余人,全村2800多亩土地全由农机合作社代耕代种,实行农业生产全程农机化作业,去年还组织农机跨区作业,机耕面积3000亩,机插面积500亩,机收面积3000亩,服务周边农户880户,实现跨区作业收入100余万元。
2.4、户户联合型。即农机大户之间围绕同一农机项目,联合组建的“农机大户+农机大户”的合作模式。衡阳市这种模式比较普遍。特点是农机户利用自有的农业机械自愿结合,信息共享,共同作业,各自结算。
3、经营模式
3.1、承租经营。针对无耕作能力,劳动力外出务工,短缺及无种植意愿的农户,按照依法、有偿、自愿的原则,开展土地流转,签订租赁合同,由合作社经营,一般租赁期2-3年,租金200-300元/亩左右,全市160多家农机专业合作社共流转承租水田面积达到150多万亩。
3.2、有偿服务。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开展订单作业,对外出务工农户水稻耕、种、收、病虫害统防统治实行机械化全程作业,收取300-320元/亩的费用,比散户作业收取标准低10%左右,深受农户欢迎。
3.3、委托代管。农户负责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合作社负责技术指导,田间管理和机械作业,该市合作组织代管水稻种植面积达到80万亩以上。
三、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财政投入仍显不足。《农机化促进法》规定各级政府应采取措施鼓励扶持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机械服务组织。但目前对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扶持仍无具体项目和资金的支持,资金扶持主要仍以县级政府为主。目前该市12个县市区只有50%的县市区给予了财政支持,其他县市区还未出台有关财政扶持政策。尤其是缺少上级财政资金和项目的支持,地方财政支付能力有限,政策扶持和落实力度欠缺,农机合作组织发展力不从心。
2、基础设施建设有待加强。目前农村田间机耕道建设滞后,据测算,衡阳市机耕道实际需要1.6万公里以上,而现有不足3400公里,每亩不足0.6公里,差距巨大。加之农田不规则、而且落差大,机械作业田间转移不便,机械使用效率降低,尤其对大中型高效率农机使用影响较大。水利排灌设施老化,导致农机专业合作组织流转土地在基础设施上投入增加。农机库棚建设滞后,目前合作组织的大多数拖拉机、收割机等大中型农机具露天停放,机械使用寿命缩短。
3、农机作业成本持续上涨。耕地分布零散,生产道路窄小,影响大型农机具进出,加大作业难度,增加机具空运转时间。除此之外,作业范围不宽,服务领域仅限于农田作业,作业量低。就农田作业而言,机车普遍存在“吃不饱”现象,农机具闲置时间过长,导致经济效益不理想。近几年农用柴油价格大幅上涨,2009年起养路费也以燃油附加税形式纳入油价,2006年至今,0号柴油价格已从每升3.5元上涨到7元左右,农机经营者在农机作业过程未享受到燃油补贴,相当于变相多缴了燃油税,大大提高了作业成本,降低了服务效益。
4、土地流转渠道仍然不畅。目前,衡阳市土地流转面积达230万亩,仅占全市耕地面积40%。而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在流转土地过程中问题较多,有的农民不愿意流转,造成流转土地不连片,影响机械作业效率发挥。有的土地流转时间短、不持续,造成农机专业合作组织不敢投入基础设施建设,遏制了合作组织的投资意愿和长效发展。
四、发展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的主要对策
1、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机专业服务合作社发展纳入农机发展规划和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同粮食生产一并列入新农村建设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实行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同表彰,由部门行为变成政府行为。同时成立行业协会,组织和引导农机合作组织规范和健康发展。重点对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中的建章立制、申请登记、经营管理、安全生产等提供政策引导、技术、信息、市场营销等服务,并强化监督管理。
2、加大政策扶持。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要对农机合作组织建设给予政策资金扶持,尽快建立扶持农机合作组织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农机示范推广项目要尽量安排有条件的合作组织承担。将购机补贴等农机项目资金向农机合作组织倾斜;给予农民合作组织发展扶持资金,增加对农机购机补贴幅度和范围,给予机库、机棚、农机作业燃油补贴。争取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项目分配、申报、评审、表彰中,为农机合作组织发展争取更多的专项扶持资金。
3、强化部门配合。加大农机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投入力度,农机、农业、水利、农经、财政、国土等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帮助农机专业合作社协调各种矛盾,解决土地流转、机耕道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整理等难题,优化发展环境。特别是在土地流转上,各职能部门要把促进农业生产力的提高、劳动力培训、就业引导、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纳入推进土地流转的工作程序中统筹考虑,从根本上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意愿。
4、抓好典型引导。衡阳现有7个全国农机示范合作社,每个县市区选择1-2个基础条件好,政府重视支持、社员参与积极、管理水平较高的合作组织进行重点扶持,尽快培育出农机合作组织建设的典型。农机部门以此为联系点,优先提供政策信息、市场信息、咨询等服务,及时了解情况,倾听意见建议,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拓思路,谋发展。同时,认真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和渠道,大力宣传推广典型经验,示范引导农机合作组织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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