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房屋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何时实施?
2013-08-10 09:28:45 作者:黄湘衡 来源:衡阳晚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转让房屋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何时实施?
——衡阳市地税局纪检组长黄湘衡做客《政风行风热线》
5月28日上午,由衡阳市纠风办、衡阳市广播电视台主办,衡阳人民广播电台和衡阳晚报承办的《政风行风热线》节目,邀请了衡阳市地税局纪检组长黄湘衡做客《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就“地税服务民生”等话题与广大听众进行在线交流。
去年我市地税系统各项收入达到多少?
主持人:去年我市地税系统共组织入库各项收入达到了多少亿元?衡阳地税收入占全市财政收入的比重是多少?
黄湘衡:去年我市地税系统共组织入库各项收入80.29亿元,位居全省第四;占财政收入的41.94%,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6个百分点。
对于偷税、漏税这种违法行为,如何进行处罚?
主持人:我们发现很多人,为了逃税总是想尽一切办法,比如员工本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他们通过在工资表上少列工资支出,采取费用报销的形式,帮助员工逃避缴纳个人所得税。请问,这样的情况,你们地税部门查了没有?怎么对这种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黄湘衡:依法治税是税收工作永恒的主题,逃税的现象全世界都是客观存在的,你讲的属于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应当说,现在纳税人的纳税意识和税收遵从度是越来越好,但是也存在个别偷税、避税的现象。
因此,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比如:每年对从事生产经营、承包承租经营的纳税人要求其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进行汇算清缴,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对年所得12万元以上的纳税人要求他们自觉进行纳税申报。汇缴期、自行申报期过后,我们强化审核评估,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每年稽查局抽查部分纳税人,对他们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对有意偷税的,我们严格进行处罚,处罚措施力度很大的,应该对偷税行为是有震慑的,最高的处罚标准达到五倍。
税务系统如何预防职务犯罪?
主持人:网友“冰山一角”留言:请问,税务系统怎么预防职务犯罪呢?
黄湘衡:应该说执法部门都存在执法风险,对于任何执法部门都是一样的,地税部门也存在一定的风险。从这几年运作来看,职务犯罪的还是有,据统计,近五年来我们有一个干部被移送司法机关,比例没有外界说的那么大。
在预防职务犯罪及在化解执法风险方面,一直是我们党风廉政工作的重点。现在我们主要的措施是限权、分权、制权,把权力关进笼子里,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执法风险点的控制机制和化解机制。对每一个岗位的风险点进行了设置,在内务管理和外勤执法风险点设置了150多个,对这150多个风险点我们进行了防火墙的设置,通过制度来监督,在这150多风险点工作中始终有人在监督、防范出现违法行为,有效地把风险降下来,化解了。这也是我们五年来只出现一例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当然,我们的制度还在进一步完善中,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力度的加大、我们预防职务犯罪力度的加大,我们的执法风险将越来越小,会越来越让我们的听众和纳税人包括社会各界满意。
如遇的士车不给发票,可向地税机关举报投诉
市民曾先生:现在我市城区的士车还没有全部采用机打发票,有的还甚至说没发票,这让我们乘客觉得不合理。请问,城区的士车什么时候能全部实行机打发票?
黄湘衡:目前,城区13家出租车公司拥有的士1400多台,基本上使用的是机打发票,这些机打发票打印了出租车牌号、上下车时间、乘车里程和费用等信息,较好地方便了乘客。
但还有100台左右的的士车快要接近报废期,不便于安装税控装置,为便于管理,地税机关对这些将要到期的士提供了面额为10元的定额发票,也就是市民所说的手撕发票。
至于一些的士车说没有发票,这是侵犯乘客权益的一种行为,地税机关对出租车公司的发票供应是及时的、充足的,只要出租车公司按时缴税,出租车公司需要多少发票,地税就提供多少发票。
乘客如遇的士车不给发票,乘客可向地税机关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66或0734—8866040。我们一定在第一时间调查和处理,给乘客满意的答复。
满五年的唯一住房,可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周女士:我以前在衡阳上班,现在要到广州上班,准备卖掉衡阳的房子,听说可以免一些地税,不知要办什么手续,要什么资料?
黄湘衡:要问你几个问题:一是房子有多大?二是房子你住了几年?
周女士:房子有130平方米,是2007年买的,有五年了。
黄湘衡:根据政策,满五年的唯一住房,可免营业税、个人所得税,但是要到房子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要带好资料:一是转让合同;二是提供本人户籍所在地以及房屋坐落地房地产局出具的唯一住房证明,有配偶的,需提供夫妻双方的;三是房屋所有权证明即房产证,四是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相信你会得到满意的结果。
为何超出标准的住房公积金,还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谭女士:我是一家银行的职员,每月单位为我们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和我们自己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衡阳当地的标准要高出一些,但我们取得了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批文。最近,地税部门在对我单位去年的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将超出标准的住房公积金,计入了我们的工资收入,要求补缴个人所得税。为此,这个月我的工资扣税后,几乎没有剩下什么钱了。请问,既然已经有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批文,为什么超出标准的住房公积金,还要补缴个人所得税?
黄湘衡:非常理解你的心情,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二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比如我们衡阳市2011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30836元,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最高扣除限额为925元(即30836/12×3×12%=925元)。对于单位为职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超过规定标准的部分,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省政府相关部门的批文,仅是同意你单位可以超标准缴存住房公积金,并不是同意你单位超标准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用扣缴个人所得税。
我市何时实施转让房屋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罗先生:今年年初,国务院出台了调控房地产市场的国五条,其中一条是对个人转让房屋的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目前全国大多数地区尚未正式实施,衡阳今年内会不会实施?
黄湘衡:对个人转让房屋的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既是调控房地产市场的要求,也是调节居民收入分配差距的要求。
但是,鉴于目前我国个人房屋来源渠道不一,个人房屋税收信息不全,加之相关税收政策也有待进一步完善,因此对人转让房屋查实征收个人所得税,还存在着诸多困难。正因为如此,目前全国大多数地区尚未正式实施。
就衡阳来说,这些困难和问题同样存在,所以我们对个人转让房屋,仍然按照转让收入核定征收2.5%-3%的个人所得税。当然,如果未来这些困难和问题都解决了,对个人转让房屋的所得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也就水到渠成了。
不同排量的车子,每年征收的车船税具体有何区别?
郭先生:我新买了一辆1.6排量的小车,想问,车船税一年是征收多少钱?现在不同排量的车子车船税征收也不一样,具体有什么区别?
黄湘衡:按照《湖南省车船税实施办法》的规定,1.0升及以下的车辆缴纳车船税为120元/年;1.0—1.6升(含)的300元/年;1.6—2.0升(含)的360元/年;2.0—2.5升(含)的720元/年;2.5—3.0升(含)的1920元/年;3.0—4.0升(含)的3120元/年;4.0升以上的4800元/年。那么,郭先生新买的1.6升的小车,每年应缴车船税300元。
如果大学生先就业再创业,还能享受什么税收优惠吗?
李先生:我想问问大学生创业税收减免的政策,我们刚毕业一般不会直接去创业,先找工作,干几年后再去创业,这时有些什么税收优惠?
黄湘衡:目前国家的优惠政策很多,根据财税[2010]84号文件,先就业的可享就业优惠政策,湖南每人每年可减税4800元,就业的企业最多可减免3年。如果先就业再创业,这时你已经享受了就业优惠减免,就不能再享受创业优惠了;如果毕业后持自主创业证直接创业的,可减税8000元一年,减免三年,您可自主选择但有时效性不能重复享受。
目前国家的优惠政策很多,根据财税[2010]84号文件,先就业的可享就业优惠政策。根据湖南省的规定,企业可按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数量,按每人每年4800元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期限最长为3年;对于大学生毕业后持《就业失业登记证》自主创业从事个体经营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期限也是3年。
需要说明的是,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人可选择最优惠的执行,不得重复享受。
发现假发票如何维权?有何方法辨别假发票?
主持人:如果顾客发现是假发票,顾客该怎样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是通过投诉还是其他方式?
黄湘衡:第一可以拒收,如果拒收对方仍然不改,可以向我们投诉、举报。我们将根据国家的规定,维护消费者索要发票的权力同时,要对拒不提供发票的纳税人按规定处理。
有几种方式来辨别假发票,具体来说,就是“看着(照)摸脸(验)”。看就是看字体和尺寸,真发票字体清晰、尺寸规范。照就是用鉴伪仪的莹光灯照看发票的监制章和底纹,真发票监制章在鉴伪仪的莹光灯下发桔红色光,颜色较为鲜艳,正楷字笔画粗细明显,字体方正隽秀。底纹“SW”水印清晰。摸就是摸纸张,真发票纸张质地较好,且有明显的凹凸感。验就是通过登录税务网站,查询发票真伪。如果没有仪器,自己又辨不准,可以上网查,也可以到税务机关去验证。
当然,税务机关是否处罚,还要视违法的具体情节而定。根据湖南省地税系统行政处罚基准的规定,对违法情节轻微的,可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予,无需开具发票过户
黄先生:我准备将原夫妻共有的房产过户到我妻子一个人的名下,请问这需要到税务局开具发票和纳税吗?
黄湘衡:婚后夫妻个人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其实质产权并未发生转移。正是因为如此,税法规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之间的房产过户,不论面积大小,免征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等各项税收。由于夫妻之间的房产赠予,不属于经营活动,无需开具发票过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