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达的毒性级别及是否对人体构成伤害的鉴定意见
2013-08-12 22:30:26 作者:唐春生 来源:唐春生植保服务中心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关于41%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农达)的毒性级别
及是否对人体构成伤害的鉴定意见
及是否对人体构成伤害的鉴定意见
2013年7月30日与2013年8月7日,应衡南县公安局与衡南县岐山森林公园管理局的邀请,衡阳市农业局组织植保植检、农药管理、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有关专家对美国孟山都公司生产的41%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农达)的毒性级别及是否对人体构成伤害进行鉴定。专家组通过抽样勘测、查阅资料、询问农户、召开座谈会,形成如下意见:
一、 草甘膦毒性非常低,原药为低毒,制剂为微毒。按中国农药毒性分级标准,草甘膦原粉大鼠急性经口LD50为4300毫克/公斤,兔急性经皮LD50>5000毫克/公斤,属低毒农药。制剂为微毒,比食盐的毒性还要低。草甘膦在动物体内不蓄积,对动物未见致畸、致突变、致癌作用。对鱼和水生生物毒性较低,对蜜蜂和鸟类无毒害,对天敌及有益生物较安全。
二、农达是否对人体构成伤害主要是由人体每日允许最大摄入量和农达在蔬菜中的残留量两项指标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 2763-2012《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中国已制定的草甘膦11项残留限量标准,分别为稻谷0.1毫克/公斤、小麦5毫克/公斤、小麦粉0.5毫克/公斤、全麦粉5毫克/公斤、玉米1毫克/公斤、水果0.1毫克/公斤、甘蔗2毫克/公斤、棉籽油0.05毫克/公斤、茶叶1毫克/公斤、柑橘0.5毫克/公斤、苹果0.5毫克/公斤。但没有草甘膦在蔬菜上的残留限量标准,参照欧盟草甘膦共340项残留限量标准,豆类蔬菜为0.1毫克/公斤。如果检测到蔬菜中农达残留量高于0.1毫克/公斤,则农达对人的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如果检测到蔬菜中农达残留量低于0.1毫克/公斤,则农达对人的身体健康没有影响。按照GB 2763-2012标准规定,草甘膦日允许摄入量为1毫克/公斤体重,以个体体重40公斤计算,每日最高允许摄入草甘膦为40毫克,按照衡阳市城乡居民日平食用蔬菜量0.8公斤的标准计算,如果蔬菜草甘膦残留量少于50毫克/公斤,不会对人体造成伤害。如果高于这一含量,则有可能对人体造成明显伤害。
三、建议由市农业局、市林业局、衡南县公安局联合组成专家鉴定组对蔬菜上的农药残留量进行模拟测试,以判断41%草甘膦异丙胺盐水剂(农达)对何代兰、刘贤昌、尹运兰三人损伤程度。
专家鉴定组主任:唐春生
副主任:黄 卫 李勇峰
2013年8月8日
专家鉴定组成员名单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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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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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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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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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春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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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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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研究员、副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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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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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 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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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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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艺师、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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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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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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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农药监督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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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艺师、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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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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