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祁东县新型种粮主体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2013-04-01 18:01:16 作者:刘康柏 来源:祁东县农业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关于祁东县新型种粮主体发展情况的调查与思考
 
祁东县农业局总农艺师  刘康柏
(2013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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祁东县是一个农业大县和产粮大县,全县土地总面积1871.3平方公里,耕地总面积82.18万亩,其中稻田60.735万亩、旱土21.445万亩,全县辖23个乡镇867个行政村,总户数27.82万,其中农业户23.94万户,总人口103.01万,其中农业人口85.48万,2012年全县农民人平纯收入9028元。近年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在“转方式,调结构”主流生产经营环境的主导下,新型种粮主体应运而生。最近,笔者就全县当前新型种粮主体发展的基本特点、面临困境和发展对策,进行了专题调查并作出深度思考。

一、基本特点
我县最早于2008年提出“培育发展种粮大户”理念,2009年县政府专门出台扶助发展种粮大户的红头文件,从此开启壮大新型种粮主体之路。几年来,全县新型种粮主体蓬勃发展,方兴未艾,呈现三个明显特点。

1、群体规模不断壮大。全县当前新型种粮主体主要有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种粮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专业化服务组织、粮食产业化企业等5大类型。截止2012年底,全县有种粮大户(经营面积在30亩以上)3130余户,家庭农场1家,种粮农民专业合作社96家,种粮专业化服务组织103家,粮食产业化企业45家。总体数量是五年前的6倍多。从年龄结构来看,30—45岁的占46.2%,45—60岁的占38.1%,60岁以上的占15.7%;从文化程度结构看,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22.1%,初中文化程度的占49.3%,高中及其以上文化程度的占28.6%;从来源结构看,传统种粮能手占47.6%,返乡农民工占30.9%,工商业主或个体经营户占10.2%,国家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占11.3%。2012年全县85名农技、农机人员带头租田种稻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培育新型种粮主体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促进作用。

2、推进转型功不可没。当前,农业从业人员兼业化、老龄化日益明显,农业耕地抛荒增多、科学实用技术推广受阻、标准化生产经营程度降低成为难以逆转的趋势。新型种粮主体生逢其时,在推进农业生产发展方式转型中发挥重大了作用。一是控制耕地抛荒,为“今后谁来种田”找到答案。双桥镇庙山村5、6组89人,从2006年起,在家劳力仅有10个,且基本上是60岁左右的,难以承载95.6亩稻田的双季稻生产任务,抛荒和“单改双”逐年增多,2008年底该镇丁塘村周誉闻讯后,当即立断与农户签订稻田流转合同,这几年全部种上了双季稻。二是推进科技示范,为粮食高产创建探索路径。我县从2010年起,在全县主要公路沿线创建三百里长廊十余万亩双季稻高产示范区,新型种粮主体的种植比例突破75%,全部实现了高产创建目标,较好地解决了散户创建示范片“技术难到位,产量难上去”的问题。三是发展高效农业,为建立现代农业模式积累经验。祁东力达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我县规模较大、运行较为规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之一,拥有会员269个、各类农业机械1290余台(套)、育秧大棚28座(面积1.4万余平方米)、稻谷烘干中心一座(日烘干能力40余吨),为会员提供粮食生产(育秧、耕田、插秧、施肥、灌水、病虫害防治、稻谷烘干、稻谷收购)全程服务,签约会员基本当上了“甩手掌柜”。

3、潜在空间不可低估。一是规范发展创造空间。我县当前新型种粮主体建设总体上尚处于起步阶段,“规模不大、经验不足、效益不稳”现象较为普遍。只要规范发展,尚有很大潜力可挖。种粮大户刘铁桥2010年开始涉足规模种粮,当年仅种植80亩稻田,亩平收入不到300元,经过几年的摸索实践,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2012年种植630余亩,纯收入达到30万元,今年租种1100余亩稻田并联合5个大户组建专业合作社,经营或服务面积达到6500余亩。二是自愿流转创造空间。当前农民的恋地情结比较严重,一批上了年纪的老农民一下子适应不了“弃地退休”的清闲日子。但是,随着土地流转和新型种粮主体建设的深入推进,农民在自然磨合中自愿流转土地。洪桥镇梅塘村赵广连,一位63岁的老基层干部,道出了他的心里话:“自家4.3亩稻田不种双季稻觉得可惜,以前自己不得不种,现在有种粮大户来租了,我直接租给他也感到自在”。三是城镇化加快创造空间。我县目前城镇化率尚处于较低水平,离未来发展目标还有很大差距,随着城镇化的进一步推进,将有很大一批农民变成市民,从而降低对土地的依赖,将会为新型种粮主体提供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更广阔的舞台。

二、面临困境
几年来,我县认真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不断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探索新路径,摸索新经验,大力培育发展新型种粮主体。在用足、用够上级惠农政策的基础上,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进行扶助。从2009年起每年均拿出100万元以上奖补新型种粮主体,2012年达200万元,2013年达300万元,同时从农机购置、农业保险、农田建设项目、综合服务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但是由于多方面原因,培育新型种粮主体尚面临诸多困境。

1、农业经营分散,制约土地流转。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历史上曾经发挥重大作用,但事到如今,小农分散经营制度已经严重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在土地流转上人为地制造了障碍。一是农村人口频繁流动导致空巢农户增多,流转找人难。白地市镇农技干部周新春想到该镇灌渡桥村8组租种一片稻田,可到村组一了解,该组20余户仅有3户在家,流转稻田不知找谁协商。二是农户情况千差万别、众口难调,成片流转难。衡阳火凤凰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想到风石堰镇庙湾村租种400亩稻田,可是村里组织村民召开了两次会议,租与不租的呼声同时存在,成片整体流转无法推进,公司不得不放弃计划。三是农民法制意识淡薄,规范流转难。种粮大户胡建华于2009年在金桥镇金桥村签订5年合同,租种470亩稻田,可到2011年有6户返乡农民工提前毁约,种粮大户根本找不到申诉和解决问题的办法。四是田块面积账实不符,流转面积确认难。由于承包户历史计税登记面积与实际测量面积有出入,加之公益性建设占地面积未在台账上核减,导致承包户的面积账实不符。种粮大户蒋国军2012年在鸟江镇湘屏村租种一片稻田,实地测量只有146亩,但农户非得要按台账面积173亩结算租金。

2、耕作条件变差,影响规模生产。一是机耕条件变差。田块小而不规则、无机耕道、深泥脚田多,严重影响农业机械下田作业。白鹤铺镇镇帆丰村5组有一片80亩的平坦稻田,貌似好用机械作业,可由于泥脚深,机械一旦下去就“难以自拔”,种粮大户蒋双奇被迫采用人工耕作。二是水利条件变差。各型水库可供农用水的容量逐年下降,山塘随塘泥累积水层逐年变浅,灌溉渠道受杂草和淤泥影响逐年梗塞,导致稻田缺水问题日益凸显。许多地方出现“连续数小时下雨则涝,连续数天未雨则旱”现象。过水坪镇老髻、百吉、铁亢、樟树等村属县城红旗水库灌区,可农民已有好多年没用到水库灌溉水了。三是耕地质量变差。受田间面源污染加重、田间工程取土恢复不到位、有机肥用量减少等因素的影响,耕地质量总体水平下降,中、低产田有增无减,实现增产的难度加大。

3、综合服务缺位,挫伤主体热情。一是金融服务缺位。大多数新型种粮主体由于缺乏有效的担保抵押物,加上申请手续繁琐、隐性成本高等,很难从正规金融机构获得信贷支持。祁东翠野生态家庭农场主陈春生介绍,当地银信部门对农场500万元的自有资产不予认定,更不愿将其作为抵押物办理贷款业务,只愿借给他5万元小额贷款资金。二是保险服务缺位。虽然我县近几年推进了水稻、玉米等作物的种植保险,但是由于保险覆盖面、防灾避灾机制和赔付水平上的局限,很难与现行的生产实际相适应,加之农业灾害频发,难以形成对规模和现代农业的强力支撑。三是公益性技术服务缺位。由于人员断层、经费不足、设施落后、体系断网,农业技术公益性服务难以全面落实到位。加之,新型的社会化、市场化专业服务又没有得到及时补充,造成农业技术信息与生产需求不对称。四是产前规划指导服务缺位。大部分新型种粮主体普遍存在“急功近利、贪大求洋”的思想,相关部门对其在产前规划上缺乏应有的指导,导致他们对农业生产的复杂性和风险性估量不足,仓促上马,造成投资或经营失败。步云桥镇刚建专业合作社2010年投资30万元开发金银花种植,2011年又突然改变主意种植800亩双季稻,由于缺乏系统的科学规划,造成“搞一门,亏一门”。五是产后销售服务缺位。过水坪镇百寿村种粮大户刘国华2011年响应政府号召实施秋旱改种,种植30余亩荞麦,收获荞麦籽4500余公斤,由于在本地销售不畅,相关部门没有跟进产后销售服务,“刘老板”的荞麦目前尚囤积于仓,对政府和相关部门怨声载道。

4、支持政策不够,限制快速发展。一方面,国家目前尚没有出台鼓励农民工“洗脚进城”的户籍、子女教育、医疗、养老、住房、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进城农民难以彻底弃农从工(商)、弃地或长期发包进城。另一方面,国家对新型种粮主体没有出台专项扶助政策,国家的农业项目和惠农资金基本上实行“普惠制”,新型种粮主体没有得到多少有效的项目与资金支持,没有享受到显而易见的实惠和利益。近几年,我县虽然制定了相应的地方支持政策,但是毕竟是杯水车薪,难以促成新型种粮主体快速发展的浓厚氛围。

三、发展对策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县要在国家深化农业经营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相关政策的大背景下,以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为底线,围绕建设现代农业,不断优化发展环境,着力培育新型种粮主体并及早形成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体系。

1、加快城乡统筹发展,加速农民进城。一是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建立权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农村产权制度,对进城农民的承包地、宅基地和集体收益分配等权益作出制度性安排,建立城乡统一的产权交易市场。二是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为进城农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引导农民向第二、三产业逐步转移,推进农民市民化。实施积极的社会保障政策,确保“洗脚进城”的农民在户籍、子女教育、医疗、保险、养老、住房、最低生活保障等问题上享有与市民基本同等的公共服务;确保居村农民在医疗、养老、最低生活保障上享有充分的权益,让上了60岁或65岁的农民能安心“退休”,切实降低对土地的依存度。

2、完善土地经营制度,加速土地流转。一是及早推行土地确权。通过土地确权颁证稳定农民土地预期,避免由于土地“四至”不清、账实不符而产生纠纷。重新对土地进行普查丈量,科学、合理、适度地对承包对象和承包面积予以调整;或实行由村组集体统一管理、经营或发包,按照核定的收益权份额,年终统一分配各户的集体经营收益。二是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和管理。县、乡两级建立土地流转信息中心和信托服务公司,搭建土地流转综合平台;强化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的监管和仲裁职能,确保土地流转按照“自愿、规范、有偿、有序”的原则推进;加大土地使用监管,明确土地流转政策边界,遏制流转耕地“非农化”。三是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大力推广我县已基本成型、切实可行的新型流转方式,如由农户将承包地统一向村委集中再划区发包的“灵官镇桃源模式”、由大户直接流转租种与为散户代耕代种相结合的“黄土铺镇三星模式”、由大户或专业合作社为农户免费提供农资所产稻谷各享一季的“步云桥镇堆积模式”等。

3、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速壮大队伍。一是强化农业项目支持。积极向上争资争项,统筹规划农田项目建设,对土地流转区尤其是整建制流转、规模较大的区域实行项目优先,鼓励新型种粮主体先行自主投资建设基础条件改善项目,政府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予以支持。二是强化金融服务支持。加大县域金融机构特别是各大涉农商业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的支农力度,建立一整套适合于扶助新型种粮主体的信用担保、抵押、贷款制度。政府加强银信机构与新型种粮主体的对接服务,做好牵线搭桥。培育并规范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鼓励发展真正的农村合作金融。三是强化保险政策支持。进一步完善农业保险政策,力求实施范围更宽泛,保费收取、灾情勘察等操作更简便,防灾避灾机制更完善,受灾赔付标准更高,以提升对农业生产经营的保障支撑水平。突出加强对新型种粮主体的保险和理赔。四是强化农业技术服务支持。加快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强化农技队伍体系建设,恢复完善县、乡(镇)、村三级农科网络,确保政府公益性技术服务不缺位。积极创造有利于商业化服务组织参与农技服务的市场经营环境,制定专项补贴或项目政策,促进农民合作社和专业服务组织开展专业化、社会化技术服务。五是强化奖补支持。在现有惠农补贴种类基础上,新增补贴一律向规模经营倾斜,坚持“谁种粮补贴谁”原则,按种粮面积直接补贴给新型种粮主体;同时增设专门针对规模经营和专业化服务的补贴种类,增加新型种粮主体的补贴收入。

4、强化自身造血功能,加速规范发展。一是制定关于新型种粮主体规范发展的意见,促其规范运行。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要坚持量力而行,发展适度规模,推行集约化、机械化、标准化生产;种粮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按照合作化思路做好生产、经营、服务上的互助合作,解决单家独户解决不了或难以解决的问题;种粮专业化服务组织要立足专项内容(育秧、农机、病虫害防治等)开展精细化、专业化、标准化服务,实现农户自行实施难以达到的节本增产效果;粮食产业化企业要切实做好基地建设、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等环节的工作,最大化地发挥带动功能。二是构建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体系。强化新型种粮主体之间的内在联系,逐步构建以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为基础单元、散户为补充单元,以种粮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化服务组织为基本框架,以粮食产业化企业为依托的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体系,注重各型主体的联合共赢,维护整个体系有序运行。三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以相关培训项目为依托,加快人才培养。加强新型种粮主体内部的从业人员培训,使之向新型职业农民转变。着力发现挖掘各类有潜质的农民,培养大批农村适用专业人才。注重人才引进,吸引富有创新精神和较强专业知识水平的大学毕业生、专业技术人员到农业领域大显身手。创新人员管理,用现代企业管理思路和用人制度稳定人员队伍,努力打造一支能战斗、乐于战斗、善于战斗的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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