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3年粮食生产工作意见
2013-03-06 11:47:18 作者:admin 来源: 衡政办函〔2013〕23号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衡政办函〔2013〕23号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3年粮食生产工作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
粮食是安天下的产业,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继续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是全市工作的重点,更是农业农村工作的重中之重。现就2013年粮食生产提出如下意见。
一、牢牢把握粮食生产主动权
(一)坚决完成目标任务。各县市区要按照“保供增收惠民生、改革创新添活力”的总体要求,围绕打造粮食百亿产业目标,认真贯彻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发展粮食生产意见》(衡政发[2012]11号),全面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确保全市粮食种植面积增加10万亩以上,粮食总产350万吨(具体任务见附表)。
(二)严格落实生产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粮食生产的极端重要性,常抓不懈,紧抓不放,形成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牵头抓,部门配合协同抓,乡村干部全力抓的工作格局。继续实行粮食生产绩效考核,进一步提高粮食生产工作在全市重点工作及各级党政主要工作绩效考核中的比重。各县市区要按照县市领导包乡镇,乡镇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的工作模式,层层分解任务,层层明确责任,层层落实措施。1月至3月,各级包点干部要进村入户,落实面积、逐户逐丘登记入册,落实耕种人,做好集中育秧台账、双季稻种植台账、耕地抛荒台账,把台账管理工作及台账真实度纳入干部考核范围和良种补贴发放依据。
(三)严格督查奖惩。市政府成立由督查室、农办、农业、农机、财政、统计等部门为成员的粮食生产专项督查组在早稻育插秧、晚稻育秧等关键环节对全市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通报。8月份对全市遏制抛荒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市财政继续拿出200万粮食奖励资金,重奖抓粮、兴粮、种粮的有功单位和个人。各县市区对发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实行责任追究,把粮食生产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干部年度考核、重用和提拔的重要依据。
二、全面实施粮食稳定增产行动
(四)抓扩双增面。一是常年性耕地抛荒要清零;二是适宜双季稻区要大力压减“一季稻插花”;三是主要交通沿线双季稻区要重点突破,整乡、整村、整建制推进“单改双”;四是扩种玉米等旱粮5万亩以上。
(五)抓集中育秧。坚持把全面推进水稻集中育秧和机播秧作为发展双季稻的突破口,作为解决农村劳动力严重短缺重大措施,以村、组、大户及粮食合作组织为主,全面普及集中育秧,确保全市集中育秧抛插大田155万亩以上,机械化插秧100万亩以上(具体任务见附表)。
(六)抓土地流转。按照“稳定承包权、放活经营权”和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耕地使用权有序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大力推广“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机械化操作、社会化服务、企业化管理”的“安邦模式”,农技农机结合、育耕种收全程技术服务的“泉湖、东冠”模式,“留足口粮田、放活流转田、自愿耕种双季稻”的洲陂模式,“村民自治、村干托管、大户互助”的拓塘模式。加大对种粮大户、种粮合作社及家庭农场的发展和支持,把培育新的合作组织与支持原有的各类粮食生产合作组织有机地结合,制订政策、倾斜资金、加强服务进行全方位扶持,特别重视种粮大户燃油补贴、农机累加补贴问题。力争全市新增30亩以上大户及合作组织1000户以上(具体任务见附表)。
(七)抓高产创建。全面开展高产创建攻关行动,每个县市党政一把手及主管领导要办一个万亩示范片,每个乡镇主要领导及主管领导要办一个双季稻千亩示范片,每个村要办四个以上双季稻百亩示范片,形成万千百高产创建示范格局,全市粮食高产创建规模突破200万亩。做优做强湘米产业工程,全面提升我市稻米品质。
(八)抓技术普及。按照良种、良法、良田、良态“四良”要求,切实加强水稻新品种展示示范,开展水稻品种适应性调查,大力推广水稻稳定增产关键技术,推广超级稻200万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突破150万亩,测土配方施肥900万亩,力争水稻单产提升5%以上。
三、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
(九)夯实农业生产基础。按照“守底、提质、增效”的总体要求,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加大土地整理和开发力度,守住基本农田;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建设为抓手,大力改造中低产田,改良土壤、培肥地力;抓好高产农田灌溉设施更新改造和管护配套、水渠清理、山塘清淤,加快水源利用工程建设,提高水利设施使用效率。
(十)加强技术服务。全市各部门要加大对粮食生产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农业及农资部门要及时调运、储备好种子、农药、化肥等农业生产资料,组成各类技术服务队,深入田间地头,加强技术指导。每个产粮大县要做好一个以上苗情观察点的苗情观察,安排经费、专人负责,实行苗情周报制度。要按照《衡阳市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安排足额财政经费。制订好防灾减灾预案,及时应对自然灾害。要帮助大户、合作组织与粮食加工企业的对接,做大做强百亿粮食产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确保种粮农户利益。水利部门要做好山塘、水坝维护,清理好沟渠;农机部门要加大机械化生产推广力度,降低生产成本;气象部门要及时准备进行气象预报预警,减少灾害损失;金融部门要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保障大户及合作组织资金需求;统计部门要认真搞好产粮大县粮食产量抽样调查工作。各级各部门要按中央“确保务农种粮有效益、不吃亏、得实惠”的要求,扎实工作,努力夺取粮食生产十连增。
衡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