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省植保防疫及病虫害专业防治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2013-02-21 15:14:11 作者:admin 来源: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2013
年湖南省农业产业安全管理(植保防疫及病虫害专业防治)
专项项目申报指南
 
一、基本原则
“湖南省植保防疫及病虫害专业防治专项”的安排原则是以《植物检疫条例》、《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核心,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深入践行“公共植保”、“绿色植保”理念,以植保减灾、防灾为目标,优化、集成农业防治、生物防治、物理防治和化学防治等技术,以点带面,推进大面积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技术,促进农业持续增产、增收,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
 
二、支持环节及资金控制规模
(一)支持15个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重点示范县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每个项目县支持20万元左右。
(二)支持6个专业化统防统治与水稻病虫绿色防控整体推进示范区工作。每个项目县支持60万元左右。
(三)支持15个柑桔大实蝇绿色防控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县开展柑桔大实蝇绿色防控技术示范与推广工作,每个项目县支持15~20万元左右。支持2个茶叶、1个水果、1个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项目县开展绿色防控工作示范,茶叶、水果项目支持15万元,蔬菜20万元。
(四)支持14个市州开展农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每个市州支持15~20万元。
 
三、项目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
1.全省专业化统防统治重点示范县在57个农业部“百千万行动”示范项目县中产生15个县。
2.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县政府、农业和植保部门对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工作机构,搞好宣传发动,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根据实际制订了各种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2012年全县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在20万亩以上。
3.项目县植保站必须联合2个以上已授权使用“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同为项目实施单位,整体推进示范区由1~2个专业化服务组织承担。并对服务组织的基本信息建立档案。
4.农业植保部门应与服务组织对接组织培训工作,培训农户10000人以上,培训与之服务面积相适应的专业化防治组织机防队员;协助服务组织培育技术队伍,保证每2万亩配备1名技术干部,并与服务组织共同制定实施区域内的技术防治方案,示范区内出现重大技术失误取消当年项目经费。
5.2013年专业化统防统治重点示范县将按照“提质扩面,整体推进,技术规范,精细管理,加快发展”的原则,在双季稻区有条件的区域继续开展成建制的整体推进试点工作,核心示范区必须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5万亩,努力实现“六百”目标,接受培训的农户达到100%,接受服务的农户达到100%,机防队员日服务面积100亩,农民对服务的满意度100%,服务面积内早晚稻每亩减损增产100公斤,专业化服务组织实现100%赢利。
6.积极引导专业化服务组织购置更新适宜的植保装备。
7.项目实施区专业化服务组织必须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严格遵守《农药管理条例》、《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农药使用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开展防治活动,确保病虫危害损失在5%以下,农产品农药残留不超标,农药包装废弃物实现无害化处理。服务组织若出现违法违规情况,省站取消对该服务组织的政策扶持。
8.每个项目县要注重信息收集。收集内容为政策支持相关资料、资金使用复印件、主要服务组织全年的实施情况、实施区作物的主要病虫全年和每次战役的防治技术方案、培训照片及花名册(照片要设定培训时间)
 
(二)水稻病虫绿色防控与专业化统防统治整体推进示范项目
1.项目申报单位为县植保植检站(局)和该县市区内具有一定规模的并已授权使用“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1~2家),联合申报。
2.整体推进示范区优先选择湘米产业工程基地或者是相关龙头米业公司生产基地或者是“三品一标”生产基地。每个示范区有5万亩左右成片的全程承包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区,示范区内水稻栽培方式基本统一(纯双季稻区或纯中稻区)。
3.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县政府、农业和植保部门对专业化统防统治与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整体推进工作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工作机构,重视宣传发动,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根据实际制订了各种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4.示范区要实现“四无、六百”目标,“四无”是无较大面积因病虫危害成灾、无人畜中毒事故、无农药包装袋乱扔乱弃现象、无稻谷农残超标事件,“六百”是指示范区接受培训的农户达到100%,接受服务的农户达到100%,机防队员日服务面积100亩,农民对服务的满意度100%,示范区内早晚稻每亩减损增产100公斤,专业化服务组织实现100%赢利。要通过广泛应用绿色防控技术,提高稻谷质量和显著改善农田生态环境和保护生物多样性,创建优质稻米品牌。具体应用技术要求目标:二化螟性诱剂技术不少于2000亩次、稻纵卷叶螟性诱剂技术不少于1000亩次,井•蜡芽应用技术5万~10万亩次、高效低毒化学农药全覆盖,杂草防除技术5万亩次。
5.农业植保部门应与服务组织对接组织培训工作,培训农户2000人次以上,培训与之服务面积相适应的专业化绿色防控技术人员不少于300人;协助服务组织培育技术队伍,保证整体推进示范区有1~2名技术干部,并与服务组织共同制定实施区域内的技术防治方案,示范区内出现重大技术失误取消当年项目经费。
6.建立示范区档案,记录示范区的领导机构、地理位置、所用农地权属、示范作物、关键技术、主要负责人、技术指导人或联系人信息;各示范区要有作物生长、技术内容、实施时间、应用效果等技术信息,投入品种类、来源,产出品的品质及市场竞争力等物资信息,以及投入的资金、人工等经济信息。
7、每个项目县要注重信息收集。收集内容为政策支持相关资料、资金使用复印件、主要服务组织全年的实施情况、实施区作物的主要病虫害发生情况及全年防治技术方案、培训照片及花名册(照片要设定培训时间)。
 
(三)柑桔大实蝇绿色防控项目及茶叶蔬菜绿色防控项目
1.柑桔大实蝇绿色防控项目
(1)申报单位为县植保植检站(局),应有专业技术人员5人以上,具有较好的病虫绿色防控基础。项目实施区域为全省柑桔主产区或名优特产区,柑桔大实蝇发生面积较大。
(2)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县政府、农业部门对柑桔大实蝇绿色防控工作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工作机构,重视宣传发动,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根据实际制订各种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3)项目承担单位积极创新柑桔大实蝇防控方式,培育1~2家有一定实力的专业化防治组织,开展连片面积不少于2000亩的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防治服务既可仅对柑桔大实蝇也可对全部的柑桔病虫害。通过专业化统防统治,提升柑桔产品质量,创建绿色产品品牌。
(4)项目承担单位重视柑桔大实蝇绿色防控技术的宣传培训工作,电视与报纸宣传不少于4次,培训班10期400人次,要求统防统治区内农户培训全覆盖。
(5)建立统防统治区作业档案,记录示范区的地理位置、所用农地权属、主要负责人、技术指导人或联系人信息;制定示范区病虫绿色防控方案。
(6)每个项目县要注重信息收集。收集内容为政策支持相关资料、资金使用复印件、主要服务组织全年的实施情况、实施区内主要病虫害发生情况及全年防治技术方案、培训照片及花名册(照片要设定培训时间)。
 
2.茶叶、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项目
(1)申报单位为县植保植检站(局),应有专业技术人员5人以上,具有较好的病虫绿色防控基础。茶叶、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优先选择标准化生产基地、“三品一标”产品基地或有较好产品影响力的专业合作组织和企业,申报单位重视绿色防控及产品品牌打造。
(2)项目实施单位所在县政府、农业部门对茶叶、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工作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工作机构,重视宣传发动,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根据实际制订各种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
(3)积极开展示范区域内的病虫害统防统治,提高病虫害绿色防控集约化、科学化水平。通过专业化统防统治,提升茶叶和蔬菜产品质量,创建绿色产品品牌。
(4)通过开展项目建设,项目示范区域内农药全年使用减少不少于2次,杜绝高毒、高残留农药的使用,积极推广使用高效、低毒、安全农药或生物农药,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100%。
(5)项目承担单位重视茶叶、蔬菜绿色防控技术的宣传培训工作,积极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方式进行宣传,不少于2次。扎实开展培训工作,培训班应不少于5期400人次,要求统防统治区内农户或生产技术人员培训全覆盖。
(6)建立示范区内统防统治区作业档案,记录示范区的地理位置、所用农地权属、主要负责人、技术指导人或联系人信息;制定示范区病虫绿色防控方案。
(7)每个项目县要注重信息收集。收集内容为政策支持相关资料、资金使用复印件、主要服务组织全年的实施情况、实施区内主要病虫害发生情况及全年防治技术方案、培训照片及花名册(照片要设定培训时间)。
 
(四)农业植物检疫执法项目
1.申报单位:全省各市州植保植检站
2.基本条件:人员:辖区内专职植物检疫员12人以上,其中本级有2人以上;交通:辖区内有植物检疫执法车辆2台以上;经费:本级财政植物检疫专项经费5万元以上。
3.项目实施主要内容及要求:以市州为单位,全年共开展统一执法活动2~3次,每次活动时间3~5天,活动选择在当地种子种苗或农产品流通高峰期进行。主要执法场所为种子种苗批发门店、农贸市场、种子、种苗或农产品集散地等,重点检查种子种苗及大宗农产品的植物检疫证书,对检查中出现的违法经营活动予以查处,立案查处数量不低于5起。
要求参与执法的专职植物检疫人员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实行统一着装、亮证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4.主要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提升系统执法形象和地位,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检疫执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执法氛围;通过执法活动,打击违法行为,达到以查促检的目的;通过执法检查,净化市场,降低疫情传入传出风险,保护农业生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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