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湖南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2012-04-14 10:32:20 作者:省药检所 来源:湖南省农业厅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湘农业办发〔2012〕75号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2湖南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农办农〔2012〕18号)要求,我厅制定了《2012湖南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厅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联系人:胡昌弟、吴志华;电话:0731-82569858、82569856;传真:0731-82244375、82569856;电子邮箱:wzh5262@yahoo.com.cn。
二〇一二年四月九日
2012湖南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省农药监管,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农业部《2012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国农药管理工作会议和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修订出台为契机,建立健全农药监管法制体系,以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以禁限用高毒农药监管和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行为为重点,进一步净化农药市场,完善监管机制,提高农药产品质量水平,保障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以“两个千方百计、两个努力确保”为目标,坚持推动当前和谋划长远相结合,进一步强化农药市场监管、规范农药登记程序、加强农药使用培训、健全农药监管队伍、深入普法宣传、开展高毒农药专项整治,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提高1个百分点,农药标签合格率提高2个百分点,确保不发生因农药残留而引发的重大农产品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因农药使用事故引发的群体事件。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农药质量监督管理。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突出重点产品:甲胺磷、特丁硫磷等禁用高毒有机磷农药,克百威、甲拌磷、水胺硫磷等仍在使用的高毒农药,以及三氯杀螨醇、百草枯、多菌灵、毒死蜱等风险较大的农药;二是突出重点单位:农药连锁经营企业、农药批发市场、统防统治专业化组织、乡村农药经销门店、往年监督抽查中涉嫌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的企业,蔬菜、水果、茶叶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三是突出重点区域:蔬菜生产优势区域重点、园艺作物标准园所在市(县)。强化检打联动。通过建立部省市县农药监管网络平台,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制售假劣农药违法行为或群众举报的制假售假线索,快速反应、及时查处。组织力量集中查处制售假劣农药黑窝点,重大案情线索及时上报,对违法案件,要严格按照法律程序,依法查处。
(二)强化市场监管,整顿经营秩序。一是在全面清理农药经营单位的基础上,深入开展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对无证非法经营、涉嫌经营假劣农药产品的,联合工商部门进行依法取缔;对于人员、仓储、管理等达不到要求的农药经营单位,督促其进行整改;加强对具有农药经营资质单位的监管,帮助其建立进货查验制度、购销台账制度,做到规章制度上墙公示,进一步规范农药经营行为。二是加强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的监管,建立健全高毒农药定点经营长效机制,进一步落实高毒农药定点经营的各项具体要求,督促每个高毒农药定点经营户设置高毒农药存放专柜,并在专柜上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由专人负责销售。实行实名购药,建立销售台帐,掌握高毒农药销售流向,实现产品可追溯。三是加强对农药流动商贩和物流企业的监管,堵塞禁用、限用高毒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销售渠道。强化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农药行业依法、诚信、规范经营,开展放心农药经营单位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作用。
(三)强化监测预警。继续抓好蔬菜、水果、茶叶、稻谷等农产品质量例行监测工作。跟踪农产品农药残留例行监测结果,排查农药可能对农产品质量安全造成的隐患。对例行监测中年年查、次次超的重点地区,对豆类、叶菜类等重点农产品,对毒死蜱、氧乐果、水胺硫磷等重点农药,采取综合治理措施,研究制定解决方案,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强宣传培训,提高法治水平。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颁布后,开展“农药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组织开展《条例》培训活动,对基层农药执法、生产和经营人员开展培训。大力开展送科技下乡服务,宣传普及农药禁限用规定、识假辨劣、科学选购、合理使用、依法维权等知识,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绿色防控技术,提高病虫害防治效果,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四、主要行动安排
(一)农资打假专项治理。2月底,召开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全面部署2012年农资打假和农药监管工作。3月上旬,省农业厅组织开展省市县农资打假联合行动,推动全省农资打假工作。
(二)农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4~10月结合农业生产和农药使用情况,认真开展农药市场监管工作,加大农药产品的抽检力度,全省计划抽查样品1000批,乡镇农药经销网点的抽样比例要不少于总抽样量的70%。4~10月完成农业部市场监督抽查任务,共抽样品200批。5~6月完成省工商局市场监督抽查,共抽样品300批。5~8月完成省农业厅下达的市场监督抽查,共抽样品400批。6~8月开展植物生长调节剂专项整治,全省抽查样品100批。
(三)农药市场专项督查。5~8月农药销售旺季,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农药执法专项督查,检查农药标签、经营者资质、高毒农药生产经营情况,重点督查批发市场。各县认真开展检查,检查所有农药经营门店,并将检查结果予以通报。
(四)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分别于3月、5月、8月、11月对全省蔬菜、水果、大米、茶叶等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例行监测(市州农业局协助完成),开展全省蔬菜、水果、茶叶标准园产品抽检工作。
(五)培训宣传农药《条例》。《条例》公布后,部署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广泛开展培训。努力做到一般同志了解《条例》、负责同志熟悉《条例》、具体工作人员精通《条例》。及时总结农药管理实际经验,组织开展相关配套规章的调研与起草工作。广泛开展农药法规、安全使用、市场监管等方面的宣传报道,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召开听证会。4月,在湖南农业信息网上发布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召开“湖南省农药黑名单管理制度和湖南省农药巡查制度”听证会的通告,5月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该两项制度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布大要案查处及监管结果。根据农药案件举报情况和有关方面掌握的线索,组织联合执法,开展大要案查处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定期将农药监督抽查、专项检查结果向社会通报;对生产假劣农药情节严重的,建议农业部吊销其农药登记证。
(八)总结。12月,全面总结“2012农药市场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工作情况,为2013年农药管理提供工作思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抓好“农药市场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工作,省农业厅成立以厅党组书记厅长田家贵任组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邹永霞任副组长的农药市场监管与法制建设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厅办公室、厅政策法规处、省植保植检站、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省农药检定所等单位,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农药检定所,负责具体工作。各地农业部门应高度重视,落实牵头单位,明确责任人,做到人员到位、职责落实。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详细的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活动方案,细化分解工作任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保障监管经费。省厅争取财政支持,落实工作经费。各地农业部门要争取政府支持,加大对农药市场监管资金投入力度,保障农药质量抽查、农药执法监督、法制培训等经费支出,确保农药监管与法制建设年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强化信息报送。各市州农业部门从4月份开始,每月28日前向省农药检定所上报农药市场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填报农药市场监管情况统计表。报送材料要有综述、市场检查、抽检、查处等情况,以数据和典型事例为依据。重大案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上报。省农药检定所将农药监管情况及时上报农业部,其中案件查处情况会同省农业行政执法总队上报。
附件:表1:2012年全省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统计表
表2:2012年第 季度农药打假情况统计表
表3:2012年第 季度农药打假大要案(5万元以上)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