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植保植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2-01-13 18:54:59 作者:admin 来源: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关于做好2012年植保植检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植保植检站:
为加强全省植保植检项目的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质量和效益,推动我省植保植检工作进一步发展,2012年,我站继续对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与推广、农业植物检疫执法综合示范和植物检疫交叉执法等项目进行申报评定,并强化项目执行监督,以实现项目高效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资金支持
(一)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30个。每个项目支持资金20万元。
(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与推广13个,其中水稻8个、蔬菜、茶叶等经济作物5个。每个项目支持资金:水稻15~50万元(在水稻病虫防治补助费中解决),蔬菜20万元,茶叶、特种水果等分别为10万元。
(三)农业植物检疫执法综合示范7个。每个项目支持25万元。
(四)农业植物检疫交叉执法14个。每个项目支持资金15万元以内。
各申报单位要根据项目实施计划需要进行资金申报,以项目评审确定资金为准。
二、申报条件与任务目标
(一)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
1、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2011年度农业部“百千万行动”示范项目县市区(57个)。
2、申报单位所在政府和农业部门对专业化统防统治工作高度重视,应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工作机构,搞好宣传发动,并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根据实际制订了各种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2012年全县(市区)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面积20万亩以上。
3、申报单位必须联合2个以上已授权使用“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标志”的专业化防治服务组织为项目实施单位,整体推进示范区由1-2个专业化服务组织承担。申报单位要建立服务组织的基本信息档案。
4、申报单位及所在农业部门应与服务组织对接组织开展培训工作,培训农民10000人次以上,培训与之服务面积相适应的专业化防治组织机防队员;协助服务组织培育技术队伍,保证每2万亩配备1名技术干部;加强技术服务,与服务组织共同制定实施区域内病虫防治技术方案,确保示范区内不出现重大技术失误(否则取消当年项目经费)。
5、申报单位要在有条件的双季稻区开展成建制整体推进试点工作,核心示范区必须集中连片,面积不少于5万亩,实现“四无”和“六百”目标,即服务区内无人畜中毒事故、作物无药害发生、农田无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稻谷无农药残留超标现象,以及接受培训的农户达到100%,接受服务的农户达到100%,机防队员日服务面积100亩,农民对服务的满意度100%,服务面积内早晚稻每亩减损增产100公斤,专业化服务组织实现100%赢利。
6、申报单位要积极引导专业化服务组织购置更新适宜的植保装备,并不断提升装备作业效率。
7、项目实施区专业化服务组织必须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严格遵守《农药管理条例》、《湖南省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暂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农药使用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开展防治活动,确保病虫危害损失率在5%以下。
8、申报单位要加强信息收集。内容包括政策支持文件、资金使用复印件、主要服务组织全年的实施情况、实施区作物的主要病虫全年和每次战役的防治技术方案、培训照片及花名册(照片要设定培训时间)
(二)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与推广
1、申报单位为县级植保部门,应有技术人员5人以上,工作扎实认真,组织推广能力强,具有较好病虫绿色防控基础,绿色防控技术示范作物(水稻、蔬菜、茶叶、特种水果等)连片种植面积大,产业基础好。
2、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申报单位联合对病虫绿色防控有强烈愿望的粮食企业进行联合申报。
(2)创建试验研究区,进行水稻重大病虫害单项或多项技术集成应用效果研究并分析其推广可行性,初步形成切合当地实际的水稻病虫绿色防控技术规程,至少发表1篇比较有价值的科研论文。
(3)与粮食生产企业合作共建水稻病虫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区,面积不小于1万亩,辐射带动5万亩。具体指标依据各地实际情况自定。
(4)建立健全病虫绿色防控推广机制,完善推广模式,创新投入机制,结合“湘米工程”等农业发展专项,打造名、优、特稻米品牌。共建示范区或企业自建示范区实行绿色防控物资补贴与推广经费补贴方式。
(5)开展病虫绿色防控宣传与培训。全年开展电视、报纸宣传不少于5次,办培训班2期以上,培训人员200人次。
(6)示范区全面推进专业化统防统治。
3、蔬菜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核心示范面积不少于300亩,辐射面积不少于1000亩。
(2)研究和示范单项或多项技术集成(可选择),做好推广应用可行性分析。
(3)结合蔬菜标准园建设,探讨与蔬菜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组织等相关企业合作开展蔬菜病虫绿色防控推广模式,探讨投入机制,做好绿色蔬菜产品开发。
4、茶叶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申报具体要求:
(1)核心示范面积不少于300亩,辐射面积不少于1000亩。
(2)研究和示范单项或多项技术集成(可选择),做好推广应用可行性分析。
(3)结合茶叶标准园建设,积极探讨与专业合作社、服务组织等相关企业合作开展茶叶病虫绿色防控推广模式,探讨投入机制,做好品牌茶叶开发。
5、特种水果(黄桃、柰李等)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与推广具体要求:
(1)核心示范面积不少于300亩,辐射面积不少于1000亩。
(2)研究和示范单项或多项技术集成(可选择),做好推广应用可行性分析。
(3)结合特种水果标准园建设,探讨与专业合作社、服务组织等相关企业合作开展特种水果病虫绿色防控推广模式,探讨投入机制,创建名优特水果品牌。
6、除以上各项具体要求外,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还应全面实施科学合理用药。一是防治适期用药,达到防治指标用药;二是用药结构、品种力求环保、和谐、高效。根据湖南省农业厅关于农作物病虫防控科学用药推荐品种名录(湘农业[2011]164号),选择适合用药品种。三是严禁使用高毒残留农药,突破安全间隔期用药;四是要建立规范用药档案,加强用药管理与监督。
(三)农业植物检疫执法综合示范
1、申报单位为成立植保植检局的县级植保部门。要求有专业技术人员4人以上。
2、申报单位要完善植物检疫检验设施、调查取证设备及植物检疫执法交通工具;要以市场检疫和执法规范化为突破口,探索市场检疫交叉执法模式、与执法大队联合办案模式、检疫执法联席会议等制度;要不断完善疫情防控技术措施和疫情防控保障机制。
3、申报单位要完善植物检疫执法工作机制和监管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市场检疫年立案查处案例不低于3起,确保检疫相对人零投诉。
4、全年不得出现新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传入,已有的检疫性有害生物不得扩散蔓延,危害损失率控制在5%以内。
(四)农业植物检疫交叉执法
1、申报单位为各市州植保植检站。要求具有专职植物检疫员2人以上,年度检疫专项经费不少于5万元;辖区内专职植物检疫员不少于12人,检疫执法车辆不少于2台。
2、申报单位全年应开展统一执法活动2-3次,每次活动时间3-5天,活动时间选择在当地种子种苗或农产品流通高峰期进行。主要执法场所为种子种苗批发门店、农贸市场、种子、种苗或农产品集散地等,重点检查种子种苗及大宗农产品的植物检疫证书,对检查中出现的违法经营活动予以及时查处,立案查处数量不少于5起。
3、参与执法的专职植物检疫人员必须依法行政,规范执法,实行统一着装、亮证执法。案卷制作规范。
4、要通过项目实施,提升系统执法形象和地位,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强检疫执法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执法氛围;通过执法活动,打击违法行为,达到以查促检的目的;通过执法检查,净化市场,降低疫情传入传出风险,保护农业生态安全。
三、申报与审批
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采取差额申报,绿色防控技术示范、农业植物检疫综合执法、农业植物检疫交叉执法项目实行等额申报,每个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单位须先填报含详细实施计划的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同时提供详细实施方案,包括现有基础,计划实施地点、规模、拟采取的行政及技术措施,经费预算及来源,项目协作组织(企业)、综合效益分析等。纸质材料要求一式两份,先报所在市州植保植检站。各市州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认真审查后报省站,省站通过评审确定实施单位。各市州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2。
四、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务必于2012年2月10日前将项目申报书报市州植保植检站,各市州植保植检站于2012年2月25日前报省站。
五、项目管理与考核考评
项目确定后,省站将与项目申报单位签订项目合同,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按项目合同要求完成各项推广、建设任务。省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组织督促检查,并结合各项目单位工作执行情况,对项目经费安排进行调整,年终进行绩效考评。项目完成好的实施单位可安排下一年度继续实施,并优先安排其他项目;项目完成不好的实施单位停止实施该项目,并暂停安排其他项目。
年终绩效考评时,项目单位要对目标完成情况提供有效考核依据(如文字材料、照片、发票等)。考核评价标准如下:
2012年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考评标准
项目
单位
|
政府重视(10分)
|
实施
面积
(10分)
|
组织
个数
(10分)
|
培训人数(20分)
|
装备
(10分) |
创建三赢模式(10分)
|
资金
使用(10分) |
技术
支持(10分) |
监管
力度(10分) |
||||
扶持
政策
(3分)
|
领导
机构
(2分)
|
支持
资金
(5分)
|
机防
队员
(5分)
|
农民
(15分)
|
药械
(7分)
|
防护
用品
(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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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项目县政府支持资金计分方式为1分/2万元,超过10分计10分。
2、实施面积为2011年实际服务面积,服务面积20万亩为满分,按服务面积比例进行计分。
3、农民培训每场培训计1分,超过15场计15分。
4、服务组织个数计服务规模在5000亩以上的,计分方式2分/个组织,超过10分计10分。
5、出现技术失误一次扣5分,直至扣为0分。
6、违法违规一次扣5分,直至扣为0分。
(二)2012年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考评标准
序号
|
考评内容
|
分值
|
1
|
领导重视情况、组织与管理、地方投入
|
15分
|
2
|
项目形象(示范牌、展示与宣传)
|
5分
|
3
|
项目内容完成情况(分项计分)
|
60分
|
4
|
资金使用与物资管理
|
10分
|
5
|
社会效果(现场会、辐射效果、反响)
|
10分
|
(三)农业植物检疫执法综合示范项目考评标准
序号
|
考评项目
|
分值
|
1
|
硬件和队伍建设
|
20分
|
2
|
检疫执法工作
|
40分
|
3
|
工作机制创新
|
20分
|
4
|
重大疫情防控
|
15分
|
5
|
材料总结
|
5分
|
(四)2012年农业植物检疫交叉执法项目考核评分表
序号
|
考评项目
|
具体内容
|
分值
|
1
|
执法车辆和人员
(20分)
|
检疫执法专用车
|
10分
|
本级投入情况
|
7分
|
||
检疫人员
|
3分
|
||
2
|
交叉执法工作
(75分)
|
检疫工作宣传
|
3分
|
检疫交叉执法检查
|
48分
|
||
立案查处情况
|
16分
|
||
案卷制作水平
|
6分
|
||
投诉记录
|
2分
|
||
3
|
材料总结(5分)
|
实施方案及工作汇报、总结
|
5分
|
六、联系方式
附件:1. 2012年湖南省植保植检项目申报书
2. 2012年各市州植保植检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附件1:
2012年湖南省植保植检项目
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联系电话:
联 系 人:
主管单位:
主管单位负责人:
湖南省植保植检站制
二〇一二年一月
项目名称
|
|
|
|||||
项目实施单位
|
|
|
|||||
项目详细地址
|
|
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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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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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职务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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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单位基本情况及工作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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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的主要完成内容(详细列出项目完成内容、目标,含与相关组织或企业的合作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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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地点及项目实施进度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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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措施(含技术推广措施、培训宣传措施、与组织、企业合作方式等):
|
|||||||
经费预算(含材料物资费、安装费、运行管理费、培训宣传费,组织及企业投入详细费用等):
项目建设经费来源:
|
|||||||
项目总投入经费(万元)
|
其中申请省级项目经费: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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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县市区配套: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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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合作组织)投入: (万元)
|
||||||
其它来源: (万元)
|
|||||||
预期目标及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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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意见: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市州植保植检站意见: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省站审批意见:
负责人: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2012年各市州植保植检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市州
|
专业化
统防统治 |
绿色防控技术示范
|
植物检疫执法综合示范
|
植物检疫
交叉执法 |
|
水稻
|
蔬菜、茶叶等
|
||||
岳阳市
|
3
|
1
|
|
|
1
|
长沙市
|
3
|
|
1
|
|
1
|
湘潭市
|
2
|
|
|
|
1
|
株洲市
|
2
|
|
2
|
|
1
|
衡阳市
|
3
|
1
|
|
1
|
1
|
郴州市
|
2
|
1
|
1
|
|
1
|
常德市
|
4
|
1
|
|
|
1
|
益阳市
|
5
|
1
|
|
|
1
|
娄底市
|
2
|
|
|
|
1
|
邵阳市
|
3
|
1
|
|
1
|
1
|
湘西自治州
|
2
|
|
|
2
|
1
|
张家界市
|
1
|
|
|
3
|
1
|
怀化市
|
2
|
1
|
|
|
1
|
永州市
|
2
|
1
|
1
|
|
1
|
合 计
|
36
|
8
|
5
|
7
|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