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干部劳动促作风转变、中央创先争优办推介衡阳经验
2011-10-21 06:29:08 作者:邓治国 来源:衡阳电视台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干部劳动促作风转变、中央创先争优办推介衡阳经验
作者:邓治国 摄象记者:邓治国 特约记者:
【导语】
中央创先争优办编发的《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第1291期简报》,近日刊发题为《湖南省衡阳市建立干部参加劳动制度引导干部在转变作风中创先争优》的文章,向全国推介衡阳这一创先争优好的做法。
【正文】
文章指出,湖南省衡阳市建立干部参加劳动制度,有计划组织机关干部下田间、进工厂、上矿山、入工地,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转变工作作风,密切干群关系。
【分标题】 三条路径引导干部参加劳动
【正文】
三条路径引导干部参加劳动。一是进党校课堂。市、县党校在主体班中开设“劳动课”,安排三分之一的时间让干部参加劳动,三分之一的时间学习理论,三分之一的时间开展社会调查。今年开办的15期主体班,共安排5600余劳动课时。二是进生产一线。组织机关干部深入田间地头、车间班组、街道社区等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在农村主要是帮助农民搞好农田生产及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建设,在社区主要是帮助整修道路、维修公共设施、绿化美化亮化环境等,在企业主要是从事一些非专业的体力劳动。三是进劳动基地。市、县、乡三级分别选择一批国有集体农场、林场等,建立一批劳动基地。其中,市级首批建立劳动基地共27个,县(市、区)建立185个,乡镇建立403个。劳动基地内有合适的劳动场地、有适度的劳动项目、有必要的劳动工具。目前,劳动基地共接纳1100余批次、3.5万余人次干部参加劳动。
【分标题】三项制度保证干部参加劳动
【正文】
三项制度保证干部参加劳动。一是劳动时间制度。规定市、县机关干部参加劳动每年不少于10天,乡镇、街道干部参加劳动每年不少于24天,同时实行派出单位和基层单位“双考勤”制度。二是劳动纪律制度。干部参加劳动要做到“四自带”、“五不准”、“六严禁”。“四自带”,即单位自带经费,干部自带铺盖,自带资料,自带工具;“五不准”,即不准用小车接送,不准要下属单位领导陪同,不准设宴招待,不准接受任何物品和土特产,不准给基层添负担;“六严禁”,即严禁插手基层单位招投标,严禁在基层单位报销费用,严禁打牌赌博、大吃大喝,严禁干扰群众正常生产生活,严禁搞特殊化,严禁搞形式主义。三是干部述劳评议制度。出台《关于党员干部述劳评议工作暂行规定》,述劳评议每年一次,与年度工作总结、干部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等结合进行。
【分标题】三大成效激发干部参加劳动热情
【正文】
三大成效激发干部参加劳动热情。一是增强干部劳动观念。通过劳动培训和实践,增强干部的劳动意识,形成“尊重劳动、崇尚劳动、热爱劳动”的氛围。广大机关干部纷纷表示:劳动能治“职业病”、“思想病”、“机关病”,通过劳动,体会到了农民群众的辛苦,也更懂得理解和尊重劳动人民。二是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广大干部在劳动中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虚心向群众学习,掌握社情民情,开阔工作思路,丰富工作方法,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各级机关单位建立民情台账3500余份,广大机关干部在劳动中帮助化解矛盾纠纷1.1万起,记录民情日记6万余篇,撰写调研报告7000余篇。三是在劳动过程中加大工作落实力度。今年以来,机关干部共帮助维修塘坝、水渠1.2万处,整修道路710公里,新开饮用水井1400口,义务植树8万余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