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全省农药监管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2011-09-19 10:43:17 作者:admin 来源:湖南省农业厅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湘农业办发〔2011〕147号
湖南省农业厅办公室
关于全省农药监管工作督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州农业局:
为全面掌握各地今年来农药监管工作情况,根据厅里统一安排,由省农药检定所组成5个督查小组,于7月底8月初对全省14个市州28个县市区农药监管体系建设,以及两次会议两个文件和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落实情况进行了重点督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农药监管工作成效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政府和农业部门对农药监管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增强,监管力度进一步加大,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组织领导全面加强
一是各地都成立了农药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农药监管工作会议。如常德市成立了由副市长任组长,醴陵市、祁东县、嘉禾县、冷水滩区、宁乡县、武冈市、新化县、赫山区、桃江县、永定区和慈利县等地成立了市长或副县(市、区)长任组长的农药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并召开了政府领导和相关部门参加的农药监管会议。二是各地单独或联合工商部门出台加强农药监管的文件。特别是常德市、宁乡县、祁东县、嘉禾县、永定区、赫山区、桃江县、湘阴县和汩罗市以政府(或政府办)名义,出台了《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三是部分地方对农药监管工作实行目标管理与考核。如赫山区、冷水滩区、鹤城区等地政府、农业局、乡政府、监管员层层签订责任状。祁东县制定《农药监管目标暨乡(镇)村监管员管理考核办法》。
(二)监管体系不断健全
到目前为止,全省14个市州112个县市区都明确了农药监管机构,其中经编委批复成立市级机构12家、县级机构58家。株洲、湘潭、长沙、娄底、益阳5市的市、县两级体系基本建成,邵阳、常德、郴州、张家界、湘西州5市建设任务过半。常德市安排50万元农药监管专项经费并列入财政预算,醴陵市、冷水滩区各15万元,武冈市、新化县、攸县、祁东县各10万元。
通过试点县的示范带动,全省近30个县市区启动了乡、村监管体系建设。包括16个试点县在内的28个县,经县农业局或乡镇政府下文,明确了611名乡镇农药监管员,19个县明确了8742名村级农药监督员。冷水滩区积极争取乡镇财政预算,为乡、村农药监管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三)摸查工作全面启动
一是省农药检定所基本掌握了全省农药生产情况。全省现有农药生产企业81家。其中大田农药企业59家,卫生杀虫剂企业22家。有效期内农药产品622个,其中正式登记产品418个,临时登记产品204个。年生产农药原药10万吨,制剂农药约20万吨。二是各地对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清查,登记造册,建立档案,初步掌握了农药经营情况。全省约有农药经营单位3万多家,其中农药批发商近3000家,零售店27000余家,大多分布在乡、村一级。三是大部分地区对辖区内水稻、蔬菜、茶叶、水果等主要农作物品种用药情况进行初步调查,并在年底前上报调查情况。
(四)“三项新措施” 稳步推进
一是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进展较快。各地都制定了实施方案,严格按要求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确认,该项工作正紧张进行。经统计,37个上报工作情况的县市区,拟设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单位1802家,已有304家通过审查。赫山区、冷水滩区、汉寿县、祁东县、洪江市已完成该项工作。二是农药经营条件审查稳步实施。各地在对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全面清查的基础上,举办了经营人员培训班,明确了审查要求和工作安排。大部分地区的经营条件审查将结合2011年度工商营业执照年检进行。37个上报数据的县市区已审查确认3780家,占11880家农药经营单位总数的1/3。汉寿县、武冈市、邵阳县、赫山区、洪江市、永定区、桃源县已基本完成。桃源县在审查过程中严格标准,规范程序,档案资料健全,做到一户一档,信息化管理。三是农药销售产品审查工作起步。各地在摸清辖区内农药销售产品家底的基础上,大力宣传发动,督促农药销售企业代表(或代理商)到省农药检定所进行产品审查。到目前为止,已有29家本省企业的180个农药产品向省农药检定所申请审查。
(五)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有声有色
各地都按照农业部和省厅要求,制定了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和措施,进行多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开展农药经营单位清理整顿和分类管理,签订质量承诺书或责任状,加大质量抽检和标签检查。上半年,全省共检查农药经营企业7430家,抽检农药样品近2500批,检查农药标签3万余张。开展了400多次法律法规和安全用药宣传和200多期培训,培训农民及农药使用者万余人次。各地以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为载体,创新工作方法,切实加大了市场监管工作力度:如宁乡县、赫山区、桃江县等地以政府名义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农药市场管理的通告》;衡阳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药专项整治,并充分发挥农药协会自律作用,推行农药经销信用体系建设;益阳市由副市长带队对农药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专项检查;邵阳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药监管和执法交叉检查;湘西自治州建设“五统一”的标准放心农资示范店,确保优质农药产品供应;醴陵市对全市所有农药经营门店及经营人员实行责任监管“八统一”。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工作开展不平衡
全省会议后,大部分市州、县市区积极行动,反应迅速,但仍有个别地区未把农药监管工作摆到应有位置,工作力度不大,存在应付现象。如体系建设进展缓慢,三项“新措施”开展不力,家底摸查欠深入。
(二)工作经费严重紧缺
我省农药监管体系刚刚起步,绝大多数市州、县市区农药监管经费严重紧缺,大多处于无经费状态,严重影响市场抽检、宣传培训等重点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农药监管存在盲区
我省农药经营渠道多,经营网点分布广大乡镇和农村,存在多、乱、杂的现象,监管难度大。一是物流、邮政系统从事农药销售,却无固定经营场所。二是农业专业化组织和烟草用药实行企业和行业配送,农药大多从厂家“定做”,出现“无标签”产品。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今年农药监管工作总体来势很好,各地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下半年,还需在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
一要进一步加快农药监管体系建设进程。还没有成立农药监管机构的2个市州和53个县市区,要切实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在今年年底前建成经编委下文的机构。各地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加强自身建设,改善工作条件,提升监管能力,并力争在2012年年底前建成乡、村农药监管体系。
二要进一步抓好农药监管“三项新措施”。各地要在深入摸清农药家底的基础上,扎实推进农药监管“三项新措施”。一是在实施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过程中,要严格定点原则,规范工作程序,坚持从严评审,确保今年12月底前全部定点到位,做到挂牌营业。二是农药经营条件审查工作要坚持清理与审查相结合、审查与整顿相结合,达到规范经营秩序的目的,并在2011年工商营业执照年检时全部到位。三是要加大对农药销售产品审查的督促力度,特别是本省生产企业、各级农药批发商等重点对象的重点产品,须在9月底前完成。
三要继续抓好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各地要加强对蔬菜、水果、茶叶优势区域重点县,农药批发商和乡村农药经营门店等重点单位,高毒农药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重点产品的监管,要及时总结并上报“市场监管年”活动情况和各类报表。
四要全面推进农药监管试点县建设。要通过2个省级和14市级试点县建设,探索农药监管新措施、新经验,通过以点带面、典型推动,建立我省农药监管长效机制。各市州要加强对试点县工作督促和指导,推广典型经验。
二〇一一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