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型社会”建设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方向和目标
2011-08-26 21:58:08 作者:admin 来源:yuanchuang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两型社会”建设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方向和目标
——在“两型社会”建设上的认识与实践
科学发展观在湖南的认识与实践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强调,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为认真贯彻中央精神,湖南从正在进行的“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的实践出发,坚持以“两型社会”建设引领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贯彻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随着“两型社会”建设的深入推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全面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明显增强,呈现出发展速度加快,发展质量提升,经济结构优化,经济效益改善的良好势头。
“两型社会”建设是转方式的重要着力点
长株潭城市群获批全国“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两型社会”建设成为推动湖南科学发展的强大引擎。在近年建设“两型社会”的实践中,省委、省政府深刻认识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与建设“两型社会”在本质要求上是一致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建设“两型社会”的必然要求,“两型社会”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方向,两者有机统一于湖南科学发展的实践中。省委书记周强指出,只有以背水一战的勇气尽早抢占建设“两型社会”的制高点,才能为湖南长远发展谋求真正的出路。
——解决发展不足、发展不优的“两难”问题,需要推进“两型社会”建设。近年来,湖南经济社会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在“弯道超车”中推动经济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在政通人和中形成了“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良好局面。但是,发展不足、发展不优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发展不足主要表现在:发展基础比较薄弱、产业规模不够大、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发展不优主要表现在:产业结构不太合理、发展方式比较粗放、社会建设相对滞后。省委、省政府分析认为,“两型社会”建设本质上是转变经济方式、抢占新的发展制高点的一次革命。解决发展不足和发展不优的问题,就要切实改变过去那种粗放发展模式,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而建设“两型社会”,是完成加快发展和加快转变双重任务的突破口,是破解发展不足和发展不优“两难”问题的“金钥匙”。
——面对负重爬坡、后发赶超的紧迫形势,需要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经过“十一五”的发展,我省已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的中期。在这一时期,一方面,虽然发展势头强劲,但资源环境约束十分明显,特别是人均耕地、煤、气、油等主要资源大大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万元GDP能耗却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这“一低一高”,是长期制约湖南发展的一个“瓶颈”。另一方面,虽然发展实力增强,但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均低于全国平均值,截至“十一五”末,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仍有168万人之多。这“一少一多”,是长期压在湖南肩上的一副“重担”。省委、省政府分析认为,湖南目前正处在负重爬坡、后发赶超的关键时期,只有建设“两型社会”,才能激发内在潜能,发挥后发优势,给爬坡“减负”,为赶超“给力”。因此,必须下决心转变发展方式,坚定不移地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新路,坚定不移地走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的新路。
——实现既解近忧、又强后劲的发展目标,需要推进“两型社会”建设。近年来,湖南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但制约发展的矛盾和困难还比较多。从当前看,主要是工业化水平偏低,城市化建设滞后,市场化运行效率不高,要素瓶颈制约突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不强;从长远看,主要是体制机制难题还有待进一步破解,长期形成的结构性矛盾和粗放型增长方式有待进一步改变。省委、省政府分析认为,湖南要在新一轮发展竞争中抢先机、争上游,必须立足当前“解近忧”,着眼长远“强后劲”,而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不仅能扫除当前发展障碍,在区域竞争中抢占制高点,打好“十二五”的“开局战”,还能根除许多深层痼疾,培育后劲,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取得“持久战”的胜利,最终实现“十二五”宏伟目标。
坚持以“两型社会”引领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必须把建“两型”与转方式有机结合起来,把“两型社会”建设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方向和目标。省长徐守盛指出,“两型社会”决不仅仅是个生态目标,它必将引起思维方式、发展方式、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政府管理方式的巨变。为此,省委、省政府明确要求,坚持“两型”引领,把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要求贯彻到生产、建设、流通和消费各个领域,落实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努力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思想观念、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体制机制,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良好的“两型”发展之路。
——充分发挥“两型”产业的引领作用。“两型”产业是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发展目标,以清洁、低碳、循环、高效为主要特征的产业。发展“两型”产业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是建设“两型社会”的有力支撑。为此,湖南在“两型”社会建设中,坚持把发展和壮大“两型”产业作为产业发展的重中之重,立足长株潭的产业基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不断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切实加快传统产业的“两型”化改造,加大“两型”技术产品推广应用力度,做大做强“两型”产业。近年来,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生物医药、信息网络、电动汽车、文化创意等“两型”产业,纷纷落户长株潭城市群,并引领全省形成了机械、食品、文化创意等9个千亿元级产业集群。随着“两型”产业的逐步壮大,到2015年,湖南三次产业结构比重将调整为9.5∶48.5∶42,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将提高到20%,“两型”产业的引领作用更为突出。
——充分发挥“两型”生产方式的引领作用。建设“两型”生产方式,意味着生产方式从“低端”转向“高端”、从“单一”转向“全面”、从“粗放”转向“集约”。实现这三个转变,是转方式、调结构的题中之义,是建设“两型社会”的关键所在。为此,湖南在“两型社会”建设中,坚持把“两型社会”的理念、目标、方法全面融入发展方式转变、城乡区域统筹发展、社会管理优化、对外开放、“四个湖南”建设等各个方面,尤其注重保护好昭山生态绿心、湘江、洞庭湖这“一心”、“一脉”、“一肾”,努力走优化发展之路、创新发展之路、绿色发展之路、人本发展之路。目前,全省正在实施产业、统筹城乡、环境、信息化等领域的“八大工程”,以构建“生态环境安全体系”为目标的湘江流域水污染整治新的行动计划已正式启动。
——充分发挥“两型”生活方式的引领作用。“两型”生活方式是人与自然、人与人和谐相处的生活方式。建“两型”就是转方式、惠民生。为了在全社会倡导“两型”生活方式,湖南提出“全员参与、全面建设”的原则,着力抓了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方面,加大“两型”宣传,增强全社会的“两型”意识,营造“人人知晓、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加大“两型”生活方式创建,在全省开展“宜居城市”、“宜居城镇”、“宜居村庄”创建活动,开展“两型机关”、“两型学校”、“两型社区”、“两型家庭”评选。在城市,宾馆房间不提供一次性用品;在农村,创新环保自治模式,推广“户分类、村收集、乡中转、县处理”的垃圾分类处理,努力把湖南建设成为中部乃至全国最适宜居住的地区。
——充分发挥“两型”体制机制的引领作用。建设“两型社会”的过程,是利益调整的过程,也是体制机制变革的过程。因此,建设“两型社会”,必须以体制机制建设为突破口,撬动体制机制之变。近年来,我省确立了“省统筹、市为主、市场化”的长株潭“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推进机制,进一步凝聚各方力量,发挥各方优势,使合力变得更强;扎实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在示范区实行“大部制”,下放行政管理权限,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率,使工作变得更顺;建立市场准入和退出机制,优化生产要素和资源价格机制,使环境变得更好;进一步扩大开放,构建“走出去、引进来”的合作机制,加强与央企对接,加强与中央部委、兄弟省市共建,加强与泛珠三角、长三角和中部地区等区域交流,使合作变得更广。
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全面深入发展
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建设的逐步推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良好机遇。为了推动“两型社会”建设在全省全面深入发展,省委、省政府于去年8月作出了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的决定,提出了全省建设“两型社会”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今年8月,省委又召开“两型社会”建设推进大会,在总结试验区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对第二阶段改革建设作出新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试验区的示范带动作用,统筹推进长株潭城市群、大湘南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和大湘西武陵山经济协作区的发展,促进全省协调同步推进“两型社会”建设。为推动工作落实,着重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
——深化“两型”顶层设计。做好顶层设计,有助于整合资源、强化统筹、有序发展。我省在充分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特别是上海、天津等先行试验区成功做法的基础上,顺利完成了长株潭“两型社会”试验区总体改革方案编制。与此同时,省直有关部门开展了10个专项改革方案、14个区域专项规划的编制提升工作;长、株、潭三市编制了总体改革及专项改革实施方案、87个市域专项规划;省里颁布了“两型”标准,率先建立“两型社会”建设标准化体系,绿色电价、环境污染责任强制性保险、财政生态补偿等一系列制度设计纷纷出台。这些顶层设计,突出了高端定位和全盘规划,保证了“两型社会”建设的正确方向。
——完善“两型”考评标准。考评标准是“两型社会”建设的“指南针”和“度量仪”。省委、省政府特别重视构建“两型社会”建设指标体系,加大资源、生态等“两型”指标在政绩考核中的分量,强调一旦造成污染,企业摘牌子,老板带铐子,官员也要摘帽子。在实践中,一方面,完善考评内容,既注重考评速度和规模,更注重考评质量效益、结构优化、自主创新、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就业和民生改善等指标;另一方面,改善考评方法,实行分类指导,探索建立分区域、分类型不同层次考核对象的差别化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同时,科学运用考评结果,坚持把考评结果运用到干部选拔使用、培养教育、管理监督等各个环节。
——健全“两型”政策体系。有了科学完备的政策体系,“两型社会”建设才有保障。为此,我省进一步强化制度创新,完善政策法规,在资源节约、环境保护、土地管理、投融资、产业发展、对外开放、行政管理等各个领域大胆改革,围绕“两型”目标要求,构建有利于产业、市场、人才发展的政策体系。近年来,一系列开全国先河的政策法规在我省陆续出台:《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湖南省规范行政裁量权办法》,给行政裁量权具体的“标尺”;《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条例》,为“两型”建设量身立法;“两型”系列标准和规范,使“两型”建设有规可循;《关于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环境污染责任强制性保险试点的范围和步骤。政策法规的逐步完善,有力推进了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
——搭建“两型”组织平台。建立组织工作平台,是推动“两型社会”建设的“跳板”和保障。为加大组织协调工作力度,我省成立了高规格的长株潭试验区工委和管委会,分别作为省委、省政府的派出工作机构,省委常委兼任工委书记。工委和管委会统筹协调各方关系,扎实做好政策引导、项目申报、标准制定、示范创建、宣传教育等相关服务工作,形成了推动工作的联动机制。同时注重建立国际国内交流平台,在更大范围内聚集海内外资金、人才、技术、管理等要素。组织工作平台的搭建,有效调动了全社会参与支持“两型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
“两型”巨轮出湘江。湖南近年来的实践证明,建设“两型社会”,是坚持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抓手,也是湖南未来发展的希望所在。只要坚持不懈地沿着“两型”之路走下去,三湘大地一定会更加秀美、更加充满发展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