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县2011年上半年农药监管工作总结

2011-07-25 21:18:47 作者:刘新民 邱腾 来源:祁东县农药管理站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祁东县2011年上半年农药监管工作总结
 
祁东县农药管理站
(2011年7月)
 
农药监管是事关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民利益、人类健康和社会稳定的大事。2011年上半年,按照省、市要求,我县作为全省蔬菜优势区域重点县和全省14个农药监管试点县之一,与县农业执法大队、县工商等相关部门相互合作,狠抓了农药管理政策的宣传;狠抓了农药投入品源头管理、农业生产过程中的农药安全使用、农药市场日常检查和专项整治。通过以上措施,从而提升了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一、主要工作与成效
1、健全了农药监管体系。通过各级各部门不懈的努力,祁东县植保植检站升级为祁东县植保植检局并成立了祁东县农药管理站。原在植保植检站挂靠的农药管理站3名专职人员,现已扩增到4人(从局执法大队调进一名副站长专职从事农药管理),目前植保植检站升级已得到市县二级编委批复(衡编办[2011]71号和祁编[2011]2号),县政府主管农业的副县长已承诺列资约10万元支持农药管理工作。
2、积极参加省、市农药监管会议并努力向县政府和局领导进行了工作汇报。对中央和省市会议精神先后3次向祁东县农业局党委进行了汇报,2次向祁东县政府进行了汇报,由祁东县政府出面组织,邀请了县工商、安监、质监、供销、邮政和安公等部门参加的联席协商会议进行了专题研究,得到了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支持。
3、研究和出台了相关文件并召开了全县农药监管联席大会。通过研究,祁东县农业局印发了《祁东县2011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祁农业发[2011]24号)并正在通过县人民政府印发;印发了“祁东县农业局关于转发《湖南省农业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和《湖南省农业厅湖南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祁农业发[2011]23号)”,“祁东县农业局关于印发《2011年祁东县农药市场监管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祁农业发[2011]29号)”,“祁东县农业局关于印发《祁东县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实施方案》(祁农业发[2011]40号)”。7月,通过县政府同意,印发了《祁东县农业局祁东县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药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祁农业联[2011]43号)。7月20日召开了全县性的农药监管联席大会,起到了强大的宣传和促进作用。
4、成立了“祁东县农药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争取了县财政支持。通过祁东县政府印发的《祁东县2011年农药监督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主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县政府副调研员为常务副组长,农业局和工商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财政、安监、公安等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农业局,主管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并负责具体工作。各乡镇也成立由政府、农技和工商等组成的农药监管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地的监管工作。为了争取县财政支持,县农业局印发了“关于解决2011年祁东农业局农药监督管理工作经费的请示”(祁农业发[2011]42号),得到了县政府主管农业副县长的承诺。
5、多方广泛宣传,形成了全县齐抓共管的氛围。一是大力印发此次祁东县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下发到各乡镇;二是印发“祁东县农药监管工作宣传语录”、“23种禁、限用高毒农药名单”和“19种限制使用农药名单”,并在各农药经营店门面张贴;三是结合科技下乡进行农药管理咨询和下发各项资料累计3.7万份;四是电视网络和报刊宣传。通过祁东电视台及相关网站和祁东报刊大力宣传,充分展示了农药监管工作的重要性和核心内容。
6、强化了农药市监管。到7月中旬为止,全县共派出执法人员603人次,检查了全县312个经营门店,对其农药质量、标签、广告进行了三大专项抽查,共抽检18个农药产品、300个农药标签和广告,查处了61起案件,结案41起;共整顿农药市场53次,受理7起,挽回经济损失562万元;出台了农药事故应急方案,处理大的农药事故5起,为农民挽回损失10万元以上。
7、对高毒农药定点经营进行初步筛选,在全县319个农药销售点明确了190个具有合格经营农药资质的经营商。通过联席会议后,将对190个经营商优中选取优,最终确定全县乡镇零售经营商约70个,全县批发商5个。
二、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主要还存在四个方面问题:一是各级农药监管体系尚不健全。虽然成立了农药管理站,但目前各乡村体系建设薄弱,手段落后,经费缺乏,人员知识老化;二是农药经营市场很混乱,专项整治尚需一个过程。目前农药销售尚未设置许可制度,农药经营多、乱、杂,经营网点多达300多个,摆摊设点不计其数,乱卖乱用现象普遍,仅靠县农药管理站还远远不够,须联合上下级和各部门下狠心、出重拳。三是一些农药生产商违法违规严重。农药生产商违规加药现象普遍,隐性成分难以检测,个别产品掺加高毒禁用农药,农产品质量堪忧;个别经营公司借证、冒证、无证生产,甚至假冒他人企业名称制假售假;个别生产企业存有擅自修改标签内容、 一证多用、转让登记证号问题。四是由于农业部门监督管理的法定依据不足,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后存在着执行落实和处罚难的现象。
三、打算与建议
1、继续加强农药管理政策的宣传、学习与培训。通过分片包干,在乡镇、村层层宣传学习和会议培训,进一步使广大农民和经营商明白农药管工作的重要性。今年我县将设立两个重点示范乡镇,做到“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出经验”。具体要求有三:一是示范乡镇要明确1名农药监管员(站长或专职植保员),要实现农药监管关口前移,农药监管要延伸到村,每个村要设立1名农药监督员(村干或村植保员),并明确各自职责。二是要实现从农药生产、经营到使用的全过程监管。三是要创新开拓,探索农药监管新模式、新经验。实现省、市、县、乡、村五级联网,稳步推进农药监管登上新台阶。
2、建立农药经营档案,完善农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今年,农药管理站同农业执法大队一道对全县农药经营门市部逐个进行建档管理,为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夯实了基础。
3、规范情报发放,积极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新产品,加快了高毒农药产品的替代工作。配合植保站继续利用县电视台、网络和科技下乡等广泛宣传农业部发布的194、274、322号公告、17号令及湘农药检[2011]13号文件,对禁用农药、限用农药、无公害农产品推荐农药进行了公示;规范经营点卖药和农民用药秩序,提高了广大农药使用者的施药水平,减少农药对农产品和环境的污染。
    4、继续加大市场查处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根据夏秋季节和本地农业生产实际需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农药检查计划,扩大检查范围,突出对乡(镇)村农资市场特别是零售商户的整治,严厉打击在农药产品质量、产品标签、广告宣传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5、加强对农药质量和农产品农药残留的检测。一方面从源头、生产过程及产后三个环节加强管理,利用信息网络、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多方式向社会公布质量合格农药和无公害农产品,并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实行举报有奖并为举报者保密的工作制度;另一方面加强农残检测,力争合格率排在全省各种粮大县的前列。
6、对高毒农药实行全面定点经营。今年8月,将通过县、市农业部门上下合作,对全县通过审查合格的70多家高毒农药经营点进行培训和统一授牌标识。
7、加强农药市场管理体系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强农药管理自身建设,改变农药管理机构中收费养人的管理体制,解决执法专项经费,配备监督执法所需的交通、检测等设备,确保市场管理工作顺利开展。认真开展农药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选配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的同志充实到执法队伍,提高执法人员素质,确保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8、两个建议:一是上级部门尽快成立相应的农药管理机构,并通过政府发文组建省、市、县、乡镇四级监管体系,同时争取经费保障运转。二是省里应形成一套规范的培训教材和经营条件准许机制,确保经营网络规范化、标准化和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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