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水稻病虫害科学用药的紧急通知

2011-07-04 22:28:31 作者:admin 来源: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关于加强水稻病虫害科学用药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植保植检站:
近日,全省水稻病虫发生势头猛,加重危害趋势明显,给水稻安全生产带来较严重威胁。化学防治是控制水稻病虫的重要手段,“选好药、用好药”是确保防治效果的基本前提。但据调查反映,当前各地不同程度存在病虫防治信息发布不规范,甚至存在任意发布病虫防治信息、乱开药剂处方的现象;一些地方违规推荐用药,甚至利用虚假广告误导农民用药,特别是对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的防治用药,这种现象更为突出。上述行为严重干扰了水稻病虫防控的正常开展,危害农业生产安全,损害农民利益,必须严加制止。鉴于此,特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要依法合理推荐用药
各地要严格遵守国家植物保护法规及《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相关防治活动,要大力提倡科学合理用药。必须重申,对未经农业部门试验认可的药剂,不得推介使用,更不得上病虫情报。尤其对目前农药市场上未经登记和试验验证的所谓对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防治药剂,不得推广应用。各级农业植保部门要规范病虫情报发布行为,提高病虫防治处方质量,要按照《湖南省2011年水稻病虫防治方案》和《湖南省南方水稻黑条矮缩病防治技术方案》,结合本地实际,提出用药指导技术意见,推荐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对口农药,抵制乱开处方、开大处方行为。
二、要严厉打击非法推药行为
各级植保部门要严格按照《农药管理条例》、《湖南省植物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协同农业执法等部门开展检查,严肃查处越权擅自发布农作物病虫害预报、警报、生物灾害信息,发布虚假广告、夸大药剂防治效果和制售假冒伪劣农药及在农药中掺杂禁限用农药等不法行为,防止假冒伪劣农药坑农、害农,确保农民用上“放心药”。
三、要大力宣传指导科学合理用药
各地要积极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加大对病虫科学用药知识的普及宣传,要利用“农民田间学校”、“阳光工程”、“科技入户”等项目,开展科学用药培训,提高农民自主决策、以及识别假冒伪劣农药的能力,指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农药,提升农民安全用药水平。
 
二〇一一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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