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水象甲封锁防控实施方案
2011-06-17 17:24:12 作者:唐春生 来源:衡阳市农业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衡阳市农业局文件
衡农业发[2011]30号
衡阳市农业局关于印发
《稻水象甲封锁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山县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稻水象甲封锁防控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六月八日
稻水象甲封锁防控实施方案
稻水象甲是国际性重大检疫危险性害虫,已在我市衡山县长青乡、贯塘乡、江东乡、新桥镇和白果镇5个乡镇28个村9061.43亩稻田发生。为了防止稻水象甲扩散蔓延,力争将稻水象甲封锁控制扑灭在有限区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植物检疫条例》和《湖南省植物检疫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按照“防扩散、防蔓延、防成灾”的防控目标,坚持依法依规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联防联控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确保发生区稻水象甲不大面积成灾。努力将疫区的虫口密度和产量损失降到最低限度,从严控制疫情向外传播蔓延,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将稻水象甲消灭在疫区,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和制种安全。
二、明确稻水象甲的主要危害及潜在威胁
稻水象甲是国际检疫性害虫,是全球100种最具威胁性的外来入境有害生物之一,是世界粮油生产上的一大潜在威胁。该虫生物学特性特殊,孤雌生殖,产卵量大,繁殖能力强;扩散途径多,可随水流、气流、物流扩散;防控难度大,该虫的适应性、抗逆性、耐饥性特强,成虫迁飞到稻田周边山地、田埂等非农田区滞夏越冬;危害损失重,成虫啃食稻叶,幼虫蛀食稻根,一般造成水稻减产15%-20%,严重的减产50%以上,甚至导致绝收。如果不抓紧防控,将对衡山县乃至衡阳市的粮食生产构成巨大威胁,对水稻制种将是毁灭性灾害。因此,全市上下要引起高度重视,加强普查,严密监测,全力防控。
三、工作计划
2011年:组织全面普查,确定稻水象甲发生区域,制定封锁防控计划,对发生区的稻谷、稻草及其它应检产品进行检疫处理,开展技术培训,做好应急物质的储备。
2012--2014年:对稻水象甲发生区组织统一防治。在疫情发生比较严重地区的交通要道设立季节性植物检疫检验站,实行联检联防,防止疫情扩散。同时,充实健全稻水象甲防治队伍,对稻水象甲发生规律、生活习性、危害特点、传播途径、监测和防治技术方法要不断了解和完善。疫情发生区周边地区要进一步开展疫情普查,严密监控,一旦发现疫情,立即采取果断措施,封锁扑灭。
2015年:稻水象甲疫情基本得到控制。稻水象甲发生面积不扩大,产量损失控制在8%以内。届时,由市农业局组织全面检查、验收,进行工作总结。
四 封锁防控主要措施
(一) 检疫措施
1、在发生区交通要道设立植物检疫临时检查站。严禁从发生区运出稻种、稻草、稻秧、饲料(草)等寄主材料和未经检疫处理的稻谷。
2、在成虫活动期,对从发生区运载禾本科种子、种苗及植株体出境的交通工具进行表面灭虫处理。
3、禁止在发生区繁育水稻种子和私自串换水稻种子、秧苗。
4、对调入和调出的稻种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复检,对无检疫证书的依法处理。
(二) 农业及物理防治措施
1、稻水象甲发生特别严重的地方实行经济作物---晚稻水旱轮作。
2、早、中稻收割后,稻草全部焚烧或者实行无害化处理,稻田周边杂草全部喷施灭生性除草剂和杀虫剂。
3、积极推广应用杀虫灯诱杀成虫,每50亩安装1台。
(三) 化学防治措施
1、每年从越冬代成虫开始活动起,集中技术人员进行普查和监测,摸清稻水象甲发生范围和越冬、滞夏场所。
2、狠抓越冬代成虫、第一代幼虫和成虫扑杀。成虫防治时间为越冬代成虫迁入稻田高峰期,第一代成虫羽化高峰期。幼虫防治时间为:早、晚稻插秧1周左右。
3、防治药剂和药械由各级植保植检站统一调配。农田和田埂由农户负责施药防治,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统一防治;稻田周边沟渠、山坡地、荒地等公共区域由应急防治队统一防治。
4、每次防治后,必须组织技术人员进行防治效果检查,未达标的要及时补治。
五、 封锁控制组织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发生稻水象甲的衡山县5个乡(镇)政府成立稻水象甲封锁防控领导小组及防控小分队,加强封锁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政府领导负责制和专家技术负责制,把稻水象甲的封锁防控任务落实到有关单位和各乡镇、村、组及农户,杜绝出现防控工作死角,确保疫情封锁防控措施的全面落实。
(二) 充实专业人员,技术指导到位。在对稻水象甲进行封锁防控的几年内,各级植保植检站要配备强有力的专业技术人员。市植保植检站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负责对稻水象甲的生物学、生态学、药理学的应用研究,并深入宣传发动,普及防控知识,搞好办点示范。县级植保植检站配备的专业技术人员主要负责田间系统调查、预测预报、药剂试验及筛选、制定防控方案等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组建农业外来有害生物疫情防疫应急防治队。应急防治队按照本级政府的要求开展工作。应急防治队由同级农业行政管理人员、专(兼)职植物检疫员、植物保护专家和防治人员等组成,主要负责对农民施药进行技术指导和对公共地带统一施药防治。
(三) 切实增加投入,提供物质保障。稻水象甲疫情封锁防控经费由各级财政给予补贴。主要用于普查监测、紧急隔离、公共场所的无害化处理和封锁防控疫情以及对农民的补贴等。建立稻水象甲应急防治物质储备制度,确保稻水象甲疫情防控的紧急调用。
(四) 加强监督检查,实行目标管理。稻水象甲防控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要加强监督检查,以确保各个环节的落实。对各项工作任务实行目标管理,明确考核的具体指标,从2012年开始,由市农业局组织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