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农村耕地抛荒调查

2011-06-03 09:28:04 作者:谢良兵 千古儒风 来源:中国农机推广网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衡阳市:农村耕地抛荒调查
 
发布日期:2011年5月7日   信息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者:谢良兵
 
 
  “五一”前后,已是早稻的插秧季,当记者来到昔日的“鱼米之乡”湖南衡阳地区时,沿途所见,却早已没了儿时记忆中农村水田插秧季的那般连片翠绿。田野里满眼看到的都是有些泛黄的稻谷,村里人笑着告诉记者,那些是自生自长的野稻谷和杂草。
 
  尽管在湘南地区,今年的插秧季超迟了些日子,记者接触的村民均表示,早稻一般选择不种或少种。官方的数据却总是“形势喜人”。据湖南省农业厅提供的资料显示,2011年湖南省各地汇总的早稻面积可达2730万亩,比去年增加105万亩。
 
  高压下的抛荒
 
  在常宁市兰江乡,记者看到了一个和耕地有关的标语,“抛荒一亩 罚款二百”。标语的旁边是一块责任田的牌子。从常宁市城区沿着省道320一直往西,开车10公里左右就能到达兰江乡。这个距离市区不算远的乡镇据说也要开始搞工业开发。
 
  衡阳是湖南省的产粮大市,全市耕地面积567万亩,其中水田面积464万亩。为遏制耕地抛荒和“双改单”(双季稻改种单季稻,又称隐性抛荒),衡阳市被迫动用行政手段抓粮食生产,对出现连片15亩以上耕地抛荒的,党政一把手就地免职。
 
  压力一层层往下压,但始终难以改变现状。根据几年前的《湖南农村土地隐性抛荒调查报告》称,2007年湖南省土地抛荒面积占耕地面积的比例就已达10%以上。一位为此焦头烂额的村支部书记告诉记者,劝说农民种地是一件非常艰难的事情。
 
  兰江乡政府也制定了相关的奖惩措施《兰江乡粮食生产工作目标责任实施考核办法》并划出了四个村连片总面积达2800亩的“双季稻种植示范片”,规定完成任务的村奖3000元,未完成的按分配面积比例进行处罚。
 
  “村干部强迫我们把公路两旁的田种上早稻。这样能应付上面的开车检查。”兰江乡景星村一位吴姓大爷对记者说。景星村有900亩的双季稻种植示范田。根据规定,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种植双季稻面积达85%,无抛荒现象的村便可奖励现金2000元。
 
  吴大爷家有6亩多地,早稻一般只种2亩,其余的任其荒废。晚稻季时,吴大爷家不仅种植自家的6亩多地,还要种村里外出打工人家的4亩多地。在这个村,种植大户并不多,像吴大爷这种晚稻种10亩多地的人家算其中之一。算下来,他们家由此少收5200公斤。但是他宁愿少收,因为如果早稻也和晚稻种一样的亩数的话,一是他们没那么多人手;二是早稻更费水,成本更高,所以宁愿抛荒。
 
  记者指着吴大爷家门前大片的田地问:“那些作物都是什么?”吴大爷笑着说:“这些都是野稻谷和杂草。”吴大爷带着记者来到田野,指着那些有些泛黄的作物告诉记者如何辨认:“你看这些根本就不是稻谷嘛。”
 
  据吴大爷透露,农村的耕地抛荒现象早在好多年前就存在了。“每年都有人像你这样来村里调查,但没什么用。”吴大爷说,他们这些公路沿线的村庄还算好点,“在冲里(当地方言,山里)的耕地都长出树来了。”
 
  种田已是风险行业
 
  劳动力严重缺乏是导致抛荒的一个重要原因。“没人在家,一个人种不过来,年轻人都出去打工了。”吴大爷说,自己家的大儿子在上海当工程师,小儿子也在外,因为媳妇怀孕,现在在家呆一段时间。吴大爷所在的村基本只剩下妇孺和老人。
 
  正如农村基层干部戏谑的那样,如今的农村是“三"资"进了城,五"鬼"守农村”。三“资”即有资本的、有姿色的、有知识的;五“鬼”即老鬼、小鬼、懒鬼、穷鬼、赌鬼。诸多乡镇因耕地抛荒已遭黄牌警告。
 
  这也导致种粮大户难以为继。衡阳市农业局副调研员唐春生称,衡阳市236万农村劳动力中,外出务工的人数高达132万人,导致种粮大户雇工难、用工成本高企。“用工成本由去年的80元/天,上涨到今年的100元/天。”唐春生说。
 
  另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农资产品价格的上涨导致农民种田成本太高。根据唐春生3月份的一个调查发现,种子价格普遍比去年同期上涨2~8元/公斤,而尿素、碳铵、磷肥、40%复合肥等也分别上涨了15%、3%、5%和14%,有机磷农药价格也上涨了15%。
 
  “这直接导致今年早稻每亩生产成本将上升50~60元。”唐春生说。而吴大爷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以去年为例,他家种植双季稻的收成大约在一年1500多元,还不如出去打工挣钱多。“不种的话,地荒着也心疼。”吴大爷说。
 
  与常宁市相隔同属衡阳市的耒阳市,抛荒现象同样严重。在耒阳市余庆乡,一些耕地里种上了旱烟。一位正在刨地的村妇告诉记者,她是种烟大户雇来的小时工,一天50元钱。“这边的早稻都不种了。”她说。她的旁边就是一条干涸接近废弃的水渠。
 
  “现在农民种地的风险性太大。”唐春生说。根据他的调研,衡阳市现有的农田水利设施老化、损毁现象十分严重,渠系不通,淤塞严重;加之近年来极端天气呈频发重发态势,种植双季稻面临着倒春寒、春夏涝、秋旱等多重自然灾害的考验。
 
  以“衡邵干旱走廊”南端的耒阳市为例,欧阳海水库的水曾是耒阳农民的“生命之源”。在上个世纪70年代,欧阳海灌区耒阳境内就建有渠道367条,长1259公里,配套灌区效益面积27.24万亩。但如今灌溉面积大大缩水,导致至少三分之一耕地抛荒。
 
  另一方面,据唐春生介绍,衡阳地区属丘陵地区,种粮大户受地形影响,机械化作业不便,种植规模化程度也受到制约。
 
  合作社的尝试
 
  对于许多农民来说,耕地已经成了“弃之可惜,拾之无味”的“鸡肋”。市场经济的熏陶也让他们对成本计算有了认识,再加上农业税的取消以及各种农业补贴的发放,此前不计成本种植双季稻的盲目动力早已不存在。
 
  而各地为了遏制耕地抛荒,也想尽了方法。在衡阳市,正在推行粮食生产“台账式”管理——“双季稻生产责任公示牌”。衡阳90%以上的农村建立了这种台账,实行粮食生产领导包干责任制,县、乡、村三级层层签订责任状,把粮食播种面积、高产示范、遏制耕地抛荒、扩双压单、资金投入等明确列出,责任到人,并实行“一票否决”。
 
  但在面对抛荒时,这种措施却多少有些无奈。比如一个农民抛荒,如果被农业督察队发现后,督察队会通过“台账”找到包片干部和抛荒的农民当事人,但最终协商决定的结果,也只是将耕地租赁或免费给种植大户耕种。
 
  因此,更多的人建议:要进一步完善土地承包、经营、管理责任制;鼓励和支持土地向种粮大户、产业大户和种田能手集中;直接补贴种田人;对土地抛荒进行清理,取消不种田农户享受国家粮食直补等惠农政策的资格等。
 
  农业合作社成为一种尝试。
 
  常宁市的胜桥镇也曾是抛荒大镇,宁峰农业合作社成为当地推广的一种模式,这是当地种植大户和当地政府合作的一个组织。2010年,合作社共转让和承包胜桥镇18个村7600亩水田,种植水稻等粮食作物11000亩,冬种油菜1500亩,并为当地农户提供机耕机收服务3000多亩。
 
  同时,合作社为帮助地方政府遏制耕地抛荒,主动维修水利设施。胜桥镇合泉村曾因农田基础设施落后,有300余亩耕地因缺水闲置抛荒,宁峰农业合作社今年投资3万元进行清淤疏渠,将耕地翻耕过来种上了水稻。
 
  这一类似的组织还出现在衡阳市的其他县市。
 
  比如衡南县的农机合作组织。他们对于无劳动力或无种植意愿的农户,可签合同由合作社经营,租金为每亩80至150元。愿意种的,农户自己负责种子、化肥等生产资料,合作社负责技术指导,田间管理和机械作业,双方风险共担,利润平分。
 
  衡阳市农业局副调研员唐春生称,2011年,衡阳市的种粮大户已达18674户。
 
 
 
( 提交人: 千古儒风 责任编辑:农业部农机推广总站 吴传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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