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海南99%农药批发企业的大限之年

2011-05-07 23:01:50 作者:李晓芬 来源: 南方农村报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2013,海南99%农药批发企业的大限之年
 
南方报业新闻 时间: 2011年04月26日 来源: 南方农村报
 
 □南方农村报记者 李晓芬
 
    国内最严格的农药经营管理制度正式实施,经营企业自行解决债务和库存,销售渠道面临颠覆性变革
 
  海南省农药管理政策变革的“靴子”终于落地,目前国内最严格农药经营管理制度即将部署实施。
  4月22日,海南省政府五届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海南省农药批发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办法》规定:至2013年,海南全省仅设2-3家农药批发企业,注册资金在1亿元以上,每家设18家市县区域配送中心;设零售企业205家左右,原则上每个乡镇1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
  南方农村报记者从一位知情人士处获悉,考虑到绝大多数农药经营许可证仍在有效期内,生产企业、经销商和农户之间的三角债权债务关系以及农药库存问题较为复杂,政府选择“自然过渡法”,以减少补偿压力和不稳定因素。《办法》实施后将建立新的经营网络,这必将导致农药经销渠道大变局。
最严格制度进入实施阶段
  按修订后的《海南经济特区农药管理若干规定》,从2010年11月1日起海南农药经营制度由农药许可制度转变为农药批发专营、零售经营许可制度及限制农药经营网点数量的新政,但半年过去仍没有具体实施。今年1月,南方农村报连续刊登关于海南农药新政的报道,不少海南经销商侥幸认为政策难以执行,而在农资类相关论坛上,近300条回复中,90%左右的网友对新政提出质疑,或称此举将导致行业垄断。
  4月22日,审议通过的《办法》,意味着海南农药管理制度改革进程即将进入实质性阶段。4月25日,海南省农业厅在其官网上发文表示,海南实行最严格的准入制度,为推进农药经营新旧体制平稳过渡,《办法》采取“自然过渡法”,既体现从严监管农药的原则,又体现以人为本的农药体制改革精神。
  新政将引发海南农药市场震荡之大、农药网点削减数量之多,实属罕见。据海南省农业厅统计,截至2010年6月,海南有证照齐全的农药批发企业和零售店2123家,其中具备批发和零售资格的企业337家,仅零售店就有1786家。而且之前发放的绝大部分农药经营许可证仍然处在有效期内。《办法》实施将淘汰99%的农药批发企业和89%的零售店。
现行原农药渠道被彻底颠覆
  目前,海南省销售的农药有4000多种,年用药量2万多吨,年销售额近7亿元。海南农药市场存在的经销模式包括以下几种,一是省级批发商—市县级批发商—零售店,或没有省级批发商,或没有市县级批发商这一级代理,以上是主渠道;二是企业建立区域配送中心,向零售店直供产品,如深圳诺普信、惠州中迅;三是批发商建立终端直营店或农资超市;四是农民或基地直接从企业购买农药。
  按照新规,海南省将建立批发企业—区域配送中心—零售企业的三级经销网络,这也是唯一的经销渠道。零售企业只能到新设立的批发企业购进农药,每一产品均贴有专营标识。
  “届时将形成新的农药经营网络。”一位了解《办法》具体规定的知情人士透露,这必定引发农药经销渠道的大变局,海南省农业厅在制定具体措施时,对原有农药企业的善后处理慎之又慎。
  知情人士表示,最后决定采用“自然过渡法”,即《办法》实施时,农药经营资格仍有效的企业和个体户可以参加按规定新设立的农药经营企业的招投标,未中标的企业在原农药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内可继续经营,有效期满后自行解体。但是,原有批发企业和零售企业只能向新设立的批发企业拿货,禁止从其他渠道采购农药。
  业内分析,如此看来,最易淘汰出局的是现在只做农药批发的企业,《办法》实施后,零售企业只有从政府新批准的批发企业购进农药才有价格优势。三亚丰茂同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黄光辉叹息之余,又庆幸自己除了批发外,还开有农药零售店,在证件有效期内还能生存一年半载,“做了大半辈子农药,真不知道怎样做才能留在行业内?要是被市场竞争淘汰,还好受一些。”
《办法》未公开征求意见
  由于《办法》并没有公开征求意见,海南省农业厅也只是走访、约谈了部分行业人士,大多数农药经销商都没适宜的途径反映相关意见。
  “可以说这是在摧残海南农业,伤害老百姓。”在采访中,多位农药经销商与原湖南农业大学副教授、海南三亚南博果菜新技术服务部负责人方炎祖的观点一致。以三亚市崖城镇为例,10个农药零售店在用药高峰期都服务不过来。三亚市崖城农药经销部负责人梁日君表示,整个崖城的农药销售额可达1亿元,到时剩一家农药店坐等收钱就行。
      方炎祖认为,让经销商担心的是,每家经销企业都有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债务,以及大量农药库存要处理,而且从生产企业、批发企业、零售店到农户,三角债环环相扣。“以后是卖方市场,没有农药店再赊账,这对农民生产所需资金流动也会带来较大影响。”
  上述知情人士告诉南方农村报记者,之所以没有一次性取缔现有农药经营企业和零售店的资格,就是考虑到债务和农药库存。如果一次性取缔,撤销还在有效时限内的农药经营许可证,政府必须出面理顺债权债务关系,并处理库存,这会导致大量失业人员,这个包袱政府肯定不愿意负担。该人士分析,若有两年自然过渡期,经销商便有时间自行处理上述问题,而且经销商思想上已做好准备,可以平稳转型并有效分流人员。
  “现在大家都还在观望,等正式实施时,经销商肯定会组织起来向上反映。”海南一位农药批发商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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