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市五条措施狠抓早稻育秧
2011-04-13 16:56:13 作者:段祖荣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常宁市五条措施狠抓早稻育秧
为落实全年粮食生产任务,保证双季稻种植面积占水田总面积的85%以上,常宁市抓住当前关键时期,从强化组织保障,落实干部责任,突出样板示范,加大资金投入和强化技术服务五个方面着力,认真做好早稻浸种育秧工作。目前,全市已落实早稻育秧面积4.8万亩(折大田50万亩,比上年增加6万亩)。
一是深化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近一个月来,该市人民政府先后召开三次粮食生产会议,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粮食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衡阳市粮食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下发了《2011年全市粮食生产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农办、农业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粮食生产领导小组和技术指导组,落实专人具体负责。
二是严格考核督查,落实干部责任。市委、市政府把早稻浸种育秧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和中心工作来抓,切实加强了对粮食生产工作的考核督查,将早稻育秧落实情况与乡镇干部的年度工作绩效和津补贴发放;与村级财务转移支付;与农口项目资金投向实行三挂钩,强化了乡、村两级干部的责任。现已组织了两次专项检查,通报批评2个乡镇6个村12名责任人。
三是突出样板示范,抓好集中育秧。全市按照“因地制宜、优化布局”的原则,重点抓好“三个粮食生产高产创建示范片和五条精品示范带”建设,涵盖蓬塘、三角塘、罗桥、宜潭、官岭、兰江、新河、盐湖、荫田、松柏、柏坊、洋泉、板桥、胜桥、宜阳、泉峰、培元等17个乡镇(办事处)142个村水田24.5万亩,要求在三区五线范围内的每个乡镇集中育秧40亩;每个办事处集中育秧20亩;每个村集中育秧5亩,安排专人负责落实到户、到丘块,做好台帐造册登记工作,加强田间管理,统一调度秧苗,保证莳插面积。
四是加大资金投入,建立奖惩机制。市财政已拿出500万元,主要对产粮先进乡镇(办事处)、种粮大户、粮食生产合作社予以奖励及对粮食生产种子、化肥、农药进行适当补贴,进一步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建立奖惩机制,一是对乡镇(办事处)和种粮大户的奖励标准和范围是:对辖区内耕地抛荒面积控制在千分之五以内,双季稻种植面积占水田面积的比例达到85%以上,且办有连片2000亩以上的高产示范片的乡镇(办事处),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奖励标准为一等奖4万元、二等奖3万元、三等奖2万元。对全年双季稻种植面积在200亩以上(含200亩)的种粮大户奖励5000元;对全年双季稻种植面积在100亩以上(含100亩)的种粮大户奖励2000元;对全年双季稻种植面积在50亩以上(含50亩)、100亩以下的种粮大户奖励1000元。二是严格责任追究。对于没有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的村,要按比例扣发包村乡镇干部的津补贴,对种植比例达不到规定要求且存在五亩以上连片抛荒的村,其粮食生产考核定为不合格,取消年终奖励并处罚金2000元。对粮食生产考核排名最后三名的乡镇(办事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领导班子成员一律不提拔、不调动。
五是统一供应种子,搞好技术服务。常宁市农业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总农艺师、分管业务副局长为副组长的粮食生产技术指导小组,从全局系统抽调100多名技术骨干,由局负责人包片带队、技术人员包乡驻村蹲点,负责技术培训、临田技术指导,加强同乡镇的联络和督促,并负责粮食生产政策和技术措施的落实。对蹲点技术人员实行专项考核,将考核成绩作为技术人员评先、晋级、提拔重用的依据,并与下乡津补贴挂钩。乡镇农技站切实做好良种直销和农资供应工作,实行统一供种。(段祖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