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关于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几点思考
2011-04-11 17:25:15 作者:林强 来源:衡阳市农业局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衡阳:关于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几点思考
信息来源:衡阳市农业局(乡镇企业局) 发布时间:2011年01月17日
衡阳市是一个农业大市。现有耕地总面积538万亩,农业人口510万,常年农作物种植面积1300万亩,其中粮食播种面积800万亩,粮食总产320万吨,大宗农产品产量居湖南省前列。目前已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发展的新阶段。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探索具有衡阳特色的农业现代化发展路子,对于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推动我市由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笔者对此谈几点看法:
一、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重点在于“五坚持,五转变”
(一)坚持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促进农业生产条件由主要靠天吃饭向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高转变。我市中低产田面积391万亩,占到了总耕地面积的70%,有效的灌溉面积仅占总耕地面积的67.3%,全市还有约五分之一的地方属于干旱死角,全市1171座水库病险水库就占71.9%,农业靠天吃饭的局面没有根本改变,农业因灾损失严重,近三年来,农业因各类灾害损失的粮食就达到了30多万吨。因此,必须坚定不移地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加快推进农业机械化,强化农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增强农业抵御自然风险的能力,形成稳定有保障的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坚持用新型农业主体发展农业,促进农业经营主体由单纯农户经营向多元化经营主体转变。我市加入专业合作经济的农户仅占农户总数的17%,农户还是市场的主体,在市场经济条件存在“四弱”:吸收和分析市场信息能力弱,吸纳现代科技能力弱,产品销售能力弱,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弱。因此,必须积极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专业大户、批发市场等适应产业化要求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着力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一是要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快发展。按照服务农民、进退自由、权利平等、管理民主的要求,支持供销社、龙头企业、农业科技人员和农村经济能人创办或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统一经营、规模经营中的主体作用、载体作用和平台作用,使之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二是要壮大农业龙头企业。围绕优势特色产业积极扶持发展产业关联度大、市场竞争力强、辐射带动面广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认真落实财政、税收、信贷、绿色通道等各项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扶持政策,鼓励龙头企业通过订单农业、保护价收购、股份合作、二次分配等方式,与农民建立“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的利益联结机制。逐步形成“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农户”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
(三)坚持用现代经营形式推进农业,促进农业经营方式由小规模分散经营向规模化、产业化经营转变。我市户均耕地的经营规模只有5亩,种植规模在这20亩以上的农户仅占总农户数的2.4%,超小的经营规模造成重复投入、资源浪费、管理不便、劳动生产率低下等多种弊端,致使我市农产品成本中活劳动所占比重为发达国家的4-6倍,农业经济的规模经营效益非常低。因此,必须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经营体制机制创新,促进农业经营方式的转变,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延长农业产业链,提高农业比较效益。一是要进一步加速土地流转,出台鼓励土地流转的政策及配套措施,创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二是要加快建立一批土地中介服务中心,完善土地评估体系,加强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农民在自愿有偿原则下,积极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三是鼓励农业龙头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立一体化生产与经营的战略联盟。引导龙头企业与合作组织扩大合作,大力发展“龙头企业十专业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十合作社十农户”等形式的经营联盟,促进龙头企业壮大与农民增收,实现优势互补、产销对接,形成带动规范生产、促进农民增收的组织机制。四是加强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大型批发市场为骨干、农贸市场为基础、农产品直销店、食品超市、连锁超市为补充、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民经纪人参与的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加强农产品营销,促进农产品销售。五是大力发展品牌农业,以名特优新农产品为重点,加大品牌整合力度,积极培育和创建国家级、省级名牌农产品,提高农产品市场知名度。
(四)坚持用可持续发展观指导农业,促进农业增长方式由主要依靠资源消耗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当前我市农业发展方式还十分粗放,农业水资源有效利用率只有40%多,2009年我市农田化肥施用量为589公斤/公顷,超过发达国家安全施用量每公顷225公斤上限的2.6倍;农药施用量达50公斤/公顷,是发达国家的每公顷使用量的6.7倍。可以说我市农业的发展主要依靠的是农药、化肥等化学品的投入。因此,必须用可持续发展观指导农业,促进农业增长方式向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转变,一是以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大力推进农田内循环、种养循环、生物链循环、农业外循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农业产业体系;二是坚持发展节约型农业,积极推广以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时、节种、节粮、节能为主的“八节”农业技术。三是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积极探索农业废弃物以及家庭垃圾污染治理的途径。重点抓好农村户用沼气和大中型畜禽饲养场沼气工程建设,加快实施农村环境清洁工程,改善农民生活环境,建设在生态上能自我维持、资源上能多级循环利用、经济上能获得较高效益的可持续发展农业。
(五)坚持用现代产业体系提升农业,促进农业产业结构由注重农业的一产向农业的一产、二产、三产协调发展转变。农业的竞争归根到底是产业体系的竞争。长期以来,我们一直被禁锢在“农业=粮食、农业=种养业”的观念中,忽视了农业的多功能性属性进而忽略了产前和产后各业的发展,农产品加工等农村第二产业带动力仍然不够,农产品加工规模不大,产品档次不高;农业服务业等农村第三产业发展比较滞后。因此,必须加快推进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农业一、二、三产协调发展,着力做强一产,大力发展现代高效农业,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提高土地单位面积产出效益;做大二产,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做活三产,构建农产品市场营销体系,突破农产品流通,积极发展农业服务业。
二、促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关键在于采取五条措施
(一)创新农业发展理念是前提。要在农业发展理念上有新的突破,即在思想上坚持由传统粗放发展向现代集约发展转变,改变过去在决策和筹划中重工轻农的思维模式,做到用现代工业理念和现代市场经济理念来谋划和推进农业发展,把农业发展放到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始终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之路,推进农业生产向规模化和设施化、农业经营向产业化和一体化、农业服务向社会化和多元化、农村环境向循环化和生态化方向发展。
(二)加快农业科技创新与应用是关键。突破我市农业面临的资源约束,科技是关键。一是要把优质良种培育、优良栽培技术开发作为农业科技进步的战略重点,依托科技创新平台,建立农科教紧密协作机制,重点在种子种苗、质量安全、防灾减灾、精深加工等领域加强联合攻关,加快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良种和集成配套技术。二是要搭建农业科技供需对接平台,推动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快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专家团队+农技人员+科技示范户”的科技成果示范推广和转化机制。继续实行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制度,积极推广农业适用技术,实行良种良法、农艺农机相配套,提高农业生产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深入实施科技入户工程,进一步健全农业技术示范体系。三是加大农民培训力度,大力发展农业职业教育,强化农民科技培训,加大农业实用技术培训力度,提高农业劳动力素质,积极培育懂技术、善经营、会创业的新型农民。
(三)构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是支撑。建立起以公共服务机构为依托、专业化服务组织为基础、其他社会力量为补充的农业服务体系,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效能。一是加快乡镇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强化农业公共服务。积极构建农业技术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三位一体”基层农业公共服务体系。二是积极鼓励兴办种苗、植保、农机、农资等专业化服务组织,实行统一种子种苗、统一技术推广、统一机收机种、统一肥水管理、统一植保服务,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三是大力培育多元化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以“三电合一”为主要载体,构建信息服务平台;以产销对接为主要形式,构建营销服务平台;以作业服务为主要手段,构建专业化服务平台。以信用担保和政策性保险为主要内容,构建金融服务平台,构建全方位、系列化、专业性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四)完善农业支持保护体系是保障。大力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战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逐步建立与我市经济实力相称、有利于强化农业基础的支持保护体系。一是不断优化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按照总量持续增加、比例稳步提高的要求,不断增加“三农”投入。确保财政支出优先支持农业农村发展,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优先投向农业基础设施和农村民生工程,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级财政对农业的投入增长幅度都要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二是逐步建立湖南特点的财政支农框架。在认真落实国家各项惠农补贴政策的同时,不断探索的衡阳特点的农业补贴制度,根据湖南衡阳发展需要,对优势特色农产品种苗进行补贴;采取“基数+累进”的办法对种养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补贴,促进农业规模经营。三是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在积极吸引工商资本、外商资本、民间资本投向农村的同时,坚持民借、民用、民还、民受益以及滚动发展的原则,引导鼓励小额信贷组织、资金互助组织健康发展。同时,积极探索农村产权贷款抵押方式,破解农村融资瓶颈,解决好农民企业和专业合作社的融资难题,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五)加强政府管理调控是推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要充分发挥政府“有形之手”的功能,不断加强和改善政府对农业的管理和调控,确保中央关于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重大部署落到实处。一是要加强利益协调,建立健全利益补偿机制,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和地方政府重农抓粮的积极性,这是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推动力量。二是积极转变农业部门职能,重点强化技术推广、检验检测、行政执法等关键环节。三是借鉴“米袋子”省长负责制和“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做法,将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三农投入等指标纳入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强化地方政府夯实农业基础、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责任。(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