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操作手册
2011-01-26 19:59:15 作者:admin 来源: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索引号:430S00020/2010-11605 | 主 题 词: | 发布日期:2010-10-11 00:00:00 |
所属主题: | 所属机构:省农业厅 | 公开责任部门:省农业厅 |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
一、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应对农业生物灾害,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农业和粮食生产安全,确保农业和国土生态安全。
二、指挥体系
特大或重大农业生物灾害发生后,湖南省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以下简称省农业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负责对全省重大农业生物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指挥体系如下图:
省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指挥部
总指挥: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
三、突发事件分级
三、突发事件分级
(一)分级标准
农业生物灾害按其严重性、紧迫性和影响范围,由低到高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I级)四级。
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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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级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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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 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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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Ⅳ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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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农业有害生物集中在1个县市区的40%以上乡镇暴发;检疫性农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占被害的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0%以上;本县首次发现外来农业有害生物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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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级农业生物灾害发生后,由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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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大
(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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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农业有害生物集中在1个市州的40%以上县市区暴发;检疫性农业有害生物在2个以上县市区发生,发生面积占被害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0%以上;本市州首次发现外来农业有害生物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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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级农业生物灾害发生后,由发生地市州人民政府启动本级应急预案,组织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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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
(Ⅱ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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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农业有害生物集中在2个—5个市州且每个市州有40%以上县市区暴发;检疫性农业有害生物在2个—5个市州发生,发生面积占被害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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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级农业生物灾害发生后,省人民政府启动本应急预案,组织防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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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重大
(I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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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农业有害生物集中在5个以上市州且每个市州有40%以上县市区暴发;检疫性农业有害生物在5个以上市州发生,发生面积占被害农作物种植面积的10%以上;本省首次发现外来农业有害生物入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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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级农业生物灾害发生后,省人民政府启动本应急预案,组织防治工作。当发生I级农业生物灾害时,省人民政府向国务院报告,必要时请求国务院予以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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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应急流程
(一)信息报告
1、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预测预报网点是农业生物灾害的信息责任报告单位,植保专业技术人员是生物灾害事件信息责任报告人。
2、当有关单位及个人报告农业生物灾害有关信息时,所在地农业主管部门核实后应在48小时内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报送至省农业主管部门;省农业主管部门确认为属于重大或特别重大农业有害生物灾害的,应在48小时内报告省农业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和国务院农业主管部门。
3、重大农业生物灾害事件信息报告联络方式
省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地址:长沙市教育街66号省农业厅,邮编:410005
电话:(0731) 4413741 传真:(0731) 4413731 。
(二)应急处置
1、农业生物灾害发生后,灾害发生地基层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首先进行应急处置,同时报告上级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指挥机构。
2、农业生物灾害发生地县市区、市州农业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指挥机构接到信息后,根据农业生物灾害和级别启动预案并组织实施;对发生区及其周边地区进行调查、取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实施跟踪监测,隔离现场,封锁疫区,严禁寄主植物流出,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及时向上级报告灾害防治情况,并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争取其他部门和当地群众对防治工作的配合和支持。
3、省农业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根据灾情级别启动本预案,部署农业生物灾害防治工作;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赶赴发生现场,组织督导疫区封锁、疫情除治和预防控制等措施的落实;根据疫情动态及时划定并公布疫区和保护区;指导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物资、设备调集等工作;及时向省人民政府和国务院主管部门报告情况。
(三)指挥协调
各级农业生物灾害防治机构按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坚持在当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密切关注农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并开展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
(四)信息发布
1、农业生物灾害信息发布遵循实事求是、及时准确的原则。
2、由省农业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会同省政府新闻办,按照《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做好农业生物灾害信息发布工作。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五)应急结束
由专家委员会负责对灾情发展变化和防治效果作出评估报告,提出继续实施、终结实施或转为非生物灾害突发事件实施常规防治的意见,提交省农业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和发生地市州人民政府。
省农业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根据专家委员会的意见,商灾情所在地市州人民政府后,由省农业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对外公布下一阶段工作部署或宣布应急结束。
(六)善后工作
省农业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会同发生地市州人民政府,及时组织专家组和有关人员对农业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对造成的损失,当地人民政府应酌情予以补助,同时应分析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措施,向省农业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有关部门提交评估报告。
五、应急保障
(一)通信保障:省农业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建立和完善农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系统,配备必要的有线、无线和卫星通讯器材。省通信管理部门确保通信联络畅通。
(二)人员保障:农业生物灾害发生后,有关地区人民政府统一组织相关应急队伍和人员参加救灾,维护社会稳定。
(三)物资保障:省农业主管部门储备药剂、药械、油料、运输车辆及其它物资。与药剂、药械企业建立密切联系,实行合同储备。根据建设规划和物资储备需求,按轻重缓急安排建设资金。建立农药、施药机械等应急物资储备仓库,确保应急所需。各市州农业主管部门应紧密配合物资储备建设工作的实施。因农业生物灾害应急处置需要,可紧急调运救灾物资。
(四)交通运输保障:各级农业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应配置专用交通车辆。公安部门应做好专用交通车辆通行证发放工作,确保交通畅通。
(五)经费保障:各级财政部门按照《突发事件财政应急保障预案》的规定,确保生物灾害应急防治所需经费。
(六)治安维护:公安部门应积极履行职责,协助处理各种纠纷,配合做好治安维护工作。
1、湖南省农业生物灾害应急组织体系联动机制框架图(略)
2、省农业生物灾害应急指挥部领导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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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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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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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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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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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省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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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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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吉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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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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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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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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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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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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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306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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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省农业生物灾害应急办公室成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姓名
|
职务职称
|
工作单位
|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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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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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厅长(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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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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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7007
|
李一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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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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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业厅植保植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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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1083
|
张政兵
|
办公室成员
|
湖南省农业厅植保植检站
|
4413741
|
4、各市州农业局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
姓名
|
职务职称
|
工作单位
|
电话
|
严小兵
|
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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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农业局植保站
|
0731-8665651
|
左仕庚
|
站长
|
岳阳市农业局植保站
|
0730-8635969
|
万建伟
|
站长
|
株洲市农业局植保站
|
0733-8681966
|
吴滔滔
|
站长
|
湘潭市农业局植保站
|
0732-8222058
|
唐春生
|
站长
|
衡阳市农业局植保站
|
0734-2899616
|
吕小云
|
站长
|
邵阳市农业局植保站
|
0739-5325985
|
陈革辉
|
站长
|
常德市农业局植保站
|
0736-2519871
|
曹志平
|
站长
|
益阳市农业局植保站
|
0737-4224920
|
周 涛
|
站长
|
永州市农业局植保站
|
0746-8356938
|
唐庚元
|
站长
|
郴州市农业局植保站
|
0735-2222540
|
王美文
|
站长
|
娄底市农业局植保站
|
0738-8329147
|
解德华
|
站长
|
张家界市农业局植保站
|
0744-8298391
|
李泳江
|
站长
|
怀化市农业局植保站
|
0745-2713876
|
吴秋明
|
站长
|
自治州农业局植保站
|
0743-8223679
|
5、专家名单及联系方式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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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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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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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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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年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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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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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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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2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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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必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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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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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农业大学生物安全科技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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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8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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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勇
|
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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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农科院植物保护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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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91176
|
胡昌弟
|
研究员
|
湖南省农药检定所
|
4615806
|
夏立秋
|
教授
|
湖南师范大学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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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725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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