扼住通胀咽喉,重拳平抑蔬菜价格过快上涨
2011-01-11 11:31:07 作者:唐春生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政协衡阳市第十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大会发言材料
唐春生委员代表民建衡阳市委的发言
──扼住通胀咽喉,重拳平抑蔬菜价格过快上涨
蔬菜是千家万户的必需品,“菜篮子”供应好坏和价格涨落是城市居民最关心的一件事。去年以来,我市蔬菜通胀压力凸显,“蒜你狠”、“姜你军”、“豆你玩”等等高价格现象,引起了低保户和困难市民的焦虑与不安。11月下旬,政府通过强力调控,蔬菜价格有所回落。但蔬菜市场的供求关系这一关键环节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价格反弹的可能性仍较大。在国内通胀与国际流动性压力下,稳定物价成为今年中央经济工作要务和各级政府新一轮宏观调控布局的最大亮点。为防止因蔬菜价格大幅上涨影响群众生活导致社会恐慌,我们认真分析了上次蔬菜价格暴涨背后的深刻原因,并提出了一些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去年蔬菜长期通胀的原因
根据调查情况分析,我市蔬菜价格去年长期上涨,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
一是受异常天气影响。我市去春以来的持续低温天气,对蔬菜育苗等工作造成了不利影响,年初的暴雪及气温持续偏低使大棚蔬菜出现减产、露地蔬菜上市推迟。进入汛期后,南方地区反复遭受暴雨、洪水等灾害天气,菜地积水受淹,蔬菜生长受损,采摘困难,运输受阻。进入9月份以后,我市连续秋旱,应市蔬菜季节性减产和需求增长相互叠加,造成蔬菜价格上涨较快。
二是蔬菜面积减少,菜源不足导致价格上涨。菜园子是“菜篮子”的基础。近年来,随着城区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规模不断扩张,城区蔬菜基地被不断“蚕食”,面积在逐年锐减,开发新的蔬菜基地一般需要3--5年时间,这样造成新老基地“青黄不接”,影响到蔬菜生产和供应。同时,随着农业税的全面取消和粮食直补、良种补贴等惠农政策的落实,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种粮的积极性,尤其是在外打工而家庭缺少劳力的农户,纷纷将原有菜地“退菜还粮”,使本身就十分有限的蔬菜面积进一步减少。此外,从当前全市蔬菜供需情况来看,本地蔬菜市场占有率旺季约60—70%,但淡季不到30%,本地蔬菜供应不足,价格偏高,市场供需矛盾突出。从海南等地调入的蔬菜,由于前段时间受台风影响,生产面积减少,供应时间推迟,价格随之升高。菜源严重不足,是菜价明显升高的主要因素。
三是蔬菜生产经营成本增加。据调查,碳酸氢氨每公斤0.74元,较上年同期的0.66元上升12.12%;尿素(国产)每公斤2.10元,较上年同期 的1.82元上升15.39%;氯化钾每公斤4.20元,较上年同期的2.10元上升200%。尿素、农膜等农资价格涨幅不断加大,增加了蔬菜生产成本;去年4月份以来,国家几次调高了汽油价格,油价上涨导致物流成本上涨,增加了交通运营成本;人工成本上升,也把菜价推高了,社会平均工资的提高,农民收入的增加都体现在蔬菜价格中。
四是蔬菜消费需求上升。过去蔬菜属于副食品,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人们消费理念逐步发生变化,食物结构也悄然调整。现在很多人为了保持身体健康,用蔬菜替代主食,蔬菜在食品消费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供需矛盾升级推动蔬菜价格上涨。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拥有人口近100万的衡阳城区消费鲜菜总量16.4万吨,比2001年约增24%。
四是蔬菜消费需求上升。过去蔬菜属于副食品,近年来,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人们消费理念逐步发生变化,食物结构也悄然调整。现在很多人为了保持身体健康,用蔬菜替代主食,蔬菜在食品消费中所占比重不断上升。供需矛盾升级推动蔬菜价格上涨。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拥有人口近100万的衡阳城区消费鲜菜总量16.4万吨,比2001年约增24%。
五是一定程度上存在炒作现象。2009年下半年以来,大蒜、生姜等“一季生产,全年消费”的耐储存农产品遭到炒作,人为推高价格。去年11月上旬,全国36个大中城市大蒜、生姜批发价格同比分别上涨95.8%和89.5%。一些地方大蒜还没有收获,经营者就把当地种的蒜买断了,然后层层加价倒卖大蒜,造成不正常的价格竞争,投机行为抬高了部分蔬菜价格。
六是国际农产品价格上涨。去年下半年,国际大宗农产品价格普遍上涨,日韩等国相继出现菜荒,进入山东青岛抢购大白菜。国内不少媒体纷纷报道韩国泡菜危机促发国内菜价攀高。
七是市场管理不够规范,欺行霸市现象突出,导致菜价上涨。近年来,由于部门之间责任分工不够明确、管理不够规范,对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行为处罚不够,滋生了欺行霸市现象,形成了以“菜霸”利益为目的的高额垄断价格,迫使菜价居高不下。
二、扼住通胀咽喉、平抑蔬菜涨价过快的建议与对策
稳定菜价,涉及民生,重点治理,关系全局。我市菜价过高归根到底是生产不足和流通管理不力造成的。因此,要解决菜价过高的问题,必须从生产和市场两个方面着手,统一规划布局,建设蔬菜基地,从根本上解决菜源问题;并以经济和法律手段为主,辅以必要的行政手段调控市场,保证市场稳定。
一是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加强蔬菜生产基地建设。保证蔬菜生产稳定高产和充足应市,这是从源头上确保蔬菜供应和价格稳定的长效治本之策。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把蔬菜生产和基地建设纳入我市重要议事日程,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把蔬菜基地建设的责任具体落实到县市、区长身上,纳入对相关职能部门和县(市)区的目标考核之中。各级政府要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调整完善蔬菜基地规划,稳定和增加郊区蔬菜种植面积达3万亩以上,鼓励多途径发展蔬菜生产,调动和保护菜农的种菜积极性,切实提高本地应季蔬菜的自给能力,力争使本地蔬菜的自给率达到50%以上。
二是制定应急预案和机制,保障冬春季蔬菜供应。制定和完善蔬菜市场应急供应预案和机制,果断采取应急供应措施,确保市场稳定,保障市民的基本生活和社会稳定。建立蔬菜价格调节基金,发挥蔬菜储备基地的调节作用,利用好衡阳大型蔬菜市场的贮藏保鲜冷库,在蔬菜价格出现大幅波动时,平抑菜价,让市民“买好菜、吃好菜。”加强对蔬菜市场供求动态监测,及时掌握市场供应和价格变化情况,引导、帮助经营者积极组织货源投放市场。相关职能部门可组织市内主要的大型批发市场经销商参加海南举行的农产品交易会,进行产销衔接,签订供销合同,保障衡阳冬春季蔬菜供应。
三是落实财政低保补贴制度,缓解困难群体生活需要。为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需要,我市要采取积极措施,把全省今年已启动的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落到实处。1、建议中央和省级财政针对低保群众和低收入困难家庭下拨特需保障金,提高保障额度,方便群众购置生活必需品。2、建立价格临时补贴制度,落实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各市州、县市区物价、民政及财政部门根据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情况,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提出意见,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过上级补助、本级安排、资金结余和价格调节基金统筹解决。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以及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低收入群体实行补贴。每月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超过3%且持续3个月,即启动和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每月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回落到3%以内且持续3个月,即停止价格临时补贴。
四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防止游资进行炒作。一要规范蔬菜市场经营秩序。依靠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囤积居奇、游资炒作、哄抬菜价等“非正常”暴涨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稳定的市场秩序。二要规范农资市场秩序。针对假冒伪劣农资坑农问题,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坑农害农事件。三要认真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整顿农资价格秩序,保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三是落实财政低保补贴制度,缓解困难群体生活需要。为确保低收入群体的生活需要,我市要采取积极措施,把全省今年已启动的价格临时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落到实处。1、建议中央和省级财政针对低保群众和低收入困难家庭下拨特需保障金,提高保障额度,方便群众购置生活必需品。2、建立价格临时补贴制度,落实对低收入群体的补贴。各市州、县市区物价、民政及财政部门根据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情况,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提出意见,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价格临时补贴所需资金由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通过上级补助、本级安排、资金结余和价格调节基金统筹解决。对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户以及当地政府认定的其他低收入群体实行补贴。每月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超过3%且持续3个月,即启动和发放价格临时补贴;每月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涨幅回落到3%以内且持续3个月,即停止价格临时补贴。
四是加强市场价格监管,防止游资进行炒作。一要规范蔬菜市场经营秩序。依靠法律手段,并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严厉打击串通涨价、囤积居奇、游资炒作、哄抬菜价等“非正常”暴涨违法行为,建立规范、稳定的市场秩序。二要规范农资市场秩序。针对假冒伪劣农资坑农问题,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坑农害农事件。三要认真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整顿农资价格秩序,保护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五是加强价格监测预警工作,及时发布价格信息。建立健全价格监测预警制度,重点加强化肥、柴油等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和粮食、猪肉、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价格监测,对价格运行中的苗头性、趋势性问题进行重点分析,科学预测,及时准确地为政府和上级部门提供市场价格动态,形成发现问题早、报告情况快、分析原因透彻、判断形势准确的预测预警机制。农业、粮食、供销、物价等部门按时向农民群众发布农产品价格信息,及时为农民提供农资和农产品的供给和需求情况,引导农民调整产业结构,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六是落实惠农政策,加大资金投入。认真落实国务院扶持农业生产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继续落实对农资生产企业在税收、运输、用电等方面的优惠政策,给予化肥生产企业价格补贴,维持化肥正常生产,确保农资供给。建议政府参照国家粮食直补、良种补贴标准给予菜农同等或高于标准的现金补贴。充分利用城郊土地资源优势,按照专业化、集约化生产的要求,编制好我市“菜篮子”工程中长期发展规划,引导和指导菜农按照规划发展蔬菜生产。同时,围绕蔬菜专业种植区的规划建设,申报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等相关项目工程,争取来的资金要捆绑使用,蔬菜基地建到哪里,道路、供电、供水、排水等基础设施配套延伸到哪里,不断提高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和规范化生产水平,千方百计提高蔬菜产量和质量。
七是发挥部门职能作用,扶持蔬菜生产发展。一是加大科技培训力度。将菜农培训与“阳光工程”培训有机结合起来,挑选一批文化素质相对较高的菜农,通过理论培训、外出参观学习、实地聆听专业技术指导等方式,学习蔬菜立体栽培、无土栽培、滴灌等新型栽培技术,带头建设科技示范基地,并通过“传、帮、带”和典型引导,带动其他菜农科学种植蔬菜,提高整体生产水平。二是加大优良品种推广力度。重点围绕绿色、有机、无公害生产标准,定期或不定期印发“新、奇、特”等优良品种宣传资料,引导专业蔬菜基地菜农主攻精细蔬菜、较偏远菜农主要种植产量高、耐储藏、商品性强的特色当地菜,不断丰富蔬菜品种,满足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三是建立蔬菜“绿色通道”。为蔬菜购销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大户办理通行证,开辟菜农进入市区定点销售的快捷通道。对在蔬菜流通过程中应收取的其他费用,按照最低收费标准,尽量少收或免收,通过降低运输和经营成本,降低外来蔬菜价格。
八是健全服务体系,搞好产销对接。一要完善市、县、乡、村四级农业技术服务体系,充分发挥市蔬菜所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大先进适用技术的推广力度,提高蔬菜生产的产量、品质和效益。二是加强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健全从“田间──餐桌”全过程蔬菜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农业投入品管理,严格市场准入制度,确保市民吃上“放心菜”。三要打造知名品牌。在进一步加强无公害和绿色蔬菜等产地、产品认证的基础上,要着力于有机蔬菜的开发和著名品牌的打造,不断提高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四要搞好产销对接。加强蔬菜产销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搭建、夯实生产、加工、销售对接平台。大力推广“农超对接”新模式,发展订单农业,建立蔬菜生产、加工、市场营销一条龙服务网络,扶持大型超市建立自己的蔬菜生产基地,减少流通环节,使蔬菜经营者有合理的盈利。
“菜篮子”关系百姓日常生活,抓好“菜篮子”工程是政府应尽的职责。政府部门要高度重视市场价格调控,未雨绸缪,不断加强蔬菜生产能力建设、完善市场流通设施、创新调控保障机制,确保蔬菜生产稳定发展,产销衔接顺畅,质量安全可靠,市场波动可控,农民稳定增收,市民得到实惠。通过多管齐下,“稳定菜价”才会实至名归,真正成为中央经济工作的“要务”,真正惠及百姓、造福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