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让人民生活更有尊严更加幸福

2010-09-27 17:35:01 作者:新华社记者 来源:原创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为了让人民生活更有尊严更加幸福
 
 权利应该得到尊重,应该得到保障,这就是人权精神。26日,国务院新闻办发表的《2009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郑重提出,中国政府正在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为实现社会更加公正和谐,人民生活更有尊严、更加幸福而努力。
 
 对人权的尊重和保护是人类近代以来最重要的文明成果之一。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社会各方面都发生了历史性的变化,其中最深刻的变化是人的变化、观念的变化,是人的生活水平和尊严、价值的提升。中国政府不断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将人权的普遍性同中国的具体国情相结合,在促进和保护人权方面作出了不懈努力,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人权发展道路,使中国人权事业与中国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事业得到了同步、协调发展。
 
 2009年是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经济发展最为困难的一年。在这一年里,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巨大冲击和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中国政府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妥善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促进人权事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在全球率先实现经济回升向好,同时推动中国人权事业取得了新的重大进展。
 
 2009年,中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5153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7175元,分别比上年实际增长8.5%和9.8%;全国卫生总费用达17204.81亿元,人均卫生费用1192元,卫生总费用占国内生产总值比重达4.96%;国家安排就业资金420亿元,比上年增长66.7%,全国城镇新增就业1102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5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3%,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7.4%;国家投入12.4亿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加快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一组组数据充分表明:中国人民在实现更加幸福和尊严的生活方面取得了长足进展。这是中国政府的有效努力,是中国社会不断进步的写照。
 
 中国是一个拥有13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受自然、历史、文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影响和制约,中国的人权发展还存在问题和困难,人权状况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例如,政治、经济体制尚不够完善,民主法制尚不够健全,各级政府依法行政和尊重人权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住房、安全生产等方面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和问题,这些都影响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权利。
 
 人权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过程。继续加大力度促进和保障人权,仍然是中国政府和人民的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学有所教——教育权;病有所医——健康权和医疗权;老有所养——社会权;劳有所获——劳动报酬权;住有所居——适度居住权……中国的人权体系范围宽广,无不与民生息息相关。为让人民生活更有尊严、更加幸福,仍然需要继续努力。
 
 为了让人民生活更有尊严、更加幸福,需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建设,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发扬民主的优越性。中国人民有着表达自己意见和要求的各种渠道,要更好地发挥这些渠道作用,充分发扬民主,从而保证国家的大政方针更好体现人民的利益和要求,更充分地调动人民的积极性。
 为了让人民生活更有尊严、更加幸福,需进一步把加强法制建设作为维护人权的一项重要任务。要严格依法办事,加强法制教育,防止和制止一切违法行为。特别要制止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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