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衡阳古建筑科学保护与利用的调研报告

2010-07-17 12:00:04 作者:唐春生 李岳平 来源:市政协文史委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关于衡阳古建筑科学保护与利用的调研报告
 
市政协文史学习和港澳台侨外事委员会
 
为了加强对衡阳古建筑的科学保护和利用,发展衡阳的旅游业,提升衡阳城市的形象,蓄势将衡阳打造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2010年7月6-9日,市政协文史学习和港澳台侨外事委组织部分国、省、市三级政协委员,在政协主席王雄飞的带领下,先后深入雁峰区、珠晖区、祁东县、耒阳市、衡东县、南岳区,采用实地考察、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就我市部分县(市、区)古建筑科学保护与利用进行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合如下:
一、衡阳古建筑科学保护与利用的基本现状
我市现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古石刻等不可移动文物844处,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35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146处。其中,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属于古建筑和近现代重要纪念性建筑,35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有27处属于古建筑,146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中有90处属于古建筑。1988年3月,衡阳被评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近年来,各县(市、区)采取有效途径和方式保护衡阳历史文化名城和大量的古建筑、文物遗迹,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认真调查摸底,建立古建筑保护名录。2003年,全市组织规划、建设、文化、文物、区政府等部门,对全市范围内各时期的建筑物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摸底,通过查阅市志,现场踏勘,甄别真伪,建立了《衡阳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名录》,确定了古建筑的保护范围及控制地带,对省级以上保护项目明确了整治内容、规模、经费及整治年限,为全市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提供了依据。
(二)科学制订专项规划,全面保护古建筑风貌。2009年,全市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投入资金近200万元,全面系统地编制《衡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市区快速形成“一局六区、一街多点”的历史遗迹总体保护框架,成功完成了“三江六岸”风光带规划国际招标,这些规划较好地保持了文物古建筑的原有风貌,为衡阳历史文化的发扬和传承奠定了基础。
(三)突出科学监管,加强古建筑的修整。长期以来,我市严格按照历史遗迹所确定的保护范围和等级,在文物单位保护范围内,禁止一切开发和居民建设,对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的用地、建筑风格、高度、色彩进行严格监管。近几年来,全市先后投入2000多万元,对南岳大庙、忠烈祠、蔡候祠、夏明翰故居、王船山故居、岳北农工会旧址、康王庙旧址、罗荣桓元帅故居以及南湾古街、南岳祝圣寺、福严寺、大善寺、湘南学联旧址、衡阳抗战纪念塔、南岳第一峰、陆家新屋等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整修,2006年重修了石鼓书院,退省庵、欧阳故宅等古建筑得到了全面恢复重建,有力保护和恢复了历史文化原貌,这些古建筑已成为我市靓丽的文化景点。
(四)充分挖掘古建筑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一是加强保护,将重点名古建筑纳入旅游资源保护区。名古建筑是重要的历史见证,包含着大量的历史信息和文化内涵,衡政发[2006]5号文件《关于公布我市首批市级旅游资源保护区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将夏明翰故居、伊山寺、王氏宗祠、常宁印山古民居等古建筑纳入到旅游资源保护区,加强我市古建筑旅游资源在制度上的保护力度。二是合理开发,将部分古建筑打造成国家A级景区。南岳衡山是全国首批5A级景区,石鼓书院、陆家新屋、回雁峰景区、罗荣桓故居、蔡伦纪念园、衡山红色农民运动旧址(康王庙)等景区也先后成功获评国家级A级景区,宝盖镇、工联村获省级农业旅游示范点。这些景区不仅充分展示了衡阳的历史文化底蕴,展现了我市湖湘文化、抗战文化、宗教文化、寿文化特色,弘扬了衡阳的人文精神,同时也带来了很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2009年,我市共接待国内外游客1489.43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70.75亿元,同比增长31.81%和30.3%,位居全省前列。
二、我市古建筑保护与利用存在的问题
通过这次调研,委员们在对加强文物和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所取得的成绩而感到欣慰的同时,也对一些古建筑因年久失修,缺乏应有的保护措施,损坏严重的现状而担忧。
1、思想认识不到位,文物保护意识不强。近几年是衡阳城市建设的高速发展期,开发建设和居民建设项目,在不同程度地蚕食文物保护的范围,影响历史街区的整体风貌,古建筑在新的形势下,保护状况令人担忧!在城市改建时,建设单位既不申报,又未采取措施保护,甚至随意拆毁文物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群众出于个人生活方便或其他种种原因,对古建筑随意占用及破坏情况时有发生。在整个社会氛围中,对文物建筑物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缺乏应有的文物保护责任感,“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尚未形成。
2、规划滞后,破坏严重。市、县(市、区)大都没有制定文物古建筑保护整体规划,古建筑面临开发性破坏和建设性破坏。调研中发现,修公路、修水库等重点建设工程,使一些古民居面临毁损,抢救任务很重。老百姓改善居住条件,拆掉老房子,建立新的砖瓦洋房,破坏了原来的整体古城镇、古村落风貌。最典型的祁东县沙湾井古民居刘家庄和耒阳市新屋里古名居,目前有3-4间古居已经改建为现代的红砖水泥结构,与原来的建筑风貌格格不入,破坏了古名居的整体风貌。
3、保护经费不足,破残损毁严重。我市古建筑常年保护维修经费在2000万元以上,目前不到四分之一。市本级保护维修经费每年只有3万元,在全省倒数第一。而为数较多的县、区甚至没有任何维修经费。保护维修经费严重不足,制约了文物古建筑保护和利用。我市珠晖塔、申公馆、船山书院旧址、三甲种工校旧址等年久失修,损毁严重,现已成为危塔、危房。如不抢救维修,古建筑可能将不复存在,古文化遗产难以传承。
4、保护机制不顺,专业人才紧缺。古建筑保护与利用工作是一项系统性和整体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多部门通力合作。在现有体制下,文化、文物、规划、宗教、旅游、建设等部门均可从不同角度对古城镇、古村落进行管理利用,存在职能交叉、政出多门等问题,缺乏统一协调性,给古建筑保护工作带来不利影响。此外,开展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需要一定的专业知识和专业人才。目前,全市现有文博工作人才210人,其中,具有文博副高职称的专业人员2人,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人员18人。文物专业人员严重缺乏,进人渠道不畅,入口把关不严,无法适应文物保护工作的迫切需要。
三、加强古建筑科学保护与利用的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衡阳是一座具有2200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目前保存下来以南岳庙为代表的南岳古建筑群,反映着儒、释、道不同文化特点,体现了中国古代礼制文化、宗教文化、民俗文化的交融与共存。如南岳大庙、南岳忠烈祠、石鼓书院等古代建筑,选址、规划布局、设计手法及营造技术,是建筑技术和设计的杰出样本与范例,其历史文化价值、科学研究价值和建筑艺术价值堪称中国古代建筑之典范。衡阳是湖湘文化的经典代表城市,是世界造纸术发明家蔡伦、伟大思想家王船山、共和国元帅罗荣桓和现代言情小说大师琼瑶的故乡。南岳第一峰——回雁峰景区、石鼓书院、衡阳保卫战纪念馆、湘军领袖彭玉麟故居—退省庵、曾国藩岳父欧阳凝祉故居—欧阳故宅、湘南学联旧址、周敦颐创作《爱莲说》旧址—爱莲阁、湘水明珠湖湘文化公园等湖湘文化景点遍布城区。在21世纪的今天,这些古建筑的保护与利用,对发展衡阳的旅游业,提升衡阳城市的形象,蓄势将衡阳打造成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推动衡阳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古建筑保护观念,将文物古建筑的保护纳入各级政府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领导责任制,并加强对“五纳入”情况的考核督查,确保成效。
2、加强宣传,达成共识。一是利用媒体进行宣传。邀请媒体走近文物古建筑,加强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保护古建筑的先进典型事例,及时曝光破坏古建筑的违法行为,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风尚。二是活动宣传。每年继续组织开展“文化遗产日”和“文物保护法宣传周活动”,要引导和教育公众了解和掌握文化遗产知识,自觉保护古建筑,同时要帮助村(居)制定村规民约,形成“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3、加强普查,科学规划。一是继续搞好文物普查,摸清家底,掌握情况,将有价值的古建筑进行登记、建档,为科学制定全市古建筑保护规划提供详尽的资料和依据。二是尽快组织编制《古建筑保护利用规划》,明确古建筑保护利用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保障措施。规划编制要立足长远又切实可行,提出明确合理的发展目标,要优先保护利用富有地方特色,旅游功能强的古建筑,将其开发建设成为新的文化旅游景点,以更好的展示我市历史文化资源的丰富内涵。
4、拓宽融资渠道,加大经费投入。要采取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多渠道筹措资金等方式,抢救维修保护好文物古建筑。一是加大政府投入。建议市、县(市、区)财政每年要安排文物保护维修专项经费。二是强化文物所有人的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修缮、保养”的原则,保护好所使用的文物。三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通过社会募集保护维修资金的方式,设立我市文物保护基金,多渠道、多途径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不断改善我市文物保护条件。
5、重点保护,综合利用。一是明确各级政府是保护文物古建筑法定的主体及相关部门的职责。文物、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古建筑的调查、登记、专业指导和工作监督;规划部门要把古建筑保护与利用纳入城乡建设规划体系;建设、交通、环保、国土、旅游、水利、农村农业等部门在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负责古建筑保护措施的落实和监管;广播电视、新闻传媒等部门,应加强对文物和古建筑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公安、工商部门要加大对损坏、盗卖古建筑及其构件行为的打击力度。二是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对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南岳忠烈祠、南岳庙、蔡候祠的维修,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程序报批,慎重对待一草一木,一砖一瓦。对省级及以下文物保护单位来雁塔、珠晖塔、衡阳抗战纪念塔、状元桥、船山书院旧址、省立三中旧址、三甲种工校旧址、申公馆、廖公馆可先行抢救,先保证不塌不漏;对于保存较完整、特别有价值的乾隆皇帝钦赐洪塘“贞节牌坊”可重点整修;对于祁东县沙湾井刘家庄、彭康衡大院等古建筑群,可搬迁一部分居民,并进行维修与改造,以利于保持特有的民俗民风。对千年水埠—耒阳市新市镇古街、衡东县杨林镇古街采取旧街保存原状,另建新街的办法,这种办法使旧街区得到更多的保护,新街区可以得到充分的发展,防止新建筑对原有古建筑、文物古迹、古街区周围环境的破坏。在衡阳城区采取局部保存,以点、线、面相结合的保护方法。点,指衡阳市中心城区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文物景点和优秀历史建筑;线,指湘江风光带5公里范围的文物古迹和人文名胜,主要有清代民居、欧阳凝祉(曾国藩岳父)故宅、彭玉麟故居“退省庵”、湘南学联旧址、申公馆、省立三中旧址、三甲种工校旧址、粤汉码头、东岳观等遗迹;面,指成片的历史风貌保护区和“山、水、岛、城”相融的衡阳古城建筑群。主要有来雁塔—珠晖塔历史风貌保护区、石鼓咀历史风貌保护区、黄巢公园—船山书院遗址风貌保护区、酃湖遗址风貌保护区、回雁塔—接龙塔风貌保护区、古城历史风貌保护区(湘江、环城北路、环城南路所围成的区域内)。这些措施使旧城改造和文物保护有机地结合,使衡阳古建筑、人文景观和文物古迹焕发青春。三是做好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和公布工作。申报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公布一批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和建设规划部门要积极申报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四是发挥古建筑的文化资源优势,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实现重点古建筑的保护与乡村旅游开发相结合。对规模较大,保护完整并具有一定区位基础、产业基础和群众基础的重点古建筑,旅游管理部门优先进行旅游开发,纳入精品旅游线路,以旅游开发促进古建筑保护工作的开展;实现重点古建筑的保护和农村先进文化建设相结合,挖掘古建筑的历史文化内涵,弘扬优秀文化和先进文化思想,促进农村人文环境提升。实现文化文物景点建设和特色品牌包装、宣传推介工作相结合,提高文化和旅游品位,大力发展旅游业,使古建筑保护和旅游经济效益实现“双赢”。
6、加大文物执法力度,依法打击损毁古建筑的破坏行为。古建筑是珍贵的历史文化遗产,一旦损毁,文物本体及其承载的历史文化信息将不复存在。当前,随着新农村建设和城镇化的加快推进,古建筑保护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各级要切实加强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文化部门要加强文物行政执法力度,强化部门协作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对各种损毁、破坏古建筑的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严厉打击一切文物违法犯罪行为,努力使我市古建筑的保护利用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唐春生执笔)
 
                     ○一○年七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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