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全省植保植检申报项目考评管理办法
2010-04-20 22:49:57 作者:admin 来源: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2010年全省植保植检申报项目考评管理办法
为加强2010年全省植保植检申报项目科学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能,确保项目实施取得实效,进一步推动全省植保植检业务工作,促进2010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的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评对象
2010年植保植检申报项目实施单位(名单见湘植保[2010]2号)。
二、考评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原则。
(二)坚持考评内容、方法、结果公开原则。
(三)坚持注重工作实效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原则。
三、考评内容
项目考评内容包括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和项目工作成效,考评时严格按照计划任务书要求,实行百分制。
(一)资金使用与管理考评(20分)
资金使用与管理考评包括严格实行专帐管理、账目清楚、核算规范,按批复的规定费用标准和范围使用资金,财务手续齐全,严格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物资采购执行政府采购程序等5项。具体要求详见“2010年湖南省植保植检申报项目资金管理规定”(附件1)。
(二)项目工作成效考评(80分)
1、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项目包括政府重视程度、宣传发动措施、人员培训规模、合同面积、服务面积、装备数量、防治效果等7项内容(详见附件2)。
2、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项目包括地方投入、组织措施、示范形象、项目完成情况、社会效果等5项内容(详见附件3)。
3、柑桔大实蝇综合防控技术推广项目包括政府重视程度、地方投入、组织措施、示范形象、技术培训、项目完成情况、社会效果等7项内容(详见附件4)。
四、考评办法
(一)实行中期考评与年终考评相结合。中期考评安排在2010年6月前,各项目实施单位于2010年5月中旬前将项目上半年项目实施情况(中期报告)及有关资料(文件、合同汇总表、照片、凭证复印件等)报省站相应科室,省站收集后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单位实施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单位的比率原则上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中期考评成绩作为项目经费下拨的重要依据。年终考评安排在2010年11月份前,各项目实施单位需按要求及时提交项目全年实施情况总结报告及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文件、合同、物资受益人签名、工作照片、财务发票等复印件),省站组织对各项目实施单位进行抽查(验收),抽查单位的比率原则上不少于总数的三分之一,最后进行综合考评,按综合考评成绩排定名次。
(二)各项目实施单位凡本年度辖区内发生重大农业生物灾害或项目资金使用中出现严重违规的,对其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并予以通报。
五、奖惩措施
(一)考评实行排名,排名前30%的单位,省站确保安排下一年度申报项目。
(二)排名后15%的单位,省站两年内不再安排申报项目。
(三)考评不合格单位,省站三年内不安排任何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