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业标准化 促进农业现代化

2010-04-03 13:56:30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加快农业标准化 促进农业现代化
 
发布时间: 2007-02-28
 
 
 
  一、充分认识农业标准化在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的战略地位   
 
农业标准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基石。国内外农业发展的实践经验表明,农业标准化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有效途径,是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保证,是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和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基本前提。加快农业标准化进程,是新世纪新阶段推进农业产业革命的战略要求。   
 
推进农业标准化是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必然要求。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一个最为重要的目标就是要实现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和效益。实现这个目标,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大力推行农业标准化,包括农产品生产及加工、流通的标准化。要以农业标准化带动农业生产专业化和区域化,进而推动农业的战略性结构调整。   
 
推进农业标准化是保障农产品质量和消费安全的基本前提。“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近年来,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超标,导致的农产品污染和中毒事件时有发生,严重威胁了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解决问题的一个重要前提,就是要建立起与中国农业和农村生产力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认证认可体系。在这三大体系中,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具有基础性的作用。   
 
推进农业标准化是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进产业化经营的有效途径。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农业标准化既源于农业科技创新,又是农业科技创新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载体。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可以成倍地提高推广应用的覆盖面。同时,标准的提高又会推动科技创新。农业产业化经营是新时期推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农业产业化的实施过程,既是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行为标准化的过程,也是规范千家万户农民生产行为和应对千变万化农产品市场的过程。没有农业的标准化,就难以实现农业的产业化。   
 
农业标准化是增强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和调节农产品进出口的重要手段。我国加入WTO后,价格优势在国际市场上受到了安全标准的挑战。2002年我国90%的农产品出口企业,不同程度地受到国外技术壁垒的影响。同时,由于我国标准“门槛”低,加之检测能力弱,客观上为国外农产品大量进入我国市场提供了便利。在此形势下,加快建立符合国际规范和食品安全的农业标准化体系,使其承担起扩大出口、调节进口的作用,已成为当务之急。   
 
推进农业标准化是建设现代农业的现实选择。农业标准化是现代农业的重要标志。加快推行农业标准化,是推动和促进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力量。现代农业,不仅要求农产品品种要标准化、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化,农业生产管理也要标准化,还要求农业市场规范、农村经济信息建设也要标准化。建设现代农业的过程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农业标准化的过程、农业信息化的过程和农业市场化的过程。没有农业的标准化,就谈不上建设现代农业。   
 
二、我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成效和主要问题   
 
经过长期的努力和探索,特别是近几年“无公害行动计划”的实施,我国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检验检测、认证体系建设为核心的农业标准化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初步形成了一个以国家和行业标准为骨干、地方标准为基础、企业标准为补充的农业标准体系。目前已制定国家标准450余项、行业标准1450项、地方标准17000余项。标准的范围发展到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标准的内容延伸到农产品加工、包装、贮运等各环节。
 
二是农业标准实施的步伐加快。目前,农业部已创建了200个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县、100个“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示范农场、86个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启动了动物无规定疫病区建设。各地也兴建了一大批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
 
三是农业标准化队伍开始形成,初步形成了一支以农业科研、教学、技术推广人员为主体的农业标准制修订人才队伍。
 
四是农业标准实施的监督力度加强。近年来,农业部门每年安排5--6大类20--30个品种的质量监督检查和普查工作,对37个城市的蔬菜农药残留、16个城市的畜产品“瘦肉精”污染状况实施定点监测,组织对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开展了速测抽查。
 
五是农业标准化国际活动日益活跃。
 
六是农业标准化宣传工作全面展开,农产品生产者、加工者、经营者、消费者的质量安全意识逐步增强。   
 
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我国农业的标准化工作起步晚,技术水平相对落后,因此,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与农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相比,目前还存在着明显的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标准数量严重不足,国家正式发布的农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涉及的产品不到200个,有将近80%的上市产品没有标准,特别是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等安全限量标准,更是严重缺乏。二是标准不配套、不统一,全国实施统一标志认证产品目录难以扩大,一个产品多重标准,生产者和消费者无所适从。三是标准技术内容陈旧,不适应农业发展的新形势。四是标准宣传贯彻实施不到位,生产者的标准意识比较淡薄,自觉应用标准的比例很小。五是标准研究工作滞后,致使农业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难以提高。   
 
三、明确目标任务,开创农业标准化工作新局面   新时期我国农业标准化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是遵循“巩固、健全、提高”的方针,尽快健全既具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规范的农业标准体系;形成以先进适用技术转化为基本内容,以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为基本手段,科学研究与生产实践紧密结合的农业标准化实施体系;建立以法规为龙头,以技术标准为基础,通过例行检验检测和认证实现有效监督管理的农业标准化监督体系;依靠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全面动员社会各种力量参与的农业标准化组织体系,实现农业标准化工作新的突破和飞跃。   
 
按照规划,到2010年要建立结构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科学适用、国际接轨、统一权威的农业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标准的实施推广力度,促进农业现代化的发展。通过7年左右的建设,使我国农业标准体系做到基本满足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需要,基本满足农产品国际贸易的需要,基本满足支撑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需要。   实现上述目标,当前应处理好以下五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标准数量与标准质量的关系。应在弥补我国标准数量不足的同时,注意现有标准的及时清理和修订工作,努力避免重复,加大采用国际标准的力度,整体提高我国农业标准的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二是处理好科学研究与标准制订的关系。切实改变重制定轻研究的倾向,加强标准技术研究和基础性工作。坚持与时俱进,使标准制定修定工作能够反映市场的需求,标准技术内容满足国内外市场的需要。   
 
三是处理好全面普及与重点突破的关系。应把标准化工作的重点放在大宗农产品、“菜篮子”产品、出口创汇产品以及规模化、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农产品生产经营企业上。同时,加强面向千家万户的培训、普及工作。   
 
四是处理好标准推广与标准实施监督的关系。应下大力气解决标准推广和监督两个薄弱环节,把标准的宣传贯彻与农业执法监管有机结合起来,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结合起来。   
 
五是处理好政府推动和市场引导的关系。应在强调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积极组织农户、企业和社会中介机构的共同参与,重视发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业标准化中的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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