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病虫测报信息汇报管理制度

2010-03-31 00:06:23 作者:admin 来源:湖南省植保植检站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湖南省病虫测报信息汇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病虫监测工作管理,及时、准确掌握病虫发生危害动态,提高病虫信息质量,加快病虫信息传递及反馈,准确发布病虫预报,实现病虫测报信息汇报工作制度化,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市州病虫监测信息联系汇报制度
(一)病虫会商及趋势预报制度。省站负责组织全省各地测报专家对主要农作物重大病虫的发生趋势进行会商,预测全年或作物整个生长期重大病虫的发生趋势,形成预测报告。各市、州负责组织辖区内测报专家对本地重大病虫发生趋势进行会商,并形成中、长期预测报告,同时将预测趋势报告及时上报省站。
(二)病虫实时信息分析、预报及信息周报制度。省站根据各地病虫实时信息,及时分析,准确预报,适时发布情报,并按上级业务部门要求按时汇报病虫发生情况,病虫发生信息实行周报制度,即每周二1200前汇报一次。
(三)病虫灾情及突发性病虫暴发实行即时汇报制度。即时汇报可先采用电话预报,然后通过调查后详细报告灾情及突发性病虫情况。
(四)年中及年度总结汇报制度。在作物收获后应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包括数据汇总、工作情况总结。年中和年度总结根据省站通知要求上报。
(五)做好辖区内各县、市、区病虫测报管理工作。对辖区内的省级病虫监测重点县进行业务指导,督促其完成所承担的监测工作任务。对未承担省站监测任务的县市区加强管理,确保及时掌握病虫发生信息。
(六)植保专业化统计及一些临时性工作任务等。
二、省级病虫监测重点县联系汇报制度
2010年,省站确定38个县、市、区植保植检站承担水稻、棉花、柑桔、油菜、蔬菜、玉米、马铃薯等作物的监测任务(见附件2)。
(一)病虫发生信息上报制度。承担省级监测任务的各县、市、区植保植检站要在做好田间调查的基础上,认真记录调查数据,按要求将病虫发生信息同步上报至省站及市、州站。
(二)病虫实时信息分析、预报信息发布制度。对当地病虫发生信息进行分析,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做好病虫发生动态预报,并通过病虫情报等有效途径予以发布,将信息上报市、州及省站。
(三)病虫灾情及突发性病虫实行即时汇报制度。即时汇报可先采用电话预报,然后通过调查后向省站及各自所在市、州站详细报告灾情及突发性病虫情况。
(四)年中及年度总结汇报制度。在作物收获后应及时做好总结工作,包括数据汇总、工作情况总结。年中和年度总结根据省站或各自所在市、州站通知要求上报。
(五)联系及汇报方式
市州及重点县植保植检站均采用如下方式联系及汇报:
1、系统上报:中国农作物有害生物监控信息系统(http://219.142.75.250:7001),农作物重大病虫害数字化监测预警系统(http://202.127.42.217)。
2、电子邮件:雷振东:leizd0321@163.com;尹丽:hncebao@163.com;王标:xiaowang12zhp@126.com
3、电话及传真:073184433082
三、目标考核管理制度
省站对各市、州及承担省级病虫监测重点县、市、区植保植检站的测报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在进行量化考核的基础上,给予病虫监测专项经费支持,并根据考核结果予以奖励和处罚。
(一)量化考核方法
1、各市州站监测任务量化考核方法:总分100分,考核内容包括预报、植保信息、测报管理、测报总结工作。
预报工作40分,主要是周报及相关数据汇报,其中周报占30分,上级业务部门相关数据汇报占10分。根据每次汇报任务情况给予一次打分,上报数据缺乏准确性扣20%,迟报(按规定时间超过12小时)扣30%,漏报(按规定时间超过24小时算漏报)一次本次汇报分值全扣。根据全年汇报次数计算出平均分值即为该项工作得分。
植保信息工作20分,其中病虫情报占10分,可视预报占10分。各市州应将发布的每期病虫情报发至省站测报科,省站测报科将对每期情报进行考评,情报不规范扣20%;不准确扣50%;未上报的扣80%。制作播放可视预报一期加3~5分,以播放视频为准,制作质量佳,播出效果好的取5分,制作一般,播出效果一般的取3分。
测报管理工作25分,主要考核各市州站对各自辖区内测报工作的开展情况,其中植保专业统计工作占15分,大面积调查情况汇报占10分。植保专业统计数据汇报准确性、一致性高取15分,需要多次修正数据、多次催报数据的扣6分,严重迟报(在规定时间的5个工作日后)数据及数据严重缺乏合理性、一致性的扣10分,其他酌情扣分。在主要病虫高发期或每次关键防治战役后,及时组织面上普查,摸清防治情况并将有关情况上报的取10分,其他酌情扣分。
测报总结工作15分,年度测报总结10分,其他阶段性测报总结(年中)5分,主要考核总结材料的及时汇报及材料质量的优劣。材料上报及时,内容翔实,数据确实可靠的取满分,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材料或材料质量较差的扣该项分值的40%,其余酌情扣分。
2、县、市、区植保植检站量化考核方法:总分不封顶(因有个别单位承担了2~3种作物病虫监测任务),但各项测报工作有一定分值。
水稻监测任务(数据汇报)分值50分;棉花、蔬菜、柑桔各取分值40分;玉米、油菜、马铃薯各取分值30分。根据各监测点每次汇报情况给予一次打分,上报数据缺乏准确性扣20%,迟报(按规定时间超过12小时)扣30%,漏报(按规定时间超过24小时算漏报)一次本次汇报分值全扣。全年所有汇报累计得分除以汇报次数即为监测工作任务得分。若承担2种以上作物病虫监测任务的则将每种作物监测工作任务得分之和。
病虫情报部分占15分,各监测点应将发布的每期病虫情报发至省站测报科,省站测报科将对每期情报进行考评,情报不规范扣20%;不准确(90%以下)扣50%;未上报的扣80%
病虫情报公告版占5~10分,张贴一期以上病虫情报公告版即可取5分,公告版张贴期数达5期以上或张贴份数达1万份以上的取10分,未进行该项工作的该项记零分。
可视预报部分占20分,制作播放一期加3~5分,以播放视频为准。制作质量佳,播出效果好取5分,制作一般,播出效果一般取3分。
测报总结工作10分,主要考核相关会议材料的准备和及时总结与上报,同时也对总结材料的质量进行相应考虑。材料上报及时,内容翔实,数据确实可靠的取10分,未按要求及时上报材料或材料质量较差的取6分,未按要求上报材料(超过要求上报时间48小时以上)一次则该项得分记零分。
(二)奖惩措施
1、工作任务完成好的市州站将作为年底评先的重要因素考虑。
2、对市州植保植检站及省病虫监测重点县、市、区的监测经费根据考核结果安排,每一种监测对象根据考核打分排名后划分为三个档次(比例为20%60%20%)。同时,不能完成监测任务的,自动失去下年度省病虫监测县、市、区资格,不得参与当年系统内评先活动。
3、对承担监测任务的县、市、区测报人员进行一次评先活动,评选省级测报工作先进个人(省站发文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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