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组织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
2010-03-01 21:25:25 作者:朱邦发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农民合作组织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
来源: 作者:朱邦发 时间:2008年10月22日
上世纪70年代末,由安徽凤阳小岗村8位农民发起的非正式农业制度变迁逐渐演变为一种正式的农业制度。这一制度变迁使我国农业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变革与发展时期,废除了长达20年的人民公社,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但是,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只解放了生产力而没有很好的发展生产力,仅完成了农业经营体制改革,没有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的接轨,导致分散的个体农民与社会化的农业生产出现矛盾,做为市场主体的农民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困惑,主要表现为:个体农民的小生产与变幻莫测的大市场之间的矛盾;个体农民经营规模狭小与农业生产专业化之间的矛盾;个体农民传统生产方式与农业现代化目标之间的矛盾。
2006年,蔡玉窑镇马房湾村在养殖能人的带动下,成立了全市第一家土鸡养殖专业合作社,利用当地资源优势,发展养鸡大户3户,养殖土鸡2万余只,当年实现利润20余万元。2007年,马房湾村两委会抢抓西柞高速路开通机遇,做大土鸡养殖产业,吸纳群众基金,发展合作社社员104户,入社资金108万元。完善合作社《章程》、制订各项管理制度,以“三场”(孵化场、养殖场、饲料场)建设为载体,按照统一种苗、饲料、技术(跟踪服务)、收销、包装、认证“六统一”服务,购置了5台孵化机,并开始孵化小鸡,为社员提供种苗,并将社员扩展到曹坪、凤镇等周边5个乡镇和镇安、商州等县区。仅蔡玉窑镇发展户均养殖1000只以上土鸡散养户141户,日产蛋量1500公斤,当年实现销售收入100万元,户均纯收入280元以上。2008年,蔡玉窑镇银碗村支部引导5名发起人出资10万元,组建无公害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吸纳入社能人46名,入社资金76万元,建成了“一地一厂三小区”(1个标准化正大良种母猪繁育基地,1个饲料加工厂,3个标准化养殖示范小区)。投资15万元购置良种能繁种猪86头。按照良种、良法、良养、良舍四良配套,利用3个繁殖周期,完成全村生猪养殖品种的改良和升级换代。并通过自繁自育,发展规模化良种育肥养殖小区10个以上,年育肥猪出栏达到3000头、存栏达到5000头以上。同时合作社实行猪苗、饲料、技术、收购等“一条龙”服务,落实“七统一”制度(统一规划建设猪舍、统一供应仔猪、统一供应饲料、统一指导饲养技术、统一消毒免疫防病、统一健全风险机制、统一销售服务),辐射带动辖区农户养殖良种猪127户,出栏育肥猪2600头,户均纯收入430元。利用农村经济合作组织,推进了农业产业化的进程,实现了农民与市场的有效对接,提高了农民的收入。
农民合作组织集中体现了农民自身主导作用和创造性作用,提高了农业组织化程度,把农民引入了市场,从根本上提高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素质,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不但有效缓解农产品“卖难”,同时加快农村经济结构调整步伐。同时“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模式明确了合作社与社员的关系是不以营利为目的,是为了共同利益形成的合作与联合的关系。农民社员不仅能够稳定地实现农业生产的价值,还可以获得股利和按交易额进行的二次返利。
提高农业组织化应抓好几方面工作:一是选准形式。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应根据资源调剂、农民素质以及历史状况,因地制宜地探索不同的组织形式。但不论那种形式,都要以合作的方式,在各有所得的前提下,带动农民进入市场,提高农业整体效益。从蔡玉窑镇两个专业合作社运行情况来看,“支部+合作社+基地+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方式被证明是较为有效的形式,在倡导“企业+基地+农户”模式的同时,应该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自愿组成各种行业协会或经济合作组织,促进小生产与大市场的对接,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和水平,从而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二是完善机制。组织和引导农民进入市场,无论哪种形式,都需要建立和完善各种运行机制。要以市场经济的运作方式,搞好机制建设,提高农业的组织化程度。有关部门要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提高其管理水平。要注意少直接参与,不搞行政干预。要从政策与制度上鼓励、引导农民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发展自己的专业协会组织,使其能够真正代表农民自身利益,并在此基础上逐级联合。三是加大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市场经济条件下出现的一种新型合作经济组织形式,在初始阶段面临的矛盾和困难会很多,需要政府的呵护,并搞好资金扶持。农民的居住分散,素质较低,必须对基层组织进行更新,使基层合作经济组织的行政职能与经济职能彻底分离。同时要加快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科技投入和培训力度,提高农产品科技含量和农民综合素质,从根本上增强农产品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