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2010年植保植检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2010-03-01 02:17:10 作者:admin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三)2010年柑桔大实蝇综合防控技术推广
1、申报单位必须柑桔大实蝇发生面积较大,并有专业技术人员6人以上,且组织推广能力强,具有较好工作基础。
2、申报单位必须综合利用冬季翻耕、早期摘除虫果、成熟期捡拾虫果处理、灯光诱杀、糖醋液与猎蝇诱杀、春夏化学防治、砍伐零星带虫桔树等防控措施开展防控工作,并要进行技术宣传与培训。
3、申报单位要建立1000亩以上集成防控技术核心示范区,并落实全县(市、区)柑桔大实蝇大面积综合防控。
五、申报与审批
项目申报采取差额申报。申报单位必须先填报含详细实施计划的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附件2、附件3),纸质材料要求一式三份,报所在市州植保植检站。各市州植保植检初审后报省站,省站通过评审确定实施单位,各市州申报名额分配表见附件4
六、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务必于20091130日前将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示范项目报到省植保植检站报。其余2项(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柑桔大实蝇综合防控技术推广)于20091225日前报市州植保植检站,各市州植保植检站于2010年元月5日前报省站。
七、项目管理与考核考评
项目确定后,省站将与项目申报单位签订项目合同,项目申报单位要严格按项目计划要求完成各项推广任务。省站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组织督促检查,并结合各项目单位工作执行情况,对项目经费安排进行调整;年终进行绩效考评。项目完成好的实施单位可安排下一年度继续实施,并优先安排其他项目,项目完成不好的实施单位停止实施该项目,并暂停安排其他项目。
年终绩效考评时,项目单位要对目标完成情况提供有效考核依据(如文字材料、照片、发票等)。考核评价标准如下:
 
关键词:植保资金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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