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查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
2010-02-20 16:50:44 作者:谢炜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农村土地流转情况调查及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
作者:谢炜 来源:民建中央网站 2009-08-27 08:25:00
农村土地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具有社会保障和社会生产双重功能,是社会与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第一要素,承载着一切农业社会活动。我国对农村土地改革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地管理出现历史拐点,极大地提高了农业生产的供给能力,农村经济日益繁荣,农民收入稳步提高。经过三十年发展,随着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推进,传统农业和现代农业需要桥接,农村改革再度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农村土地自然成为农村变革的关键。农民面对生产关系发生的重大变化,农地流转成为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后的又一创举。正确看待和把握农村土地流转是新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突出点,今年3月份以来,我们结合粮食生产工作的落实,对衡南县的农村土地流转进行了一系列的调查研究,现把情况汇报如下。
一、农村土地流转的现状和特点
衡南县是全国粮食生产百强县,85.4万农民耕耘着56.89千公顷土地, 20.84万农户签订了第二轮土地延包合同,取得了《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农村土地100%承包到户。由于衡南县良好的区位优势,农民外出务工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据统计,衡南县现有农村劳动力46.6万人,其中外出务工劳动力27万人,占全县农村总劳动力的57.9%;留乡务农劳动力19.6万人,占全县农村总劳动力的42.1%。大量农民外出务工后,农民自发推动农村土地流转,弥补农民转移后留下的生产缺位。据统计, 2008年全县土地流转总面积9267.9公顷,比上年增加2916.7公顷,占耕地面积16.29%。涉及农户数54365户,占总户数26%。其中转包耕地4778.3公顷,占流转面积51.6%;租赁耕地1430.2公顷,占15.4%;耕地入股372公顷,占4%;合作社流转耕地2652.7公顷,占25.3%;其它流转耕地34.7公顷,占3.7%。从以上可以看出,57.9%的农村劳动力转移推动了16.29%的耕地流转,用减少农民的办法富裕农民的政策支点撬起了发展农业农村经济的杠杆。农村土地流转的规模是呈逐年上升趋势,农村土地流转方式出现了多种化,产生出租、代租、转租、转包、托管、入股、置换、返包、转让、代耕等形式,形成了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多样化,成为新时期农业生产多元化的重要基础。
农村土地流转后,种植大户和农业合作社(协会)吞吐着农村的闲置耕地,形成初级规模耕地市场,但农村社会的复杂性使农地流转规模化显得步履缓慢。农业收入受市场和自然的两重风险,农民的现实性与体制的稳定性促使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短期内无法改变。从积极的意义上讲,农地流转是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作用,解放了农业劳动力,释放了农村生产力,对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社会作用十分巨大。但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农村土地流转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和新问题,农业产业化需要规模经营,农民生活保障难以脱离土地,农村土地的分户制和土地流转的集约制在短期内难以协调有序。主要有以下新情况:一是好地争着要,差地没人要。土地流转从开始就伴随着地缘和人缘关系,流转接收户对耕地的基础设施和灌溉条件十分清楚,往往喜欢自然条件好的耕地,种植差地就意味着生产纯收益降低,小农经济和农民的现实思维左右着土地流转的方向。二是土地流转点多面小,规模面积难以形成。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涉及到千家万户,外出务工农民由于个体差异,需要流转的农户和自己耕种的农户相互交织,造成流转耕地很难集中连片,不便进行规模经营,对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迈进形成制约。三是土地流转信息不对称。没有一个专业服务机构掌握农村土地流转的全景,流转方和转租方之间没有一条有效的动态信息渠道,需要流转的土地只能靠人缘或地缘关系找到对象,缺少一个中介服务机构来牵线搭桥,制约了农村土地科学有序流转。四是土地流转不规范。农村土地流转有很多的农户只存在口头协议,没有文本合同,易发生矛盾和纠纷,政府监管很难到位,影响农村社会稳定。五是流转土地经营堪忧。耕地流转短期多,长期少,一些土地流转后掠夺性经营现象比较突出,随意改变土地经营性质,破坏土地基础结构和地力水平。六是农业基本建设落后,制约了土地流转规模。衡南县地处丘陵地带,丘块分散,有些地方的耕地需要科学整理后才能适宜机械化作业,直接影响农业生产规模经营,特别是种植粮食作物,一户农民手工劳作最多能种3.33公顷左右面积的耕地,原始耕作方式制约农业规模化生产。
二、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的因素
从农村土地流转总体上看,面积越来越大,这是一个不可逆转的趋势,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建设现代农业的现实需要。土地大量流转的前提是许多农民走出了农村,农民转移后必然推进土地流转。纵观耕地流转万象,错综复杂,盘根错节,农村土地流转后,使规模经营的集约制与小农生产的分户制发生碰撞,直面现实矛盾,主要存在三大因素:一是农民转移出去的原动力实质是务工与务农收入分配的差异。经济学家诺斯区分经济增长使用了“生产性努力”和“分配性努力”两个定义。如果说人们认为社会有差异,其实是觉得他们增加到生产中的投入-----生产性努力,没有得到相应回报;相反,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占有更多的社会成果-----分配性努力,那么人们不会将努力放在生产上,转而关注分配,形成工农收益分配的剪刀差。原有劳动力出去后,留下了一些承包性土地,必然产生土地流转。二是农业耕作手段的多样化促使土地流转成为农地变革的过渡阶段。现行的农业生产,手工操作、半机械化、机械化并存,使用的农具可以从西汉追溯到现代,耕作方式只能逐步实现机械化,实行机力代替劳力。一下子把农村土地从分户制变革到集约制,是不符合中国现代农村社会发展的基本规律,农民脱离土地的依赖性不可能一蹴而就,土地流转只能成为一种过渡形式,在这个过渡阶段,这种形式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三是农村社会保障不健全,农村土地流转周期短。土地之所以是农民的“命根子”,它承载着农民的生存权、收益权、发展权。现实中农村土地流转市场发育还不成熟,在征用农村土地的过程中,农民的谈判权和决定权还显得不对称;在耕地流转的过程中,大多数农民喜欢一年一转的方式,凸显农民收入的不稳定性、可持续性差。农民一旦失去土地,没有社会保障,生存条件就会受到严重挑战,进而影响到农村的社会稳定。
三、促进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是党在农村政策的基石。加快土地流转,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是改造传统农业,转变农业增长方式,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责任制与发展现代农业对接的有效途径。在促进农村土地流转上,要继续推行用减少农民的办法富裕农民的政策,农民转移到非农产业的过程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使农民工走得出,留得住(城市),为发展现代农业夯实耕地集约化基础。同时,要强化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解决有足够经费加强对种田农民的科技推广,切实发挥农业科技推广体系的有效运转能力,用科技减轻劳动强度和提高作物产量,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为国民经济增长发力,使务工与务农双向增收。为了搞好农村土地流转,一是用市场化引导耕地流转提速。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加快种植大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成为土地流转的载体,用市场化的理念引导闲置耕地进入流转市场,合理配置有限耕地资源。衡南县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起步于2004年,到目前为止已发展到50家,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13家,专业技术协会37家,种植1.33公顷以上的农业大户已发展到2700多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种植大户通过产业带动,产供销一条龙服务,靠经济杠杆促进农地市场化流转,形成适度规模经营。泉湖镇现代农技农机科技协会利用机械化和现代种植技术代耕代种耕地46.7公顷,直接转包经营耕地100公顷,年创收益40余万元。冠市镇烟叶种植大户刘宇生租赁31.3公顷耕地种烟叶,经济收入不菲。二是用工业化管理经营农业规模化生产。由于现在农民的社会保障随着经济发展逐渐趋好,但在农民社会保障还没有进入十分完善的阶段,多形式流转和经营就成为时下的生产变体。允许社会资金投入农业,为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注入资本。在规模生产管理上要运用工业化管理法则来控制生产成本与效益,使农业真正体现效益与生态并存,为农业生产的集约化开辟改革道路。衡阳联创发展有限公司与车江镇白水村签订山地转包合同273.3公顷,建设核桃示范基地,前景十分看好。三是用机械化扩大耕地流转面积。2008年衡南县推广各类新型机具4339台,其中大型拖拉机及旋耕机375台,水稻收割机419台,插秧机120台,油菜直播机22台,起垄机277台,其它机具3186台。推广农机提高了工效,减轻了农民劳动强度,降低了农业成本(每亩大约要比人工节约180元左右),扩大了农地规模化流转。四是用激励化牵引土地流转。经营更多的土地和放弃土地经营是一个难易的抉择,推动土地流转规模化是一个现实途径。对种植大户、协会组织购置农机具加大补贴力度,对种植大户实行政策奖励,极大地提高了农民的种田热情,使土地流转向大户、协会集中,为农业稳定、改革、发展提供了根本保证。五是用媒介化做好土地流转。建立农村土地流转媒介,收集发布土地供需动态信息,制订土地流转程序文本,协调各方利益关系,为农业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创造良好的环境。六是用保障化建立农民养老长效机制。国民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逐步在农村铺开农民养老保险,让农民无后顾之忧,使土地流转市场发育更加成熟和完善,土地生产集约化成为农业新景。七是用保险化有效规避规模经营土地的风险。进一步扩大农业保险的覆盖面,在巩固能繁母猪,水稻等几种保险对象的基础上,把蔬菜、果树等不同农作物列入保险范围,加大国家财政投入,进一步降低农户承保费用的比例,适当提高保额,尽量降低因灾受损程度,促进农村土地集约化,为规模化生产经营夯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