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 农药的合理施用与安全用药
2010-01-24 20:13:56 作者:tangchunsheng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条
第三讲 农药的合理施用与安全用药
一、合理用药
合理使用农药,就是要求做到用药少,防治病虫效果好,尽量少污染环境,残留毒性少,对人畜安全,不杀伤天敌,对作物无药害,能预防或延缓害虫和病菌产生抗药性等,切实贯彻经济、安全、有效的原则。因此,要从综合防治角度出发,运用生态学的观点来使用农药,现阶段着重考虑几个问题。
(一)、选择适当的农药
不同种药剂化学成分、理化性质,作用机制都是不同的,所以不同的药剂有不同的防治范围,并不是一种药剂是万能的,如有机氯杀虫剂对一些鳞翅目害虫效果较好,而对螨类无效。防治水稻飞虱叶蝉等刺吸式口器害虫用内吸剂最理想,解杀剂次之,胃毒剂则基本无效。杀菌剂多菌灵对稻纹枯病、稻瘟病等有效,而对水稻白叶枯病,细菌性条斑病则无效,所以我们应根据某药剂的防治范围对口使用。如应用不对口,则不能发挥药效,杀菌剂防治范围更窄。根据防治对象选用对口药剂更为重要。治霜霉病的药用来治软腐病效果也欠佳。
因此,各种农药对人、畜的毒性,在田间残效期的长短。防治病虫作用方式等差异很大,使用时要根据作物和病虫特点选择药剂,还有,在蔬菜,茶叶和果树的结果期。防治病虫严禁用剧毒、高残留的农药。
(二)、适时用药
使用农药防治病虫害,必经抓住有利时机,才能充分发挥农药的效力。确保作物免遭危害。一般在病虫发生初期施药,收效最大。例如,水稻螟虫幼虫初孵出来用药效果最好。等到它钻蛀到茎杆内用药,基本上就没效。稻飞蚤稻叶蝉的卵产在水稻叶精组织内,若虫还没有卵子孵化用药等于是没用,反而还污染了环境。若虫大量卵子化出来时用药效果好。等到它钻蛀到基杆内稻飞虱稻叶蝉的卵产在水稻叶鞘组织内,若虫还没有孵化出来,用药等于没用,反而还污染了环境,若虫大量孵化出来时用药效果好,如果等到长大成成虫时用药,效果就不好啦。
水稻稻瘟病的防治,当苗期出现有急性型病斑时就施药,当然效果好。这个时候您不治,等到抽穗时出现穗颈稻瘟时用药,效果自然就不好啦。用药过早或过迟,不仅造成浪费,还会加重环境等消极影响,因此用药要做到准,就得根据病虫发生规律和无敌消长情况,及时调查和准确测报,做到心中有数,才不会盲目滥用农药。
(三)、准确掌握用药量
主要指准确地控制药液浓度,每亩用药量和施药次数,现在农村用药配药时不称不量随手倒,任意加大药剂浓度和用量,有的地方是这样说,不管有虫无虫反正隔几天普遍施药一次。我们应当考虑使用最低有效浓度和最少有效次数,做到符合经济、安全、有效要求省药、省工、省成本,尽可能避免对作物产生药害,减少残毒对天敌较有利。
(四)、讲究施药方法
前面已经讲到有很多施药方法、这里也就是说对不同的药剂类型,不同的病虫种类,在不同时期,采用不同方法,如胃毒剂不能用于涂茎,内吸剂不适于制毒饵,可湿性粉剂不能用于喷粉,相反粉剂不能用于加水喷雾。又如异稻瘟净喷雾防治稻瘟病,残效期只有2-3天,改成撒施颗粒剂,残效期可延长到三周以上,并可兼治水稻纹枯病,及小粒菌核病,能大大提高药效,因此,凡种子处理,土壤消毒,性引诱剂,毒饵诱杀等方式,只要有效,应尽量采用。
(五)、看天气用药
气候条件变化,可影响药剂的理化性、也影响防治对象的生理活动,最后影响药效,例如,气温高可提高药效,但易产生药害。这样用药量就应适当减少,如雨水多湿度大,有利病害的发生发展,则要在雨仃及抡雨间隙及时用药,最好施用内吸杀菌剂
(六)、合理混用农药
将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农药或农药与化肥混合使用,可以同时兼治几种病虫害,还可防止产生抗药性,但不是所有的农药都可以任意混用,如石硫合剂与波尔多液混合后、产生多硫化铜、增加了可溶性铜离子、易对作物造成药害。又如生物农药不能与杀菌剂混用,酸性农药不能与碱性农药混用,大多数农药混用后,互不干扰,有的可改善药剂的理化性状或起好的化学反应。有增效作用,如油乳剂与植物性土农药混用。马拉硫磷加稻病净治稻飞虱效果好,因此,必须根据农药的性质,合理地混合使用。
混用原则:1、互不干扰;2、效果好;
不可混用的会:1、降低药效;2、产生药害。
二、农药的安全使用
农药的安全使用,主要是针对人、畜的安全而言。
(一)、农药对人、畜的毒性类型
人们在生产、使用农药过程中,农药可以通过口食入、皮肤接触、呼吸道吸入等途径达到体内、剧毒农药容易引起急性中毒,有些农药毒性不大,但性质较稳定,不易分解,也不会很快排出体外,而积累在某些器官或组织中,产生慢性中毒。
1、农药的急性毒性
是指经一次口服、皮肤接触或通过呼吸道吸入一定剂量的农药,在短时间内即出现中毒症状,甚至引起死亡的毒性,称急性毒性。
通常以供试动物的致死中量(LD50)或致死中浓度(LD50)来表示,农药的致死中量或致死中浓度的数值超大,毒性越低,数值越少,则毒性越高。
LD50<50 高毒, 50-500中毒, >500低毒
2、农药的亚急性毒性
在较长时间内经常接触,吸入或食物中带有某种农药、最后导致人、畜发生与急性中毒类似症状,称亚急性毒性。
3、农药的慢性毒性
化学性质稳定,脂溶性很高的农药,污染了生活环境和食物,长期少量地被人、畜取食,在体内逐渐积累称慢性毒性,食物中农药的残留,一是来自施药后对作物的直接污染,二是作物从污染环境中对农药的吸收(土壤),更重要的是农药通过食物链的相互转移。
(二)、农药的安全使用措施
发生农药事故,多是由于误会、滥用、操作不当,对剧毒农药管理不严而引起,针对这些原因:
1、健全农药保管制度,专人、专包、专柜保管,不与食物混放,用过后空瓶药装要安善处理。
2、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严禁用手直接接触农药,施药时要带防护工具,不准在施药时吃东西、抽烟、施药结束后,要用肥皂及时洗手、洗脸、换洗衣裤。
3、控制剧毒和高残留农药的滥用
根据农药毒性大小和持久性来确定在作物上的使用范围,控制使用量和次数,制订最后一次施药离作物收获的安全间隔期,这些都是安全用药的重要措施。
例如:剧毒农药“甲拌磷”只限于用作棉花拌种。对硫磷只限于防治棉花害虫,如用于防治果树害虫,离收获间隔期需40天以上,最大残留允许量为0。5毫克/公斤,因此严禁用于防治蔬菜、茶叶害虫和家禽家畜的寄生虫等,杀虫脒禁止在蔬菜、果树、茶叶、烟叶、甘蔗、甜菜、油料作物上使用(因为它含有致癌物质)稻脚青防治水稻纹枯病,在分蘖末期前使用一次为限。多菌灵防治小麦病害(锈病、白粉病)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在20天以上。
4、换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要逐步停止使用剧毒和高残留农药,如我国已规定停止生产和使用有机汞制剂,有机氯制剂的六六六、DDT等,2008年对有机磷制剂的甲胺磷也停止生产和使用,这主要是为了保障人民健康和农业安全生产。我国农业部长前年说:“五年实现食用农产品无公害、禁止化肥农药准入市场。”邓小平生前说:“将来农业问题的出路最终要用生物工程来解决,要靠尖端科技。”理想的农药是只对防治对象的害虫,病原体、杂草等,特有的酶系起抑制作用或激发作物抗病虫的能力增强,对人、畜及其它高等动物低毒、施于大田易被日光和微生物分解。即使大量施用也不污染环境。例如无公害农药“闪杀”又称农博士,南国有公司生产的“生物药肥”等“死得快”农药既可治虫又可防病,属于低残留类型。
高残留农药对人类危害是群体,六六六,DDT在自然界中很难分解,因此停止生产和使用,如果选用自然界中天然存在的物质作原料(不是人工合成的原料)由于自然界中原有的物质一般都有相应分解它的微生物群体,这类农药易被分解,不会造成对环境污染,这就是发展的方向,如抗菌素,拟除虫菊醋类,特异性农药的化合物氨基甲酸酯类的化合物结构接近天然物质,它在生物体内及环境中易分解,无累积毒性,现阶段我们还要使用,以后有比它更好的品种出来才不使用。